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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神學家趙紫宸的愛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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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月14日,分享一下中國神學家趙紫宸(1888–1979)的愛情故事。

趙在17歲(1905)時,奉父母之命,和比他年長兩歲的小商人之女童定珍結婚。當時趙已在東吳大學就讀,童氏卻沒有接受教育,在文化水平上與趙有極大差距。

趙後來憶述婚姻問題令自己十分苦惱:「是很平常的痛苦;是很真切的痛苦,凡有這種經驗的人可以不言而喻,凡沒有這種經驗的人,雖費萬言,亦殊不能了然,所以不同曉曉了」。

雖然父母包辦婚姻在當那個時代仍十分普遍,但也絕少會出現「男少女長」的情況,何況男女雙方的背景又有著極大的差距,故此我們不排除這段婚姻有抒緩趙家財政困難的考慮(趙父營商不善,弄至債台高舉)。

是次婚事完全是父母之命(在那個時代仍是「平常」之事),相信對已受西方文化影響的趙來說,並不完全贊同,惟出於孝順父母之心,而勉強接受。加上兩人在年齡及文化上的差距,在在成為趙結婚初期感到痛苦鬱結的原因(「真切的痛苦」)。

19歲的趙紫宸

正是痛苦的驅策,把趙引到宗教之中。他嘗言:「倘非痛苦相煎我決不會做基督徒,我不做基督徒,我決不會做好人」。

1907年,他在東吳大學佈道會中決定,未幾受洗。受洗後,他過著敬虔的生活。但內心方面,承認自己在「青年性欲的衝動」難以自持。有時會受到一些年青女士的吸引,在思想甚至夢境中墮入欲念。也許他初期與妻子間的差距,亦強化了這方面的問題與困惑。

期間他有一次特別的宗教經歷:他在夢中看見一個衣著如聖方濟派修士的黑衣人,領他遊歷。後進入一小室,不一會,他聽到有聲音對他說:「你為甚麼使聖靈擔憂?」事後趙認為在前夢境前他曾聽傳道人說過「使聖靈擔憂」一語,但他卻不認為可完全用心理學來解釋此事。因為心理學是自然科學,只能「察視心象,明其蘊結隱現的因果」,卻不能假設「幽冥」,故不能觀察現象以外的客觀真在。趙深切感受到,以科學來解釋宗教領域的經驗,顯然有其不善之處。更令趙覺得這次宗教經驗可貴之處,在於他在經歷此事後,「每逢情欲衝動,私念迭興,自欺欺人,放肆縱欲的時候」,他便想起「不要使聖靈擔憂」這句話,給予他及時的提醒,「勒住了懸崖的奔馬」。由於能堅持「自律」,故在行為上「未嘗越雷池一步」。但為了克勝內心的欲念,他更「像一個修行的枯僧」。

1910年,趙於東吳大學畢業後,任教東吳中學。兩年後,他最終帶領了自己的父母及妻子領洗。二人育有三子一女:女兒趙蘿蕤、長子趙景心、次子趙景德、三子趙景倫。

全家合照 1929

趙紫宸在1926年出版的《耶穌的人生哲學》一書中,曾提及婚姻關係中的「節義主義」,未嘗不是為他的個人經歷的反省:

父母之命不必聽;媒妁之言不必從;不過已娶的婦人不可不敬重,已嫁的夫不可可尊愛。人的快樂在於家庭;打破家庭,人便沒有快樂了!人的權能,在於節義,棄絕節義,人便沒有權能了!。

未成婚的人,應當毅然決然實行自擇配偶的權利。祗有如此辦法,人生可免家庭的痛苦,可減終身的煩惱,可負最大的責任,若有少年男女,一時懦怯,懼父母的威權,貪祖宗的財產,勉強進入夫婦的關係,等到自立的候候,便將從前不負責而發生的痛苦煩惱,一切加在妻子或丈夫身上,自己則另娶別嫁,逍遙快樂,這等人是人類的蟊賊,同胞必要以法律,輿論,社會的反對,誅滅他們。這等少年男女心術不正;動機惡劣,祗求暫時的享受肉體的滿意,不知自己有人格,更不知尊重男子的人格與女子的人格。心術不正,決不能義,動機不當,決不能節,不義不節,為人類賊!義是男子對於妻子的忠貞,將清潔的身體與人格完全交托妻子;節是女子對於丈夫的忠貞,將清潔的身體與人格完全託付丈夫。國人能如此,國家便能興,國人不如此,國家則將亡。生命的泉源,當像清澄見底的溪流,流出來要為生命的江河!

終趙一生,對童定珍的愛終始如一。1941年,趙在北平被日本人囚禁時,獄中曾作詩多首表達對妻子的思念:

三十八年逝水波,糟糠貧窘共經過。畫眉漸覺風情少,舉案頻驚淑惠多;此日離鸞棲枳棘,早時雛鳳邈煙羅;艱難最是匏瓜繫,相望相思奈爾何。(《繫獄記》,頁31。)

幾夜魂相接,昨宵夢更親。豈惟遙覿面,更復近挨身,密語均能會,悲懷忒認真,醒來翻自喜,不久有歸人。設想鳩驅鵲,城隅問卜居,形單難自料,囊澀更何如?憐惜原無補,才能綽有餘,不知離火宅,誰駕白牛車?(《繫獄記》,頁57。)

紫宸與童定珍 1964

1971年,在其結婚66週年紀念時,趙作詩一首,指六十多年來,表達對妻子的愛:

六十六年駒隙過,也曾同楫共風波,肩頭父祖遺傳債,耳畔兒童學唱歌。夫寫文章終碌碌,妻勤針黹漸皤皤,今朝飲啄携孫女,烤鴨香脂笑樂多。

趙的子女這樣形容其父母的婚姻關係

1905年父親17歲奉父母之命和比他年長兩歲的小商人之女結了婚。我們親愛的母親沒有甚麼文化,在這方面和父親的差距極大,但是他們之間的感情非常深厚。七十多年來一直同甘共苦,我們做子女的為有這樣的父親和母親而覺得幸福和驕傲。

大公報,1948年8月11日(Issac Tsai提供)

早於1948年8月,趙紫宸曾來港,於中華基督教會公理堂出席翁喜光(燕京大學畢業生)及屈萍梅(翁偉業父母)的婚禮並致辭。趙的題目正是「解釋愛情的真義」。相信趙紫宸對童定珍對愛,正好以其生命為「愛情的真義」作出具體的註腳。

趙紫宸,不僅是一位偉大的中國神學家,同時也是一位對愛妻矢志不渝的丈夫。


港式傢具「伸縮式書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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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頻道】港式傢具「伸縮式書檯」@ 眾設社區:青年設計師基層社區協作計劃

社聯獲花旗集團基金(Citi Foundation)贊助於2018年進行「眾設社區:青年設計師基層社區協作計劃」(計劃),為超過120位大專學生進行社區設計培訓。其中40位參與同學於2018年6月至10月擔任青年設計師,在設計導師及社福機構帶領下與基層家庭協作,最終為32個來自葵青、深水埗、屯門及灣仔居於劏房及寮屋的基層家庭共同設計與製作傢俱,改善他們的生活環境。另外,他們與深水埗及土瓜灣的社會服務機構合作,設計及製作了兩輛流動服務車,未來可於社區中不同地點特別為長者及婦女提供服務。

社聯於2018年12月假觀塘海濱花園舉行「理·地·想 - 基層生活空間協作展」活動,聯同社福機構、青年及專業設計師,與近百位基層街坊歡渡聖誕。其中一個展出的傢具是伸縮式書檯,由於劏房環境窄小,劏房家庭很難在坊間購買合適書檯,設計師與家庭商討後,決定為家中年幼兒子訂造書檯,讓孩子專心在家做功課。

青年設計師李佳鎮表示:「這次計劃有別於課堂中的學習,在與基層家庭協作的過程中,我們看到基層家庭對生活並非沒有要求,只是他們往往要面對搬遷、資源不足或是家居環境的限制,例如:業主不容許他們在牆上釘上螺絲安裝傢俱,故不敢想像如何改善家居環境。在設計過程中,基層家庭、設計導師和社會服務機構代表一起討論可行方案,應對這些生活環境上的限制。我們希望所設計的傢俱,可以為基層家庭在暫時的居所中帶來方便之餘,同時為他們建立『一個家』的感覺。」

時聞香港係媒體? 記協指不欲過度收窄定義 呂秉權:視乎採訪是否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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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港大、中大、理大聯同學生動源和香港民族陣綫上星期六在港大舉行旺角衝突三周年集會,Facebook 專頁「時聞香港」派人到場進行直播,期間一度和參與者發生推撞,最後由保安護送離開。香港記者協會昨日發聲明關注事件,呼籲公眾尊重記者採訪的權利,強調在正常採訪工作時不應受阻。但聲明引起爭議,遭質疑「時聞香港」不是媒體。記協主席楊健興對獨媒表示,記協在了解事件後,認為「時聞香港」當日在場是拍攝和了解情況,「的確係進行緊採訪」。他強調,記協不會嚴格地定義「如何才是採訪」,「唔想要係政府註冊先係媒體,唔想收窄到咁。」

羅冠聰質疑Facebook 專頁不屬網媒

「時聞香港」該名記者劉轉好事後在Facebook講述情況,稱當晚以記者身份到場進行直播。她稱自己沒有進行任何的行為,但在集會開始了45分鐘後,便遭阻撓直播。她當時對參加者稱,「只是影講者,不是影其他人」,其實被參加者包圍、指罵和遭到用腳踢。劉轉好更斥參加者扮可憐和常常大罵政府不是,而打壓新聞自由的是「就係你哋呢班義士」。

香港眾志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昨日在Facebook發帖質疑,「時聞香港」並不是網媒,指其專頁只是轉載其他媒體的連結,並會直接張貼民建聯的活動資訊。羅冠聰更反問,如果只是Facebook 專頁的「時聞香港」都符合網媒的準則,其個人專頁是否同屬網媒。

楊健興表示,理解可能有記者行家「唔知時聞香港係咩嚟」,但重申,採訪不應以政治立場作區分,而是在現場的行為,「只要性質係採訪,公眾便應盡量不阻止和限制。」

此外,記協網站設有傳媒連結,列出本地傳媒名單,包括電子媒體、報章和本港網上新聞媒體及通訊社。楊健興表示,名單只是作資訊參考,但表示即使媒體不在該名單上,只要在採訪時遇到阻撓,記協都會處理。他指出,記協每次發聲明時,執委都會作詳細了解和討論,並且是集體決定。

呂秉權:要同時考量機構及記者進行的採訪行為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則表示,社會現時對媒體和記者的定義和標準較過往闊,指過往大多只限於報紙和持牌機構。他指出,記協本身有簽發會員記者證作識別,認為大原則是保護採訪自由,但亦同時需要考量該機構及記者所進行的採訪行為。

林鄭月娥上任行政長官後,開放讓網絡媒體註冊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發布系統,但「時聞香港」沒有登記《 本地報刊註冊條例》。呂秉權提到,即使以公民記者的身分進行採訪,政府立場的不同及採訪是否專業同樣會有影響。他解釋說,前者屬見人見智,因為即使親建制及內地的《大公報》及《文匯報》等,亦是新聞界的一份子,「我們可以有不同意見,但同樣要保護不同意見的人,如果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剝奪採訪權利,咁同內地無分別。」

呂秉權強調,視乎採訪是否專業才更重要,指如果該「媒體」在編採和發佈時受到質疑,便值得深思,「如果公眾有呢個負面反應,係因為過往的做法不足以令人信服。」

記者:麥馬高

專業議政籲林鄭月娥新一年更謙卑 邵家臻:請睇清楚自己有咩唔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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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專業議政六名立法會議員聯同醫學界陳沛然下午進行新春傳媒團拜,他們呼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政府應該謙卑處事、更有智慧地和聆聽民意。社福界的邵家臻表示,在近日長者綜援和禁電子煙的議題上醜態百出,希望林鄭月娥及特區政府「請睇清楚自己有咩唔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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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的郭榮鏗主動提到專業議政和特區政府及中聯辦的交往,強調純粹和西環食飯沒興趣,但如果討論正經及中港事務的話,必然持開放態度討論。「林鄭亦然,正經及公共事務,從來都會討論。」他呼籲林鄭月娥認真學習謙卑,和不要只約見建制討論政策,「唔係瑞士式的離地謙卑」。

邵家臻手持「豬般智慧,豬般的義」的揮春,笑言年輕時想過要做傳道人,批評政府的表現欠智慧,只有君臨天下之勢,「覺得自己咩都識」。會計界的梁繼昌身穿紅色黑豬T-shirt,手持「理財有道」的揮春,表示十分關注工務工程問題,斥現時的投標程序及監工兒戲。梁繼昌指出,在基建超支及沙中綫醜聞下,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已不是單純的派錢和減税,「陳茂波應該要睇住啲錢點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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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的葉建源呼籲政府應「虛懷若谷」,不應自滿,指例如派錢一事上便沒有全面的考慮,認為應該人人有份。針對政府提交草案,修例禁電子煙進口和售賣,他表示支持政府的提案,認為當局應盡早立法規管電子煙等煙草產品,「最重要係禁止流通,食用便自然減少。」

資訊科技界的莫乃光的揮春是「Update」,他指原本想寫的是「拆牆鬆綁」,斥如果政府思維繼續不改變,香港便無運行。他表示今年農曆新年沒有外遊,但慨嘆越留港便越看到很嬲的事情,「政府唔聽民意,但最後咪都係要聽,呢種成功爭取我哋真係唔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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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沛然同指出,政府增撥予醫管局的5億元撥款,前線醫護人員其實同樣感受不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就係咁嘅意思」。他希望政府能認真及貼地聆聽民意,「房屋土地教育醫療都是,能遍及市民便民心所向。」

衛生服務界的李國麟則寫了「生意淡薄」的揮春,指業界其實希望人人健康,「任何衛生從業員都希望生意淡薄」。他不滿政府處事官僚,急診室和醫院現時依然爆滿。他透露,七人已去信,要求在日內約見林鄭月娥討論醫療問題。

記者:麥馬高

懲教署去年接98宗投訴 僅兩宗成立 署長:須依賴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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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懲教署今舉行周年記者會,回顧過去工作,並展示「智慧監獄」的最新器材,包括智慧手帶、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以及緝毒機械臂。去年懲教署一共收到98宗在囚人士的投訴,但「證明屬實」的投訴個案僅有2宗。對於在囚人士的投訴個案鮮有成立,懲教署署長胡英明表示一直重視所有投訴,並會公平公正處理,強調投訴成立與否是依賴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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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署長胡英明

98宗投訴中僅2宗「證明屬實」

社會近年關注囚權問題,去年懲教署接獲有關在囚人士的投訴中,有81宗已展開調查,全年一共有98宗轉交予投訴委員會審核,但「證明屬實」的投訴個案僅2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有3宗;「無法完全證實」則有1宗。事實上,多年來成立的投訴個案亦不多,2013至2017年間,被懲教署「證明屬實」的投訴個案亦只有8宗。於2017年8月因公民廣場案被判入獄6個月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曾先後向懲教署投訴調查組投訴,不滿在獄中曾因摺氈席「不合標準」遭粗言穢語對待,以及曾在「剝光豬」的情況下接受質問,惟兩次投訴分別以「被投訴人否認」和「當日進行搜查的職員否認有關申述」為由拒絕,批評懲教署投訴機制失效。

懲教署署長胡英明強調一直重視所有投訴,會公平公正處理所有投訴,並指在囚人士可通過多種途徑作出投訴,投訴內容亦會獨立處理及儘可能保密,「如果有所屈辱、唔滿意,係可以作出投訴」,未有需要成立監懲會。對於「證明屬實」的個案數字一直甚少,胡英明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投訴調查屬實與否是依賴證據,「所有調查機構都係咁,唔係只係懲教署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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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助理署長(服務質素)楊俊偉

智慧監獄系統監測在囚人士 測試期半年

《施政報告2018》曾表示發展「智慧監獄」,提升執法機關能力。胡英明表示,聯同機電工程署、建築署及政府科技總監辦公室所策劃的「智慧監獄」系統正在測試階段,提升保安水平之餘,亦有助監測在囚人士的人身安全,讓職員儘早作出應變行動。胡英明亦透露,參與「智慧監獄」系統研發的科創企業有來自香港科學園及內地的公司。

懲教署助理署長(服務質素)楊俊偉、高級懲教主任(管理事務)梁家生及高級監督(懲教行動)吳超覺其後親身講解三項智慧監獄系統,包括用以監測在囚人士心跳及移動位置的智慧手帶、監測在囚人士活動的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以及代替懲教人員以人手方式檢查糞便的緝毒機械臀系統,三項系統開發成本約3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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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監督(懲教行動)吳超覺講解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

高級監督(懲教行動)吳超覺表示,現時懲教人員每隔15至20分鐘會巡倉一次,但在囚人士仍會趁空檔時作出不同異常行為,例如自殺、遮蔽閉路電視、暈倒、打鬥、攀爬收藏違禁品。新系統將會自動偵測在囚人士的動作,並向當值職員發出警號,加快署方的回應時間。吳稱,現時壁屋監獄有4個囚倉已加裝12個鏡頭,「希望儘可能cover哂所有位置」,並於上月試行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預計測試期為半年。吳又表示,所記錄的影像將會保存31日,在囚人士如廁的位置將打上「厚格」,並確保不能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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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羅湖懲教所則會試行智慧手帶,監察在囚人士的心跳率及移動位置。懲教署助理署長(服務質素)楊俊偉認為,智慧手帶的發展潛力甚大,除了監察在囚人士的身體狀況之外,更希望發展成電子紀錄儀器,讓在囚人士可以透過手帶於監獄內購買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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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毒機械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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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將會於在囚人士的如廁位置「打格」

記者:周頌謙

【旺角騷亂案】辯方問證人:小販是否屬本土文化  法官質疑與案情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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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Alex Leung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的旺角騷亂,梁天琦、李諾文和林傲軒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名。「美國隊長」容偉業被控煽惑非法集結、暴動及襲警共7項罪名。公眾活動聯絡科警長黃豪續出庭作供。代表首被告梁天琦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時,問及小販擺賣是否本土文化的一種時,遭法官黃祟厚打斷並質疑就這方面向證人提問跟本案有何關係。

警長稱「美國隊長」有回應其說話

公眾活動聯絡科警長黃豪供稱,在案發前曾有數次跟綽號「美國隊長」的第四被告容偉業有「非正式溝通」,而容亦對黃的說話有回應,未有表示不清楚黃在談論什麼。黃指,除了覺得容脾氣比較暴躁外,其他行為均與正常人沒有分別。

警長指小販擺賣屬違法  難評論撐小販是否無傷大雅

代表首被告梁天琦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時指,黃早前供稱第一次遇見容偉業的場合,所指的「大型公眾活動」即是「雨傘運動」。黃同意。馬續指,在「雨傘運動」期間,警方曾出動高台、長盾、頭盔和大型筒裝胡椒噴劑等裝備。黃亦同意。

黃供稱,一開始到達旺角接受上級訓示時,曾佩戴委任證,但是到的士事件時便沒有再佩戴。他亦表示不知道其他公眾活動聯絡科同事有否佩戴委任證。

馬維騉問黃,支持小販是否一件無傷大雅的行為。黃表示,無牌小販擺賣是違法的,因此很難評論支持小販的行為是否合法。

馬維騉續問道,是否同意小販擺賣是本土文化的一種。法官黃崇厚隨即打斷,質疑馬問證人有關意見跟案情有什麼關係。馬回應指,所有香港人都有資格回答此問題。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即表示:「陪審團最有資格講。」

辯方指梁天琦沒跟警察有任何身體接觸 

黃早前供稱,在警方於11時47分搬出白色高台期間,他身處朗豪坊戲院外拍攝推撞情況。馬問黃,作為圍觀人群的一分子,是否只看到警方不斷要高台前進,而不知道警方搬出高台的目的。黃則理解為同事欲將市民勸喻或帶離馬路,讓高台能繼續推進,但是亦承認不清楚警方搬出高台的目的。

馬維騉指,梁天琦當晚在砵蘭街並沒有跟警察有身體上的衝突或接觸。黃不認同,並指梁曾用背部阻擋高台向前推進。

審訊明早繼續。

2018年5月陪審團裁定梁天琦一項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成,加上梁承認的一項襲警罪,共被判監6年。此外,梁天琦、林傲軒及李諾文各有一項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未有達成有效裁決,律政司其後申請重審,並將案件合併與另外兩名被告袁智駒及外號「美國隊長」的容偉業之案件一同審理。

被告袁智駒11月開審後承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縱火罪,現還柙候判。

記者:黎彩燕

正當「出pool」熱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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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到,想出pool者[1] 苦(既渴望戀愛,又苦於單身),但有些已出pool者更苦!(有些遇到渣男/女,掉入無邊的苦海。有的面臨離婚,度日如年。還有的做了未婚媽媽,男友卻另覓新歡,未來?恐怕只有@......@!)。

現在要拍拖、結婚真的很不易!無論是香港的男女人口比例失衡、男女地位失衡[2],還是離婚率高企(根據《香港統計月刊》,2016年的離婚個案,大約是1991年的近3倍)、房價貴(有報道指,近年本港樓宇呎價已達大學畢業生月薪的七成!)、情色陷阱等等……現在要拍拖、結婚真的很不易!

那麼,作為單身者應該如何面對?想出pool者又可以做甚麼?相信這是單身者乃至整個社會都會關注的問題。在此,筆者想和大家一起探討一下相關問題。筆者曾經過了很長的單身日子,明白孤單的滋味,也參加過單身交友派對、上網結識異性、戀愛過亦嘗過切膚之痛的分手。現有穩定的婚姻關係和一個快樂的女兒。筆者亦策劃過線下交友活動/課程、給單身者提供婚戀輔導等。見過許多身邊的「案例」:有因拒絕面對自己個性問題,在10多年前就單身,現在仍然單身的;有經過情感傷痛,然後努力自我成長,現在享有美滿婚姻的;也有因不去經營情感、處理衝突而導致離婚收場的……。結合眾個案及自身的經驗,筆者對上述問題的看法如下:

一、 「成功者」的要素:
由於曾任職於一個網上婚戀交友平台。無論是主持線下會員聚會,帶領戶外拓展活動,還是在婚戀課程裡做單身學員的班主任,筆者與同事常能「近距離」地看到會員們最真實的一面。我們看到了不同的情況:為何某位女會員如廁後,原本乾淨的廁板及地面總會尿跡處處?為何某位男會員總在婚戀講座上提出「九唔搭八」的問題,又或發表讓大家啼笑皆非的想法。還有,連自己的生活、工作都無法自理的「啃老族」經常抱怨為何總找不到女友。還有,經常戴著溫柔、滿面笑容之面具來參加活動的愁苦女,還有極度自我中心的某人,還有,還有……於是,我常聽到同事的感慨:怪不得誰人和誰人,還有誰人整天都找不到對象啦!他們找不到都是有原因的!當然,除了這些「特別」的會員外,我們的確也能在那些成功找到伴侶者身上看到他們的:真摯、責任感、努力成長、為他人著想、勤勉、自信、謙遜受教等等的要素。是的,「成功者」的要素在於我們是否具備成熟的品格——由內而外散發出的種種馨香。因為,真正的愛情是長期而深入的關係,任何的造作、心計、與面具,在「日久見人心」的相處中,終必無所遁形。

二、 成為更好的自己:
結了婚才發現,自己還有那麼多缺點:缺乏時間觀念、小氣、講多過做、自以為是、自我中心……有人說:婚姻就是一面彼此的照妖鏡。自己以前看不到的盲點在零距離的關係中表露無遺。當這些難以承受、又醜又惡的「我」與「對方」被暴露出來時,我們會如何看待?是接納自己與對方、承認不足、努力成長?還是拒絕承認自己有問題、逼對方改變來遷就自己、甚至另覓「新歡」?我們今天的選擇將會帶來明天的結果。一個不努力讀書的學生不會因不停地換「更好的學校」而使成績變好,同樣,一個不稱職的伴侶若不努力突破自己,結果亦然。有一個比喻講得很好:愛情就像一個空盒子,婚戀中的雙方總期待能在盒子裡找到:愛、幸福、溫暖……但,如果雙方不主動將:愛、關懷、付出、犧牲……放入盒子,又何來幸福與美滿?是的,先要努力讓自己成為「優質」的伴侶。這樣,到時機成熟時,當另一個「優質」的伴侶出現時,就是締結良緣的好日子了!此乃上上之策,因為「甚麼樣的人就會吸引甚麼樣的人」。「優質」者自然會欣賞同樣的人,反之亦然。所以,要想成功出pool,與其忙於向外尋找,不如先讓自己成為「優質」對象。

三、 寧缺毋濫的單身者:
在這個艱難的時代裡,筆者身邊有一些聰明的單身者,更確切地,應稱他們為:「寧缺毋濫 + 積極預備自己的單身者」。他們的做法讓筆者十分佩服。他們對愛情的態度既嚮往又明智,他們選擇寧缺毋濫,是因為他們深諳婚戀關係對自己未來的一生何等重要。寧缺毋濫的做法,就像一位聰明人不會輕易將自己的全部身家託付給一些不太了解的投資顧問一樣。尋找終身伴侶肯定需要經過認真的相處,並對彼此有深入的了解。但眼前還沒有「目標」出現怎麼辦?他們選擇做開心的單身者——有許多好友、豐富而健康的愛好與活動、致力於自己的理想、服務社會等等。這樣做法好處多:既能把時間用在有意義、開心的事上,又能充實自己,有一個廣泛、積極正向的社交圈子。當中還有值得信賴、可以傾訴的同路人。作為成熟、積極快樂的他們,又常能參與志同道合的活動。在此,筆者想問:他們日後在社交圈中遇到「優質」對象的幾率是多少?難道不比那些:急於脫單、誤打誤撞的人高嗎?是的,因為:機會總是為那些做好準備的人預備的。

篇幅有限,以上是筆者作為「過來人」的見解。筆者不期待每位單身讀者對上述觀點100%贊同或照單全收。但當中若有一些經驗或點子可供大家借鑑,如有助於大家建立良緣的話,就十分好了!

註解:
1. 出pool是潮語,是大學範圍內用得尤其廣泛,意思係開始有拖拍,中國大陸稱之為「脫光」,即係脫離光棍狀態。
2. 男女地位失衡:源自對社會現象的觀察,如「ABCD擇偶理論」之說。其意思是指:根據男女的教育水平、收入、社會地位等元素,將人分為A,B,C,D等級,而女性通常會選擇比自己更優秀的男性結婚,就產生了B女配A男、C女配B男……。於是社會上則出現了A女無男可嫁,C、D男無妻可娶的現象。

參考資料:
勞敏儀。〈本港離婚數字持續上升 香港女嫁内地男25年增逾4倍〉。《香港01》。2018年1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49891/本港離婚數字持續上升-香港女嫁内地男25年增逾4倍。

〈大學生上車難 呎價佔月薪7成〉。《香港仔》。2019年1月31日,網址:http://www.lionrockdaily.com/2019/01/31/10.pdf。

不問蒼生問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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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八十年代起,每年農曆初二車工寶誕之日,就有政府官員為香港來年運程抽籤的習慣。最初由民政事務局官員負責求籤,二零零三年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為香港求得「下籤」,籤文解曰「凡事不吉」,結果同年香港爆發「沙士(SARS)」,政府啟動二十三條立法觸發50萬市民上街抗議,其後不少人批評何志平身為基督徒,求籤時又身著黑衣,所以才會求得下籤,因此翌年開始,便改由新界鄉議局為香港求籤。

歷年在車公廟求得的籤文,不少都相當靈驗。2009年時任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再次求到下籤,解曰「凡事不利」,當年即爆發全球金融風暴;2012年梁振英與唐英年的特首選戰「何為邪鬼何為神,神鬼如何兩不分」兩句籤文亦為市民樂道;2017年劉業強為香港求得的上籤,偈語「月會花名秋夏好」也被預言特首選舉會由女性當選。

2019農曆己亥年,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按慣例一早到車公廟為香港求籤,結果求得八十六籤「中籤」,籤文內容為:

「石田為業喜非常,畫餅將來未見香,怎曉田耕耘不得,那知餅食不充腸」,解曰「出入謹慎,家宅不吉,自身平安,求財不遂」

劉業強解釋,籤文指香港本事底子好儲備夠,但香港的規劃、政府的施政需要市民支援,才會有更好的明天。這番解釋卻飽受市民議論,車公廟解籤師傅稱八十六籤古人解作「話梅止渴」——空想卻無收穫。香港著名風水師麥玲玲更解籤文中的「石田」、「畫餅」代表虛幻之景,以為自己有田有地可耕,但石田又怎會耕有所成,更直指車公解此籤預示「明日大嶼」是一場空。

筆者試解此籤,卻覺原不必解,讀者一眼自可領會。政府施政不得法,猶如在硬石田下秧苗,豈會種得好收成。各種民生政策失誤導致民意洶湧,政府不以為意而洋洋自得,緣在普選未至,權力不由人民授予。又如畫餅只能供作欣賞,連餅香都聞不到,又怎能談得上吃飽。石田為業,卻耕耘不得,畫餅似餅,卻不能充飢。「出入謹慎」指香港交通基建接連出現問題,沙中線工程問題至今未能解決,港鐵出事亦無問責;「家宅不吉」指香港來年未必順遂,但好在「自身平安」,無大災大難。千億財政盈餘,萬億財政儲備,寧將錢財倒落海興建人工島,也不願多分享市民一分一毫,派糖四千瑣碎而低效,市民分享不到穩定經濟的成果,政府反而刻薄到調高長者綜援年齡以示「壽則多辱」。車工此籤未至於下籤,但卻毫無吉處可言。

港人有所信仰,凶吉亦有所托,希望來年順風順水,平平安安是每個港人心之所願,哪怕政制未果,尚有一絲自由,獨立關稅區的國際地位亦能讓香港得以每年有千億的財政盈餘。然而政府在諸多政策上只求心安理得,而漠視成效;只求得上所好,對民生真正所求熟視無睹。試問如此施政,又怎能祈求車工蒙蔭?封建社會尚且「不語怪、力、亂、神」,提倡「禮治」與「德治」,到如今為官者不照顧市民疾苦,而求神問卜,籤文如此之白,還要砌詞掩飾,或許無論籤筒裡掉出何支籤,劉業強都是同樣一份講稿,若要以此做騷代市民「支持政府施政」,「人在做,天在看」便是最好注解。更為諷刺的是,為港人求籤如此「重任」由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交棒給土皇發叔,延之世襲,局長鋃鐺入獄,為官者真能順風順水?又何以為民祈福?

正是:
丁權永續劉業強,
官商勾結明目張,
勞民傷財陳茂波,
林鄭施政劣非常。


【歷史無限Loop】:逝去的海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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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光大道設計盡顯心思,面向維港的座椅之後會長出攀藤植物,為遊人遮蔭。

過去一週,我一直被一詞困擾。

年初二,我到快餐店搭枱食早餐,坐對面的男士跟兒子說晚上會帶他到海皮睇煙花。

小孩聞字色變,問他爸海皮為何物。

原來,海皮已皺,詞已out!

到底我們的海皮是怎樣來,怎樣去的?

戰後的海皮多與交通、貨運、工業有關,予人墟冚、嘈吵、污糟邋遢的感覺。

堅尼地城海旁至上環三角碼頭(即今港澳碼頭以西的轉彎位)曾是全港糖、米、油、鹽、醬、醋、茶的集散地。倉庫、碼頭、潮州苦力遍佈岸邊。

西環那邊,雞鴨欄、屠房、英泥廠、垃圾焚化爐、殮房樣樣俱存。那些日常生活中污穢的東西,大家想遠離,但又不可缺少,於是通通推到城市的邊陲。

09
昔日的海皮佈滿倉庫、碼頭、運貨工人,處處皆是市井生活的掙扎和活力。

對面海的九龍半島沿岸有大角咀的船廠、油麻地避風塘和多個小輪碼頭。輪船汽笛聲和巴士總站人車喧鬧聲此起彼落。 據「香港記憶」口述歷史資料庫中一位張先生的憶述,昔日佐敦道碼頭有三個污水排放口,其中在排便污水渠,可見糞便和廁紙湧出,但不少行人仍光顧該處的泥鯭粥,在濃烈臭味下享用美食。

八十年代,市區的海皮隨香港經濟發展去工業化,如告士打道以北的新填海區將灣仔發展成中環以外第二個商業中心,而尖沙咀海旁由九廣鐵路、貨倉及碼頭所組成的基建地帶則搖身一變為集消費、文娛、旅遊和商業的地標。

最近尖沙咀星光大道經三年多翻新工程後重開,加強了香港電影主題,而新的海濱長廊比舊的 user-friendly和吸引,不論用料、美學、空間運用等多方面都投放了大量心機。負責新星光大道項目的新世界發展近年力推Artisanal Movement品牌,看來今次企業的第三代掌舵人鄭志剛真的兌現了其所標榜的工匠精神。

二十一世紀的香港海皮可能較以往美觀、乾淨企理,同時也多了刻意塑造、管理、甚至是限制。「海皮」是口語,正正反映昔日維港兩岸市井生活的掙扎、投機、亂中有序等特色。今天,大家則會到康文署轄下的「海濱公園」跑步、放狗、拍拖,不再繃緊。

香港的海皮不斷演變,惟政府於 2003/04 年規劃好,會貫通港島東西的海濱長廊仍未落成。近日,政府更刊憲將150米長、面積約3000平方米的中環海濱長廊劃作軍事用途,供駐港解放軍使用。當年說好了中環填海後會「還港於民」,結果都係得個「吉」,這一段新的海皮,也就此無聲消逝。

原文刊於《am730》

民坊不以民為本?團體抗議友愛街市6月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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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基匯資本」購入多個領展物業,並由組成管理團隊「民坊」(People's Place),取其富有人情味之意。不過屯門的友愛街市,將於6月底清場,裝修後另行外判。工黨昨到友愛商場團拜抗議,民坊公共事務及市場總監黃梓謙指,一直與民意代表保持溝通,對示威行動感到意外。

昨午(2月14日)工黨友愛社區主任林明恩及林健翔、民協社區主任黃泳希,以及「屯門兆翠關注組」召集人甄霈霖,和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到友愛商場新春團拜活動抗議。他們以「壟斷不暫停,友愛不安定」、「財團太無情,小店無得淨」為口號,反對「基匯資本」外判友愛街市,令商戶捱貴租、居民需要買貴貨。

團體原計劃遞信予基匯資本集團主席及黃梓謙,兩人並無出席,最終由商場總監接收請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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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定商場(H.A.N.D.S)原為安定商場和友愛商場,2005年售予領匯後,至2012年領展斥資5億翻新。2017年,商場以50億高價出售予「基匯資本」。「基匯資本」組成管理團隊「民坊」營運從領展購得的物業。「民坊」中的「民」包括民眾、居民,「坊」則是傳統標榜功德及妥善規劃的地方,「民坊」則是富有人情味、安居樂業的起源。

不過「民坊」去年底稱友愛街市需要裝修,要求商戶於6月30日前遷出,日後將外判街市管理。

工黨林明恩指,現時已存在多個因外判及重新裝修而出現問題的街市,包括洪水橋洪福街市、天水圍天耀街市、慈雲山街市等。他認為外判後租金會上升,抬高物價,促暫停外判街市。

工黨林健翔批評「基匯資本」引用商戶早年與領展簽訂的不公平條款,即中止合約只需6個月通知,形容「比領展更野蠻。」民協黃泳希指友愛邨及安定邨只是舊式屋邨,以長者、傷殘人士居多,居民日後需到較遠的地方購物。

居住屯門超過30年的甄霈霖形容「基匯資本」,是由政府及保皇黨所養大的「大怪獸」,「想問下居民我哋幫襯開的小店、文具店去咗邊到?呢加就換曬連鎖店,即使係小店都捱唔住汁咗!」他又指街市裝修最終的成本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希望友愛街市成為連鎖形為主、商品單一化的街市。

甄霈霖

甄霈霖又稱,民坊公共事務及市場總監黃梓謙在友愛邨長大,亦曾一同視察街市,引述對方指「不會出賣友愛街市」,今日卻對商戶趕盡殺絕,質疑如何「以民為本」。

民坊公共事務及市場總監黃梓謙回覆獨媒記者查詢時指,自己事前不知道有示威活動,並非刻意避開,指昨日的活動只是「民坊」轄下商場的其中一場新春團拜。

對於是次請願,黃梓謙表示意外,指自己一直與地區代表保持溝通。「其實自上年12月發出遷出通知後,今年1月2日已經同譚駿賢(工黨屯門區議員)落區見面了解商戶需要,一月中有再開會,嚟近都計劃第三次見面。」

黃梓謙指友愛街市有不少個體戶小店,但「民坊」接手後發現店舖種類單一、衛生環境有待改善,故希望可引入更多店舖和貨種,增加街坊選擇。他稱亦不希望客源流失到鄰近的置樂花園及新墟一帶。被問到為何外判街市,黃梓謙強調「外判街市唔一定唔好」,租金、貨品價格視乎市場環境變動,非他們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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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與友愛商場總監

記者:陳紫晴

【移交逃犯】民主派動議針對台灣修例 建制派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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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以17票反對,否決毛孟靜提出只處理台灣部份修例的臨時動議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今日討論政府建議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刪去條例中不適用於中國其他地區的條文,以及刪除由立法會審議附屬法例移交協定地區以外逃犯的程序。民主黨涂謹申形容今次修例比《基本法》第23條嚴重,「醉翁之意不在酒」。民主派提出三項臨時動議,要求將先處理與台灣方面移交逃犯的安排、設立「日落條款」,全遭建制派否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早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時,他開場發言是表明今次修改法例的觸發點,是一名香港人在台灣涉嫌殺害另一名香港人,他返回香港後因本港與台灣未有移交逃犯協議,無法跟進該宗兇殺案。李家超認為屬法律漏洞,未能彰顯公義。

李家超指,根據目前機制,如要處理單一個案需制訂單一附屬法例,並由立法會通過後才可發出臨時拘捕令。他稱該附屬法例在立法會討論期間,案情會被公開,嫌犯或會逃離香港。此外,李家超指由立法會審議最快亦需四星期,被告亦可能因為立法會曾公開討論、未能得到公平審訊為由要求擱置審訊。保安局的修例建議刪除《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中,列明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以及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重申罪行不能涉及政治原因。「試問我地係咪要一個殺人犯,同市民生活一齊,威脅市民的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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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公民鄭松泰詢問為台灣會被視為「中國其他地方」處理,李家超未有正面回應,又稱修例並不是針對台灣,而是包括其他未有移交協議的國家及地區。鄭松泰追問,指台灣屬獨立司法管轄區,但要求李家超回應台灣是否屬中國一部份,李家超指《釋義及通則條例》列明中國包括台灣、香港及澳門。鄭松泰表明,很多台灣人民不認為台灣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不明白為何由發生在台灣的一宗個案引申至中國。

陳振英指本港目前與32個司法管轄區簽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及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詢問數目與條例生效時的1997年有何分別。陳振英又詢問政府在21年期間,收到多少宗協定地區以外的移交逃犯申請。李家超則稱未有協定的有8宗,全部均已拒絕。至於與內地商討協定的進展,李家超表示21年來一直討論,並無放棄。

毛孟靜表示大家均很想幫忙此宗台灣個案,但局方的修例建議令開放移交逃犯予台灣等同移交予整個中國,她建議將條文修訂為「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台灣除外」,暫時解決問題。李家超表示不能盲目地只處理一個問題,台灣殺人案的同一案件亦可能會發生於澳門或西班牙等與本港未有協定的地區。毛孟靜表明擔憂保安局「借刀殺人」,港人對中國內地的司法並無信心,「咁你咪同西班牙傾囉!」李家超又透露,台灣已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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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葛珮帆表明支持,對少女死亡痛心疾首,她批評反對派議員將修例「政治化及妖魔化」,稱修例正是為彰顯公義,指民主派「偽善」、「政治凌駕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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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發言的區諾軒斥葛珮帆「你講乜野呀?」,他引述1998年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香港與內地法制及司法制度有重大差異,列出五大原則,表明長期協議需審慎審議。他又指2004年曾舉行四輪專家會談,並有百多頁報告,表明《逃犯條例》不適合於應用於內地,「你今日交既文件得十幾頁咋,你點做局長呀?」,李家超無法回應,只不斷稱目前不是與內地制定長期協定。區諾軒續稱台灣樂意與保安局商討,但局方未有與台方商討,反而選擇修改法例,明顯是借刀。他又問為何不進行公眾諮詢,李家超表示文件上載後會聆聽意見。

民建聯周浩鼎亦借台灣一案支持修例,又稱移交要求最終亦是由法庭決定。

民主黨涂謹申發言開首稱「我依家講既野好嚴重」,他稱自己關注逃犯協議20多年,表示政府只如要解決台灣案件,一年前已應尋求中央支持,與台灣展開商討,今日保安局提出的做法是「取易不取難」。涂謹申續指,港府與內地商討協議20多年不果,「如今政府所說的漏洞究竟係邊個做成?」他表示修例一旦通過,內地可因為無協議而不移交逃犯予香港,而香港卻可以按新的制度移交內地,涂謹申斥今日香港單方面做絕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點解一波又一波衝擊我地既法治?」

涂謹申指,今次條例「影響每一個香港人及每一個身處香港既人」,「影響遠遠超過廿三條」。他表示《基本法》第廿三條的案件始終是在香港法庭審議,但香港的法庭不能處理其他地區的法庭如何審訊案件。「我地真係要解決呢個問題,並唔係咁處理既!」

公民黨楊岳橋表示20多年內港府與內地未能簽訂協議,正是因為「信唔過內地既制度」,今次的修例將極大的權力賦予香港特首。他引述美國報告指行政長官曾拒絕美國要求移交逃犯,認為有政治壓力,擔憂日後行政長官會因「唔知嚟自邊度既壓力」而簽署移交逃犯證明書。楊岳橋又反駁內地可利用商業罪行「屈」香港人,從而申請移交香港人返內地審訊。「如果真係咁偉大既,將修例局限於台灣囉!」他表明如收窄至台灣,立法會必會盡快通過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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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郭家麒斥「你睇下我地既王全璋、桂民海、銅鑼灣書店、林榮基,呢個(中國內地)係無法治既地方。」他又斥李家超將行政長官與加拿大總理相提並論,「你有病呀,行政長官小圈子選出嚟。」「如果你係為家人,咪將新修例用一次係台灣,你根本係唔想解決問題。」郭家麒亦指今次修例會破壞與台灣的關係。李家超只重申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公民黨郭榮鏗稱內地的法治排名於過百名後,部份案件拖延數年才閉門審訊一日。李家超續稱不應聚焦於單一司法管轄區,又指不少西方國家亦有與內地簽訂司法互助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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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反駁《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中列明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並不是法律「漏洞」而是「防火牆」,原因是香港市民不信任內地的司法制度,是十分清楚的前題。他詢問局長在提出修例建議前後,有否與台灣當局商討包括中華民國政府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以及會否向台灣表明修例後,如北京政府提出要求,在港的台灣人可被引渡至中國受審。李家超回應稱今次是修改香港法例,不需與其他地區溝通,條例通過後會針對這宗個案與台灣達成移送協議。

民主黨許智峯指目前可透過立法會制定附屬法例,一次性移交逃犯,立法會亦可引用《議事規則》第88條進行閉門會議,認為不會造成不公平審訊。李家超則以有17萬港人在內地工作,每日數十萬人進出內地,認為港人如對內地司法制度無信心,便不會有如此龐大的數字。他亦指如要訂立附屬法例,須刊登憲報,案件及涉案人名字將公諸於世。

工聯會黃國健認為反對派議員反中「歇斯底里」,指修例後的移交逃犯屬處理個案程序,「鋪鋪清」。郭偉強則指反對派「滑稽」。

李家超又稱「自己可以乜都唔做,但我選擇去做」,表示希望大家共同努力。

工黨張超雄稱,公義的彰顯要包括考慮是否以國際標準進行公平審訊,今次修例包括台灣、中國及澳門,而中國的司法制度並不符合國際標準。張超雄亦反駁建制派,指可移交的罪行不單止殺人放火,還包括曾利用作對付內地藝術家艾未未的經濟罪行。

謝偉俊笑指是選舉年,如今是「同情牌」及「恐懼牌」的角力。謝偉俊指今之修例有了框架後,台灣可選擇是否申請,而所有香港的法例均是按《釋義及通則條例》訂明,早已列明中國包括台灣,不需香港的議員提醒台灣。他亦反駁朱凱廸,認為確實是法律漏洞,今日處理個別個案的機制需要刊憲,「係人都識走」。

毛孟靜指對北京司法制度缺乏信心,促「先易後難」,先處理與台灣相關的修例事宜;楊岳橋促將修例明文規定為只限台灣,以及郭榮鏗引入日落條款等合共三項修訂,全部被建制派否決。

修訂《逃犯條例》 在港外國人可被引渡回內地 成中國反制全球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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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為編輯所擬。

保安局昨日突然建議修例,把移交逃犯的法例改為適用於香港與任何地方!

現時香港有關移交逃犯的要求均按照《逃犯條例》(香港法例第503章)進行,其中由於一國兩制的要求,自從1997年起該法例便不適用於中國政府或中國地方,法律原文如下:

『移交逃犯安排 (arrange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fugitive offenders)指符合以下規定的安排 ——
(a) 適用於 —— (i) 香港政府及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或
(ii) 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

其中特別要注意當年立法時為了保障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特意加入了括號內的字句,令申請移交逃犯的安排不適用於中國政府或中國地方。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解釋,意指現時法例對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地方均不適用。

換言之,該法例不但保障了香港人免受該三地政府或地方的移交逃犯安排影響,更間接保障了全球各國來港人士免受中國大陸司法部門(或澳門或台灣)的移交逃犯申請安排的影響!

雖然過去亦曾聽聞有香港人在港被「人間蒸發」,更有前立法會議員在議會發言時聲稱有市民被坐「洗頭艇」返大陸,但畢竟這些都是違法行為;一旦《逃犯條例》今次被通過修訂,意味著以後香港警方可以配合中國司法部,經過法定程序可把來自全球的所謂疑犯移交給中國大陸政府(或澳門或台灣)。

因此,這次的條例修訂並非香港人自己怕不怕被移交的問題,而是牽涉到全球的所有可能來港的非香港人的風險,雖然他們不會被諮詢,但非本地人士可以用腳投票,當香港的風險增加,非本地人士減少來港或減少在港投資,長遠對香港的經濟和國際化有害無益。

這一改變根本地改變了一國兩制和中英聯合聲明的原則,有可能觸動美國國會就《美港政策法》的延續產生改變,因為它不但影響到香港人的利益,亦可能影響到美國人和其他非香港人士的人身安全和在港權益,香港隨時被利用作報復拘留或交換人質的國際交易場,令問題變得比其他本地議題複雜和影響深遠。

事實上,保安局局長突然在此敏感時刻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美國正在向加拿大申請引渡孟晚舟,而中國已經拘補最少三名在中國大陸的加拿大人,其中一人更傳改判死刑,國際傳媒一直懷疑兩者有關聯。日後香港若可應中國要求引渡全球來港人士回國受審,將可能大大改變中國在被國際圍堵時的反制策略!

今次保安局就有關修改《逃犯條例》的態度可謂180度改變,兩年前(2016年5月18日)局長回覆議員的提問時強調:『由於兩地的法制有所差異,而移交逃犯安排所涉及的問題亦很複雜,商討工作必須小心進行,各項細節亦必須仔細審視。』[1] 但短短兩年間,基本的法制差異沒有改變,問題的複雜程度沒有減低,為什麼政府會突然由必須小心進行、仔細審視變為必須馬上修訂,還限時在今年7月前完成所有修例工作?政府並沒有交待!

當局現正就《逃犯條例》修訂諮詢公眾,但為期不足一個月,如您對修例有意見,務必於2019年3月4日或之前電郵至views@sb.gov.hk、或傳真至2524 3762,又或將意見郵寄至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0樓保安局A組。詳情可瀏覽保安局網址。如果您並非香港人但經常往來香港,請您也考慮向香港政府和您的政府反映意見!

[1] 立法會 (2016) 香港和內地移交逃犯安排的商討,5月18日。

DQ案上訴遭駁回 梁國雄:一定打到去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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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中,律政司司法覆核社民連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及香港眾志羅冠聰的立法會議員資格,高等法院在2017年判四人敗訴。梁國雄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判決,駁回其上訴。梁國雄表明必定會繼續上訴到終審法院,呼籲法官要有勇氣作正確的裁決。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上訴庭法官鮑晏明和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在判決書中指,梁國雄一方的七個理據都不獲接納。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時指出,人大常委會的釋法並沒有追溯力,雖然梁國雄在宣誓時高舉雨傘和叫口號等,但已完整地讀出整段誓詞,而且在宣誓前後的行為應不屬其中一部分,所以不應視他破壞宣誓的莊嚴或刪改誓詞。但上訴庭拒絕接納,梁國雄需要支付政府一方的訟費。

梁國雄表示,判決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又稱「百分之四百」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呼籲終審法院的外籍法官要勇敢一點。梁國雄說,DQ議員是由和香港人無關係、不是經選舉產生的人大常委決定,必定要求香港法院處理到底。他表示,將會在終審法院再次要求傳召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作為專家證人,「今次係道德勇氣的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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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庭前,羅冠聰、姚松炎和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他們高叫「人大常委暗無天日,DQ議員無法無天」等口號。梁國雄稱,希望勝訴後能聘請二人做其議員特別顧問,「阿聰發言係快槍手,姚生係傳說中的議會最強,實要簽入我隊波啦,我哋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姚松炎表示必定撐梁國雄,慨嘆四人任議員時的工程問題浮現,例如沙中線被揭大量造假,「DQ係因為我哋要尋根究底。」

羅冠聰則提到,梁國雄的上訴不是只為自己,也為了其他人,包括被DQ議員資格的人。他表示法庭在判決時要看北京臉色,但重申每個戰場都不能放棄。梁國雄又喚眾人為羅冠聰成功畢業而鼓掌。

遭DQ已有一年多,梁國雄指在最近參加立法會小販公聽會,但流會告終,「如果我哋四個喺度,點會流會?」他表示只有一句心底話,「法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食蕃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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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麥馬高、周頌謙

移交逃犯修例文件粗疏 疑違反20年中港政府商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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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15日)討論保安局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議會陣線議員區諾軒批評,特區政府研究和商討二十餘年,曾訂下初步方向的五大原則,但今次政府修例徹底改變立場,文件對五大原則隻字不提。

會議上區諾軒重提中港兩地商討逃犯移交的發展,批評今次文件粗疏:

1. 1996年,政府承諾將會就中港之間的引渡安排另行立法,而不會直接將《逃犯條例》適用於內地。

2. 1998年,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出:「鑑於兩地法律和司法制度有極大差異,必須審慎行事」,並重申政府一直以「維護一國兩制和保障港人利益為首要考慮。」當年,政府建議制定中港逃犯安排時應依從「五大原則」[1],包括前述的「顧及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兩地法律及司法制度上的差異」,而最終安排亦「必須獲得香港市民接納」。

3. 2000年,中港兩地舉行了四輪專家會談。當時有份參與會談的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紀慧玲曾公開表明:「《逃犯條例》的規定可供借鑑,但未必適宜全盤套用在香港和內地之間的移交逃犯安排」。

4. 2000年,保安局亦表示:會就與內地訂立的移交逃犯安排徵詢公眾。但是,現時李家超竟堅持不就修改《逃犯條例》公眾諮詢,只將十頁文件予保安局網站,並拒絕公眾諮詢[2] ,僅在會上稱「歡迎相關人士提供意見」。

李家超未有回應修例建議沒有依循「五大原則」的理據。區諾軒質疑,今次政府藉單一案件為契機,理據薄弱。

2019年2月15日

[1] 立法會秘書處:中港移交逃犯協定研究(2001) 第5.13段
[2] 保安局網站:專頁 – 未有將相關文件給予公眾諮詢

不售賣報紙的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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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認為這只是一樁小事。我可不這樣想。

其實之前已經發覺,也有懷疑,不過當時沒有問清楚。今天早上去到西九高鐵總站,再去站內的便利店看看,然後再問清楚。事情似乎更肯定了。我說的「肯定」,是原來起碼有一間在香港境內的便利店,是不賣報紙的。至於原因,我就不能肯定了,但我有猜想,也想看看其他人能不能給我一個令人較寛心的答案或說法。

那一次是農曆年初四,乘坐高鐵上廣州。在自助取票機取得了在網上預訂了的車票之後,還有一點時間,便去到站內的便利店想買一兩份報章,我仍然有天天買報紙閱讀的習慣。但卻發現在雜誌架上,一份報紙都沒有,當時只是早上9:15,心想:「不會吧,這麼快便賣完?」

到了今天,早上還不到八點半,在同一店內也是一份報章也見不到。我便走去問店員,她告訴我:「呢度唔賣報紙,你去下邊柯士甸(西鐵綫)站買啦,嗰度有。」我再問:「點解呢度會唔賣報紙咁特別?」她說:「唔知道喎!一向都冇。」

如果真的要買報紙,可能就要回到柯士甸站了。柯士甸站站內有兩個便利店,其中一個靠近高鐵站通道的,要先入閘才可以到達,另一個就要去到車站的另一端。如果趕時間,或者嫌麻煩,可能就索性放棄了。我去到站內靠近高鐵通道那一個便利店,見到總共有11份報章可以選擇,包括那三份放在最底層,要撥開其他東西才找到的中央駐港喉舌報章。

記憶中,我從未碰見過一間不售賣報紙的些粉,這是我所知的第一間,不知道是不是唯一的一間。不知道其他朋友有沒有碰到過。

當然,很難清楚知道高鐵站內的便利店為什麼會這樣特別,但便利店不售賣報紙確是一個以前沒有碰到過的特殊,這足以令我有一連串的政治想像了。

老實說,我還未進入邊境管制區,仍有時間。如果買到報紙,讀完之後,我也很可能不會帶在身上,就把他丟進垃圾箱或回收桶算了。我可能也真的會放在背包裡,如果兩重的安全檢查真的不讓我通過,要沒收那份報紙,我也不會有異議,在其他口岸又不是未試過。

如果只是把高鐵當作一種交通工具,我覺得是否使用是一個選擇的問題。因為高鐵建設的爭議,很多人堅決不使用,這個我也能夠理解。選擇使用也不代表認為一地兩檢沒有問題。一地兩檢並不符合基本法這一個質疑,無論政府高官及京官如何強詞奪理,都是難以令人完全信服的了。現在霸王已是硬上了弓,以後要看的就是現在這一個把國內司法權力延伸到香港境內的安排,會不會真的出現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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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國內的法律,不是說只涉及地庫第四層那個部份嗎?但在這個內地口岸管制區之外,是不是已經在車站內的其他地方執行了一些國內的資訊審查及政治禁制?又或者是不是有一些政治禁忌已經被車站的管理安排自我審查了?說真的,我不知道,也不敢肯定。但也說真的,我確實懷疑!

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為什麼會被慢慢消磨掉?可能對於當權者來說,溫水煮蛙式的小動作,可以慢慢改造及塑造一些人的行為,甚至可以重塑期望與心態。這種做法,幾十年來在大陸可以說是無往而不利。在香港是否會同樣如此?

我記起了這一句說話:「自由的代價是永恆的警覺」(“The Price of Freedom is eternal vigilance”)。

很多資料都說, 說這句話的是美國的其中一位開國元勛,第三任總統傑弗遜。但其實這個說法沒有得到支持。從來沒有人清楚指出,傑弗遜在那一篇文章、那一本著作、或那一個場合這樣說過。其次,這一個說法或類似的說法,很多人都曾經先後提出過,包括南非大主教杜圖、南非黑人民權領袖曼德拉、美國人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香港主權移交後的第一任終審法院大法官李國能等等,都曾經引用過這句話或類似的說法。

如果真的要最本溯源,比較完整地提出這個說法的似乎是愛爾蘭籍的大法官 John Philpot Curran。他在1790年發表的一篇演說中這樣說:「上帝賦予人類自由的條件是永恆的警覺,如果他打破了這個條件,勞役就是他犯罪的後果和懲罰他的罪行」(”The condition upon which God hath given liberty to man is eternal vigilance; which condition if he break, servitude is at once the consequence of his crime and the punishment of his guilt”)。

無論是誰人說的,這句說話「自由的代價是永恆的警覺」值得我們銘記,特別是生活在今天所謂「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人。

如果這句話不是來自傑弗遜總統的,他的另一句相關的說話也許也值得大家參考,他說:「當媒體是自由的,每個人都可以閱讀到,那所有人都是安全的」(Where the press is free and every man able to read, all is safe)。

正因如此,發現有一個在香港境內但又處於這個敏感的地方的便利店,在不知道什麼原因的情況下竟然決定不售賣報紙,確實觸動了我的警覺。


中國商人黃向墨為何被澳洲政府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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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人黃向墨申請澳洲永久居留權被拒,並被拒絶入境。這新聞震動海外華人社會。黄決定在香港定居,並向媒體批評澳洲當局決定「醜陋不公」,所謂的理據完全建基於偏見和猜測。不過,澳洲政府和不少學者和媒體工作者認為黃向墨在澳洲,透過建立政治聯繫,協助推動有利中國共産黨的政策。

越界答問訪問了現居珀斯的研究員 W.L Yeung ,以答問的方式解釋整個事件的來壟去脈。答問以英文進行,下為中文翻譯,譯者: Rebecca Tang。

問:誰是黃向墨?他在澳洲的名聲如何?

答:黃向墨(法定姓名為「黃暢然」)是名地產發展商,亦為玉湖集團的董事,同時是政治捐款人兼說客。他於2011年由中國移居至澳洲。

在2012年,他因斥資1280萬澳元購買悉尼郊區一座豪宅而首次走入澳洲公眾的視線。這項房地產交易吸引了其他自稱為其友人的中國投資者大量購入類似的貴價房產。

黃向墨在2014年再次引起公眾注意,當時他向悉尼科技大學捐贈180萬澳元,成立一個親北京的澳中關係研究所(UTS ACRI),以取代原有的中國研究中心--該中心以其獨立而具批判性的研究而聞名。同時他也親自挑選了澳洲前外交部長卡爾(Bob Carr)為該研究所擔任所長。

黃熱衷於與澳洲高等教育機構建立密切關係,他在捐款予悉尼科技大學後,又向數間澳洲大學捐出了共450萬澳元。受惠於他慷慨捐獻的,包括一名澳洲前外交官,而此前該位外交官曾多次針對孔子學院作出尖銳批評。

在接下來的數年裡,黃向墨與澳洲政界人士來往的照片常見於當地中文媒體。然而直到2016年,澳洲主流媒體才開始認真調查他的背景及行為--當時Fairfax的記者發現,黃向墨在2012年至2015年間,曾向兩個主要政黨捐款超過100萬澳元,而其後累積捐款金額已飆升至約300萬澳元。

另外Fairfax的報導還透露了,在離開其家鄉廣東省揭陽市並移居澳洲前,黃向墨曾因涉嫌貪污而被捕。儘管黃一再否認涉入不法行為,並堅稱自己未被禁止進入中國,但澳洲調查人員普遍認為,他自2013年以來未曾涉足中國大陸。

問:澳洲政府撤銷黃向墨的永久居留權的決定,是基於情報組織指出他「可能參與外國干涉行為」。黃向墨在澳洲曾進行什麼「外國干涉行為」?

答:我相信「外國干涉行為」所指的,是黃向墨與的中國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統戰部)的關係,以及他的捐贈模式。這兩者都顯示他一直在積極尋求政治影響力,以促進中國共產黨的利益。

黃向墨身兼澳洲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委員會(ACPPRC),及大洋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聯盟(OAPPRC)的負責人。 ACPPRC和OAPPRC均為中共中央統戰部設於北京的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CCPPNR)的官方分支機構。而澳洲安全情報組織(ASIO)亦提及,黃向墨作為這些機構的成員,是其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的的原因之一。ACPPRC的墨爾本分會,就曾於2016年舉辦集會以支持中國在南中國海主權的立場。其他活動如抗議達賴喇嘛訪問澳洲的示威,也與此統戰組織有關。

2016年,澳洲工黨參議員鄧森(Sam Dastyari)因接受外國捐款的而辭職。醜聞爆發時,傳媒深入調查了黃向墨的政治捐款模式。當時澳洲國會對外國干涉行為進行了激烈辯論,而期間出現了令人擔憂的證據,顯示黃如何利用他與政治人物的關係來要求他們支持一些有利北京的政策:

  • 有記錄顯示,工黨參議員鄧森曾允許黃向墨代他支付44,000澳元的法律訴訟費。此前黃曾安排一場只開放予中文媒體的新聞發佈會;而在發佈會中鄧森違背了工黨的政策,對南中國海爭議發表了與中國政府類近的立場。
  • 約於同時,該黨的外交事務發言人在公開批評中國在南中國海的擴張後,黃撤回了對工黨40萬澳元的捐款。
  • 有消息指,2014年在簽署具爭議性的中澳自由貿易協定前,黃向墨等人大幅增加政治捐款。

政府記錄還表明,鄧森曾試圖利用其政治影響力來加快審批黃的公民身份申請。根據以上及其他未被披露的信息,ASIO認為黃向墨的行為是代表中國政府影響澳洲的政策和政治決定,並相信若他獲許返回澳洲,他很有機會會繼續這樣做。

問:黃向墨多年來一直以投資者和說客的身份活躍於澳洲政商界,為何澳洲政府至今方決定採取行動?最近是否有任何政治和法律狀況的進展,導致如今的決定?

答:正如上述所說,黃所涉的政治醜聞爆出時已激發澳洲對外國干預行為的警戒心。然而,當時澳洲的反間諜法已嚴重過時,而在堪培拉以及大多數州份(新南威爾士州除外),外國政治捐款均屬合法。經過數月激烈辯論和審查,澳洲在2018年6月通過了一系列新的法案,數月後澳洲便全面禁止外國政治捐款。新法案更明確地介定如何構成干涉政治,賦予執法部門調查和起訴違法者所需的權力,強制外國代理人登記,並在相關人士不遵守規定時向其進行起訴提供了法律依據。

問:您能否舉例說明黃向墨影響了哪些政策範疇?

答:我相信我上面的回答已經涵蓋了這部分。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黃的政治影響並不僅限於推動中國對於中南海的政策,或削弱澳洲與美國的盟友關係。Fairfax在2017年發現了一系列文件,當中揭露了新南威爾士州工黨議員王國忠(Ernest Wong)和黃向墨之間的商業聯繫。 2014年,由於新南威爾士州財長盧信達(Eric Roozendaal)突然辭職,王國忠由新南威爾士州工黨委任,空降接任其職位。隨後媒體調查發現,盧信達退出新南威爾士州議會是為了在黃的玉湖集團工作。從此例來看,有意見認為黃在澳洲的政治影響力或已超出了倡導政策的範圍。雖然此系列行為被指控為外國干預,但因當時未有法律依據可供執法,故未有人被起訴。

問:有人猜測該決定是否與澳洲公民楊恒均在中國大陸被捕有關?這個猜測是從何而來?你認為有道理嗎?為什麼?

答:悉尼科技大學澳中關係研究所副院長羅震(James Laurenceson)接受一間悉尼中文報章訪問中提及這個消息,而我也是在其訪問中首次讀到這個猜測。我不確定他是只在猜測,抑或是接觸到內幕消息。

在我看來,現階段很難在將兩者直接連繫。話雖如此,我必須指出中澳之間的外交關係現在處於歷史最低點。中國似乎覺得被下列事件冒犯:

  • 澳洲禁止華為參與未來的5G移動基礎設施部署;和
  • 澳洲通過反外國政治干預法案。

中國的憤怒似乎直指澳洲前總理特恩布爾(Malcolm Turnbull)及其對中國政策顧問加諾特(John Garnaut)。Fairfax報導中引用情報消息指,悉尼科技大學副教授、中國研究學者馮崇義於2017年在中國被短暫拘留時,就被中國國安人員審問關於加諾特的信息。加諾特是楊恒均的朋友,因此楊被拘留或與中國對澳洲在2018年通過反外國政治干預法案的不滿有關。而黃向墨被禁止進入澳洲也是新法案獲通過的結果。由這方面來看,將兩件事連繫起來或有其道理。

問:澳洲公眾對撤銷黃向墨的永久居留權決定的普遍反應如何?華人社區對之又有甚麼反應?

公眾輿論普遍支持政府的決定。自公佈對黃的禁令以來,儘管自由黨在民意調查中仍落後於工黨,但澳洲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的個人評價略有改善。

至於中國異見群體則為之喝采,中澳社區團體澳洲價值守護聯盟(Australian Values Alliance)剛發表聲明歡迎此決定。然而,在異見圈子以外的澳洲華人社區則相當沉默,反映出新法案通過帶來的不確定感和不安全感。我認為增強執法透明度及媒體報導中的文化敏感度,將有助於緩解緊張氣氛。

而當地親北京的中文媒體則針對此決定發出異議,但相當無力。

至於微信中,就流傳著一個來自珀斯公共新聞平台的帖子,內容旨在激起華人圈子對黃向墨的同情,並聲稱黃作為受尊敬的社區領袖,待遇竟比連環殺手更不堪。此微信平台由西澳上海聯合會(WA Shanghai Federation)秘書長所有,該會是影響力強的統戰組織,而其主席則為澳洲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委員會西澳分支的榮譽顧問。

鳳凰衛視也發表了對蘇特( Keith Suter)的訪問片段,他自稱是澳洲國際研究學者。然而,推特上的澳洲國際研究圈子無法證實蘇特的學術資格和他的職衍。在採訪中,蘇特質疑ASIO對黃向墨所發裁決的合法性。

問:此決定對澳洲政治及澳中關係有甚麼影響?澳洲政府會否採取進一步行動來減少中國對澳洲的干涉?

新法案參考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建立具透明度的計劃,要求代表外國政府影響澳洲政治進程的個人及機構必須進行登記。目前在澳洲進行遊說行為的個人或機構,可獲6個月註冊寬限期,預計一些不遵守規定的個人或機構將被起訴。所以對,我相信這將有助於保護澳洲免受大部分外國平涉,包括中國在內。

在2018年3月,部分研究中國、中國僑民和中澳關係的澳洲學者簽署了一份聯署信,支持通過反外國政治干預的新法案;而我是其中一名聯署者。我與其他聯署者都確信,「必須識別、認知及消除中共干涉,因這是雙邊接觸中不可接受和適得其反的行為;如此在建立長期健康中澳關係方面,方可邁進一步。」

問:黃向墨因該決定而要求澳洲政客和政黨歸還其政治捐款,他們如何回應?

當澳洲總理莫里森被問及他領導的自由黨會否退還捐款時,他提及了禁止外國政治捐款的法案,並表示:「我們與這位先生的關係而採取的行動,是根據現存信息而作出。」 但他沒有對此加以說明。

反對派領袖修頓(Bill Shorten)迴避了關於他的政黨會否退還黃的捐款的問題。在此我引用他的回應:「我們幾年前就停止接受他的捐款了。事實上早於立法前,工黨已不再接受這位先生和另一位人士的捐款。」

對活化澳門舊街的一點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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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刊訊報
  
近年來有許多活化澳門舊街的活動,例如在瘋堂斜巷附近有不定期舉行的文創展覽、文創買賣、文藝表演活動。在氹仔嘉模墟不定期舉行不同文創買賣、文藝表演等大眾休閒活動。在十月初五街不定期舉行的康公夜市,活動內容有懷舊美食、文創買賣、文藝表演。

在爛鬼樓附近有不定期舉行的爛鬼樓巡禮,活動內容如澳門日報報道所講,有「人力車體驗、傳統服裝租借及拍攝、特色地攤、街頭表演、傳統手藝體驗館、歷史導賞及藝術展覽,當中還包括於二零一八年開幕日首屆舉行之「第一屆歡樂光酥餅手推車大賽」 及十月二十七、二十八日之「爛鬼樓巡禮之萬聖節特別場」等」。是由中南區工商聯會、草堆街第六坊會、果欄街第六坊會、澳門收藏家協會、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主辦。另外還有澳門每年年尾,在澳門多個舊街有燈光節活動。
  
雖然這一些活動,看上去非常有意義。但是也引起澳門兩極的意見。支持者認為這種活動吸引客流入舊區觀光消費的澳門旅遊元素,同時增加城市競爭性和增加文創在澳門發展空間,也增加工商業賺錢機會。例如中南區工商聯會會長李卓君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接受澳門日報採訪時所講,「該區具很大發展潛力,期望政府盡早活化並善用慈善機構贈予的永福圍舊樓群,把周邊街區及建築有機串連,發揮最大價值。要使關前街至周邊舊區街巷真的「活」起來,須持之以恆,政府跨部門作出政策傾斜,適時優化社區環境。如條件許可,不妨將區內空置地盤打造成小型文創市集,提升社區吸引力,增強人氣。」

按照在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澳門電台消息指,沙嘉都喇街商戶也希望可以活化沙嘉都喇街。按照在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澳門電台消息指「下環區坊眾互助會會長張麗珍表示,今年春節訪澳旅客人流增加,但下環區舊區人流並沒有增多,由於旅遊指示不清晰,容易讓遊客忽略前往舊區,希望政府重新規劃。她又認為,人流增加將有利營商環境,但同時對市民日常生活做成影響,希望政府可以作出平衡。」

相反許多街坊和許多網民在網絡媒體、群組上如澳門政改咖啡檔、澳門高登起底組、澳門方丈聯盟等,非常反對政府當局和一些社會團體、工商團體的做法。這些反對者認為政府當局和一些社會團體、工商團體,大力推出所謂活化澳門舊街,完全干擾澳門街坊百姓的正常作息。首先造成大量光、噪音污染和大量不要的廢物。其次澳門舊街的人流增多,造成街坊與旅客爭路,車輛與旅客爭路。同時有一些街道長期不定期封路,嚴重影響澳門交通日常運轉。第三,把澳門舊街如爛鬼樓多處建築物油上與街道不同格調的顏色,令澳門舊街面目全非。到底這是活化,還是立新街道?可見其負面情況大於正面。令人擔憂的是,在澳門各界防災滅災能力未完全強化,防災設備未完全完備情況下,這麼多團體一直掛住搞這麼多活化澳門舊街的舉措。萬一再發生類似天鴿風災的話,澳門應該怎麼辦?

認同活化澳門舊街可以增加文創在澳門發展空間等正面效果,可是澳門由於地少人多,首先應該明確分清居民區和遊客區的地域界定,不應該有清晰指示讓旅客前往居民區。政府當局和一些社會團體、工商團體舉辦活化澳門舊街的重心,應該要保持平衡,不應該完全傾向於旅客身上。其次澳門舊街如何活化,必須諮詢所有涉及其中的街坊意見。故此非常不滿政府當局和一些社會團體、工商團體如街坊會沒有先過問街坊意見,而過急舉辦相關活動的做法,這種做出法完全不尊重街坊。希望這種從活化澳門舊街所帶來負面情況能夠快點改善,完全不想澳門所有街道過多人流!

反皮草市民:促請全面禁止皮草貿易、立即停辦皮草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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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邱騰華,

促請香港政府立法全面禁止在香港進行皮草貿易,並促請香港貿易發展局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立即停止舉辦年度「香港國際毛皮時裝展覽會」!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一直漠視市民反對聲音,每年堅持舉行「香港國際皮草時裝展覽會」,令香港與殘酷貿易掛勾。試問一個漠視人道主義、鼓勵殺戮的政府機構,如何帶領香港成為國際貿易商業中心,以及實踐推廣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使命?

香港毛皮業協會(Hong Kong Fur Federation)每年以皮草展招攬全球國際皮草商,涉及逾億美元的交易,把香港打造成「皮草之都」。為維護皮草業界每年的龐大商業利益,該會長期美化殺害動物惡行,禍害無數動物。例如協會去年向媒體聲稱「香港進口毛皮中,九成半來自歐美農場」,實際上,根據2017統計署資料,130萬件皮毛製品,約100萬件是來自中國(進口編號:84831)。160萬公斤未拼合的水貂毛皮,多數來自中國內地及東南亞地區(進口編號:61311)[2] 該協會更將展覽分為兩個參展商名單,一個為會員參展商(多來自歐美)及非會員參展商(七成來自中國內地)[3] ,但是都是在同一場地(Hall 1 & 3)僅是一個偽分類,目的是可以宣稱「會員皆是來自歐美」。

會展中心一直以保護環境和改善社會為宗旨。每年,近160個參展商,三成半來自中國大陸,中國並無任何法律保護養殖場動物。歐洲皮草動物養殖場的狀況同樣駭人[4],屢屢被揭發殘酷內幕,來自這些養殖場的皮草更被直銷中國。2015年,會展中心成為全港首個機構連續三年獲得ISO 20121活動可持續發展管理系統認證 (5)。毛皮業的實況與會展中心的理念背道而馳。生產毛皮製品須使用甲醛、六價鉻、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偶氮染料及氯化苯酚等有毒及致命的化學劑,對人類及環境有害。毛皮業只著眼於利潤,完全忽視環境、動物福利、勞工安全等議題,並持續以誤導手法推銷毛皮製品。 會展中心容許舉辦皮草展等於公然支持災難式環境破壞及殘酷對待動物。

全世界每年有超過10億隻兔子和5000萬隻其他動物 - 包括狐狸,海豹,水貂和狗 - 絕大部份在皮草農場飼養,或者被困在野外並因其皮毛而被殺害,這些動物的皮毛通常被用於時裝,飾物和裝飾品上。為取其皮毛而被養殖的動物一生遭受著鮮為人知的折磨,經常被活生生剝皮致死。購買皮草等同於支持這些殘酷的行為!

以下三個事實會改變你對毛皮的看法 [6] :
1. 毛草行業當中85%的皮草來自養殖場的動物,這些動物被擠入過度擠擁、極為骯髒的鐵絲網籠子裡渡過一生,最後會活著剝皮。
2. 每年有10億隻兔子被殺死,以便奪取他們的皮毛用於服裝或工藝品。
3. 在中國,超過200萬隻貓和數十萬隻狗被猛烈撞擊、絞死或流血致死。

現時業界已有許多動物友善的物料可以代替皮草,越來越多顧客亦有意識地選擇動物友善及無皮草品牌,一如眾多奢侈品牌如:Gucci、Versace、Michael Kors、Stella McCartney、Armani、Ralph Lauren、Vivienne Westwood 等,Burberry 和 Chanel 是最新加入無皮草的高級時裝品牌,這個決定受到很多時尚愛好者的歡迎。「 現代奢侈品意味著對社會和環境需要負責任。」Burberry首席執行長 Marco Gobbetti 說。「採購符合我們道德標準的皮草和珍稀動物皮革變得越來越困難。」Chanel 發言人指出。這正正反映出國際間對人道時裝貿易迫切的渴求與唾棄皮草的趨勢。

挪威政府本年宣布,2025年前將全面禁止皮草養殖場,成為第十四個禁止皮草養殖場的歐洲國家。日本於2016年已經告別了皮草養殖工業,最後一間皮草養殖場(Otsuka Mink Farm)已經於2016年11月正式結業。

香港作為貿易港的主導地位,我們促請邱騰華局長採取有效的行動,敦促會展中心制定政策,停止舉辦皮草展,並立法禁止這場野蠻的貿易,令皮草成為歷史!

參考資料:
[1]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218/s00001/1487425484213
[2] 香港商品貿易統計 - 進口 (2017年12月)
[3] http://www.hkff.org/browserFile/Balloting_Result_Non_Member_2018.pdf
[4] http://www.newsweek.com/fur-farms-breed-monster-foxes-animal-welfare-critical-668609
[5] https://www.hkcec.com/en/sustainability-commitment
[6] https://www.peta2.com/news/fur-farm-facts/

反對香港皮草貿易的市民聯署

2019年2月17日

《逃犯條例》修訂:港府民建聯食人血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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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例幾日內突然急速發酵,港府態度極強硬,關鍵在那位母親。

自己的女兒在臺灣被殺,疑犯卻可以逍遙法外,當然會感到悲痛甚至悲憤。因此向政黨求助,呼籲修例,是應為之事。就算是找民建聯,也無甚麼好苛責的。然而與民建聯一同高調開記者會,就開始踩界了。我們姑且也對此寄予同情和理解。

然而事情發展至今,明顯超越了案件本身。民建聯高調要求修例,要把中國大陸也納入修例的範圍中,而港府迅速回應,保安局長李家超態度強硬,毫無餘地,劇本明顯是一早寫好。明明是講臺灣,突然卻變成講大陸,只要有正常思維,也知道是政治決定。港府和民建聯乃是在食人血饅頭,利用慘劇打開缺口,下流至極。這正正是建制派和政府常常掛在口邊的「把事情政治化」。

香港長久以來是中國異見人士的避難所,儘管近年城牆早就千瘡百孔,越境虜劫已經發生,但始終未全面「一國一制」。這次修例一成,大家可以早抖。

議會內反對陣營勢孤力弱,民間力量消散,抵抗難免徒勞。然而關鍵在於那位母親。今日李家超等可以大義凜然、大放厥詞,乃建基於抽該案件的水。儘管該母親可能不想涉及政治,但到了這刻,已經無沉默的自由。如果沉默,就是容許自己的不幸被殺的女兒成為威權政府的籌碼,去為北方的獨裁政權服務。這在公在私,也是不道德的。所以請那位母親站出來,保衛自己女兒的尊嚴,公開講一句:請政府和政黨不要把事情政治化,集中處理和臺灣的協議,不要把中國扯進來。

另外,也要看看蔡英文政府對道德有多堅持。如果在這情況下和港府訂立協議,就是賣臺,就是國民黨。

逃犯條例改革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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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香港男子在台灣殺了女友之後逃回香港,因為香港和台灣沒有引渡條例而使犯案者可以消遙法外。而近日保安局提出修改引渡法例,卻引起了不少的反對聲音,究竟香港該不該訂立引渡法來保証香港的法治?

香港和世界各地沒有引渡的法例,但香港作為了一個開放港口,缺乏引渡法例已經對香港引起不少的問題,就好像在南亞地區的罪犯可以在香港躲藏,尋求政治保護,本身如果香港有引渡法例就可以防止罪犯在香港躲藏而不被檢控。

在國際的引渡法之下,均有訂明什麼罪案不會給引渡,比如政治犯,死刑和有雙重犯罪等,而在香港以往的引渡個案也因為和他國沒有引渡條例而使犯案者不能定罪,而且往往的罪犯也是犯了可以引渡的罪案。

現時香港只有和19個國家訂下了有引渡的協議,而在中國方面就有30個國家有引渡的協議。香港本就必須要和其他國家訂明引渡法例,可以使香港的執法更加有效。然而香港和中國在政治上己經成為一體,立法加上中國是不是劃蛇添足?

香港議員擔心修訂逃犯協議之後有機會使中國越境執法。然而越境執法不是因為有香港法律訂立才發生,中國政府在越境執法是因為香港沒有一個有效阻止中國公安在香港執法而致。香港也沒有任何一條法例可以阻止中國越境執法,又可需要在逃犯法例下加上中國而助長他們?
 
既然香港是無力阻止中國越境執法,那就更不該修正條例而助長中國越境執法。而香港該完善逃犯法例來阻止罪案發生,可以也該盡快由台灣方面作出特別要求,盡快把兇手移送台灣。

作者為資訊科技界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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