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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乾外傭水的馮檢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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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得競選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有一天,一位同事忽然傳來訊息:「你在選舉論壇被馮檢基開名了」。原來馮檢基以外傭議題攻擊李卓人,並在選舉論壇引述我多年前曾寫過的一篇文章。當時馮檢基說出的原話如下:

「⋯⋯你們的最高職員蒙兆達(職工盟總幹事)說過,為了這個問題,我們的議席可以失,但爭取外傭擁有居港權的信念不可缺。」(據香港01 選舉論壇的文字紀錄)

有關外傭居港權的爭議,職工盟立場清晰,支持外傭在法律面前享有跟其他來港工人一樣、不受歧視的平等看待,但我當年寫的這篇文章,其實沒有介入這個政策討論,重點反而是批評一些無恥政客,為了選票不擇手段,「外傭本身沒有選票,但常常被一些無恥政客利用,作為撈取政治本錢的工具」(出自我的文章原句)。

當年我批評的對象包括:自由黨曾高調組織本地僱主,要求將外傭排除在勞工法例保障範圍之外;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曾口出惡言,指不少菲籍外傭「勾引」男戶主,其歧視言論備受批評,最後要道歉才能平息風波(及後又發生葉劉徒弟容海恩發表指外傭阻街及影響商鋪運作的言論)。

多年前,李卓人惟一一次參選區議會,正值外傭居港權風波爭議,選舉臨近時,工聯會候選人天天在街上派傳單以「外傭搶工人飯碗」來挑動排外情緒,傳單上更寫上「(李卓)人唔做,我做」作為競選口號,肆意渲染外傭與本地人的矛盾。

及至今次九西補選,借外傭撈取政治本錢的無恥政客又添一隻新鬼。馮檢基三番四次在論壇上以外傭議題攻擊李卓人,不但未有顧及挑動民粹主義情緒對弱勢社群可能帶來的傷害,更將問題簡化為「外傭來港住滿七年,就可以成為永久居民」(據香港01選舉論壇的文字紀錄),刻意混淆了「享有申請權」及「自動成為永久居民」的重要分別,亦隱藏了「入境處仍享有最終審批權」的基本事實。論調與當年港府和建制派恐嚇市民的渲染說法別無二致。

我仔細翻看自己當年所寫文章,從未說過「我們的議席可以失,但爭取外傭擁有居港權的信念不可缺」,而是說即使要承受社會的輿論壓力,正確的價值仍然要堅持,否則就算給你獲得了議席,又有何用?因此說「議席可以失、信念不可失」。不無諷刺地,馮檢基歪曲地引用我的文章攻擊李卓人,自己卻淪為我當年文章所要批評的無恥政客。

浮士德為了青春和權力,以自己的靈魂和魔鬼進行不道德交易,馮檢基為了增加自己的選票和令對手跌票,竟然仿效特區政府製造社會恐慌和分化的一貫慣技,卻不知靈魂已賣了給誰。

在競舉過後的一次電台訪問中,當李卓人被主持問到,與馮檢基是否仍為盟友,我從李卓人臉上看到罕有的不屑表情,僅拋下一句「不會回應」。有人批評他的答案「太小氣」和「欠包容」,而我會說其實這已「相當厚道」。畢竟,政見不同者可以包容,因真理只會愈辯愈明,但對人格低下者及其惡行卻應該愛恨分明,絕不含糊和稀泥,並盡己所能予以痛擊,這樣才不失從政者應有之風範。


與郭榮鏗商槯美國之行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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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是否延續 《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之際,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將赴美,稱主要目的為游說美國政商界維持獨立關稅區。我認為他應三思出行的目的及策略,如何達到真正捍衛高度自治的目標,不要淪為香港政府的說客。

維持獨立關稅區對香港重要,但最佳方法應是讓一國兩制如實的按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執行,並被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看得見。現時港府的策略是又要紅杏出牆(不斷DQ議員,收緊言論自由),又要取貞節牌坊(向國際社會騙說仍有一國兩制)。現時連朱凱廸參加村長都被政治審查,問長問短;而林鄭卻會未來到各地訪問,以說明一國兩制成功落實。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當知道郭榮鏗出訪一事,竟然將一齊商討行程……

有什麼好得過一個泛民立法會議員說香港「仍有」一國兩制,政府對郭的出訪真是求之不得。可是,郭的出訪是否可為捍衛核心價值及自由達到最大利益?

我認為郭到美游說絕不應是無條件的,若港府不能對人權、法治、參選權、結社權作出實質承諾,則郭應將美國之行定位為如實反映之旅。當新疆集中營的逃脫者到美國是指出中共的不是,如實反映慘況;為何泛民的議員竟到美國是美化被中共破壞、彌留中的兩制?

若是郭議員這麼高招,枱面是游說維持獨立關稅區,實際是到美國反映實況,並尋求美國協助捍衛香港高度自治,則我是過於憂慮了。若非如此,則請郭議員小心別成為港府的說客。

作者按:文章以個人身份發表

朱凱廸抽籤贏麥美娟 做三個月橫洲小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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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因元朗橫洲發展針對綠化地、放生棕地而成立的立法會「跟進橫洲發展項目事宜小組委員會」,本年度舉行首次會議並選舉主席。朱凱廸及去年度的主席工聯會麥美娟同獲四票,朱凱廸勝出抽籤,出任小組主席。

橫洲小組主席及副主席原為工聯會麥美娟及民建聯柯創盛,今早會議開始時,民主派有民主黨尹兆堅、公民黨郭家麒、熱血公民鄭松泰及朱凱廸,建制派則有主席麥美娟、民建聯柯創盛、自由黨邵家輝及謝偉詮。民主派要求重選主席,尹兆堅提問朱凱廸,而邵家輝則提名麥美娟。雙方在各得四票下,由原副主席柯創盛抽籤,結果由朱凱廸勝出。

選舉副主席時,麥美娟提名柯創盛,郭家麒則提名尹兆堅,投票時石禮謙抵達會議室,結果柯創盛以五票對四票擊敗尹兆堅。

運輸及房屋局提交的文件指,橫洲第一期即非原居民鄉村範圍,計劃獲立法會批准撥款後,訂出居民最後遷出期限,並於明年第二季開始平整土地。蘇偉文指,撥款申請會於本月提交立法會工務小組。

至於大部份土地為棕土的橫洲第二及第三期,政府預期在明年第一季獲立法會批准,在第二季開始平整土地,預料提供13,000個單位。

朱凱廸重提成為小組的目的,是議員關注橫洲事件的決策問題。他指政府進行非正式諮詢(「摸底」)後,才正式提出發展範圍建議。朱凱廸要求政府交代該些「摸底」有否機制處理涉及的利益衝突,他舉例指鄉事委員會主席兼任區議員及貨櫃場場主,詢問有否新指引監管。朱凱廸又指,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曾在高層就橫洲及皇后山成立督導小組,詢問現屆政府會否不會「無啦啦由特首介入」。城規程序方面,朱凱廸指目前僅進行間接諮詢,在村口張貼海報及網上諮詢,村民不會知悉即將被迫遷。

橫洲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回應指,「摸底」即非正式交流是政府一直工作,主要對象為地區持份者,與鄉委會主席交流是跟從指引。朱凱廸要求交代指引,蘇偉文未正面回應,只明白朱凱廸要求制度化及陽光化。

蘇偉文又稱不適合評論上一任政府做法,每一個項目有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他指明白朱凱廸對城規程序的「堅持」、市民訴求日高,政府期望做得更加好。

民建聯劉國勳稱,橫洲及皇后山屬大型房屋工程,行政長官「應介入便介入」,他促落實橫洲原本計劃。

區諾軒指政府文件集中談及安置安排,但與他們視察收到村民的意見有很大落差,包括未有召開居民諮詢會,亦未提供復耕安排。地政總署總產業測量師趙莉莉回應稱,政府推出新的安置政策後,有更多村民提供資料,而居民亦可根據現時的復耕計劃作重置申請。

鄭松泰則回應稱,居民提交資料予地政總署是因為無辦法,他又詢問專用安置屋邨的地點。趙莉莉稱由房協管理的三條屋邨位於粉嶺百和路、洪水橋及古洞,居民如入住安置屋邨是無須進行資產審查。

朱凱廸指,橫洲居民仍希望可以搬村,他又指專用重置屋邨未有考慮動物問題。蘇偉文只稱聆聽到意見。

橫洲小組餘下約三個月工作時間,至2019年2月27日。朱凱廸期望能進入橫洲第二及第三期棕地部份視察,政府則回應稱或涉進入私人土地,會有困難。

【佔中九子案】庭上播放傘運紀錄片 旁聽市民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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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攝:Manson Wong)

(獨媒特約報導)「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另外6人因參與2014年雨傘運動,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陳健民今日繼續作供,他稱2014年9月28日早上,大批市民前往金鐘聲援,但是被警方封橋阻擋,他形容市民自發前來,大台沒有指揮的可能性。辯方律師在庭上播放傘運紀錄片《傘上:遍地開花》,顯示9月26日至28日的事件,旁聽市民和被告重看當日片段,不禁落淚。

陳:市民自發 大台沒有指揮的可能性

「和平佔中」發起人之一、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作供指,在2014年9月28日清晨6時,看到有警察經過「命運自主」大台,他從沉睡中醒來。其中一名警察跟他說:「冇事的,遲啲有更多警察經過。」不過,陳其後稱不肯定自己有否混淆這是發生在9月28日還是29日的事。

陳稱,當時金鐘現場的氣氛十分沮喪,因為只剩下數百人。其後時任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在大台上指有很多人前來金鐘聲援,陳以為鍾只是為自己打氣,後來才收到消息指市民被警方阻擋以致不能到達大台範圍。他從添美道與夏慤道交界的警方鐵馬前看到大批市民聚集在夏慤道的另一端。陳表示:「整個晚上是覺得群眾是離棄我們,突然見到咁多市民支持,我哋係覺得好感動。」

陳決定於晚上6時聯同另外兩名「和平佔中」發起人舉辦記者會,希望讓外界知道市民是自發前來聲援,「我們完全沒有指揮的可能性。」

不過在距離晚上6時還有2至3分鐘時,他突然聽到巨響,看到夏慤道有催淚彈爆開,煙霧向四周散開來。他當時還未反應過來,又看到第二個催淚彈爆開,便知道將會有更多催淚彈。陳吩咐另一被告邵家臻在大台呼籲市民立即離開,因為「佔中三子」在計劃「佔中」時已預計會發生此事,當時認為需要立即離開,以保護群眾安全。

陳稱大部分人都很驚惶,將雨傘和雜物拋在馬路上,向添馬公園海邊走去。他從義工口中得知,有一個約90歲的年老人士在離開期間有呼吸困難,義工勸喻他盡快離開及到醫院,但他堅決留在現場,直至學聯出手勸喻才願意離開。

旁聽市民邊看傘運紀錄片邊抹淚

代表陳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播放梁思眾執導的紀錄片《傘上:遍地開花》的節錄。庭上播放的片段,由9月26日晚學生「重奪公民廣場」開始,學生闖入公民廣場後,有一名學生暈倒,公廣外的學生要求警方開閘讓救護車進內,並承諾不會再衝入去。其後警方施放胡椒噴霧,學民思潮黎汶洛嗌咪呼籲市民舉高雙手、和平抗爭,又聯同學生一起重覆大叫「警察撤退!」期間黎發現數名戴口罩的可疑人士,腳下有不知藏著什麼的手袋,他悄悄提醒附近的學生留意該些人士。

至9月27日晚上,大台除了呼籲市民繼續留守「支援學生」外,也帶領市民唱《無盡》、《愛的征戰》等歌曲。不過在現場另一端,有示威者不滿大會在面對警方暴力時仍堅持以和平手法集會,「難道坐下來被人拘捕?」、「然後呢?」。旁邊有另一名示威者勸說,首要做的事是讓更多市民前來,需要堅持道德原則。該名不滿的示威者反問:「是否死了也要道德?」堅持和平的示威者答:「是。」

三子宣布「佔領中環」正式啟動後,大批示威者魚貫經添馬公園離開。有示威者用擴音器勸說市民不要離開,因為他們是為了要爭取的訴求而出來,不能因為「佔中啟動」而離開,不過並無法阻止市民繼續離開。早前在旺角騷亂案中被判7年監禁的盧建民,也被拍進鏡頭,他就大台宣布「佔中」鼓噪,指責是「騎劫」學生,要求學生重掌領導權。不過旁人揶揄他:「你咪去大台嗰邊講囉!」

時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亦在現場勸說群眾不要離開,他一度下跪,並呼籲示威者如果不想跪下,便要好像他站起來。

至9月28日晚,影片顯示警方在夏慤道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在現場呼籲示威者撤離,同時坦言內心很掙扎,不知往後是否再有這樣的機會堵路。陳健民向傳媒指,示威者沒有打警察、沒有推倒警車、沒有燒警車,全世界都找不到一個地方像香港般,面對如此暴力都能用合理和和平的方式應對。

播放紀錄片期間,旁聽席不斷傳出流鼻涕的聲音,不少人用紙巾拭抹眼淚。犯人欄內的邵家臻亦拭抹眼淚。

陳:催淚彈後不見拘捕 憂政府製造「無政府狀態」

看畢電影節錄後,法官陳仲衡笑言:「我嘗試不讓電影引導我的判斷,我應該無視背景音樂。」麥高義亦笑著回應:「不好意思,我們沒有足夠時間去刪除背景音樂。」

在9月28日催淚彈爆發後,他們與其他參與者坐在大台上,等待警察前來拘捕,但長時間過去仍未見警方有所行動。因此陳健民整晚站在添美道與夏慤道交界的鐵馬前,看著催淚彈爆發然後群眾再次聚集。

陳指,在9月29日清晨見到警察經過並說:「沒事的。」他現表示:「我挺驚訝,因為發射催淚彈之後,我預計警察會拘捕我。」但是警方沒有這樣做,反而令他很擔心「究竟政府想點?」那麽多人出來反抗政府,但政府容許他們留在原地,「是否想製造「無政府」狀態呢?」

陳:促成對話過程轉折 黑社會事件致擱置

陳指,警方施放催淚彈後,有考慮過跟政府再次進行對話,並經泛民議員聯絡高官,例如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時任特首辦主任邱騰華。大約3日後,他與林鄭直接電話聯絡,與邱則進行視像會議,並有泛民議員在場。

陳憶述,林鄭一開口便問有什麼要求。陳回應:「一定是梁振英(時任行政長官)下台才能解決問題。」林鄭稱這不是她的職權。陳提出時任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下台。林鄭稱:「政府不能隨便開除一個官員。」陳要求政府展開獨立調查,調查警方使用催淚彈對付和平示威者是否正確。林鄭表示這要求可以考慮。兩人又討論如何促進與學生對話,陳稱對對話細節記憶模糊,但記得林鄭就與學生對話的態度是正面的。

至於跟邱騰華的對話,陳記得10月3日有黑社會人士打旺角佔領區的學生,因此學生決定擱置對話。陳跟邱的對話內容大多圍繞如何促進政府與學生的對話,邱又提議佔領者開通某些道路,營造有利對話的氣氛,例如海富天橋、金鐘道和政府公務員上班出入口。陳形容過程轉折,期間學生不滿黑社會人士打佔領者,泛民議員聲言對抗政府,均令對話多次擱置。陳指,學聯、學民思潮、佔中三子、泛民和民間團體在佔領期間組成「五方對話平台」,但是政府指定對話對象是學聯。

曾與海富橋「村民」商討開通公務員上班入口

陳表示不希望令政府總部癱瘓,因為社會並不支持,也不想政府有足夠理由展開暴力清場,引致流血衝突,因此他曾跟佔領海富天橋的示威者商討開通天橋。

陳指佔領區內有不同俗語,佔領者被稱呼為「村民」,此外有「村長」,即較積極的佔領者。他們曾跟海富天橋的「村民」商討,由於他們並不是任何政黨或團體的成員,因此沒有任何人能指使他們,需要跟他們直接溝通,最後成功開通到海富橋的公務員上班出入口。「這些咁痛苦的差事多數是戴耀廷和朱耀明去做」,而他則多數與中信大廈外的佔領者溝通,例如法庭頒布中信大廈外的禁制令後,他與民主黨何俊仁跟「村民」解釋禁制令內容及商討是否繼續留守,但最後決定權仍在「村民」手上。

陳:不認同學生既不願再次對話也不退場

在學聯與政府對話後,陳當時希望他們能再次對話,不過學聯不願意。「如果他們認為談判不會獲得任何成果,我覺得是退場的時候,而我們亦為退場做好準備。」他跟民主黨商討過,會否讓當時的超級區議員何俊仁辭職,然後引發補選,變相成為全港的「公投」,供市民投票表態是否支持「人大八三一決定」,過程中能讓學生返回社區延續運動。但是學生不認同這方案,反而希望繼續佔領。陳指,如果學生不想佔領區退場,同時又不願跟政府再次對話,三子是不認同的。

陳和戴在9月27日開始,一直留守在金鐘佔領區,直至10月27日,因為兩人需要回到大學復教。朱耀明則因身體不好,沒有睡在街上。被麥高義問到這是否一種退出的姿態,陳表示,他們希望讓學生知道,三子不能用當初支持學生的方式繼續支持他們。

陳指,在對話後,三子跟學生的關係有很大的變化,他們之間的溝通差不多中斷,「我覺得再冇可能影響到學生」,因此是退出的時候。

至12月3日,三子到警署自首。陳當時預計自己會以「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罪名被起訴。他覺得自己當時做了兩件重要的事,第一是讓社會了解政制改革議題、真普選的重要,第二是向市民解釋用和平手法抗爭的重要性。

審訊下星期一續。

記者:黎彩燕

國泰工會長青公路交通意外譴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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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一架接載國泰員工的冠忠旅遊巴與的士發生相撞,導致多人傷亡。 我們對於有同事在意外中傷亡,深感哀痛,我們衷心希望傷者儘快康復,死者家屬節哀順變。

無奈,是次意外並非單一事件,本會翻查紀錄,發現冠忠巴士由 2004年至今已發生過三宗奪命交通意外,全部牽涉在機場返通宵班的員工之班次,而每次都造成多人傷亡。 冠忠仍然對於司機的編更制度以及長時間駕駛造成疲累而引致之意外不作檢討,其公司行政總裁黃良柏更不負責地將所有責任推在命危的司機身上。

本會嚴厲譴責冠忠巴士集團有限公司的管理層,罔顧司機及乘客的安全。 本會要求冠忠管理層立刻停止推卸責任,檢討該公司所有司機長工時及編更的問題,並立刻作出改善。

我們亦於今早與國泰管理層召開的年終談判上,向國泰管理層反映,要求檢視冠忠巴士所提供服務的安全性是否達標,如未能達標,希望國泰重新審視與其之合作關係。

最後, 我們再次予是次意外各傷亡者及其家屬致深切慰問,如需要緊急意外支援服務,可以聯絡 [工業傷亡權益會]。 詳請如下:

工業傷亡權益會
緊急意外支援服務熱線:23665965
Whatsapp:94144993

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

【歷史無限Loop】:紳士的黑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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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6歲的前市政局主席張有興,平日下午茶喜食咖喱角送黑啤,更愛與後輩訴說香港歷史。

有「大Sir」之稱的前行政會議召集人鍾士元爵士月中以101歲高齡過身,上週舉殯,幾代的政商名人出席了他的喪禮,當中包括一位高挑有型,雙膊寬橫,撐著拐杖自行步進靈堂致祭的白髮老人。

這位甚具紳士氣派的昔日大人物是被尊稱為二戰後香港第一代民主派、首任華人市政局主席及立法局議員張有興;有其父必有其女,張有興的幼女是著名時裝設計師兼芭蕾舞蹈家張天愛。

張有興於1954年成立香港公民協會,與二戰後出現的香港革新會及屬左派的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同 為香港政黨的雛形,前兩者更於1950年代至1980年代初一直為市政局民選議席的大贏家。

值得一提的是,張有興和香港華人革新協會主席陳丕士都是南美華僑。張有興1922年生於英屬圭亞那,9歲時隨家人移居香港,入讀喇沙書院,與1970年代的市政局主席「沙皇」沙利士為同學。

香港公民協會創立後翌年,旋即發動攻勢,爭取了近百個民間組織的支持,要求政府開放由指定入口米商操控的食米市場,最後雖不能打破這個半封閉的專營制度,但已為協會打響旗鼓。

像香港公民協會這些早期的壓力團體,要求政府增加代表性,提供更多社會服務,改善民生,當中與殖民統治者的關係也很有趣。1969年的市政局選舉前夕,張有興與會友召開記者會,宣稱他們是"pro-Hong Kong, not anti-government"(撐香港也,非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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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年代都有一批代表人物,張有興和鍾士元屬於那個早已消逝的年代。

而當日坐在張身旁,咬着口大雪茄面對傳媒的是璇宮戲院(即今皇都戲院)的創辦人,娛樂鉅子歐德禮。歐氏於1960年代不斷向政府倡議興建大型室內表演場地,隨後,紅館和新伊館於1980年代初落成,成為今日大家熟悉的地方。

畢秋水有幸三個月前與張先生見面,向他請教香港歷史。老人家雖年近百歲,但仍身壯力健、思路清晰、談吐一貫gentlemanly,下午茶時間還叫了一杯黑啤及一客咖喱角,令人印象難忘。他說,自己長達三十多年的公職生涯中,最自豪是有份實現九年免費教育。

每個年代都有一批代表人物,張有興和鍾士元屬於那個早已消逝的年代。今時今日想在香港找一個德高望重、受大眾廣泛接受及支持的領袖,談何容易。

民主派四人出席立法會午宴 郭榮鏗稱曾向林鄭交代將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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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今午舉行行政長官午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多名行政會議成員與立法會議員「同枱食飯」,民主派有四名議員出席,包括民主黨林卓廷、黃碧雲、專業議政的莫乃光及公民黨郭榮鏗。身兼專業議政召集人的郭榮鏗表示,出席午宴是希望與政府交流,表達自己立場,又透露曾向林鄭月娥交代其訪美之行。

郭榮鏗昨日見記者,他將在12月7日至17日出訪美國,向美國政商界講述香港的情況,游說美國不要改變對港政策,維持香港的單獨關税區地位。他今日對記者重申,參加午宴是要「要講清楚某些議題,包括訪美」,又透露曾和林鄭談及搬遷觀塘展亮技能發展中心,亦表示下月訪美與美國兩大黨及著名的投資銀行會面,並會談及DQ候選人及馬凱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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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林鄭月娥同枱的莫乃光則稱,與林鄭鮮有交流,「冇嘢同林鄭講,眼神都冇交流」。他指,只與在旁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及自由黨鍾國斌交談,「講咗好多嘢,又AI又活齡科技」。他又補充,議員的枱號是抽籤而定,而實際就坐的位置則是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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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宴在中午十二點半開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陪林鄭月娥入席。梁君彥在午宴前致詞,指自己非常重視行政立法關係,樂見議會內兩者關係有改善,通過議案及審議進度亦比過往順暢。他又強調,行政長官質詢時間有效,能夠讓政府迅速應對問題,寄語議員應把握機會提問,令行政長官及官員更「貼地」。

記者:周頌謙

財委會通過觀塘音樂噴泉、灣仔摩頓臺活動中心 劉江華稱不明白反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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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財委會今日續議一億元社區重點項目撥款。經歷逾3小時的討論,觀塘音樂噴泉及摩頓臺活動中心撥款議案最終均以36票支持、24票反對獲得通過。民主派議員繼上次會議後,再就灣仔摩頓臺活動中心及觀塘海濱音樂噴泉兩大爭議項目連番發言,質問政府就兩個項目的諮詢程序及工程細節。被問及政府有否檢討項目爭議及了解反對意見,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直言「不明白外界反對原因」,更著議員應反問自己。

立法會工務小組早前已否決撥款,但項目方案在修訂後再通過交由財委員審議。民主黨許智峯直言反對摩頓臺活動中心項目,「好多細節都未傾好,點可以好厚面皮咁番嚟?」他引述灣仔區議會文件,批評諮詢程序欠缺公正性,只向合和、華潤、信和等地產商及大型服務機構作諮詢,忽略學校團體及場地使用者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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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區議會主席吳錦津起初多次覆述自己沒有印象諮詢過地產商,後來才改口稱諮詢於2013年進行,「當時是初步諮詢」,強調當時未有定案,是早期集思廣益的過程。吳又指,摩頓臺活動中心項目有做網上諮詢,但未有回答是否曾落區向排球場使用者作親身諮詢。

吳錦津在會上多次「硬銷」將摩頓臺排球場搬遷至維園,更言與手球場合用可帶來「升格」效果,「有更衣室,又有觀眾席,大咗好多」。吳亦表示會考慮嘉寧徑花園作為另一替代排球場的選項,但須再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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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陣線區諾軒斥責民政局行政混亂,直至表決一刻,仍未能確實排球場替代方案,「排球場係邊都未有著落呀」。而且不論興建嘉寧徑排球場或搬遷至維園手球場都各有問題,最終都是犧牲排球界的使用。他指在審議過程中,當區區議員、大坑市民、學校的聲音都未被納入,「保皇黨執政就係會有呢個災難性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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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楊岳橋亦形容兩個社區項目為「輪迴再輪迴」,質問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有否檢討當中爭議及了解反對意見。劉江華回應,每個社區重點項目審議過程都十分順暢,政府亦儘可能解釋不同問題,不明白外界反對原因,「可能要問番楊議員自己」。楊岳橋隨即反駁,「反對係因為項目有爭議,而且爭議仲好大」,促請民政局檢討工作態度。

議會陣線毛孟靜則批評觀塘音樂噴泉的諮詢程序惹人失笑,「仲好意思話開誠佈公」。她指,政府未有主動披露民政事務處的官方諮詢文件,反而引用民建聯的地區問卷,至傳媒調查才承認曾作官方調查,是選擇性採納,「以長官意志決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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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在下午約5時宣佈相關項目已討論近13小時,規定議員作最後一輪發言,並隨即表決9項由民主派議員提出的反對項目動議,惟全數遭否決。最終兩項共涉及1.8億元社區重點項目均以36票支持、24票反對獲得支持。民政局局長劉江華、灣仔區議會主席吳錦津及觀塘區議會主席陳振彬在議案獲得支持後與建制派議員握手道賀。

記者:周頌謙


就立法會財委會通過灣仔一億工程撥款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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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委會於今日以36票贊成、24票反對,通過灣仔社區重點項目,拆卸摩頓臺排球場勢在必行,嚴重損害社區利益,對此,我感到極度遺憾。

早在 2015 年區議會選舉中,我已於政綱重點對灣仔社區重點項目提出反對。當時,大部分當區居民甚至都未聽說過排球場面臨拆卸,在了解項目內容後,絕大多數的居民都表示反對,皆因項目不但花費甚鉅,亦缺乏諮詢,由區議會一錘定音,對現有使用者非常不公平。我倡議將項目回歸社區討論,充份諮詢及重新考慮選址,獲絕大比數居民贊同。

及後三年以來,排球員、中學生、居民等等,一再肯定現有排球場的價值,可惜劉江華局長與吳錦津主席面對議員質詢,仍充耳不聞,資料頻缺,甚至前後矛盾,盲目為項目辯護。在爭議此起彼落的討論中,拆卸排球場的命運就此敲定。

最後,我衷心感謝眾多居民、議員朋友及團隊,一直並肩作戰,維護程序公義,以社區利益為先,堅決守護摩頓臺排球場。我相信是次表決並不是終結,摩頓臺聚集的力量並不會白費,社區仍是危機處處,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在日常之中。但這一場仗的教訓,我們都會深刻記住。

楊雪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探討愛爾蘭足運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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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在剛過去的歐洲國家聯賽,戰績差劣,下屆將降至C組作賽。新領隊麥卡菲上一份工在英冠執教也是失望收場。球隊似乎前路茫茫……

隨着首屆歐洲國家聯賽順利落幕,表現強差人意的愛爾蘭亦宣布,原主帥奧尼爾 (Martin O’Neill) 和副手堅尼 (Roy Keane) 齊齊辭任國家隊職務。數天前,愛爾蘭宣布找來麥卡菲 (Mick McCarthy) 接任,第二度執掌國家隊,同時找來備受看好的Dundalk領隊堅尼 (Stephen Kenny) 先任u-21主帥,再部署於2年後接替麥卡菲領軍。

愛爾蘭在這屆歐洲國家聯賽的表現,堪稱慘不忍睹。除了成績差勁,在League B降班收場外,實際場上表現亦不堪入目:射門中目標次數和控球比率在各級聯賽合計下分別排倒數第三及倒數第二,而比他們還要差的,就只有League D的榜末球隊聖馬利諾。

除了在2016歐國杯曾一度「迴光返照」,愛爾蘭近年的足運發展並不理想。大國腳的成績可謂處於近代的低潮期﹔青訓沒有良好的出產﹔尋找新血換班時就只能target那些在英格蘭出生和長大,祖父母輩有愛爾蘭血統的球員﹔就連新領隊的合適人選也不多,只能找來十多年前曾領軍,近年領軍成績平平的麥卡菲。究竟為甚麼會發展這樣的狀況?

首先,主帥能力平庸,當然是直接導致國家隊成績欠佳的原因之一。千篇一律的穩守踢法,配以逐漸式微的高Q大腳,踢出來不但取不了成績,也令入場的球迷們意興闌珊,甚至球員們好像都不太提得起勁。由於國家隊主帥往往只能就地取材,在整體質素有限的情況下,主帥和教練團能力一般的話,很難奢望有甚麼好成績。

除了主帥和球員能力不足外,這裡也希望再審視一下,其他方面還出了甚麼問題。

相信大家都會認同,國家上下和相關體育總局發展該項運動的決心,對發展的成果必然起了決定性的影響。愛爾蘭足球面臨的一大問題是,足球的地位遠不如欖球和gaelic football,而這個現象的出現,少不免要多得足總的無能。在2018年,愛爾蘭球迷在主場看着球隊吃下一場又一場的敗仗,而這次歐洲國家聯賽亦只能看着國家隊在毫無火花、全無掙扎之下降班。但欖球迷呢?他們卻見證了國家隊接連勇挫澳洲和地上最強的紐西蘭,晉身世界杯,也贏得了年度大滿貫。不難想像,欖球員的地位一定比足球員高。

事實上,兩者自從千禧年後的發展趨勢實在大相逕庭。愛爾蘭的欖總 (IRFU) 一直致力發展本土青訓,令各個年齡層漸漸出現具質素的年青人,他們的發展藍圖亦深得不少界別認同,於是不少私立學校投重金於欖球訓練的設施和環境,而欖球發現因而直接受惠。相反,足球方面卻吸引不到投資,連基本訓練都弄不好… 大家細心想想,近年愛爾蘭的確沒有出產過具天份具才華的年青足球員,當中不無原因。

除了青訓外,愛爾蘭足總本身也是一塌糊塗。現任足總行政總裁迪蘭尼 (John Delaney) 自2005年正式上任,而在他正式上任前幾年,其實早已大權在握。這位迪蘭尼的爸爸Joe Delaney,原來曾是愛爾蘭足總的司庫 (即財務主管)。Joe當年其實是被迫辭職的,原因是他被揭發曾私下付十萬歐元予一家著名的炒賣球賽門票的黃牛機構,以填補世界杯門票銷售時因計算錯誤而產生的帳目。當時現任行政總裁John已經在爸爸身旁幫忙,然後在兩年後,John便成為足總的其中一名董事,並在七年後 (即2005年) 正式成為足總CEO。大家由此可想像得到,這位矢志要為爸爸爭一口氣的人成功出任CEO,對愛爾蘭足運來說是多麼可怕的災難。

因此大家會發現,早前幾場愛爾蘭比賽,看台上都有反迪蘭尼的橫額。這些橫額攻擊的對象,當然不是對手 (丹麥) 中場球員迪蘭尼,而是這位愛爾蘭足總CEO。不過迪蘭尼本身也是一個老謀深算的人,他懂得在適當時候 (例如杯賽決賽) 為一些球員或足總員工提供比賽門票,又在球場貴賓室招待他們的家人,並會定期探訪一些球會和球圈人士,乘機籠絡他們,令他長期在相關圈子裡有一定人氣和名望,所以在看台上大部份球迷在咒罵他的同時,又總會出現一些球迷想跟你合照或找他簽名的場面。

另一方面,迪蘭尼在足總內部也安插了多名對他唯命是從的部下,於是足總內部對他的反對聲音並不太大,也無申訴表達的渠道。加上他又有一定人脈,身邊環繞着不少有權勢的人,所以很多人即使不滿,也敢怒不敢言,很難動他分毫。事實上,現在他在足總的薪金和合約實際上都是由他自己提出的。雖然早前有一份委託獨立公司做的報告,建議足總亦透過獨立方式委任高層職位,但迪蘭尼卻完全無視和否定這份報告,在這些重要位置上放滿自己的傀儡和親信,最近更投票一致通過移除這些席位的年齡上限,意味他們可以終此一生霸佔這些位置,所以基本上迪蘭尼的CEO一職絕對穩如泰山。

以上的各項背景,充份說明愛爾蘭主帥要爭取佳績並不容易。年薪120萬歐元的麥卡菲上任後,已著手游說韋斯咸 (West Ham Utd.) 防中懷斯 (Declan Rice) 和雷丁 (Reading) 中場基利 (Liam Kelly) 的家人,希望打動他們令兒子應允為愛爾蘭效力。不過無論事成與否,球迷對愛爾蘭未來兩年的戰績也不會寄予厚望。

反而本來球迷們屬意的堅尼 (Stephen Kenny) 會在2020歐國杯後上任,是令球迷們較振奮的消息。堅尼帶領名不經傳的Dundalk近五季四奪聯賽冠軍,更兩度成為國內的雙料冠軍,2016年甚至打入歐霸杯分組賽,成績突出,與執教白禮頓的曉頓 (Chris Hughton) 一同被視為現時最出色的愛爾蘭領隊,也是球迷們心目中最理想的兩個主帥人選。想不到堅尼竟然真的願意放棄在Dundalk的一番成績,先在愛爾蘭u-21執教兩年,才接替麥卡菲的位置。球迷們目前只能盼望,麥卡菲別在這兩年間留下一個難攤子給堅尼,而且這樣一個安排有助打動上一代或上兩代有愛爾蘭血統的英格蘭年青球員選擇效忠愛爾蘭。至於足總改革和改善青訓,恐怕還要再等一段時間才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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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主任、擁護基本法、這邊廂與那邊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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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應該不會反對選舉主任(aka政治主任)袁嘉諾先生的問題好過份,但好像很少朋友留意到佢在第二封奪命四小時追問信的第二條問題有幾瘋癲。

問題如下:「你本人是否同意,作為鄉郊代表選舉參選人,不能夠以任何方式主張“香港獨立”?」

袁先生的意思即是,任何參選人不但不能夠主張香港獨立,亦要主動表明其他參選人均不得主張/提倡/推動/支持香港獨立,才能獲得參選資格。

這條問題的假設及其預設立場是瘋癲到極點的。

如放在2016年的處境,即要所有立法會參選人均要旗幟鮮明地表明梁天琦及陳浩天等人都不能獲得參選資格,也要旗幟鮮明地表達「任何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均不能主張香港獨立」,才能獲得入閘的資格。

也即是,如果你認為參選人即使主張香港獨立也應享有參選權,不應被取消資格,你也算是不擁護基本法,因為擁護基本法包括「積極」地推廣基本法。(這是湯資深十一語

這點其實又比早前的瘋癲dq更瘋癲。

話說回來,這個神奇的邏輯,並不是由湯資深十一發明的,第一個確立這點的是區慶祥法官(見陳浩天案判辭第142段:...an intention to “uphold” the Basic Law denotes not just a compliance of it but also an intention to support and promote it. ),湯資深十一先生只是沿著區生生這個偉大、光榮、正確的見解發展下去。

而最最最遺撼的是,陳浩天因法援被拒而不能再上訴下去(而這麼這麼重要、對公眾利益影響極大的案件竟然可以被拒法援,也算是神奇,香港的法治真美好)。

亦即是,如果在未來沒有新的案件能挑戰、動搖或推翻這個對「擁護基本法」的理解。區慶詳這個“an intention to “uphold” the Basic Law denotes not just a compliance of it but also an intention to support and promote it”的宇宙級見解將會在可見將來也會一直在不同場合沿用下去。

這個邏輯理論上能無限延伸,一旦跪進這條所謂紅線內,其實就不是一個立場轉軚咁簡單了,而是甚麼都放棄,甚麼都投降,不管是言論自由、政治權利及自由、《香港人權法案》、我們對《基本法》有關條文的理解及堅持,一一投降,仲有乜可以剩,暫時好難想到。

又,這件事情其實是發生在香港內的。不論是袁嘉諾先生、區慶祥先生、湯資深十一先生、林鄭、鄭若驊女士、梁美芬女士、或是政府御用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其實通通都是香港人來的,他們也是各自在現行香港的體制內(司法機關、立法會、法律界、行政會議、政務官系統及行政機關)推行及落實有關的理解。

這其實令郭議員及其黨友的那個「有關挑戰都是外來的」的邏輯顯得極度令人費解了。

選舉主任的猶豫不決,郭議員有關一國兩制的「理直氣壯」。

這邊廂,那邊廂。

極度令人費解。

吹水當秘笈成為習慣——為何 38 位經濟學者不可靠?(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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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年,中共對特區的干預愈來愈誇張,反對派接連受挫,卻沒甚麼板斧反擊。有些人見兩制快名存實亡,索性向外界呼籲,寧要「一國一制」,也不要嚴重褪色的「一國兩制」,免中共借這個生招牌一面討外國便宜,一面又不履行承諾,給予港人應有的政治權利。

所以,當美國政府表示要檢視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地位時,坊間反應來得異常強烈,而且夾雜不少歡呼聲。林鄭護主心切,強硬反擊美國,形容對方損人不利己。有份聯署撐「明日大嶼」的雷鼎鳴好像要向她派定心丸,今天在報章撰文說:「就算美國真的要香港及內地都要聽她吩咐,否則便不把香港當作獨立關稅區,把香港與內地一視同仁,香港的損失也就頂多十億元吧」,「對香港總體而言,這損失微乎其微,根本構成不了威脅,香港政府也不用太過緊張,連回應也是不必要」。雷大教授列舉的數字資料,有留意新聞的人都知道。可笑的是,雷似乎不知道社會人士的真正憂慮(或期待)所在,反而走去揶揄「美國的政客胡亂出招,固然反映出他們已脫離了現實」。

經濟學者關焯照指出:「無咗獨立關稅區啲人已經驚,會繼續差落去,最差嘅情況當然係取消香港政策法,香港變成另一個中國城市,對你信心會減低好多,香港金融城市地位一定會受到好大衝擊。」稍有常識的人都知,一旦出現最壞情況,外國企業不會再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企業不會到香港上市集資。雷大教授素來積極評論香港經濟,對一些有損大企業利潤的政策倡議——例如最低工資、最高工時或富豪稅---大加鞭撻,他最常用的一個理由就是「損害投資者信心」。這個近乎他口頭禪的講法,今次居然沒用上,難道最低工資之類的政策,比香港失去獨立關稅區地位更具殺傷力,更能嚇跑投資者,令香港經濟一鑊熟?

更有娛樂性的是,雷大教授建議港人要廣開門路。他說,由於「一帶一路」國家的發展速度會快於傳統的富國,其市場也愈來愈大,「港人宜將美國的威脅看作是促進自己開拓新市場的動力,在『一帶一路』中找尋新機會。」雷大教授彷彿全不知道,「一帶一路」計劃在各國遇到極大阻力,合作夥伴國家擔心因債務陷阱而令到主權受到侵蝕。塞拉利昂便取消了一項中國建造機場的計劃,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在8月亦取消了價值220億美元的中國資助項目。早幾天,中國駐卡拉奇領事館遭恐襲,分析指,策劃襲擊的俾路支解放軍之所以要針對中國,可能與「一帶一路」令巴基斯坦債台高築有關。毋視這種國際局勢下的生命安全,雷鼎鳴輕率地叫人前往這些地方尋求發展機會,究竟怕不怕有報應?

《是咁的》補課時段— 第九至十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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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上再起爭議;夏律師自覺難容於律師樓文化而辭職;范小宇莫希萊街頭爭執,變成互相在裁判法院告發對方。

刑事案件訟費

根據《刑事案件訟費條例》,裁判法院、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均有權在被告被定罪後,下令被告支付控方的訟費。然而,正如上訴庭在曾蔭權案上訴判詞中指出,除非有特別情況造成超乎尋常的訟費開支,法庭一般不會下令被定罪的被告支付訟費;上訴庭亦進一步解釋,法庭通常只會在被告的行為導致控方衍生不必要及超越正常所需的開支時,才會下令被定罪的被告支付訟費。上訴庭認為,曾蔭權曾經向廉署提供誤導陳述,使廉署在調查過程中虛耗時間及資源,而且辯方在審訊過程中亦提出了毫無理據的抗辯申請,因此裁定原審法官下令曾蔭權支付訟費的命令正確;但上訴庭則接納辯方申請,將訟費金額限定為一百萬元。

劇中「戲院非禮案」的被告未見有任何不當地拖延警方調查或法院審訊的行為,外聘主控 Alex Tsang 並無理據在判決後向法院申請,要被告支付控方訟費。

另一方面,如果被告獲法院判處無罪,《刑事案件訟費條例》亦授權法院下令由公帑支付勝訴被告的訟費。法院一般會根據 1999 年 Tong Cun Lin 案的原則,即法庭只可基於特定理由,才決定不向脫罪被告判予訟費,可考慮的理由包括:被告人是否自招嫌疑 (bringing suspicion on himself);被告人的行為是否誤導了控方,使控方對證據強弱有錯誤評估;或者案件是否屬於事實證據確鑿、但純粹因為程序不當或者技術理由而撤銷罪名的情況等。

虛耗訟費命令 (wasted costs order)

范小宇說他從未聽聞過有大律師因為「拉布」而被法庭「罰款」,但在現實的法律界,這類正式稱為「虛耗訟費令」的處分,對律師大律師而言應該並不陌生。《刑事案件訟費條例》規定,法庭可以下令案件的法律代表或其他代表個人負責支付虛耗訟費,而虛耗訟費的定義則包括這些代表(或其僱員)的「嚴重不當的作為或不作為」、「不當的延誤」或「任何其他嚴重不當行為」。

「虛耗訟費令」的較典型例子,是某方律師無故缺席聆訊,或者遲到,以致對方的法律代表白白耗費了時間到庭,法庭就會下令計算受累白等的律師在相關時段的收費,並由缺勤律師個人承擔支付責任。過往亦曾有案例,是律師由於逾時提出申請或者新證據,中斷了審訊進度,而被判以虛耗訟費令。至於劇集所參考的實際案例,涉案辯護律師除了多番提出與案情無關的提問,亦曾經在審訊中途提出多項被法庭認為全無理據的臨時申請,包括要求裁判官覆核有關審訊日期的「決定」,法庭最終裁定律師要向政府支付十八萬元虛耗訟費。

其他細微可議之處︰

~(第九集)65C 不是某一種特定表格,而是指控辯雙方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65C 條,以書面向法庭提交「同意事實」或者「承認事實」,意指雙方就文件內提述的案情,互相承認,不會爭議,從而將審訊集中在其他有爭議的問題上。承認事實可以與案發背景有關,亦可以涉及警方搜證的證據鏈事宜,例如辯方願意接納控方證物的來源,亦不反對證物沒有受過干擾等。

~(第九集)夏律師到沙田法院出席審前覆核 (Pre-trial Review),碰上的剛巧又是經常在東區審案的「車婉婉法官」。一般而言,法庭不會早在審前階段,就要求辯方實牙實齒地交代會否傳召證人,因為被告完全有權等到控方案情完成後、法庭裁定表證成立的一刻,才決定被告會否提出證據,或者決定由自己還是證人代表辯方作供等。如果基於排期審訊的需要,控方一方面要說明傳召多少證人,辯方則可以略述會否傳召一些不受控方案情影響的證人(例如專家證人或者品格證人)等,就已經足夠,但絕對毋須在審前就交代被告自己會否作供。

~(第十集)布大律師因為被鍾師爺「落咀頭」而答應減收律師費,及後才發現原來大部分費用都到了師爺口袋。即使是簡單的裁判法院案件,律師行收取的費用比大律師「大份」,本身未必有問題,畢竟大律師的專職是庭上訟辯,但整個刑事辯護可以牽涉其他庭外的工作,例如書信往來、處理執法部門提交的文件副本,以至電話對話等。另外根據法律界行規,如果大律師與事務律師就費用事宜出現爭拗,應交由一個由大律師及律師各一名所組成的聯合審裁小組 (Joint Tribunal) 負責仲裁。

記佔中案開審後與青年人飯聚的一晚重要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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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佔中案開審令人回到雨傘氛圍,我想記錄感受好大嘅今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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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一晚,Facebook「當年今日」回顧三年前學生C君家長喺C君去外國讀書前同我講嘅一席話。當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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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佢阿媽叫佢拎一份禮物俾我。
一打開,嘩......
「阿媽話係佢手造架。」
點解佢阿媽會送俾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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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一通電話,「你好呀C君媽咪,收到你份禮物喇,多謝哂呀......(下刪打招呼問候下)點解你會送呢份俾我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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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份嘢係我同我d朋友自己造,我地想話俾所有人知,我哋係冇忘記過雨傘運動!我特別想送俾你,你比我地更前線。社工呢份工好有意義,改變下一代,改變未來社會,我好想鼓勵你哋,隻戒指就送俾你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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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即刻濕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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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C君回港約我同組員們食飯吹水。
呢個係2007年開始嘅小組,至今11年,小學生C君由我腰間咁高發展成為196cm高嘅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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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以前日食夜食嘅上海舖,老細同我講話:「嘩,你哋終於又再一班人嚟!」
由侍應轉戰大廚嘅姨姨走出嚟同我握手話:「嘩!好耐冇見你呀!」
曾經深耕過嘅馬鞍山,我除咗留低好多腳毛,仲留低好多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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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細仲認得C君,記得佢一定係食蝦仁炒蛋,飲朱古力珍珠。學生幫我叫麻辣豆腐,蜂蜜綠茶,我又幫佢哋叫水蜜桃紅茶,佢又幫佢叫佢嘅all time favourite糖醋排骨、麻辣雞丁。邊個要酸辣湯,邊個要豆腐湯,真係真正嘅心知肚明。呢件事係好浪漫,比落屋企附近小店侍應認得你再幫你叫「例牌」更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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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個人講到學校講到讀書講到工作講到社會,由香港講到台灣講到澳洲講到世界,由主流社會講到一堆中台日韓次文化,次次我都喺佢哋身上學識好多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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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場再傾,大家上咗C君屋企。C君媽媽擺咗聖誕樹,叫我一定要睇。唔睇由自可,一睇眼濕濕。上面每個掛飾都寫住「我要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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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仲堅持緊。」腦海中浮現當年C君媽媽手造俾我嘅兩粒黃絲帶扣針、手造俾我太太嘅黃絲帶戒指,鼓勵我哋要做個好社工,做好社會上嘅公民教育同青年工作,喺扭曲嘅教育制度下,社工好緊要乜乜乜。回過神來,參觀C君房間,媽媽叫C君要睇八九民運,睇雨傘書藉,睇魯遜...我覺得,有一個咁嘅家長,先係好緊要同令人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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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越嚟越夜,但不斷有人加入聚會。屋企食完飯嘅嚟,開完莊會嘅嚟,收工嘅又嚟。大家一路打機一路同唔同人傾計,又回顧大家N年前黑暗中一路打機一路傾計。當年嘅PS2已經進化至PS4,Wii變咗Switch。大家變咗好多但有啲嘢又冇變,有經歷嘅長期小組總會俾我呢個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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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哋為小組設定嘅組員學習階段有三:
1.任何東西都可以成為遊戲
2.任何遊戲都有意義
3.任何事情都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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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階段三,喺十幾年後終於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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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班人好鍾意玩一隻PS4叫《地球防衛軍》嘅遊戲。學生介紹遊戲:「面對怪物或者外星人襲擊,我哋唔係咩超人,咩英雄,咩機械人,我哋只係負責擊退外星人嘅一個士兵仔,一個嘍囉。」

「吓?咁玩到幾時完呀?」

「你同個團隊打哂啲怪物就完,或者等劇情發展,就會知幾時完,Keep住打,唔好死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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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呢個遊戲真係佢哋嘅真實寫照。

綠色鄉郊約章聯署聲明:馬上確認朱凱廸村代表選舉候選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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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聲明:馬上確認朱凱廸村代表選舉候選人資格】(Please scroll down for english version)

聯署連結

現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於11月22日報名參加元朗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至今日(12月1日)仍未被確認候選人資格,期間選舉主任兩次來信查問朱凱廸的政治立場,主要圍繞是否支持香港獨立。

我們認為:

一)村代表選舉的相關法例、《基本法》第104條的人大釋法,以及陳浩天選舉呈請的判詞,都沒有賦權鄉郊代表的選舉主任對參選人進行「政治立場檢查」。

二)選舉主任的書面提問內容是基於完全不合理的「思想警察」原則:一個人要被確認擁護《基本法》,不單自己不能主張香港獨立(朱凱廸已表明不支持),也要公開反對其他人有主張的自由。容許這套原則在香港生根,香港人將失去保持沉默的自由。

我們敦促政府當局停止對各層選舉的參選人進行政治審查和篩選,並馬上確認朱凱廸村代表選舉候選人資格,將選擇的權力還給選民。

發起團體:綠色鄉村約章聯盟

2018年12月1日

參考資料:
1)選舉主任11月26日的第一輪提問,以及朱凱廸11月27日的回覆
2)選舉主任11月28日的追問
3)朱凱廸11月28日的回覆

Joint Statement and Petition: Confirmation of Chu Hoi-dick as Candidate in the Village Representative Election

Sign the petition:https://goo.gl/1vDtvV

The current Legislative Council Member, Chu Hoi-dick, registered as a candidate for the election of the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 Yuen Kong San Tsuen in Yuen Long on November 22. As of today (December 1) his candidacy has yet to be confirmed. However, during this period the Returning Officer (RO) sent two letters to Chu Hoi-dick with questions regarding his political position, including whether he supports independence for Hong Kong.

It is our view that:

1) In considering the relevant legislations governing the Village Representative Elections, neither the interpretation by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of Article 104 of the Basic Law, nor the court judgment regarding the election petition by Chan Ho-tin (陳浩天), empowered the RO for the Rural Representative Elections to conduct a "review of political views" of candidates.

2) The RO's written questions are based on the completely unreasonable "mind control" principle, that in order to be accepted as upholding the Basic Law, not only must a candidate have not made any calls for the independence for Hong Kong (Chu Hoi-dick has not made such calls), but s/he is also asked to publicly oppose those who do. If we allow this to take root in Hong Kong, Hong Kong people will not just lose their freedom of thought, but also their freedom to remain silent.

We urge the Government and the election authorities to stop their political screening of candidates for elections at all levels, and immediately confirm the candidacy of Chu Hoi-dick for the Village Representative Election, so as to return the power of choice to the voters.

Initiator of petition: Village Charter Alliance

December 1, 2018


浸信會苛待工傷社工 不續約不等於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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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近日勞工組接獲工傷社工L姑娘求助,大埔浸信會社會服務處 (下稱埔浸)疑苛待工傷社工,在其工傷期間不續約,結束僱傭關係,作為社福機構,竟然以「不續約不等於解僱」的方式大鑽法律隙,逃避勞工法例的相關不合法解僱條例,十分可恥。故勞工組聯同事主以及其他聲援友好,包括香港廚師聯盟主席吳志輝、葵涌工友組代表等到大埔街巿門口設街站,在社區講解是次勞工追討事件,並於街站結束時遊行到鄰近的埔浸分址提交請願信,要求機構道歉及修改工傷政策,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工傷源起:

L姑娘於2017年9月1日入職埔浸,為其駐幼稚園的學校社工,去年年底在工作期間,被一名學童從後拉開椅子致跌倒背部受傷,至今未能痊癒。

要求簽「借糧單」才發病假錢

事後,埔浸更要求L姑娘簽「借糧單」才願意發放病假錢,她認為病假錢並非借糧而拒絕簽署借糧單。埔浸會計人員因而不滿,立刻收回支票,一直未有支付病假錢。後來,她近乎花光積蓄治療,才不得不去信機構主席向投訴,表示當日認為簽借糧單不合理,故未有簽署,埔浸總經理才急急發放遲來的病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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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遞交請願信給總經理鄭繼池先生

病假期間不續約 變相解僱工傷社工

工傷病假期間,埔浸從未聯絡L姑娘商討任何復工後的安排或合約事宜,至合約到期日,總經理鬼鬼崇崇於凌晨時分把她從工作群組中移除。後來,社工向總經理查詢被移除的原因,卻換來對方冷淡回應指雙方僱傭關係已完結。

勞工法例列明工傷未達成和解前,或判傷證明書未發出前,沒有充足理據解僱工傷僱員為「不合法解僱」。埔浸以「不續約不等於解僱」大鑽法律隙,實為變相解僱工傷社工。

3
香港廚師聯盟主席吳志輝到場聲援

拖欠假期錢 埔浸漠視勞工權益

埔浸不但未有妥善對待工傷社工,缺乏慰問亦未有關心其生計問題,甚至連基本勞工權益亦漠視,在L姑娘離職約一個月後,埔浸才發放假期錢,除此以外,尚有其他加班費、交通津貼等勞資糾紛亦需要勞工處介入解決,這些問題本應在她在職期間認真處理,埔浸卻未有妥善解決。

傷完即棄 社福機構有違信念

L姑娘被告知合約結束後,頓時感到自己被埔浸視為「傷完即棄的垃圾」,她盡心盡責服務家長及學童,醒覺原來在自己受傷後,隨即被視為毫無價值的工具,隨手可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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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團隊琴姐到場聲援

埔浸作為社福機構,不但背棄社福機構的人道精神,更加「趁佢病 炒左佢」,漠視勞工權益,苛待工傷社工!

我們要求:

1. 埔浸向工傷社工致歉,承認處事失當。
2. 埔浸改善工傷政策,避免再有「不續約不等於解僱」的情況發生,守住社福機構應有的原則,尊重同工的勞工權益。

在此必須提醒:

工人唔係話炒就炒

勞工組

2018年11月30日

立法會議員DQ案啟示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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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2017年7月被高院法官區慶祥裁定宣誓無效撤銷議員資格。梁國雄提出上訴,上訴庭11月28日開庭審理上訴申請,29日完成審理押後裁決。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辭時指稱:「人大常委會沒有權力透過釋法就《基本法》條文作出補充(supplementation),只能釐清(clarification)條文,李柱銘的解說正確。《基本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訂明「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大」,法律上已規定常委會無權通過釋法補充條文。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則指稱,法庭只會依據法律作出裁決,對李柱銘的個人意見沒有興趣。對著前輩的前輩,林文瀚法官顯露不屑同自大,資深大律師被無知小輩奚落,梁國雄DQ案上訴凍過水。

林文瀚法官依據什麼法律作出裁決?梁頌恆和游蕙禎DQ案上訴被駁回,上訢庭判案書第9段已經表明立場:「《釋法》對香港法院具有約束力。《基本法》並無賦予本港法院司法管轄權去處理《釋法》乃是實質上企圖修改《基本法》故並無約束力的論點,無論如何,上訴人並無提供任何證據基礎以支持該論點。」

梁游DQ案上訴審理時,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稱:「今次人大釋法非單純解釋法律,而是修改法律,故上訴庭不應受限制。」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批評釋法實質是「修法」的說法囂張無禮,並反問潘熙,有何根據批評釋法是修改法例?有何理據法庭不受釋法約束?

法律解釋超出條文所表達的意涵,就是對條文作出補充解釋,也就是立法解釋,呢啲規則只是法學知識的ABC。有關立法解釋的定義,互聯網大把資料,李柱銘大律師點解唔做足功課教訓林文瀚法官?梁游DQ案上訴的審理和判決,暴露出張舉能和林文瀚等人又冇料又好撚寸,是連狗都不如的低端法官。

立法解釋是指由制定該法律的機關對法律規範所作的解釋。立法解釋的作用:法律含義明確化、具體化;完善、補充法律漏洞。完善及補充法律漏洞,立法解釋屬立法範疇,大陸法體系,立法解釋權只能夠由制定該法律的機關行使。

《中國憲法》第六十二條全國人大職權第三項規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第六十七條常委會職權第三項訂明:「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修改權亦屬立法權的一種,全國人大將法律修改權授予其常委會,就是授權常委會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可對人大制定的法律進行立法解釋。

《基本法》的立法權及修改權都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並無授予常委會。常委會只是由憲法授權解釋,常委會無權對《中國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進行立法解釋,只能夠闡述法律條文的含義。

李柱銘陳辭時又提到:「即使人大常委會有權力補充條文,有關補充亦不應有追溯力。」既然認定人大常委會沒有權力透過釋法對條文作出補充,為何又要假設?人必先自侮而後人侮之是也。李柱銘應該話俾上訴庭知,補充條文是立法解釋是修改條文是新的法律,不應具追溯力,即使法庭擁抱釋法,也不能夠應用在梁國雄宣誓案。

李柱銘又表示,若有議員意圖拒絕宣誓,的確應被褫奪議員資格;但若只是宣誓無效,則應依循立法會過往做法,由主席或秘書給予有關議員再次宣誓的機會。

「過往做法」,立法會是將就職宣誓當作內部事務,同法例規定不相符。《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9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由立法會秘書或主席及或任何代主席行事的議員監誓。」主席和秘書及其他法定監誓人的職權,都是由《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授權,而不是由立法會條例授權,就職宣誓不是立法會內部事務。

所有立法會議員DQ案,都以就職宣誓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抗辯,為誰人作嫁衣裳?梁游DQ案上訴判案書第3段已經判定,就職宣誓不是立法會的內部事務。李柱銘舊事重提,是否只想對牛彈琴?睇嚟長毛梁國雄都好似唔想打贏官司,「案情複雜」。

李柱銘強調,若他就釋法的上訴理據獲裁定得直,政府沒有任何理由DQ梁國雄,並須將梁國雄送返議會。作為代表律師,依據法律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是應有之義,李柱銘主打《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的約束力,但未有將最有力的理據陳述,揼波鐘之色彩十分濃厚。

無知小輩林文瀚奚落李柱銘
上訴庭駁回梁游上訴判詞摘要全文
伸延閱讀:一地兩檢與消失的檔案(之一)(之二)(之三)

港人已成命運共同體內鬥愚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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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檢討敗選,說未來要團結本土派,跟他們對話。政治上没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在社會力量對比強弱懸殊下,要對抗強權,團結一切可能團結的力量,永遠正確,也有迫切的現實需要,但先要搞清楚誰是本土派。

過去幾年來,所謂或聲稱本土派的政治力量,基本上有三大類:其一是2016年組成競選聯盟的熱普城;其二是青年新政、本民前以至目下港獨組織如民族黨之類;其三是泛民陣營內部獨立自決派如香港眾志及議會陣綫。

熱普城不單已經解散,而且三大巨頭因利益和恩怨反目成仇,在政治上根本已經沒有能量,他們的政治立場又經常毫無原則地改變,不管基於什麼因由,永遠視泛民為首要敵人,無論怎樣對待他們,他們也不會以大局為重,跟你合作,所謂團結和對話,根本不知從何說起,他們能不攻擊泛民,已屬萬幸。

青年新政、本民前一眾青年政治組織,個別領導人物良莠不齊,動機莫名,思維行為幼稚,但他們的言行卻的確反映了不少年輕人的心聲,廣泛引起共鳴,社會大眾普遍同情無權無勢的年輕人,加上為了永遠站在道德高地,一些曾經為中共效犬馬之勞的所謂KOL,不知贖罪心態抑或戀童癖使然,不分青紅皂白,盲目鼓吹雞蛋/高牆論,以情害理,蠱惑人心,而在中共及港共政權長期高壓下,社會普遍瀰漫無望、無能、無奈心態,反叛青年在雨傘運動挫敗後,出現取消主義、犬儒主義等消極心態,理所當然,不難明白。社會的未來,永遠屬於下一代,民主運動要持續下去,不可能失去青年新世代的支持,但口說團結與對話根本沒用,必須從理論到實踐,都要徹底改革,但這亦正是泛民以至全港反對派政治組織的致命弱點,因為雨傘運動的失敗不單沒有認真檢討,汲取教訓,更提不出任何可行的路向和政治綱領。整體而言,反對派只能被動地抗爭,竭力阻止社會整體衰敗的程度和速度,如此而已。

泛民陣營內的本土力量,應該最能以「香港優先」的政治綱領擴大勢力,爭取社會廣大民眾的支持,但他們是少數派,並非主流,影響有限。泛民要革新,首先要整頓自己,謀求共識,以「香港優先」為政治綱領核心,制定政策和議題,爭取港人的支持。今次李卓人落敗一大原因,竟然是失去大量基層選民支持,不能不歸選舉政綱離地,罔顧民生議題,因而脫離民眾,絕不本土。

不過,在中共和港共政權肆無忌禪、任意妄為的DQ打壓下,已經改變了原來的政治生態,且每下愈況,反對派任何派別,本土也好,泛民亦罷,都可隨時被剝奪參選和當選的政治權利,議會政治還有多少意義和作用,也不能不認真檢討。願意不願意也好,團結不團結亦罷,港人已成命運共同體,還要內鬥,分黨分派,不是愚不可及嗎?

一個絕無需要亦無好處的實驗 -- 杏林覺醒對基因編輯女嬰實驗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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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絕無需要亦無好處的實驗 -- 杏林覺醒對基因編輯女嬰實驗之聲明】

近日有科學家聲稱,能以基因編輯的方法,使一對孖生女嬰對愛滋病免疫。該實驗已經遭美國 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NIH)和中國科學院譴責。杏林覺醒亦認為該實驗是違反道德並且危險的人體實驗;無論是否成功,醫學上對女嬰及其他愛滋病患者家庭亦無益處。

賀建奎在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峰會上,聲稱他的實驗是為了避免HlV病毒由受感染的父親身上傳染給嬰孩。這樣的聲稱不但與愛滋病的實情不符,更在利用公眾對於愛滋病的誤解、加深公眾的偏見。因此我們認為讓公眾認識愛滋病的傳播與治療、減少誤解,是擊破謊言的第一步。

.父體—嬰兒傳染根本不存在.

嬰兒感染病毒的主要途徑為母嬰傳染。如母親為HlV感染者,病毒可以在懷孕期間、分娩期間或餵哺母乳時,傳染給胎兒或嬰兒。當父親一方為HlV感染者,病毒並不會在日常生活及正常的親子接觸間傳播,故此「父嬰/父童傳染」並不可能。

至於愛滋病的母嬰傳染,過去三十年亦有以下方法防止:
1. 懷孕期間愛滋病病毒抗體普及測試(universal antenatal screening)
2. 為受感染的孕婦提供抗病毒藥物治療(antiretroviral treatment)
3. 為初生嬰兒提供預防性的抗病毒藥物(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受感染的孕婦若能及早發現,並以藥物控制病毒至「檢測不到」(undetectable)的水平,可有效防止母嬰傳染。以上方法將整體的母嬰傳染機會,由過去的30-40%大幅減低至約1%。全球各地已有數以萬計受HIV感染的孕婦,通過以上方法誕下不受感染的健康嬰兒。

.Undetectable=Untransmittable.

HlV感染不應妨礙受感染者建立家庭,受HlV感染者跟任何人同樣享有建立家庭及生育的權利。當受感染者定時服用抗病毒藥物,把病毒降至「檢測不到」(undetectable)的水平,即能防止經性行為傳染。加上其他措施,愛滋病患者亦能計劃生育:男性感染者要服藥控制病毒水平,再加上性行為配合(例如計算排卵期、適時使用安全套),或在輔助生育過程中進行洗精術(sperm wash) ,便能避免傳染給女方,也就不會有母嬰傳染。以「防止父嬰/父童HlV傳染」為實驗目的,根本是無中生有。

因此,該實驗不但違反國際及該國對於人類基因研究的限制、可能對人類的基因發展造成不可逆轉的後遺;即使只著眼於嬰兒及家庭的需要,此實驗既無益處亦有相當風險。任何實驗或治療方案,若對實驗人士弊多於利,科學家或醫生卻訴諸實驗者同意而進行,絕對不道德,並無任何爭議性可言。

杏林覺醒

參考資料:

1.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Use of Antiretroviral Drugs in Pregnant Women with HIV Infection for Maternal Health and Interventions to Reduce Perinatal Transmission States.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HS) Panel on Treatment of Pregnant Women with HIV Infection and Prevention of Perinatal Transmission. https://aidsinfo.nih.gov/guidelines/…/perinatal-guidelines/0

2. http://www.unaids.org/…/2…/july/undetectable-untransmittable (圖片來源)

如果余英時搭了北上的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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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余英時回憶錄》,余英時先生憶述了一段從未公開的內容。

原來他在1949年在燕京大學就讀時,歷史系的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積極爭取他入團。最初余以「不夠資格」婉拒,但後來在團方多番努力下,終於在11至12月間答允入團。原因是:(1)性格弱點,無法拒絕;(2)虛榮心,認為既然團方積極爭取,便產生「自我陶醉的心理」。他嘗形容,入團一事,令自己在精神上發生「變異」:(1)感染了一種宗教式的狂熱情緒;(2)「左傾幼稚病」。兩者又相互支援。

他分享了一真實經驗,在1949年12月底,接待了一位來自徽的同鄉,這人是牧師,提及家鄉教會受地方幹部逼迫情況。余沒有待對方說畢,即按「宣傳八股」,「聲色俱厲地駁斥」。他事後的檢討是:這「讓我認識到人心中深藏著種種邪惡,一旦釋放出來,整個人一定會被吞蝕掉。也由於有此體驗,我才對文革時期的『紅衛兵現象』有比較深刻的理解」。

1950年1月,余到香港探望父母,原計劃待寒假後回京。但因家事,向燕大請假至9月復學。當時父親極欲余能留下來,余在情感上也想留下,但在理智上卻認信,「只有中國本土才是我安身立命的所在」。終於在8月底獨自坐上廣州的火車。

按計劃,火車到廣州後即接上另一北上火車。沒料到,車在石龍小站發生故障,他只能改乘明天的北上火車。就在石龍的幾個小時,余的思想又發生「變異」,根本地懷疑回北京的決定。

他再三反思,認為自己太自私,沒有考慮父親的處境。同時,又想到「回中國本土,為自己國家盡力」的想法太抽象,「我的父母即是中國的一部份,正迫切需要我的照料,我若捨此不管,還談甚麼為中國盡心盡力?」這時,韓戰局勢已令中港邊境緊張,日後再訪香港機會十分渺茫。念及此次「生離死別」,悔心不禁大起。

但他又想到自己是「團員」,要為實現新民主主義努力。不過,余認為團員人數眾多,「少我一個似乎無足輕重」。於是,在廣州便毅然回到香港。

這個決定,無疑徹底改寫了余英時的一生……

歷史沒有如果,但如果他回到燕京,在火紅年代的政治運動下,他會變成一個怎樣的人?也許,他的左傾狂熱在那片土地上,會讓他完全改變過來,人性內心的邪惡會釋放出來,成為火紅的一代;也許,在政治運動中,他再經歷天人交戰,但個人的覺悟終仍受時代制約,痛苦一生。無論如何,可以肯定,今天,我們將無法讀到《歷史與思想》、《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陳寅恪晚年詩文釋證》等等著作……

極權時代對人性與良知的扭曲,對自由精神價值的打壓,摧毀了一整代人的心靈,徹底中斷了中國的人文傳統……這是無可推諉的事實,也是必須汲取的教訓。

昔日的香港,有幸成為這群流亡者「為往聖繼絕學」之地,今天,卻又面對極權政治的衝擊……

余英時的學術成就,可說毋庸置疑,但不要忘記,他反對「極權政治」「一黨專政」的信念,也彰顯出中國知識分子的精神。看來,這也跟他早年這段經歷,也有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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