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Viewing all 39775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

性發展障礙的冷知識之CAH — 先天腎上腺皮質增生症

$
0
0

99.98%的人類身體可以清楚分為男或女。[1] 只要第廿三對染色體為XX,就自然會有子官、卵巢、陰核、大小陰唇等女性性器官,出生時看性器官就知道是女性。但是XX染色體者會某些原因,性器官的外形發展成介乎男和女之間,這狀況就是「性別不明」。
 

罕見中的常見:CAH

數十年來醫生對於診治性別不明的方法一直眾說紛紜,性學家甚至認為性別不明就證明了第三種性別的存在,既非男,又非女,稱為雙性人(intersex)。直至2006年一群英美兒科醫學專家就性別不明發表學術聲明,為種種造成性別不明的病症分類。[2] 為了患者的最佳利益,包括心理健康和社交發展,兒科專家為各種不同病因建議最恰當的診斷和治療,又把各種性別不明的狀況歸納為性發展障礙(disorders of sex development[3] 

先天腎上腺皮質增生症(Congenital Adrenal hyperplasia),簡稱CAH,是最常見的性發展障礙。[4] 假如你是教師,每年緊密接觸約100個學生,在35年教學生涯裡,你將有約兩成半機會遇到一位患有CAH的學生。根據歐盟定義,罕有病是每1萬人中少於5個個案。參考國際雙性人組織所引用的文獻,每10萬個活產嬰兒才有7個確診CAH。所以,雖說CAH是最常見的性發展障礙,但其實相當罕見。[5] 
 

過多男性激素的女胎

在進一步認識CAH前,不妨先了解男性的陰莖和陰囊如何形成的冷知識。

決定男性性別的Y染色體會在胚胎首三個月內令睪丸分泌睪丸素(testosterone),部份睪丸素會變身成為另一隻激素刺激外生殖器成長。原為女性的陰核會慢慢發展成為陰莖,原為女性的大小陰唇會慢慢形成陰囊,而睪丸會等到胎兒快出生前幾周才沉降至陰囊。

然而,不論男女,腎上腺素均能夠製造低量的睪丸素,所以女胎體內亦有少量睪丸素。[6]

CAH——先天腎上腺皮質增生症——令女胎身體累積過多睪丸素。[7] 在子宮裡的女嬰,受著比一般女嬰多幾倍的睪丸素所影響,原應為陰核的部份因而發大,朝陰莖狀發展。大小陰唇則朝陰囊狀發展而稍為閉合。但患者的的睪丸素濃度未及男性,令到性器官呈現為介乎男和女之間。此外,CAH會造成嚴重脫水和失鹽,威脅幼兒生命。故此,許多地方會為新生嬰兒進行篩查,如香港「夏約書孤兒症基金會」支持的新生兒代謝病篩查計劃。

有些人長大到青春期或以後才發現患有CAH。過去曾有學者把這種晚發CAH(late-onset CAH)算進雙性人之列。[8] 晚發CAH有低機率令女性的陰核輕微發大,但並非性別不明。因此醫生區分CAH與晚發CAH,不視後者為性發展障礙或雙性。[9] 
 

23個患有CAH的香港人

香港威爾斯親王醫院的醫護團隊曾診治23位CAH女性,並且進行首個跨越亞洲CAH女患者的追蹤研究,橫跨20年。[10] 跨專科醫生團隊參照國際認可的做法,[11] 會盡量在他們年紀尚輕時取得父母同意,從而進行陰核和陰道等矯形。因為嬰兒的組織復原快,又可減輕疾病對家人的煎熬和傷害。到了青春期的患者月事正常、可懷孕,甚至有兩位女士已剖腹產下健康的子女。

大量男性激素不單影響生殖器形態,亦會影響大腦的性別形態,使性心理發展(psychosexual development)更趨向男性化。[12] 上述本港的追蹤研究與外地的研究都有類似發現:             

“…[A] tendency to more masculine behavior traits within this cohort of women was a persistent observation by clinical staff…a more boyish or masculine behavior pattern was apparent in our cohort. ”[13]

儘管如此,大多數CAH患者仍以女性自居,而且由於內生殖器健全,他們的生育能力沒受大影響。[14] 因此,兒科專家在上述聲明肯定他們的女性身份:

“Evidence supports the current recommendation to raise markedly virilized 46, XX infants with CAH as female.[15]

“…[A]t this stage it is reasonable to state that the most patients with XX CAH should be assigned the female gender.”[16] 
 

支援CAH患者

由篩查、發現、診斷,到治療及之後數十年的心理和生理保健,CAH患者需要跨醫療專科的醫護團隊照料和跟進。按病症嚴重程度、家人認知等,處理方案分別可以很大。家屬與醫護團隊的坦誠溝通是最為重要的。一般人對於這種極罕有病症的認知很少,患者與家屬都可能因為疾病和性別、性器官有關,在文化上有忌諱,會感到孤立無援,不被親朋諒解。病人家屬互助小組、婦科醫護與及心理社會發展支持等,都是CAH女童在成長裡不能被忽視的。[17] 提升市民大眾認知難免要花力氣,誠如本文亦盼望達到提升社會對CAH的正確認知,減低誤解與污名。

 

 

[1] Sax, Leonard. 2002. “How Common is Intersex? A response to Anne Fausto-Sterling.” The Journal of Sex Research 39(3):174-178. DOI: 10.1080/00224490209552139.

[2] Lee, Peter A., Christopher P. Houk, S. Faisal Ahmed, Ieuan A. Hughes. 2006. “Consensus Statement on Management of Intersex Disorders.” Pediatrics. 118:e488. DOI: 10.1542/peds.2006-0738.

[3] Romao, Rodrigo L.P., Joao L. Pippi Salle, Diane K. Wherrett. 2012. “Update on the Management of Disorders of Sex Development.” Pediatric Clinics of North America 59:853-869. DOI:10.1016/j.pcl.2012.05.020.

[4]同Romao et al. 2012,頁865;Georgette Beatriz De Paula, Beatriz Amstalden Barros, Stela Carpini, et al. 2016. “408 Cases of Genital Ambiguity Followed by Single Multidisciplinary Team during 23 Years: Etiologic Diagnosis and Sex of Rearing,”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docrinology, vol2016:4963574. doi:10.1155/2016/4963574

[5] Blackless, Melanie, Anthony Charuvastra, Amanda Derryck, Anne Fausto-sterling, Karl Lauzanne and Ellen Lee. 2000. “How Sexually Dimorphic are we? Review and Synthesis.” 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Biology 12:151-166. p.159

[6] Hines, Melissa, Mihaela Constantinescu, & Debra Spencer. 2015. “Early androgen exposure and human gender development.” Biology of Sex Differences 6:3. http://doi.org/10.1186/s13293-015-0022-1.

[7]同Romao et al. 2012,頁858。

[8]同Blackless et al. 2002,頁154-161。

[9]同Sax 2002,頁176。

[10] Houben, C.H., S.Y. Tsui, J.W. Mou, K.W. Chan, Y.H. Tam and K.H. Lee. 2014. “Reconstructive surgery fro females with congenital adrenal hyperplasia due to 21-hydroxylase deficiency: a review from the Prince of Wales Hospital.” Hong Kong Med J20(6):481-5. DOI: 10.12809/hkmu144227.

[11]同Houben et al. 2014,頁484、ref. 1, 12, 13。

[12] Mathews, Greta A., Briony A. Fane, Gerard S. Conway, Charles G. D. Brook and Melissa Hines. 2009. “Personality and congenital adrenal hyperplasia: Possible effects of prenatal androgen exposure.” Hormones and Behavior 55(2):285-91. https://doi.org/10.1016/j.yhbeh.2008.11.007. p.484.

[13]同Houben et al. 2014,頁483-484。

[14] Romao Rodrigo, Bagli Darius, Lorenzo Armando et al. 2011. “Patterns of presentation , diagnosis and gender assignment in a Canadian multidisciplinary clinic of disorders of sex development(DSD). Canadian Urological Association Journal 5(3 suppl 1):S13. http://www.cuaj.ca/index.php/journal/article/view/1285/1074.

[15]同Lee et al. 2006,頁e491。

[16]同Romao et al. 2012,頁859。

[17]同Romao et al. 2012,頁866。


海麗罷工基金餘22萬元 清潔工:支援其他工潮

$
0
0

清潔工在元旦遊行公開籌款(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長沙灣海麗邨清潔工早前罷工十日,在工會協助下成功追回外判商拖欠的遣散費及獲得加薪。Facebook專頁「生於亂世」指職工盟「利用工人名義籌得23萬,只向工人發放1800元,餘下的18萬不了了之」,又稱「理性分析的人會明白市民捐款的原意是捐給清潔工人,但結果變為政黨未來工運的經費!」。職工盟發聲明回應,強調籌款所得的餘額全數用作日後的工人抗爭,而安排在事前獲得海麗邨清潔工一致同意。獨媒記者到海麗邨問過清潔工,多人都表示支持職工盟做法。早前參與罷工的清潔工阿英指出,早已知道罷工基金是用作支援其他日後罷工的工人:「人地支持我,我都支持返人呀嘛。人地(職工盟)只係發放,唔係自己落袋,唔洗理呢啲人(造謠)。」

IMG_0640

左為楊彧,右為清潔工阿蘭

職工盟在聲明中表示,共籌得$284,693,扣除工人津貼及罷工開支的$55,554.3,目前餘額是$229,138.7,重申基金屬專項基金,只用作支援工人抗爭,絕不會用於職工盟營運開支。另一名清潔工阿蘭亦表示,罷工期間每日有250元已經足夠,指基金剩餘的錢將來可以支援日後罷工的工人,「有罷工時可以幫其他人,用嚟提防萬一」:「講唔埋,第時又有罷工嫁嘛,無聽啲人亂講。如果無人津貼我哋,就無咁快搞掂。」

工潮頭兩日發放碼頭工潮餘下款項

一直跟進事件、職工盟屬會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幹事杜振豪對獨媒解釋來龍去脈,他指在罷工的頭兩日,每日發放150元予工人,當中正是使用「勞工權益基金」在碼頭工潮時餘下的款項;及後在12月30日和工人開會後,決定在元旦遊行公開籌款。

IMG_9652

杜振豪(資料圖片)

「勞工權益基金」在2013年碼頭工潮時成立,為支援罷工的300名工人,職工盟當時公開籌款,呼籲公眾支持工人的抗爭行動。杜振豪提到,在罷工期間難以預測工潮持續多久,認為向公眾籌款不單是關乎錢的問題,而是能夠讓更多人關注工潮。他對今次引起誤會表示抱歉,留意到相關的批評中欠缺對勞工法的正確知識,指職工盟未來在教育工作上會更努力,令更多市民和工人認識到強積金對沖和遣散費的具體操作。

他又提到,有人指「工人只獲得兩折遣散費」的說法有欠妥當:「計算方法未計被強積金對沖嘛,當然啦,我哋都會繼續要求取消強積金對沖,在教育同行動上繼續努力並行。」

教協:捐款前已知道職工盟安排

職工盟在1月1日啟動「勞工權益基金」,當時多個工會和團體捐款支持,其中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及教協分別捐出4萬及1萬元。教協總幹事馮家強回應表示,教協在捐款前已知道這個安排,認為職工盟在呼籲捐款前已清楚地講述基金的用途,指公眾應理解事實的全部:「用嚟做下一次嘅罷工支援,一定支持。」

IMG_0004

清潔工在1月2日參與勞工處安排的談判(資料圖片)

區議員楊彧斥造謠者抹黑:工人清楚明白

民協當區區議員楊彧則斥造謠者是對工人、工會和捐錢的人都是嚴重抹黑:「工人知道啲錢會點處理,亦都知道啲錢係上次碼頭罷工後累積落嚟。」

楊彧強調,籌得越多錢對外判商來說是越大的壓力,如果工人能應付到十日,外判商就不能有恃無恐,認為「勞工權益基金」的支援是促成工人成功爭取的其中一個原因:「而今日係海麗邨清潔工罷工,聽日可能係愛民邨同石圍角邨。」楊彧補充指,清潔工的日薪約270元,而罷工基金每日向每名發放250元是十分合理:「罷工無可能高過本身嘅人工,個個都罷工啦咁係咪?工人清楚明白。」

記者:麥馬高

要提防的是造謠打擊工運的人,不是本土派

$
0
0

鑑於自海麗罷工後,近兩日一些網上KOL或專頁質疑職工盟侵吞市民給罷工工友的捐款,或進一步指控職工盟借工友罷工「抽水」;另一邊廂,就有不少參與運動,支持工運的人指「本土派」KOL或個人抹黑。對於這些是非,我想認真而嚴正地作證,歡迎傳閱。

先說「抽水」。我受端傳媒委託跟縱採訪罷工及談判的其中一段過程,期間看到區議員楊彧及職工盟的杜振豪及其他職員在整個過程中如何組織、協助和陪伴工友,相信全力參與這次運動的朋友、追訪的記者們也見證了相同的事,這是沒有參與運動的論者所不能推翻的事實。「抽水」的形容是有違事實。李卓人的參與僅是低度,那些以李卓人借代職工盟並等同泛民的朋友,請你們多了解思考一下這次工運的成功因素(可參考我的報導);這運動是因社區、工人、組織、傳媒和民間的互動而勝利的,而職工盟確實有很重要的位置。不喜歡泛民的朋友,不能因此抹殺基層組織,和組織的重要性。因為基層組織正正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基石。

再說罷工基金。一位由頭到尾都在支援海麗罷工的朋友說:「海麗清潔工罷工初期未有籌款,罷工基金從何而來?係從四年前碼頭罷工基金來的,咁籌完啲錢派唔晒會點用,海麗清潔工喺開會時都同意左係撥入罷工基金,繼續幫人。因為佢地都唔想好似攤大手板乞人幫手咁,佢地窮但係係好有尊嚴的人,知道日後可以同人講,「罷工基金佢地有份」,佢地都不知幾開心。」朋友和我跟職工盟完全無關,但我知道區議員和職工盟的組織者每天都會跟工友開會商量大大小小的行動決定,朋友的證言亦證明了工友是同意捐款撥入罷工基金的。我相信沒有參與運動的人,沒有參與會議的人,是絕不能斷言任何團體「侵吞」捐款的。退一萬步,即使你的錢是捐給工友而非職工盟,那錢就是屬於工友的,而工友選擇捐給職工盟的罷工基金,那又有何不可呢?

另一邊廂,有人說「本土派」抹黑,對不起,我不敢苟同。我並不會把兩三個曾發表所謂「本土」論點/意見的個人或群眾放大來代表本土派,因為我深信不少主張本土思維的個人或群體都是能理解常識及尊重事實的(包括了懂得遣散費和對沖的原則和計算方法),有一些個人或群組因為沒有完整地(甚或從未)落區參與這次工運,因此未必清楚事實,同時對勞工議題不熟悉,但又厭惡泛民,因此妄下判斷,作出不實的指控。這些行為,並不是每個所謂「本土派」人士都會犯的,千萬不要一竹篙打一船人。

寫這作證,並非因為我心繫工黨/民協/職工盟/本土派,我只是非常重視這次工運所產生的運動經驗:結合社區、工運、公民團體、傳媒和大眾輿情,產生的能量足以撼動不公義的制度及改變不平等的社會關係,即使是很小很細微的冰山一角。因此,我絕對不希望不是基於事實的指控破壞這個連結的方略。如果大家真的、真的希望香港社會更平等、弱勢者能夠充權,我們應該思考這次工運的成功原因,整理出可以供後人參考的智慧和策略,而非沒根據地/因誤解否定過程中的任何一方參與者。我誠心希望大家能放下派別紛爭,因為這對辛勞付出的工友和參與者都是不公平的。

「唔係我個Case」——悲劇背後的可悲

$
0
0

文:黎柏然(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小學社工)

對於兒童工作者,2018年之初是令人傷感的,由上年尾在旺角廣東道發生的碎屍案,到這星期屯門的虐兒案都教人毛骨悚然。不知何時開始,當有學童自殺或被殺事件發生,記者總會先問學校及社會福利署:「受害人有沒有社工跟進?」而很快就會得到一個常見的答案:「他/她不是我們的個案(唔係我個Case)」。這是一個比悲劇更可悲的答案,原來最常接觸到年青人的學校也跟進不到,那學生有事,又有誰人伸出援手?

在學校工作的我明白,要了解並有效地評估全校學生及其家庭需要是不可能的任務,畢竟很多小學只有一個輔導人員。就如廣東道的事件,受害人品學兼優,雖然她同時是住劏房、單親家庭及新移民,但這些家庭背景對於學校而言可以說是比比皆是,很多時都未能立即發現個案的嚴重性。不過,最可惜的是像這次虐兒案,學校早已發現問題但跟進不到,甚至導致不能挽救的結果,究竟當中發生了甚麼問題?

在現時制度下,當學校發現學生身上有傷痕並懷疑被虐打時,先要通知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行內人叫做「打仔組」)或報警去啟動處理虐兒個案程序,再進行驗傷、召開懷疑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MDCC)。因為有很多時施虐者正正是父母或家人,所以小朋友可能要先暫住臨時宿舍或醫院至警方完成調查工作完成。然而,在甚麼情況下才要通知「打仔組」或報警,並不是容易判斷的問題。

另外,啟動虐兒程序有可能會使小朋友被迫與家人分開,影響原生家庭,也會導致停課,所以學校很多時會按學生的傷勢、施虐者的身份、施虐動機及次數等,去判斷需否通知「打仔組」。如情況不嚴重,可能會以面見、警告、家訪等形式跟進,如難以判斷就會向「打仔組」進行查詢。根據報導,興德學校的社工是有為懷疑被虐學生向「打仔組」提出查詢,但在社署角度這只是「查詢」,並非正式轉介個案,而在結果上來看,提出查詢後學校也沒有再跟進,所以雙方也喊「佢唔係我個案」。

事件的核心問題學校作為最前線的兒童工作單位,在發現懷疑虐待時是否有能力對個案作出跟進。2014年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進行研究,指出小學社工平均一年處理165個學生個案,當中124個為諮詢個案,而每位社工平均每周超時工作11.5小時,在這情況下,學校社工/輔導人員是否有足夠空間處理個案?這說法不是想維護任何一方,而是希望在這悲劇出現後,可以全面地檢討兒童服務及小學社工系統的問題。就像當年天水圍的家庭慘案,讓家庭服務得到革新,在人手編制、相關知識及工作員督導上,也能有效跟上社會需要。

一個悲劇背後見到可能是人為失當,更可能是制度的千瘡百孔。儘管是轉介社署「打仔組」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學校也要社工協助跟進個案在學校生活內的情況。然而,小學現沿用全方位輔導計劃,政府並沒有規定小學必須聘任社工,所以不少小學根本沒有常置社工。在現今複雜的社會下,根本就不能滿足家庭及兒童需要。既然中學的「一校一社工」已經實行多年,為何小學輔導服務仍不作檢討?悲劇面前,增加學校人手應對需求確是刻不容緩。

第N次上庭記

$
0
0

不知第幾次到法庭了,7年後,在法庭內遇到同一位裁判官,如今他已經是一位區域法院法官。同一位法官,也是我這位被告,但身邊的人、身處的地方、身上的罪名已經與當初極之不同了,是沈重的感覺嗎?不是。是難捱嗎?也不是。我們九位被告,沒有一位灰頭土臉,也沒有一位垂頭喪氣,即使曾有法官用偏頗的言辭,指摘我們的首被告為香港帶來「一鼓歪風」,我們還是在寒風中從容微笑,腳踏實地。

這次是預審,主要討論控方提出的罪名違憲,而且有雙重檢控之嫌,在此不贅。縱使律政司不會承認自己是政治檢控,但他們把所有法律都翻過一遍,由當初檢控我的「出席未經批准集結」及「煽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改為普通法的「煽惑他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最高刑罰頓時由三年變成七年監禁,亦被帶到區域法院受審,事隔三年都要再重新找證人向我攻擊,明明知道我身上已有東北案和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都依然要選擇我作為被告,把三宗大案的荊棘冠冕套在我的頭上,務要將我再次送入大牢,殺掉一個死硬派,可謂招呼周到。我深知道,他們並非只想要我入獄,更是要消磨我的鬥志,蠹食我的信仰,要我向威權叩頭認錯,嚇怕身邊的戰友,使他們更灰心喪志。然而,我亦知道,只要咬緊牙關,好好堅持,定可鼓勵身邊已經氣餒的靈魂。為此,我們不妨就看看誰先倒下,看看誰可以笑到最後。

「我要真普選!」我沒有忘記這句我們幾乎都喊過的口號。昨天如是,今天如是,將來也更如是。近日,我已知道法庭正在聯絡律師商討判刑時間,原本打算與家人渡過農曆新年的想法唯有擱下,相信不久將重回監獄,但今次我已做好準備,繼續潛心修練,為日後更壯麗的社會運動做好準備!雖然我沒有自由,但我仍然會在獄中為大家打氣,為你們禱告,獻上祝福,希望大家可以為民主為公義加倍努力,在未來補選要積極投票,盡全力找出所有親朋戚友,支持民主派的代表,力爭奪回六席,要用選票告訴中共和林鄭月娥,我們沒有放棄,儘管我們未有雨傘運動時候的力量,但我們仍然可以用選票的聲音震動威權政府!

人多就有聲勢,有聲勢就有力量。如果大家想與我同行,就用你的聲音,用你選票,好好保護我們每位政治犯,每位受政治逼害的人們。最近,看過《黑暗對峙(Darkest Hour)》,片後有句英國前首相邱吉爾的名言:「成功並不是終點,失敗並不是終結,只有勇氣才是永恆。(Success is not final, failure is not fatal, it is the courage to continue that counts.)」我不知道未來的戰役是勝是敗,但無論如何,我們都要有勇氣,敵擋黑暗,驅趕恐懼,把我們帶到更遠的地方去,我深信最終的勝利自然是屬於我們每一位盡心盡力尋求公義的人們!

失傳的藝術 最強的籃板王

$
0
0

正如華山論劍,要爭論誰是天下第一高手,十年後又是另一光景,今日武當佔上風,他日可能又到少林領風騷;NBA也是一樣,就算強如Michael Jordan,在不同球迷眼中,未必是頂峰的絕世第一。可是談到籃板高手,細數古今,總有個名字不能不提,他就是由活塞成名,在公牛三冠,打過馬刺、小馬和湖人的Dennis Rodman。雖然沒有試過單場搶55籃板,但手上5隻指環、7屆籃板王、7次入選防守一隊、兩度成為最佳防守球員,洛文絕對是籃板中的王者,無人能出其右。

今日本來想寫寫湖人的前景,因為落井下石者眾,而好像見不到一班小將在教練Luke Walton手底下的成長。可是一早分享了Dennis Rodman vs Kurt Thomas的片段,結果大家投票,都想睇舊人多點,所以才寫洛文。正場之前,先談湖人,任何球隊成長都要付出代價,可是有太多人漠視這過程,早早就睇死年輕球隊。湖人當然有問題,要讓幼苗成長,除了是有足夠的上陣時間,還需要有老將在旁身教,這是湖人目前最缺的一環;可是由勇士而來的打球方式,讓幾位小將都大大成長,今日擊敗帝王,一直盛傳是轉會籌碼的Julis Randle又有出色表現,22分及14個籃板,更有6次助攻,波仔也有5分、11次助攻及籃板,而Brandon Ingram則為15分及5個籃板。湖人目前最大問題是欠缺重心,像勇士般的打球方式,大家上陣時間近乎平均分配,注重後備力量,當然是好事,可是球隊能夠處理控球和節奏的球員不足,現在近乎散手波的進攻,高低起伏太大了。我也贊成湖人換將,但大前提是不放走J.Randle、波仔和B.Ingram,其他都可善價而沽,尤其是Jordan Clarkson和Larry Nance Jr,至於Luol Deng 相信無人接手,不想也罷。

談起湖人,想不到由喬大寫Chris Dudley而起,最後會與洛文拉上關係。那時的湖人星光熠熠,可是73號總有方法吸引球迷注意,就是簡單的事重覆做,乏味的事堅持組,很多人視搶籃板為苦差,洛文卻剛好相反,不斷觀察隊友及敵人的出手習慣,從而搶先判斷籃板,加上連續彈跳能力絕佳,就算身高不如人,仍能動輒一場拉下20、30個籃板,蔚為奇觀。

師承活塞壞孩子,洛文當然不止用正路方法,他的絕招是用各種手段挑釁對手,以使其失去冷靜。在四大中鋒橫行的九十年代,很少球隊會用中鋒來對付他,一來因位置和身高不同,也因這樣做太浪費,所以對抗洛文每每成了四號位的工作。那時的大前鋒多數是苦力型球員,最佳樣版是拓荒者的Buck Willimas,即是打完比賽也不會發覺他的存在,但其實做了無數dirty works的藍領苦力,與之後興起的四大前鋒不可同日而語。當時效力紐約人的Kurt Thomas,就是洛文其中一位對手。

兩人的恩怨由來有之,早在96年分別效力公牛和熱火時,已不時埋牙,Kurt Thomas是真正的硬漢,不屑扮嘢,洛文卻懶理規則,遊走於合法與犯規之間的推拉抱摔,就是要令你失去冷靜和集中力,忘了Box out,那洛文才可拉下籃板。拿防守籃板不難,最難是進攻籃板的判斷力,結合影帝般的演技,球證也只能「配合」。在這場99年的常規賽,大家可能只記得Shaq如何入樽兼推冧Chris Dudley,其實看洛文如何在當年紐約人的鐵血防守下,拉下12個籃板,再令對手陣腳大亂,更為好看。洛文生涯有不少精華影片,是關於他與對手如何纏鬥搶板,除了Kurt Thomas,還有超音速的Frank Brickowski、爵士的Karl Malone等等。看到洛文在對手面前時而拍手掌,時而拍對方屁股,簡直是mind game的天才。很多教練不會多教,可是內線兵卻是必修,要知道挑釁人是學問,被挑釁能沉得住氣更是學問,例如爵士的馬龍,在98年總決賽第6戰與洛文鬥跌就是另一經典(難怪兩人之後可以一齊去玩摔角)。本地一位已退役的著名中鋒也很擅長那種「假跌」,面對更高更壯的對手很有用,可惜今時今日連打內線的高佬也不多,遑論是修練「演技」了。

要欣賞洛文的表現,96年是最好的一季,尤其是總決賽面對超音速,簡直是兩邊籃下都成了其遊樂場,Frank Brickowski基本上是被他玩弄在股掌之上,而Shawn Kemp也沒有他辦法。洛文最後的數據是9分和19個籃板,11個進攻籃板更是總決賽紀錄,《入樽》中的櫻木花道很神奇,現實上的洛文其實更神奇!比起Curry vs Mj,我其實更想看Draymond Green可以如何對付洛文。Randy Brown在完場一刻抱緊MJ,成為一時經典(也是Jumoshoot其中一期封面),可是真正的英雄其實是洛文。在這場如同泥漿摔角般的比賽,兩軍命中率約四成,MJ更在Gary Payton的嚴防下射19中5(26.3%),可是公牛仍能勝出,奪得MJ復出後首個冠軍,開啟第二次三連霸,就是多得這個換髮型與換女一樣多的籃板王洛文。

前日和大家談到那些上古紀錄難以打破,很多人認為最難的應該是張伯倫保持的單場55個籃板;其實洛文單場最高試過拉下34個籃板,而考慮到當年的得分和起手都較少,若放在今日,或者有機會挑戰也說不定。在最癲的91-92球季,洛文有多達39場拉下20個或以上的籃板,雙雙場數也高達42場(該季平均18.7個籃板);考慮到他身高只有6呎7吋,這成績更加可怖。無論是防守、籃板、髮型、女友和自傳都無人能敵,就算退休後「邂逅」金將軍也是經典;可惜在三分的世代,籃板這門藝術已失傳,而就算洛文肯教,大家也寧願去練三分,史上最強籃板王這個寶座,不是無人能敵,而是根本不會有人挑戰。

顯而易見的僭建 鄭若驊竟可懵然不知

$
0
0

看著電視新聞,有空的話我也不禁想去大欖海詩別墅看一看,了解為何如此顯而易見的僭建,屋主本人即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竟然可以懵然不知。

首先,此屋的第一個僭建物是一個天台屋。假如我是買家,我無須走進屋裡,單從屋外看到天台加建了東西,就已聯想到那很可能屬僭建,必須查個清楚。但鄭若驊夫婦兩人身為工程師,竟然反而沒有想到。

第二,任何買屋的人,都必定會問這間屋有多少呎。地產經紀會跟你說,律師處理買賣合約時會查證,如做按揭銀行亦必須了解呎數。假如經紀、律師、銀行等均沒有欺蒙,都向買家鄭若驊報稱這間屋是1379呎。可是她這幾年卻一直住在實際達2199呎的大屋(根據1月10日《信報》,屋宇署調查過後,證實鄭司長一屋僭建呎數達820呎,連同本來的1379呎就是2199呎),但卻竟然渾然不覺所住呎數比實際大了,那實在不可思議。常人也能分辨出1400呎和2200呎吧,而身為工程師的兩夫婦卻覺察不到。

特首林鄭月娥以及建制派友好挺身護短,指鄭若驊一直對家宅有僭建一事全然不知。可是那僭建是如此明顯,要我相信這套說辭,就等同明明小學生也懂得計算1+1,你卻要我相信一位大學生對此一竅不通。那是在不斷挑戰市民智商的下限,又或是對誠信要求的下限。

護短一派亦不斷托詞鄭若驊這次只是政治觸覺較低,但明明她是沒有守法啊,實際應是守法意識薄弱才對吧。運房局局長陳帆曾三度拜訪司長,他則聲稱沒有留意到屋內有僭建。但其實只要他有我的覺察能力,他也可能會對天台屋起疑心吧。

現在鄭司長一事可真令人進退維谷。要麼她知道有僭建,那是知法犯法,不只不勝任政府官員,更遑論律政司司長一職。要麼她真的不知有僭建,那說明她對身旁事物的觀察能力以至守法意識竟是如此低下,那亦無法說服大眾她有能力擔任司長之職。司長前路如何,已是不說自明。

題為編輯所擬

冷鋒過港的空氣污染故事

$
0
0

攝:Alex Leung

昨天(2018年1月8日)冷鋒過港,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天氣轉冷,不過中午前一段時間,我嗅到了一股燃燒煤炭的獨特味道,感覺到換了不同性質的空氣,反映冷鋒後面的內地氣團隨着冷鋒南下,已經到了香港。

檢視赤鱲角機場的風向、風速、氣溫資料,得知早上7時已經穩定轉吹西北風,氣溫很快跌了兩度,可以看成是冷鋒掃過赤鱲角,10時後冷鋒的主力抵達,風速顯著增加,開始下雨,溫度一小時內再跌三度,此後數小時北風風力維持,間歇有雨,下午2時後,相對濕度下降,反映相對乾燥的大陸性氣流到來。

檢視赤鱲角的能見度數據,上午4時左右能見度開始下降,7時左右跌破5公里,10時左右低至2公里,下雨後略有改善,不過要等到下午2時後才恢復10公里以上的較好能見度,晚上我在紅磡望向觀塘,視野清晣,雨水的洗滌作用十分有效。

由於過程中相對濕度只十分短暫達到95%,能見度下降不能歸咎於一般的霧,應該與空氣中的污染物關係較多,檢視環保署的東涌懸浮粒子PM10數據,濃度從上午8時起升高,時間在轉吹穩定西北風之後,反映污染來源位於西北方,下雨後濃度下降,則與雨水的清洗作用有關。

雖然雨水能夠清洗空氣中的懸浮粒子,卻不能清洗一氧化碳之類的氣體污染物,環保署東涌的數據顯示濃度從上午7時起逐步上升,最大的增幅在西北風加強之後,此後一路維持在130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水平,反映來自西北方的污染物源源不絕向南方輪送。

冷鋒過港不只是天氣變冷,還有空氣污染的故事。


別讓良心過意不去

$
0
0

就算香港一直變壞,香港人暫時還有惻隱之心,而且還有機會表達。對於最近一名五歲小女孩懷疑被父母虐待至死,我們心痛,難過,不斷在問:為何有那麼抿滅人性的所謂父母,能夠對自己的子女長期虐待,哥哥還算幸運,可憐的五歲小妹妹因而離世。

我讀到疑似救護員當時希望對小妹妹進行急救的感受,我今天更從報章看到小妹妹可愛的樣子,再讀到這對畜牲生父繼母控罪的行為,何止拳頭硬了,眼眶濕了,完全希望所有報應立即降臨在那些人身上,一生一世!

不過我想提的是,小女孩曾經就讀的幼稚園表示沒有發現任何異樣顯示小女孩曾經被虐待,而其哥哥的學校所發現的,之後做了的,又跟社署的說法好像有點出入。

我不是指兩家學校講大話,我記起幾年前有個小學生在學校墮樓身亡,事後在死因庭的調查當中,學校幾位教職員互相推卸責任,甚至有人被法官責斥謊話連篇。當然,這次不能跟那一事故相提並論,但我記得有些教育界的朋友告訴我,有些學校的高層,著重校譽多於學生,關心仕途多於學生,更不想讓自己麻煩,最好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有些人很清楚如何按章工作,如何視而不見。就算有老師對學生很上心,覺得需要多點關心,也可能被人勸止或制止。

同樣地,有相關政府部門也可能有人抱著這種心態:「你現在是提正式立案還是諮詢?若果是後者,我可以口頭這樣這樣建議,否則,麻煩你書面乜乜乜,我們會在幾多個工作天內點點點。。。。。」

我再重申一次,我不清楚這次涉及事件的學校及政府機構有沒有依足守則處理,若果有,究竟有沒有人如我以上所說的,因為不上心因為不想麻煩而沒有真正去了解學生的家庭發生什麼事。

他們可能在守則上在法理上沒有做錯沒有做少,而我希望他們得知小妹妹的下場如此,良心過意得去。

除了這些人之外,其實我們在日常生活,又有沒有可能多事一點,去制止類似悲劇發生呢?就如小妹妹同校有些家長發現小妹妹好像看見繼母後表情大變,他們覺得有不妥並拍片告訴小妹妹的祖母,雖然最終無法阻止悲劇發生,但至少,在這名家長心裡,他是由衷的擔憂,亦做了可以做的事了。

無論如何,希望受傷的哥哥早日康復,得到應有的愛與照顧。同時,我們除了難過悲忿,請好好引以為戒,提醒自己,若果發現身邊的親戚朋友鄰居有什麼異樣,想一想可以怎做,主動一點,盡力去幫忙協助。因為,可能有人因為我們的多事,而獲得救援。

原文刊在此
三十過後一個人住 Facebook Page

阻止悲劇再發生,請先從制度入手

$
0
0

「興德學校並無正式轉介個案予社署,句號。」沒錯,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並沒有再說明下去了。羅局長沒說明現時小學輔導服務,沒有社工只有學生輔導人員(SGP)所面對的困境,沒說明小學輔導服務投標制度的荒謬,也沒說明他在小學內推行常規輔導服務的責任!

三不說之一,小學社工價低者得

由教育局撥款推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以來,學校可自行選擇自聘學生輔導人員,不一定是社工,與機構合作聘用社工,或繼續聘用學生輔導主任等。所以,小學社工非必然存在於小學之內;「小學社工」,在專業的角度上它是一個崗位,但從教育局眼中,它或許只是一個(刪去短期,因為不是短期,免得焦點放在這)撥款的支出項目。

大眾想知道是「轉介」還是「諮詢」的同時,大家可能不知道,興德學校剛在去年九月,轉換了提供小學社工服務的營辦機構。她和其他小學一樣,沒有常規小學社工崗位;有心提供服務的社福機構,就得以用投標的方式,競投服務。

舊有機構是不再投標,還是不中標,原因何在,非本文重點;重點是,為何中學學校社工是有常規人手,有恒常的機構督導作支援,但小學學校社工卻是以價低者得的招標方式去運作呢?用競投方式,可以招攬資深小學社工嗎?用招標方式,就可確保小學社工能有充份的支援?

三不說之二,小學社工困難重重

學校社工,在學校系統裡面,是第二專業。有個別小學不招標,自行聘請學生輔導人員,即註冊社工或有專業資格的輔導員,而該學生輔導人員的直屬上司就是學校職員,可能是校長。這有點像警司督導消防員一樣,缺乏恰當到位的專業督導,支援有限,單打獨鬥,有關的學生輔導人員又如何可以及早介入危機個案呢?

小學裡,教師數目由三十至七十人不等。一位小學社工要建立與眾教師的工作關係和默契,著實不是一年半載的事情;在投標競投的制度下,兩三年後,競投失敗,失業之餘,舊人的工作默契建立的心血,頓成過去,新人又要重新認識全校教師的處事作風。

三不說之終,羅局長的責任

社總團隊有20票選特首,我們要求特首候選人要將小學社工常規化,並配合一位輔導教師,以推行1+1輔導制度,讓小學社工可與學生輔導老師緊密合作,可惜林鄭沒有確切回應。到了羅局長上場,他標榜自己有新思維,能打破不同部門之間的隔閡;但他到現時為止,沒有為小學社工服務的常規化制度,打破教育局和勞福局的部門疆界。個案彷彿在興德和社署之間,其實,小學社工也在教育局和勞福局之間掙扎中!

結語

要阻止悲劇再發生,請先從制度入手。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課的同工,全是資深社工;NGOs小學社工,即使超時工作,也在所不惜地為學童服務!業界同工,盡心盡力,不容置疑。請羅局長少發表整筆撥款的偉論,快確實小學社工服務常規化的需要,並在小學內推行1(個小學社工)+1(輔導教師)輔導制度吧。

建設社區 街坊話事

$
0
0

社聯頻道

「基層社區缺乏資本解決社區問題,我們很想善用閒置的社區資源,解決社區問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總主任(社會保障及就業)黃和平說。

因此,社聯今年在公益金資助下舉辦《社區營造研究計劃》,與三個社福機構合作在西區、觀塘及屯門的嚤囉山村試行參與式的社區空間營造活動,其中嚤囉山村居民便嘗試以「共同提案、共同投票」形式去選擇進行哪個社區空間營造方案,並使用計劃的資金落實有關方案。

在嚤囉山村的《社區營造研究計劃》中,仁愛堂鼓勵村民討論社區有何需要或問題,同時提出解決方案。仁愛堂社工甘根明表示,在嚤囉山村主要出入的斜路,在斜路最高及最低處設有兩支街燈,但由於樹木太密,樹陰遮擋街燈的光,令斜路中間的路段變得太暗,潛藏危險,所以和每一位村民在討論社區問題時,他們都指出街燈問題。

最後,計劃於2017年10月由六歲或以上的村民一人一票選出兩個社區空間營造方案,包括:在斜路的陰暗處加裝街燈及可移動的遊樂設施,令路人在黑夜行得安心,與及小村民玩得開心。現時仁愛堂正在嘗試興建街燈,而遊樂設施在一班義工及村民協助下,已經建好有得玩了。

甘根明指,過往村民很少參與的選舉投票,計劃協助村民進行參與式預算,由村民決定如何使用社區資源,有助提升他們由下至上的公民意識。黃和平表示對嚤囉山村的方案感到鼓舞,他發覺讓村民一起商討,他們會提出多個有意義的解決方案,最後透過投票決定大家贊成的方案,在投票制度下,不論年紀大或小的村民均考慮到嚤囉山村整體需要,而所有村民都滿意結果。

影像串流: 
影像串流: 

鄭若驊勁揪過689

$
0
0

被捉姦在床,男人的小弟還留在小三的桃園洞。

男人辯解,我很忙,走錯了路,進錯了房,插錯了人,我根本唔知道她不是妳。

妳踢破房門進來,我也沒有隱瞞啊!妳應該包容我的一時失神,讓我盡快投回妳的懷抱。

你認為老婆應該畀什麼反應?

論語言偽術,鄭若驊勁揪過689。

如今看來,689為人實在太過腦實,收了人家UGL 5000萬,被刁民和飯民議員糾纏至今,左閃右避,確實只因不夠無恥。

換作是今天,689可以如是解說:

我太忙了!忘記了有這一宗離職安排。

事件被揭發後,我已經立即處理,把錢收下。

有關稅務,我已經找專業人士為我處理。

整件事,我沒有隱瞞。

我承認我應該可以處理得更好,是我政治警覺性不足。

引起公眾的不便(鄭若驊用語,我都唔知引起了什麼不便,聽進她的毒言歪論後立即去了便便把毒物排出就有),我為此致歉。

請市民包容,

希望大家讓我盡快投入特首嘅工作!

搞掂!

不知道、我很忙、沒隱瞞、可以處理得更好、政治警覺性不足、我道歉、請包容、讓我投入工作! 這成了高官問責制萬能KEY。

被揭發後,人贓並獲,不是沒有隱瞞,而是隱瞞不了!

以後賊仔大可向法官自辯,我偷財,卻沒有隱瞞;

爛滾老公大可向老婆自辯,我偷腥,卻沒有隱瞞;

作弊小兒大可向老師自辯,我偷看,卻沒有隱瞞!

沒有隱瞞竟可以免責,是高官問責制的最終演繹,絕!

林鄭高呼包容,

不如包容一下欲表達異見的市民,讓他們可以在公民廣場抗議示威;

不如包容一下13+3的被告,停止對他們的追殺;

不如包容一下大學的自主,將李國章撤走,讓陳文敏當副校長!

當然,刁民待遇又如何可與高官等同呢?!

官員們啊,以後你們都再不用怕被揭發瀆職枉法了!

有了這個先例,有了這套說詞,你們大可盡情違法,無須顧忌!

昔日犯罪被抓又或是引咎辭職的高官,只能歎生不逢時啊!

反東北案定罪上訴被駁回 警方兼為立法會人員或損三權分立

$
0
0

文:Tyrion
編:腸、K

本案為2018年法律年度開啟後終審法院的第一宗案件。東北案13子目前還有3人(梁穎禮、朱偉聰及嚴敏華)在獄,除了眾人關注刑期覆核案件,還有定罪上訴。16年6月13日新界東北村民抗議發展計劃之時,立法會讓警員入內佈陣執法再拉人,亦衍生出有關於警員在立法會權力的法律爭議。經過接近一小時的陳詞後,梁曉暘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b)條罪(干預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作出的定罪上訴被駁回。趁判辭尚未頒佈之際,法夢簡單報告聆訊經過,以及此案對日後警權及立法會的潛在影響。

於早前的上訴許可申請,終審法院設下了兩個問題,主要圍繞警務人員在立法會範圍內的身份和地位:一、警務人員是否需要先根據條例第8(2)、(3)條獲得立法會主席授權,方可進入會議廳範圍?; 二、條例第2條所指的「立法會人員」是否包括未獲授權進入會議廳範圍的警務人員?

整個聆訊由戴啟思資深大律師及五位法官(馬道立首席法官、三位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主導,律政司代表則未發一言。聆訊開始不久,馬道立法官甫指出曾鈺成當時作為立法會主席,不能撇下其主席身份,單以個人身份行事(不禁令筆者聯想起前特首曾自稱以「個人身份」聯署反佔中)。即使曾於作供時指自己以行管會主席身份召警,他所下達的命令也有主席命令的效力。

若終審法院純以此基礎作出裁決,當日的警察便已獲主席授權進入立法會,以上兩個問題便成為學術討論,法庭毋須裁決,此案例亦不見會對未來有太大影響。然而,一眾法官並沒有立刻駁回上訴,並要求上訴方就上述問題表達立場。以上訴最終仍被駁回的結果來看,終審法院很大機會藉此對警察於立法會範圍的身份及權力重新定義,改變議會生態。

警員及立法會人員的區別

條例第8條列明「除議員或立法會人員外」,任何其他人進入及逗留會議廳的權力均受限制。然而,第2條把「立法會人員」定義為「指秘書或根據主席的命令在會議廳範圍內行事的任何人士,包括在會議廳範圍內當值的任何警務人員。」本案其中一個爭議點為「在會議廳範圍內當值的任何警務人員」是否只涵蓋「根據主席命令」行事的警員,抑或作為「立法會人員」當值的警員,還是所有當值(執行警察職務)的警員。換句話說,一個並不受立法會主席控制的警員,能否享有立法會人員的權力及特權。

潛在影響

該區分看似微不足道,卻能令警察可行使的權力大大改變。在會議廳範圍內,立法會人員除具有警務人員的權力外[1]亦享有各種比一般警權更廣的權力,包括:未經主席/議員/秘書准許進入任何會議室/辦事處/議員專用範圍[2]、要求其他人遵從(其為維持秩序所發出的)任何指示[3]、拒絕記者/公眾進入旁聽席[4]、暫時保管其他人交出的任何物品[5]等等。此外,有關干預立法會人員的罪行亦比阻隢警員罪行稍闊[6]。更甚者,立法會人員合法行使任何權力時,不受法院司法管轄權所管轄[7]。(似乎能滿足部份警員近日提出免刑責的願望)

上訴方指出警察作為行政機關一部份,有權隨意進入立法會會有損三權分立。可惜李義法官以警察平日執法也會限制市民的憲制權利及自由作類比,指問題只在於該等限制是否有正當理由支持;似乎並沒有考慮到立法會的獨特憲制地位,有錯誤類比之嫌。

以上憂慮會否成真,便要留待終審法院稍後頒布的判辭,看他們如何衝量示威權及維持秩序的需要。

後續

另外,此前律政司對曾就此罪向上訴庭作出刑期覆核,卻因終審庭的定罪上訴許可申請獲批而順延。上訴被駁回後,刑期覆核有機會卷土重來(當然,辯方也有因各種申請終止聆訊的理據)。東北案有關非法集結罪的刑期上訴會於三子公民廣場案後進行,屆時法夢將會繼續跟進及分析 。

註:
[1]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24條。
[2] 《規限獲准進入立法會大樓的人士及其行為的行政指令》第4-9條。
[3] 《規限獲准進入立法會大樓的人士及其行為的行政指令》第11條。
[4] 《規限獲准進入立法會大樓的人士及其行為的行政指令》第12(3)條。
[5] 《規限獲准進入立法會大樓的人士及其行為的行政指令》第12(4)條。
[6]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禁止「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行為;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b)則禁止「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行為。
[7]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23條。

關於虐兒,我想說的是,公屋不時也在上演類似事件

$
0
0

近日香港出現一宗轟動全城的疑似虐兒致死案,疑犯自然逃不過大眾的口誅筆伐。不過,筆者住在公屋多年,深深體會到,雖然香港法例已列明父母體罰子女屬於違法,但左鄰右里一直不乏父母以「手臂的延伸」去懲罰子女的事件,但公眾對此的警覺性十分不足,有些甚至認為體罰子女是親子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部分真實案例如下:

個案一:兒子成績欠佳遭體罰

某一個夜闌人靜的深夜,突然有一戶人家爭執起來,事緣一位晚歸的父親看見兒子的成績表顯示有數科不及格,那位父親竟喝令已熟睡的兒子起來接受質問,事件迅速演變成父親體罰兒子。那位兒子嚎啕大哭,卻被他的父親勒令立即收聲,不要吵到鄰居作息。後來真的有鄰居被吵醒去那個涉事單位敲門投訴,叫他們有甚麼事也待明天才解決(側面可見鄰居也不欲批評體罰是道德錯誤的行為)。可笑的是,那位父親一方面反撃謂「我教仔關你咩撚事」,另一方面又責任自己的兒子嘈吵,令自己遭到鄰居的投訴,並責罵指:「你聽日就知死!」

縱然那件事已發生在十多年前,但由於當晚筆者正值趕功課,所以記憶尤為深刻。

個案二:女兒「駁咀」遭體罰

另一個晚上,筆者在屋邨的休憩用地跑步,怎料又聽見一宗疑似體罰的事件,使筆者停下來一窺究竟。筆者並不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只聽到其中一位女士大聲喝罵:「仲駁咀!?仲駁咀!?信唔信我打多你幾吓啊嗱?」然後同屋的女孩哭着回應:「唔好打啊!唔好打啊!嗚嗚……我知道錯喇!唔好打喇!」坐在公園休憩的數位長者亦「維園阿伯」上身「以事論事」,紛紛道:「唔聽話就抵畀人打!打得好!」

個案三:看似為初中生的鄰居報警遭體罰,但警察反問報案者「唔通唔駛父母教啊?」

某一個暑假,筆者仍是一個廢青,整天留在家中玩網上遊戲「新馬場風雲online」,不料另一戶鄰居爭執起來。筆者初時只覺十分煩擾,影響自己享受遊戲,但後來連警察也到場,筆者便停下來,稍為打開門窺探發生了甚麼事。原來有一位看起來似初中生的鄰居投訴遭母親用藤條責罰,那位母親向警察解釋指,兒子整個暑假也只顧玩電腦遊戲,不願看英文報紙學習,並謂已數次沒收他的電腦鍵盤,但他仍然買新的回家繼續玩樂,所以才出此下策。

在場的警察連忙幫着那位母親,責怪報案者說:「咁少事你都去報警?差人可以拉你返去投訴你浪費警力㗎!你媽咪咁做都係為你好!如果你係我個仔!?我幾日都唔畀飯你食啊!你快啲同媽咪道歉,然後我帶你返去錄份口供,你唔好再講係媽咪體罰你啊!講係一場誤會知唔知?」然後跟那位母親說:「唔駛驚!我們唔會落案告你!我地只係循例帶埋你返去警署錄份口供!到時我再教你點講!唉,而家香港嘅法律真係亂嚟!我就唔識咩人權咩大道理,我只係知父母唔打得仔女,咁仲駛教嘅!?」

這種處理手法明顯違反警察的辦事指引。後來筆者有幸成為大學的研究助理,其中一項職責就是與不同職級的警員進行焦點小組討論,從而協助研究警隊執勤時要遵守警隊七大項價值觀的難度。筆者曾在其中一組中把這件事拿出來問小組的成員,有些較敢言的警員在錄音以外的時間表示,那是「老差骨」的辦事風格,他們的價值觀已根深蒂固,即使香港法例和警察指引已變,他們仍會在執勤時以自己的價值觀去辦事。焦點小組的部分警員進一步表示,若由他們執法,便不會縱容父母體罰子女,只要證據確鑿,他們會毫不猶疑拘捕施罰的父母。

個案四:自己的學生疑遭受體罰,但有資深同事勸勉息事寧人

筆者在以往的文章曾經提過,自己畢業後的首份工作是擔當一位中學教師,因此見識過不少基層怪獸家長。但筆者當時並沒有提到,自己其中一位學生在夏日炎炎的日子也穿着外套外出吃飯。初時筆者只是認為那位學生懶惰,但後來聽另一些同學說,那位學生經常遭家人體罰,手上不時留有傷痕,所以才不願脫下外套。據悉那位學生住在某個天水圍公屋的單位,父母沒有接受太多的教育。筆者後來詢問同樣有教那一班的同事需不需要召那位學生的父母回來查問,但有較多處理經驗的同事竟表示最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並謂學校最重要的是要家長建立良好的關係,少收他們的投訴,如召見他們的家長,則「有很多手尾要跟進」,云云。

筆者深信,儘管在本文已列舉了四個事例,但它們仍只是冰山一角而已。筆者不敢說大戶人家便沒有以上的問題,但筆者自小在基層地區長大,談論起基層的事宜相對深刻具說服力而已。

其實,以上的問題,均是源自中國傳統文化的劣根性,即把體罰等同管教子女的重要一環。沒有體罰子女,則是「養不教,父之過」。在古時,若然父親認為子女犯錯,可以進行「家法伺候」。今時今日,保持「家法伺候」傳統的家庭固然是鳳毛麟角,但這種陋習經過近千年的傳承後,已深深地滲入受華人文化影響人士的潛意識當中。他們仍然重視「三綱五常」,強調在上位者的權威,反對從屬的一方以下犯上。所以,他們一方面對「違法達義」的公民抗命嗤之以鼻,另一方面心中早已有一套屬於自己的「違法達義」的標準,例如認為父母違法打子女是天經地義的事,繼而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種由內推外的倫理觀,擴而充之地把「父母官」派執法者體罰示威者和途人,以至國家派軍隊去鎮壓人民的殘暴罪行理順為「愛民如子」的行為。

近日朱經緯被判在當值期間不恰當使用武力罪名成立,刑罰是否恰當固然各有說詞,但若然我們以家庭倫理擴而充之,並配合「清官難審家庭事」的視角去看這宗案件,自然不難明白為何有不少沒有直接收受利益的真心膠去辱罵法官判決不公。坦白說,即使不談警民衝突的案例,若然警方願意認真打撃父母體罰子女的罪行,那麼香港的牢獄已隨時會有人滿之患了,只是一來警方內部有成員可能未必願意全力配合打擊自己潛移默化也可能認同的罪行,二來倘若警方風行雷厲地介入市民的家事,那不免受到原先的支持者的非議。又或許,香港本來已是個大牢房,只是有不少人不願意醒覺過來而已。

僭建地理學

$
0
0

21世紀的城市最顯眼之處,在於不同城市內部都不約而同地,滋長出愈來愈多與城市公共互不相干的「巨富飛地」(super-rich enclaves),可以是西九的垂直城堡、或元朗的套丁屋苑、或九龍塘/貝璐道/小欖的獨立號,由以往作為城市奇觀,到今天已重覆得成為普遍的特殊常態。

生活在這些巨富生活區裡,就好像等同可享有各種有異於整體城市地方的特殊待遇:規劃優待、土地特惠、鋪橋搭路、關係會藉、額外保安、特寬規管,應有盡有,因而很容易造就各種知法犯法的僭建、套丁、霸官地、先佔後租、賤租官地做私人富豪游泳池。過往的城市向人民承諾著平等,現在居於飛地的人民,卻可比城市內其他的人民更平等。這一片片被默許的法外(內)之地,讓21世紀的城市呈現出高度碎片化的模樣。

於是,對鄭若驊僭建門的一個關鍵詞,我認為不是「僭建」,而是「巨富飛地」這片隱藏著僭建後面的法律地景(legal geographies)。在小欖富豪區僭建可以有辦法拖到千秋萬世,你試試在市區搭間天台屋,看看執管部門可以多有效率?21世紀的城市講求的不再是What it is,而是Where you are。

為何即將成為這個城市律政司的人,可以對於普遍出現極不公平的城市空間差異視若無睹,自己還原來身處其中,參與其中,其他高官們還可以顯得那麼若無其事,何君堯更反過來質疑有誰未買過僭建獨立屋,可以講得那麼的自然、流暢。彷彿就是要你接受,這個城市你居住在何,你的命運亦必如何。這亦構成了抗衡城市空間不公義的新戰場。

為趕上這種急速漫延的新城市問題,近年的土地研究都沒有停留在與官方的虛擬土地命題泥漿摔角,卻更多轉向探索這種城市研究學者Ash Amin所言伸縮城市主義(telescopic urbanism)或特惠城市主義(concessionary urbanism)的在地研究。過往我們調查過短租富豪設施用地,近日亦發佈了有關新界疑似套丁屋苑的研究報告,希望未來有更多朋友可以對巨富飛地的空間狀況、利益結構與發展模式更為重視。


翁靜晶家中11隻貓突中毒 日前曾收恐嚇信

$
0
0

揭發定慧寺問題的翁靜晶,其家中15隻貓中,有11隻於日前出現中毒跡象,包括呼吸困難及流口水等,幸獸醫到場醫治後都無大礙。她指近日義工和她自己都收到恐嚇信,並估計恐嚇者曾到她家中踩線,懷疑在窗外播毒,因為首先中毒的貓都是最愛到窗口看雀的貓,反而較老和不活躍的貓則沒中毒。她稱已提高警惕,關上窗戶及安裝閉路電視。

翁靜晶在其facebook上載一段她的呆滯小貓的影片,並在帖文稱「家中15隻貓,當中11隻呈中毒跡象,這是在收到恫嚇信,以及團隊中相關人士,陸續接到恫嚇電話之後。

恫嚇信,是找上門的。

已經交由香港警方處理。就此,我不會畏縮,畢竟這是一場正邪之戰。生死有命,世事無常,我堅信,上天自有安排。」

她在留言中又指,估計小貓是吸入了一些毒物而中毒,「為了通風,工作人把窗戶打開,源頭相信來自窗戶。現在已經不再開窗。」

她回應本報查詢時指,她在12月離開香港,幾日前工人發現一隻貓突然抖不到氣,又流口水,十分辛苦,獸醫到場後不久,另一隻貓也開始出現中毒跡象,結果共有11隻貓中毒,最先中毒的貓是最喜歡到窗邊看雀的貓,而較老及較不活躍的貓則沒有中毒。

翁靜晶稱,協助調查定慧寺帳目及住持疑假結婚的義工早前收到恐嚇電話,叫他不要多說話,而翁靜晶的鄰居亦收到附有陰司紙的恐嚇信,信中更提及她和她兩女兒,「我鄰居的門牌號碼和我不相連,所以我相信他們必然去過我屋企踩線。」她指,因為近期收到這些恐嚇信,令她聯想到小貓中毒可能與這些人有關,故已經報警處理。

翁靜晶兩年前養了小貓「老虎仔」,後來老虎仔和兩雌貓生下了10隻貓仔,現時翁靜晶一共養15隻貓。

翁靜晶上載的短片,看到小貓神情呆滯。

誠信醜聞

$
0
0

可能真的愈有錢就愈貪婪,君不見多少豪宅區獨立屋,由頂到底,都有起高啲挖深啲的僭建。如果你只是悶聲發大財的生意人,被揭發有違章建築,頂多是拆掉填塞還原,然後可能給告上法庭,罰款了事,絕對沒有什麼大不了。

但人怕出名豬怕肥,如果你是特區高官,特別是身為政府最高法律顧問,兼負責刑事檢控的最高級官員,僭建醜聞當然非同小可。西方國家的部長,即使只是聘請了沒有工作簽證的兼職保母的芝麻小事,不是什麼貪污腐敗作奸犯科的滔天大罪,一經曝光,絕不心存僥倖,馬上落台,以平息政治風波。

問責官員被揭發僭建,只要坦白承認錯誤,開誠布公更正改過,事情很快就可以過去,但企圖用語言偽術、唧牙膏、大話冚大話來掩蓋真相,簡單的僭建問題,就迅即演化成誠信危機。

「買的時候就是這個現狀」、「沒有改變室內結構」、「已經講過了,沒有補充」,鄭若驊三番四次拒絕回應記者的追問,就是要迴避問題的核心。

問題的核心是什麼呢?不是有沒有改變任何建築結構,而是住進大宅後,是否知道大宅滿是非法的違章建築。

一千六百平方呎豪宅,突然送多一個五百呎的地牢,作為資深大律師兼工程師,沒有理由一點懷疑都沒有吧?有無僭建、會不會導致法律上的麻煩,總會問個清楚。

若然明知是違法,不但十年沒有處理,委任做律政司長也不去改正,品格審查時又沒有透露,被揭發後多次用語言偽術企圖掩飾,甚至連自己的婚姻狀况也含糊不清。

僭建問題,還可以用工程還原修正;誠信醜聞,別無他法,就只有下台一途了。

原文刊在明報

有關僭建

$
0
0

好歹我都係一個工程師,今日想講下鄭若驊既僭建問題(easy,與政治無關)。
近年成日俾人拎嚟做政治武器嘅僭建,實際上嘅情況係「未經屋宇署批准改動樓宇佈置」。即係你間屋本來係屋宇署入則,對門同個窗或者其他嘢喺邊度,如果冇喺屋宇署再入則,係乜都唔可以改。無論大小規模,改咗,就係僭建。

點解屋宇署點解要管?有幾多個香港人可以住獨立屋呢?大部分人咪住一個單位咁大把?多層大廈入面嘅單位,間隔理論上係經過細心規劃,一定會符合屋宇署要求嘅樓面面積(GFA),亦都會符合消防及其他出入要求,結構安全就更不在話下。 假設由一個完全唔知規例嘅人去加減,令到走火以及出入出現問題,甚至影響大廈結構,係會影響到大廈住戶嘅安全,屋宇署對呢啲問題當然就無旁貸。

然而香港嘅規例就係鐵板一塊兼奇怪。即使係私人建築,都一定要求符合各種建築規例。即係話,係一個荒島上面你起間屋畀自己住,你都要得到屋宇署批准。這時候就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自己一個住自己間屋,死咗都唔關人事,咁點解加加減減屋宇署都要管?

其實的確係,管係好無謂。不過成龍都有講:「中國人是要管的」。如果屋宇署唔理, 咁一塊本來只係可以起兩層樓嘅地,恐怕啲人喺上面再僭建多兩三四層都唔出奇。最經典例子就係丁屋僭建,不過屋宇署一向都係欺善怕惡,郁唔到新界佬,又唔敢滾搞啲有錢佬,所以僭建呢樣嘢,一般只係會搞小市民嘅冷氣機架或者簷篷之類,未有689之前,呢啲點會拎出嚟做所謂嘅黑材料?

平心而論,自己同自己間屋改建,其實係好合理。係美加,呢啲直頭叫做「Home Improvement」。人有錢自己住一間屋,天台加裝玻璃屋,屋旁邊整個儲物室又有乜嘢咁奇怪?而且如果要根據香港建築條例,就算想入則,出嚟嘅結構有陣時會誇張得恐怖,相信老公都係工程師嘅鄭若驊應該好清楚。 所以呢類小改動,唔入則重比較合理。

而家搞到咁嘅田地,鄭若驊想唔拆曬啲僭建都唔得。但係突然要將間屋咁樣打回原形,我就唔捨得。如果我係鄭若驊,我一早寧願繼續住咁啱自己心水嘅安樂窩,都唔想去做高官。而家咁嘅景況,都算係佢自己買大開細,冇人幫到佢。

一早都話痴埋呢個政府就舐嘢㗎啦。而家仲唔係邊個埋去邊個死?

僭建邏輯黑洞效應

$
0
0

在澳洲大機構工作,印象最深刻的是上司或同事教完你嘢,都會問一句「Does it make sense?」,若果你有疑問,佢地會解釋到你明為止,以理服人好舒服好「gur」。俾個例子,同事叫你唔好放私人財物係櫃枱,係因為驚你會將自己和客人的財物搞亂,Make Sense!而佢作為上司自己亦會將私人財物放員工休息室,上樑其身正,作為下屬自然唔會歪,樂於順從。

Does it make sense? VS 你唔好問咁多啦!

在香港某大電視台工作,印象最深刻的是上司或同事教完你嘢,好多時都會補一句「你唔好問咁多,係度做好多嘢都無得解嘅,叫你做就做啦」若果你問多句,會有兩條路,唔係威權式叫你跟住做,就係懷柔式叫你忍,然後都係要跟住做。若果你唔跟住做咩?得,你仲有一條路,就係唔好做,劈炮囉!所以在筆者剛剛畢業的那些年,某大台的副導演流失率可能仲流動過公司現金流,大量新入職助導不出一兩天就自能消失,同事間討論的是幾時遞信,而辭職信嘅template已在辦公室開心Share,有啲仲打定咗放係櫃桶,以備不時之需。

筆者當年少不更事,好多位諗唔通, 例如點解編劇可以飛紙仔番屋企瞓覺,助導就要等你出劇本通頂留係公司?點解咁大間公司仲係咁落後全人手落梳頭化妝服裝單而無電腦系統?點解明知某一線女星80% 會甩06(朝早六點)外景,助導都要04(凌晨四點)番公司點齊道具服裝乜乜乜?明明係因為公司系統落後唔改進,點解啲苦要副導頂?點解有更好更有效率的方法唔做,點解要搵著自己黎搞,點解點解點解……

如是者,慣咗做嘢要Make Sense嘅我,同公司文化好唔夾,表現每況愈下,愧疚自責,做得好壓抑好辛苦,亦睇自己愈來愈唔順眼,最後頂唔順,只好行第三條路,和平分手,裸辭。之後無論係香港或是澳洲華人公司工作都做唔長,原因大同小異,或許是本人忍耐力問題,也或許是因為公司或工作本身有太多唔合理的誤區,長年累月下去,好唔夾好辛苦,劈炮!

黑洞效應(Black Hole Effect)

綜觀不同經驗,歸納唔Make Sense嘅最大原因係人治。在澳洲工作,大機構有合理完善的機制,一切按章按法,香港的呢?在赤化下愈來愈有強國特色,公私不分、親親、特權特事特辦等僭建物,在法治結構(如Company Constitution)中僭建出不能用理性分析的邏輯黑洞效應(Black Hole Effect)。此等腐敗現像就像惡性腫瘤,不斷破壞本來穩固的主體結構,不論是一間獨立屋、一個企業,甚至是一個政府,被僭建物壓壞到一個程度之後,一切就再難用正常邏輯解釋,一切也再難靠自身力量重建。要重回正軌,就要靠外力,用輿論壓力,要求清除僭建物,去除機構內的不良份子,鼓勵問責官員引疚辭職等,對機構來說,「長痛不如短痛」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而對於一個知人善任的精英領導者而言,與其拖著「負資產」阻礙發展,不如大義滅親破舊立新, 展示出你與已下台前任不同的風範,否則重蹈覆轍,成世人咁忙何苦呢?知你好打得好熟書,但與民心、與時勢為敵,好「精中」唔精英囉!

臨終悔改?

$
0
0

Dennis C. Rasmussen 的 The Infidel and the Professor 第十一章寫休謨之死 (全書共十二章),特別有趣的部份是描述包斯威爾(James Boswell)千方百計要拜訪病重的休謨,為的是證實自己的估計:對死亡的恐懼,沒有人能消除,命不久矣時渴望來生(afterlife),此乃人之常情;休謨並不例外,即使不是臨終悔改,表明接受宗教信仰,也至少會減弱他的宗教懷疑論。

這時的休謨已是鼎鼎大名的哲學家和歷史學家,可說是英國文化界的超級巨星,他病危的消息成為大新聞,不少人都好奇他會否臨終悔改,但只有包斯威爾那麼冒進,要求親見休謨。休謨竟然答應包斯威爾的要求。

包斯威爾雖然得見休謨,卻是失望而回,因為他對休謨的估計完全錯了。面對死亡的休謨波瀾不驚,而且看來很愉快;他跟包斯威爾談論了很多話題,心境平靜,頭腦清晰,是病危的人之中少見的。包斯威爾甚至直接問休謨是否渴望來生,休謨的回答是:「相信自己能永遠活下去,這是非常不理智的幻想。」包斯威爾還不死心,追問休謨:「你想到自己即將歸於無有,難道不會感到不安?」休謨說:「想到我即將不再存在,跟想到我出生前並不存在一樣,都沒有令我感到不安。」

包斯威爾相信休謨說的全是真心話,因此他才失望而回。可是,當他向約翰生博士(Samuel Johnson)複述休謨的話時,約翰生博士表示不相信休謨:「實情不是這樣,他不過想令人以為他處之泰然,這是他的虛榮心作祟。一個臨終的人,極不可能不害怕即將進入未知之境,極不可能不憂心忡忡於離開他所知的一切;更可能的是,他不過擺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樣吧了。」(這段描述在第十二章)約翰生博士只是聽包斯威爾的複述而作出如此判斷,沒有親身體驗休謨命不久矣時的談吐舉止,加上他素來十分憎厭休謨,偏見難免。倒是包斯威爾帶著頗有信心的估計和期望去見休謨,卻仍然被休謨說服,可見休謨的人格感染力;他那談笑間視死如歸的風采,能不令人神往?

不信的人在病重或臨終時接受宗教信仰,不是罕見的事,但休謨可不是一般的不信者,他一生不斷思考宗教信仰的種種問題,對宗教信仰的看法都是窮思苦索的結果,加上他並不恐懼死亡,因此,他臨終時立場絲毫不變,應該是意料中事。包斯威爾估計休謨至少會減弱他的宗教懷疑論,約翰生博士索性不相信休謨的自白,恐怕不過是以己度人而已。

有趣的是,不信者通常不會期望信者「臨終悔改」,更不會企圖說服臨終的信者放棄宗教信仰。這應該如何解釋?我想,這一來是因為不信者大多明白宗教信仰之頑固,二來是因為不忍心 --- 戳破信者的幻想,令他在懊悔和不安中死去,不是太殘忍了嗎?

Viewing all 39775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