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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拆排球場建活動中心 建制派促不應推翻上屆區議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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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同在建制派支持下,通過興建摩頓臺活動中心。當區灣仔區議員楊雪盈在會前去信委員會反對,指未經公眾諮詢,建築成本亦超高。多名建制派議員則轟是不尊重去屆區議會決定,認為社區有實際需要。

摩頓臺活動中心選址於中央圖書館旁、現為手球場的用地,計劃斥資1.4億,其中一億由公帑支付,提供一個容納約250人的禮堂及130人的多用途活動室。多名民主派議員提出質疑,民主黨鄺俊宇指南區區議會在換屆後就社區重點計劃內容重新諮詢,新計劃反映最新民意。他指灣仔組成新一屆區議會後並未重新討論,又指當區區議員楊雪盈反對,事件十分罕見。

螢幕快照 2017-12-21 上午11.09.05
鄺俊宇

民主黨許智峯亦指當局在當區區議員反對下,卻將項目提交立法會是「匪夷所思」。他指項目建築費每平方呎高達6萬,遠高於甲級商廈的成本。

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謝昌和則解釋,由於工程規模細,故單位價格偏高,而工地出入口及高度亦有限制,故需興建一層地庫放置機電設施,亦要顧及不能影響中央圖書館的運作,和要重置部份在工程期間須佔用的足球場。許智峯不接納解釋,要求提交更多資料。

建制派則重炮反駁,灣仔區議會主席吳錦津稱上屆區議會13名區議員全數支持,包括當時的當區區議員(新民黨黃楚峰),他稱對楊雪盈反對感到「匪夷所思」,指本屆議會其他議員亦支持項目。

本身非委員、身兼灣仔區議員謝偉俊亦出席支持項目,認為「越俎代庖」代區議會決定。他指當區區議員的反對「未必係真」,或許是「NIMBY」(「鄰避效應」)的自私行為。謝偉俊又指設施可供全港市民使用,一個反對是「微不足道」。他指自己是禮頓山社區會堂當區區議員,能證明居民有需要。

同樣並非委員會委員的民建聯張國鈞指,灣仔的區情是晚上欠缺場地。他質疑區議選舉「好快又選,等埋丫!」,指整個區議會只有一個區議員反對,「一個就唔做得,你大曬啦!」民建聯梁志祥亦指推翻上屆區議會決定不是民主精神,又稱聽不到當區有強烈反對聲音。民建聯何俊賢稱「依家特首都換埋,係咪要問下特首?」

螢幕快照 2017-12-21 上午11.39.14
張國鈞

毛孟靜要求就摩頓臺失去兩個戶外排球場舉行公聽會,主席馬逢國認為無需要,指區議會已作決定。

委員會在建制派9票支持,民主派6票反對下,同意將項目提交工務小組委員會。

螢幕快照 2017-12-21 下午1.06.25


小修小補,雪上加霜:對《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報告之商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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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票、小巴和非專營巴士

票價調整機制方面,由於專營巴士的票價調整機制並非只考慮票價調整方程式,加上《研究》中也沒有再提出什麼新東西來,此處就不再重覆本組一直強調的方程式內容調整主張了。

然而在段4.33中,儘管《研究》沒有明言,但立場頗為明顯,是在鼓勵推出月票。月票就本質來說可以令一些長途乘客受惠,在某程度上減輕他們的負擔。不過我們考慮的問題,卻是月票的形式到底能否真正解決問題。大致來說,月票的模式不出下列兩種:

1. 持有人在購買月票後的一個月內可以任意乘搭,不限次數,即目前港鐵的全月通月票模式;

2. 持有人在購買月票後的一個月內可以乘搭若干次車程,即目前港鐵都會票的模式——儘管在嚴格定義上,此一模式並非月票。

但無論如何,此種月票如果不分級別,而只以單一價格售賣,則其吸引力必然要受很大限制。首先在營運角度來看,為保障基本收入和避免濫用,月票票價不可能很低,但這也就註定受惠者只能是長途乘客,而中程和短途乘客就未能受惠了。其次若月票採取上文提及的第二類模式來售賣,實際上也有著同樣的問題,乘客必然要想盡辦法來避免自己購買的每一單程車費低於售出的單程均價,換而言之,也是傾向於使長途和過海乘客得利,對票價雖然相對很高,但因單程單價不夠高而不能受惠的中程乘客來說,卻仍是只是畫餅。

而且這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即為在工作日減少及散工日益增多的情況下,月票模式並不全然切合他們的需要。譬如目前的港鐵全月通,雖然一個月只需12個工作日便可開始享有優惠,卻仍要日票系統加以補充;而早前九巴提出的月票方案,一個月竟需780元,則肯定不曾考慮此點。至於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對前述的工作人口來說更是遙不可及。

因此長遠來說,如參考英國 Oyster Card 的「Price cap」做法,以每日為基礎,再以階梯式計算車資折扣,以繼續維持目前的基本收費架構,避免濫用,顯然較硬性規定必須在指定限期內累計達到某水平,或先預付後再在期內豁免,迫使使用者必須在限期內儘量使用,從而求取優惠最大化靈活得多,自由度也最大。當然這樣的車資計算方法將涉及非常複雜的程式設定及運算問題,但既有前述的好處,而且亦盡可能地將受惠網進一步擴大,本組認為仍是值得的。

小巴及非專營巴士方面,本組一直以來均在強調它們亟需與其他路面公共交通工具進行整合,而非繼續坐視兩者與專利巴士服務形成不必要的重疊和看似有所競爭,實質均非在同一準則下審視的服務,對公共交通網絡的規劃和監管均造成莫大的混亂。在《研究》中與小巴及非專營巴士相關的部分中,大部分篇幅均只是重覆為當局的既定政策背書,這使本組感到極其遺憾,尤其是小巴部分的(d)項中6.12-6.14各段,《研究》似乎全然不明白小巴服務在鐵路通車下,即使可以取得新路線的專營權,但不論在收費抑或可提供運力兩方面,小巴均受嚴重限制,而且新路線的出現,將相應地使其原有正在營運的對外路線乘客減少甚至取消,這對本身盈利能力不強(因可載客量較低而導致)的小巴來說,讓他們接辦鐵路接駁路線,實在不能算是一種有效的補償方法。況且這些接駁服務的班次和行車路線也並不便利乘客——即以南港島線東段通車後新開辦或延長的四條小巴路線而論,除了往來人口較集中地區的4M線及葛量洪醫院的5M線外,剩下兩條40M及69A線,客量均不多,40M線更是不到半年就要取消。這些「新路線」的效果對小巴的營運狀況來說,實在是十分有限的。

目前來說唯一對小巴的經營環境較好的做法,便只有加座位,但實際上也未能真正解決目前小巴面對的困境——或可說是整體運輸行業都在面對的困境——收入有限->可付工資不高->因工資低而乏人問津,人手不足->工時長->更少人願意入行->人手更加不足…在這樣的局面下,除了在整體系統上想辦法外,是不可能根本解決的。事實上,在段6.15中臚列的八項措施,所能提供的幫助都是極其有限的。

至於非專營巴士的所謂改善措施則更僅是「有好過無」,對整個業界的情況幾乎毫無幫助。由非專營巴士提供的居民服務確實能夠在很大程度上補足目前專利巴士及小巴服務的不足——尤其在專利巴士增加班次的門檻過高過苛,而小巴的載客能力,即使在增加座位後也極其有限時——當局強調不能無節制地容許各屋苑使用居民服務,看似擲地有聲,但實在顯得不合情理。上月便有報道指出部分非專營巴士不依運輸署指定的站點落客,審計署最近關於非專營巴士的監察調查亦發現同類結果,更進一步指出當局監管不力。批評運輸署及上級局方的監管疏漏固然重要,但進一步看這些服務,其實均是覆蓋原有專利服務未能充分觸及或需大幅繞路的地區,如真的去嚴格監管,運輸署又是否願意讓原有專利路線在目前基礎上以合理的形式增加服務?抑或只是重演荃威花園在2013年的情況,在勒令原有居民服務停運下,任由居民自生自滅,直到巴士公司自行額外增加服務為止?

本組一直以來均在強調,目前的公共交通服務結構絕不合理,強行把許多功能相近的服務歸類入不同系統,表面上是「促進」競爭,實質只是迴避規管和限制不同營辦商加入市場的做法,對營辦商來說固然不合理,對公共交通使用者來說也並無顯見益處。2004年爆發的嚴重非法村巴問題,其實早已揭示自八十年代開始沿用的公共交通架構和監管制度實質並不切合使用者需要,而且以當局的執法能力亦不可能及此。當局在2005年大幅收緊審批及設立「採購要求」,加上嚴厲打擊及專營巴士增加服務,雖然可收一時之效,但仍然沒有就整體系統進行調整。當新需求出現,而當局未能及時作出反應,居民便只有兩條路好走:一是購置車輛自行駕駛;二是鋌而走險,選用甚至自行組織不合法的服務。這不但沒有真正改善問題,也是今天私家車數目暴升的原因之一。如無這樣的政策土壤,也不會有那麼多營辦商和市民願意冒險營運和使用這些服務。

更進一步考慮,若要實行前文述及的按日計階梯式收費,亦不可能只在專利服務上施行,但目前對專利服務以外的價格調整申請,當局的審批門檻卻也自有不同標準,在不同的監管標準下,是無法保證任何計價票務優惠不被濫用的。故此本組仍是那句話:如不徹底重整目前的公共交通架構,則不僅使用者和營辦商受害,監管當局也難以掌握情況,根本無法對服務進行有效的管理,更遑論按需調整,結果就只是迫使更多人改用私家車而已。

給男士的強暴文化指南(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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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性侵的討論相當熱烈,其中一個較多人討論的課題是我們的文化隱隱有默許甚至鼓勵性侵的傾向,有女性主義者稱之為「強暴文化」。左翼21性別組曾翻譯數篇討論強暴文化的英文文章,現在分享予各位讀者,期望能促進討論。 ——左翼21

2015年3月9日,原文連結:
A Gentleman's Guide to Rape Culture

如果你是一個男人,你就是強暴文化的一部分。我明白這說法聽來很刺耳。你不一定是個強暴犯,但你的確正在延續被稱為「強暴文化」的行爲和態度。

你一定在想:「等一下,你錯怪我了!被你說我喜歡強暴還得了!我不是!」
我完全明白你的感受。那正是我第一次被指出自己是強暴文化一部分時的反應。「強暴」兩個字的確很難聼。但請你想象一下,每天外出都害怕會被強暴的感覺。那不是更糟嗎?強暴文化令所有人都感到難受。但請先不要著眼於冒犯你的字眼而忽略它們的意思——問題不在於「強暴」二字,而是在於這它所描述的真相。

男性是造成強暴文化和它得以延續的主因

並非只有男性才會犯下強暴,女性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男人會強暴男人,女人也會強暴男人 ——但事實是99%的強暴案都是由男性所犯,所以強暴是一個男性的,也就是我們的問題。

那麽你如何成爲強暴文化的一部分呢?這純粹因爲你是一個男人。

當我在晚上走過昏暗人少的地方又看見落單的女人走在我前面,我會盡量讓她知道我的存在,以使1)我不會嚇到她; 2)她有足夠時間令自己安心;和3)如果可以的話,以明顯友善的方法接近她,令她知道我不會傷害她。我會這樣做,只因爲我是一個男人。

基本上,我會著意使每個在街上、升降機裏或是樓梯上碰到的女性覺得她是安全的。我希望她們不會因爲我而感到不安心。我知道在公衆場所碰到的女性都不認識我,所以她們看到的我只是一個男人——一個突然在她們附近出現的男人。我要經常警惕,在她眼中,我的存在可能會讓她感到不安。這種不安感是重要的因素。

你也許不同吧,但我不會花太多時間去想我會否受襲擊。我漸漸明白女性在日常的社交生活中卻無可避免地須要面對時刻存在的危險。請你停下來想象一下,你自己隨時都有可能被傷害,仿佛你的皮膚是玻璃造的。

身為現代男性,我們喜歡尋找危險。我們在冒險和極限運動中找到驚險的快感,將自身的脆弱視爲遊戲。男性理解世界的方式,與女性的截然不同。(當然我清楚知道女性也參加很多極限運動,她們也經常將自己置於險境,但她們不必要通過刺激的運動來感受危險。)

我有將近六尺高。我經常健身,算是相當健壯,所以晚上獨自外出時我絕少會擔心自己的安全。很多男人應該會明白我的意思,但大部分女性永遠不會有這種感覺:可以在任何時候毫無顧忌地去任何地方。事實是,很多女性的經驗剛剛相反。

女性一定會先考慮她前往的地方、到達和回程時間、當日是星期幾、會否單獨留在一處等等。這些關乎自身基本安全的顧慮永無休止,比我們可以想象的多很多。說真的,我無法想象時刻要為自己的安全作那麽多打算。我享受隨時興之所至,不論晝夜或天氣,走到城市的任何地方。身為男性,我們擁有極極的行動和選擇自由。要明白強暴文化,你必須記著這是地球上最少一半的人口不能享受到的自由。

因此,我會特地以清晰的身體語言和行動來減少身邊女性所感受到的威脅和其他不安。我建議你也這樣做。說真的,這是男性在公衆場所最低限度可以做到的事,讓女性可以安心地與我們分享這個世界。我們只需要顧及她們和她們的空間。

你或許會覺得我們要因為其他男性的惡行而規範和改變自己,很不公平。知道嗎?你是對的。這樣很不公平。但這是女性的錯嗎?還是那些壞透的男人的錯,讓我們蒙羞?如果你對這個不公平有異議,你應該遷怒於那些讓你和你的行爲受到懷疑的男人。

因爲當女性衡量一個男人能做什麽的時候,她會假設你也能這樣做。不幸地,這代表所有男人都會被視爲我們之中的害群之馬。如果你覺得這是無理的成見,試想想你在野外是如何防備一條蛇呢?

就像你會防備所有蛇一樣,對嗎?那可不是成見,而明白一隻動物有能力做什麽,和牠可以造成的傷害。這是簡單的森林法則。只要你是男人,女人就會這樣防備你。

女性對男性的畏懼不但合理和容易理解,也是你的責任。我不是說這是你有心造成的,不過你也沒有幫手興建公路——你承接社會上的種種,有好的,例如公路,也有壞的,例如強暴文化。

正因為女性不可能一眼就準確地看到你的意圖,她們會把你當成和其他的男性, 樣。在所有強暴案中,73%的女性是認識強暴犯的。如果她甚至無法辨別她認識的男人的意圖,她又如何能評估作爲陌生人的你呢?防止強暴,不只是女性告訴女性如何避免被強暴,也是關於男性對強暴說不。

防止強暴是要讓男性明白當女士說「不」的時候,不等於她在說「好」;當女士受酒精或藥物影響而不能回應,不等於她在說「好」;她是你的伴侶,也不代表她在說「好」。防止強暴的重點不在於女性可以怎樣避免被強暴,或是男性在強暴文化下如何被無理地懷疑;重要的是,作為男人應該如何令強暴不再發生;我們應著重於拆解冷待強暴文化的社會結構,和改變縱容它的態度。

作爲其中一份子,你必須了解什麽是強暴文化

根據馬歇爾大學女性研究中心的網站:

強暴文化是指一個讓強暴變得普遍的環境,當中媒體和大眾文化已經將針對女性的性暴力正常化和包裝成情有可原。透過對女性惡意的語言、對女性身體的物化、以及對性暴力的吹捧,強暴文化得以延續,並造就一個漠視女性權利和安全的社會。

當一位女士首次指出我是強暴文化一部分時,我理所當然地想反駁她。我的即時反應跟很多男士一樣:「不不不!我不是!」但當時我選擇聆聽。不久之後,我去找一位我敬重的作家,希望可以跟她合作寫一篇向我和男性讀者解釋強暴文化的文章。她沒有再回覆我的電郵。

初時我有點氣惱。後來當我肯定她不會回我的電郵時,我簡直感到憤怒。幸好,我學會了在怒氣衝衝時不要作回應。我等到怒氣消散並靜心回想。我去了散步,將腦裏的想法整理一下。

走了幾個街口,到了洗車場時,我突然明白了。如果強暴文化對我很重要,那麽我應該自己去找出它是什麽回事。只是因爲我想知道,不代表任何一位女士有義務向我解釋這個她本能就知道的道理。只因爲我想知道強暴文化是什麽,不代表任何一位女士應該感到她欠了我一個答案。沒有一位女士欠了我任何東西。我意識到我是多麽自然地期望一個女人會滿足我的要求。助長強暴文化的男性中心思想,竟然連讓我自豪的好奇心也影響了,讓我覺得我的要求應該被滿足。這種態度正是問題所在。於是我開始不斷地閲讀有關強暴文化的資料,直至我明白自己在其中的角色。

以下是一些強暴文化的例子:

  • 怪罪受害者(「她自找的!」)
  • 降低性侵犯的嚴重性(「男生就是這樣!」)
  • 露骨的色情笑話
  • 容忍性騷擾
  • 誇大虛報強暴案的數字
  • 公審受害者的衣著、精神狀態、動機和背景
  • 電視和電影裏針對女性的無謂暴力
  • 將「男子氣概」定義為霸道和有強烈性慾
  • 將「女人味」定義為溫馴和在性方面被動
  • 男人要「上」女人的壓力
  • 女人要看起來不「冷感」的壓力
  • 以爲只有蕩女才會被強暴
  • 以爲男人不會被強暴,或只有「弱勢」的男人才會被強暴
  • 輕視強暴的指控

教導女性怎樣防止被強暴而非教導男性不要強暴

你立即可以發現強暴文化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深深影響人與人的互動,也是我們在社交、社會和環境裏掙扎求全的一部分。強暴文化不只是關於性,而是社會廣泛接受「男性至上」態度的產物;性暴力只是其中一個表達這個態度的方式。讓我再說一次,請不要被文字嚇到,不要糾纏於「男性至上」一詞,這四個字不是問題。真正問題在於強暴文化會傷害到全部有關的人。正因為古老的男權概念培育出男人必須是強壯和有強烈性慾的想法,所以男性的性暴力受害者才不敢站出來。當女性提出強暴文化,男性不應該感到被威脅和針對——她們說的是我們的共同敵人。我們應該好好聆聽。

你現在應該對強暴文化有一定的理解,那麽你可做什麽呢?

  • 避免使用物化或貶低女性的用語。
  • 當有人開冒犯女性的玩笑、或將強暴說成是瑣碎平常的事,你要指出他們是錯的。
  • 當女性朋友說她被強暴,要認真對待,給予支持。
  • 媒體中有關男女關係和暴力的信息,不要全盤接收,保持獨立思考。
  • 即使在隨便的場合,也要尊重別人身邊的空間。
  • 要與性伴侶保持溝通,不要自以為對方會同意。
  • 自己定義男人或女人應該怎樣的,不要受社會上的性別定型影響。

當你在日常生活中遇經歷到強暴文化時,還可以做什麽呢?

1. 男人可以對抗其他男人

這不是說使用暴力。事實上我們是想要避免暴力。但在某些情況下,男人有必要與另一個、或是一班男人對抗。當我在公衆場所看到一個男人正在騷擾一位女士,我會停下來,確定那位女士看見我,並知道我明白發生了甚麼事。我會等候她向我清晰示意,是否須要我幫忙。有時候,一些情侶會繼續旁若無人地打情駡俏。有時候,女士會清楚地表明她須要幫忙,那我就會走過去介入。我從來都不須要使用暴力。通常,如果那位男士是騷擾女士的陌生人,他看到我在場就會離開;如果他們是認識的,他會向我解釋發生了什麽事。我的介入會把情況扭轉,所以每次看見有女士被騷擾我都會停下。無論如何,只要看到可能發展成暴力的情境,不管我的判斷是否正確,我都會確定那位女士都知道她可以向我求助,就像哥哥會本能地保護妹妹一樣。

當然我不會只保護女性。我也曾經幫助過兩位明顯地被伴侶侵犯的男士。當你看見一個快要失控的場面,尤其是當有人在呼喊求助或被襲擊,你就應該挺身而出。你不一定要把事件「擺平」,但你應該介入,記下重要資料,通知有關部門,致電警方。無論如可要做點事。

2. 男人可以指正其他男人的錯誤

當你的朋友在你面前說了一些不該的話,即使在場沒有被冒犯的群體,你也可以更正他。當你聼到貶低憎恨女性的用字,你也要指出。告訴你的朋友或同事,有關強暴的笑話都是蠢話,你不會容忍。

相信我,這樣做絕對不會讓你失去男子漢的地位。如果你已經過了十九嵗而還在擔心所謂的漢子形象,算了吧,你根本不明白甚麼是值得尊重的男子氣概。男子氣概不是一個異端宗教,得到別人膜拜認同不是重點——而是活出自己,並做正確的事。你會發現,其實有很多男人會因爲你做了他們不敢做的事,而尊重你。這樣的事我聼過很多遍。我不是什麽正義警察,但我曾經幾次與一整個房間的男人辯論,將來也會這樣做。事後,總會有幾位仁兄特意過來表示敬意。我會對他們說,每次站出來,都比上一次容易。我包保這是真的。

沒有人說你要到處巡邏,我也不堅持每個人都以我為榜樣。沒有人要你審核他們的每一句説話,以你的標準評價他們有否足夠的社會意識。但如果你遇到某位仁兄滿口淫穢的廢話——我們都有聽過那些笑話——你可以告訴他,有關強暴的笑話或「她是個淫婦」的比喻一點不好笑。

3. 男人可以叫其他男人閉嘴

假設你和一班男人一起,然後其中一個開始對著一個女生叫囂——你應該叫他立刻停止。你不會因爲幫了女生而被當成流氓;只要你不是因為對她有所企圖而「出手保護她」的話,你也不是在裝甚麼「白馬王子」。你只是在做正確的事。沒有人想看一個歧視女性的小丑因爲腦裏突然扯旗就向女生嚎叫。男性性慾其中一個最差勁的表現,就是這樣調戲女士。正那些蠢材令我們全部都不受歡迎。你明白嗎?我們要停止這些蠢事。

這是你應該做的事,而很大程度上,這是因為你尊重自己。不然,你只是另一個看到男人欺負女士視而不見、容許他這樣做的廢材。當一個男人調戲一位女士,他不只是把她當成泄欲的廉價性商品,同時也將你變成一個縱容他這樣做的白癡流氓……如果你什麽都不說。

如果你的祖父在那一刻看見你,他會怎樣想呢?他會以你為榮嗎?你會感到自豪嗎?男性的自尊在某些事情上是有用的——用在不斷使自己進步。不要成爲那些因爲要討好同伴而盲目從眾的人渣。當有人在你面前調戲女士,你要站出來阻止他們,叫他們閉嘴。作爲一個男人,你有這樣的力量。運用它吧。男人都會尊重堅守原則的人。

4, 為男人定下標準是我們的責任,也是所有男人的責任。

你可能會想:「仁兄,放輕鬆點。對女生吹個口哨而已,你這樣不是在小題大做嗎?有些女人倒是喜歡啊。」你可能是對的。或許有些女人真的喜歡,但這無所謂。我喜歡超速駕駛,我表兄喜歡在公衆場合吸大麻,但我們倆都不可以隨意行事。你是社會一份子,當然是這樣。如果你認識一位女士喜歡別人向她吹口哨,沒問題,你大可以在閉門的房間這樣做。但當你在公衆場所,請你尊重其他人人身和心理上的空間。

不要安於只做一個男人,要做一個受人尊重的男人,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當#YesAllWomen 之類的運動出現,世界各地的女士走出來分享她們的經驗、創傷、故事,和個人意見的分享,我們作為男人不需要插話,只需要聆聽,反省,然後讓她們的説話改進我們的觀點。我們的責任,就是問自己如何做得更好。

你願意伸出援手嗎?消除性暴力,男人有責(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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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Alex Leung

近日有關性侵的討論相當熱烈,其中一個較多人討論的課題是我們的文化隱隱有默許甚至鼓勵性侵的傾向,有女性主義者稱之為「強暴文化」。左翼21性別組曾翻譯數篇討論強暴文化的英文文章,現在分享予各位讀者,期望能促進討論。 ——左翼21

2015年3月9日,原文連結:
Who will you help? The role of men in ending sexual violence

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在2015年3月,公佈了「終止性暴力和性騷擾的行動計劃」,內容包括支援性暴力的倖存者、訓練專業人士、提升公眾意識、改善校園及工作環境,以防止發生性暴力及性騷擾、並提出建議方法,讓目擊性侵犯或性暴力的證人,伸出援手。

以上都是理所當然要做的事。因為加拿大境內的強暴文化(rape culture),絕不僅是發生在少數大學、高中或社區學院的問題。所有校園都有強暴文化存在。我們必須改善對受侵犯者的支援,並增加相關服務的資助。社會對性侵犯指控的即時反應,更有迫切改革的需要。社會理應對一直支援性暴力受害者的工作人員,提供更多資源和訓練。

這份行動文件更對省內(也該是全世界,雖然報告內沒有指明)每一個人有重要意義。

在公佈行動計劃的同時,安大略省政府製作一段名為「#你會幫誰?」(#WhoWillYouHelp?)的宣傳影片,呼籲人們當遇見性暴力發生時,不要作旁觀者,要作出行動。為提升觀眾的警覺,宣傳片描述幾場性暴力和性騷擾的情景,當中有一句呼籲是:

「若你不向她伸出援手,你就是在幫他肆意妄為。」
“If you don’t help her, you’re helping him.”

然而,不少男性觀眾特意挑剔這一句,指責整段宣傳是惡意中傷男性。以下是對片段的部份網上評論,看看他們如何討論這段宣傳片:

『將性騷擾描述成「怨恨女性(misogyny)文化」的結果,是侮辱了加拿大每一位男人和男孩。』

『好笑……(片段中)沒有有關女性教師性侵犯年輕男學生的情景。』

這些評論很可能已出現過百次、甚或過千次過百萬次。人們依然不明白為什麼宣傳片要這樣拍;或者認為所有關於性暴力和性騷擾的討論,等於指責全部成年男性和男孩都是侵犯者/罪犯;又或者以為我們不可以同時支援女性和男性的性暴力/性騷擾受侵犯者。

事實上,製作這段宣傳片的幕後人員,還有所有在有限資源下,高呼爭取支援性暴力倖存者並一直嘗試改變性暴力文化的男女,都從來沒有隱瞞不少男性是受侵犯者的事實。整場宣傳運動,是同等支持男性和女性。

這段全長一分鐘的宣傳片展示了四個不同情景(分別在的士高、辦公室、校園及酒吧),每一個情景中,男性是施暴者(包括企圖強姦、性騷擾、網絡欺凌及落迷藥),而女性是被侵犯者。宣傳片明確指出:「但只要你做些少事,你就幫到她」。宣傳片這樣描述,原因是現實中,大多數都是由男性對女性施以性暴力。這事實毋庸置疑,因為當女性要挺身而出,說出在她們身上發生過的事情時,都要面對極大困難,所以我們所知的女性受侵犯者數字,都是被嚴重低估的。

你還是不相信嗎?你試找找,任何一篇有關女性勇敢指控男性對其作出性侵犯的故事,看看有多少負面評論針對女性,看看有多少男性認為責任在她身上。如果你依然不相信的話,請搜尋任何一篇由女性撰寫有關「怨恨女性」或「強暴文化」的文章,搜尋任何一篇挑戰白人男性特權、或當女性指出受男性不公平對待後,收到死亡恐嚇的文章。又或者看看使用了「mansplaining」或是「slut-shaming」一詞的文章。是的,的確並非所有男性會針對威嚇女性,但當女性爭取平等的時候,絕大部份反對者都是男性,而且他們還會變得憤怒、暴力和威脅他人。

這些針對這段宣傳片是「反男性」的評論大量湧現,正是問題癥結所在。這些人僅因為看見四幕情景都是女性遭受侵犯,就認定宣傳片是憎恨並挑釁男人,而全盤抹殺之,令人震怒。提升人們對性暴力和性侵犯之意識,絕非浪費金錢;宣傳片請求人們站在受害者而非侵犯者的一方,也絕不會危害男性心靈。相反,讓年輕的男生知道成年男性如此否定性暴力問題的存在,對他們——以及年輕的女生——帶來的危害更大。這等於是對男生說:「你不必因這段影片感到洩氣,你怎樣都是個好孩子,所以你可以為所欲為。」

對於所有勇於指控性暴力的女性,我們絕不該貶抑她們的想法和感受,她們不單要承受性暴力帶來的傷害,更要每天切實地感受到周遭世界是如何怨恨女性。當女性在街上聽到男性的調戲(catcall)而感到不安時,我們不應說「放鬆點吧,其實他是在讚美你呢!」天啊,到今天我們仍要這樣提醒人們:記得女性是其他人的姊妹、母親、女兒、祖母等等。我們其實只需要知道女性也是人。她們不需要是某些人的親人,才可保證到她們感到安全、自信和快樂。我們竟然要這樣提醒人們:「因為女人是人,所以對她們施加暴力是錯的」,你不覺得這是荒謬絕倫嗎?

可悲的是,我們仍看見男性投訴自己的聲音不受重視、指責外界不恰當地描述他們。作為男性,不應如此。作為男性,就要挺起胸膛指出這樣的態度是錯誤的。我們不應該因為宣傳片沒有提及男性受侵犯者,就繼續做性暴力的旁觀者,而不伸出援手。我們不應該因為「不是所有男性都是施暴者」,就繼續忽視女性遭受性暴力的事實。我們都是終止一切針對女性之暴力的重要行動者。而意識到自己角色的男性,一定要發聲,證明不願消除性暴力的男性,僅僅是社會中的少數。

什麼是特權(privilege)? (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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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Alex Leung

近日有關性侵的討論相當熱烈,其中一個較多人討論的課題是我們的文化隱隱有默許甚至鼓勵性侵的傾向,有女性主義者稱之為「強暴文化」。左翼21性別組曾翻譯數篇討論強暴文化的英文文章,現在分享予各位讀者,期望能促進討論。 ——左翼21

2015年3月9日,原文連結

一般人很抗拒談及「特權」(privilege)這個概念。他們以為,特權代表著「你擁有的一切都是別人給你的」。其實特權並不一定這個意思。讓我用一個例子說明。我在一個較富裕的中產(upper-middle class)區成長。因此我可以就讀一間好學校,我從來不用擔心附近環境不安全,我很容易便可以接觸到科技產品,而我整個童年也不用怎樣擔心錢的問題。這些特權都不是我自己「賺」來的——它早就存在。我們生於一個有歷史脈絡的社會。而這個歷史脈絡令到某些人比其他人在人生路上面對較少的困難,例如生於中產家庭讓我更容易接受好的教育。沒這麼好的經濟條件的人則要面對重重障礙。這當然不代表我從來不需要付出努力。我絕對有為自己的機遇好好努力,只不過我也清楚知道它們對我來說是較易得到的。

作為一個跨性別(transgender)的黑人女人,我亦要面對各種別人沒有的困難。但我亦同時要認清楚我從既有制度得到的各種特權。承認這一點就是所謂的「查清楚你的特權」(checking your privilege)。若不去面對和承認自己擁有的特權,其實你根本不能真正的爭取平等和公義,因為你同時在延續不同制度對其他人的壓迫。

在我不能否認自己在某些範疇有特權的同時, 作為一個黑人,我亦經常受到種族歧視。我來自中產家庭並不等於我免受歧視——即使我可能有足夠金錢把整間店鋪的貨品都買下來,但逛街時我依然會被跟蹤。你在一個範疇擁有的特權並不代表你不會在其他方面受到壓迫。同時,在某些方面受到壓迫並不代表你擁有的特權就沒有問題。例如,我必須承認我比基層的黑人有更多方法和機會抗衡種族歧視。同樣地,男性在父權制度之下的確受到壓迫,例如性別定型,被迫負責賺錢養家等等;可是,不能否認的是男性亦在父權制度下得到許多特權,而女性所受的壓迫更加普遍,例如:家暴,性暴力,性別歧視,貧窮,身體形象問題,等等。相對於女性,男性擁有的特權包括:工資及晉升機會更高;可任何時候獨自自由活動,不需擔心遇到暴力;被傳媒及不同文化產品塑造成有權威及值得被尊重的領導者;可更隨意打扮,甚至做運動時於公眾場所半裸;遇到性騷擾的機會較低等等;還有很多很多。

我明白,要開心見誠去談特權這個問題是十分困難的,因為人們總容易進入自我防衛的狀態。但我們要切記的是,去反思特權並不等於針對你個人的情況;相反,我們需要探討的是社會及政經制度和歷史脈絡為不同人帶來的特權或壓迫。自己的反思只是推進改變的第一步,卻是不可缺失的一步。當我們意識到自己有什麼特權,我們便可透過拒絕或利用某些特權來推進真正的改變。

《國歌法》:如箭在弦的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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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內地《國歌法》在香港社會的爭議聲中通過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隨後表示會盡快進入本地立法的程序。在內地立法至今的短短兩個月間,建制派人士已經不斷威嚇要求設立追溯力來秋後算帳,警方甚至在列入附件三後加派人員前往足球比賽場地「巡邏」,白色恐怖似乎已經透過《國歌法》的風暴降臨在香港市民的頭上,當中更意味著以言(及思想)入罪的法例會在不久的將來在港開始實行,不禁令人聯想到當年政府強推《廿三條》立法的情景。

寒蟬效應 強制表忠

一國之國徽、國旗以及國歌向來具有獨特的象徵意義,但意義往往因時地人而異。對於政權來說,建立國家象徵目的在於團結國民,透過一些對象徵的肢體動作(如敬禮,肅立)來增強國家向心力,甚至以挑起與其他族群的矛盾,高舉民族主義的旗幟來轉移社會各種問題以及提高政權自身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人民可以對象徵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反對單一性的象徵意義以及民族主義所帶來的敵我區分,以拒絕跟從肢體動作甚至破壞象徵的方式來表達對政權的不滿。但毫無疑問的是,在建立及維護國家象徵前,首要是國家必先體現主權在民,以及讓人民可以選擇以不同方式表達意見,因為沒有人民又何來國家尊嚴?香港的《國徽國旗法》自1997年臨時立法委員會通過後便一直限制香港的表達及示威自由,1999年吳恭劭燒國旗案終審法院以「一國兩制」的合理利益為由禁絕了某一種的表達手法(焚燒國旗),而如今中共為《國歌法》立法,更是進一步希望對異見聲音進行打壓,藉此製造寒蟬效應來收窄香港的言論、思想以及示威自由。

與《國徽國旗法》不同,《國歌法》所強調的更是多一層的強制表忠,任何市民一旦遇上演奏國歌的場合,就必須以法例相符的行為(但如何稱之為相符行為其實亦相當模糊)表達,就算不跟從不參與亦可被視為不尊重國歌而遭受檢控,完全喪失在不侵犯他人權利情況下的不表達自由。這無疑是要求市民在表忠屈服或是站起來反抗之間選擇,意圖利用對異見者打壓漸趨強烈與強制表忠的雙重威迫來迫使港人屈服。

而《國歌法》禍害之深,更在於法例背後的一整套國家機器配合,當中針對青少年的思想控制為重要的一環。早前內地《國歌法》草案在二審稿中已列明要將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及後李飛又於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訪京團會面期間對《國歌法》在港實施提出五個核心要素,當中包括將國歌教育強制引入至中小學;今次李飛來港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時,教育局更「鼓勵」全港中學直播李飛有關的演講,明顯是要從教育中入手,將愛國愛黨的意識形態強加於學生身上,意圖對下一代進行思想改造。

國歌法真的是「國際標準」嗎?

建制派一直所言《國歌法》是「國際標準」,勸籲市民不要擔過分心。但國歌法在國際間一直存有有不少爭議,有些國家並未有設立《國歌法》,而有些更僅以行政命令或指引而不是刑事罪行的方式執行,希望在國家象徵與言論及思想自由之間取得平衡,絕非如建制所言是「國際標準」,以下為社民連政策組所整理的各國國歌法資料:

螢幕快照 2017-12-21 下午3.54.09

最近美國黑人運動員因國內種族歧視問題嚴重,選擇在國歌演奏時以單膝下跪的方式表示抗議,美國總統特朗普隨即批評運動員不尊重國家及不愛國,其所引起社會討論以此方式表達社會議題是否愛國的爭議,證明政權所言的國家象徵及愛國問題會隨著不同的時空有著不同的意味,所以我們要理解中共近年治港政策的背景脈絡,才能夠疏理出《國歌法》立法背後的目的以及整體圖像。

貫徹「全面管治權」的政治路線

在爭議之初,不少評論均認為中共急於要將《國歌法》在港實施的原因,是源自有部分球迷於國際足球比賽中對國歌報以噓聲,認為此舉侮辱國家甚至挑戰政權的底線而觸發立法。但事實上,中共早已提出要求港人以效忠國家、維護國家尊嚴作為目標,將愛國作為港人治港的前提及標準:

「『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這就是鄧小平所強調的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2014年國務院所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2014年一國兩制白皮書」))

由去年立法會選舉前的確認書風波到人大釋法禠奪民選代表議席,就是針對著從政者是否效忠國家(或共產黨)來篩選治港者,如今此標準已由從政者慢慢延伸至一般市民身上,以維護「國家尊嚴」的《國歌法》之名進行言論及思想箝制,由從政者至普羅大眾無一倖免。故此,《國歌法》所代表的國家象徵其實就是在貫徹「2014年一國兩制白皮書」以及習近平於十九大中所言對港行使「全面管治權」的政治路線。最近更有消息指出,在完成《國歌法》的政治任務,開啟了以言(及思想)入罪的先例後,本屆政府下一項的政治任務將會是完成《廿三條》立法。若此言屬實,是次《國歌法》將會是中共為《廿三條》而設的試金石,測試香港的群眾運動能否如2003年般團結奮起反抗,或是因打壓而步向沉寂。

梁國雄:沉默縱容逼迫 你我豈能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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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執筆之際,剛出席過記者招待會,與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三子,控訴立法會決定追討我等被剝奪議席前,由當局發放的薪酬及「議辦」開支!由於羅、姚兩人已放棄上訴,易言之,追討「薪支」其實是劍及履及,務求逼使我們負債纍纍,致令破產而不能參加未來補選。另一方面,又暴露了另一圖謀,就是政府可能要求法院加快審理劉小麗及我的上訴案,企圖把所有出缺議席一併補選,從而於九龍西及新界東偷取一席!

其實,立法會內的政治逼迫,又何止劍指四人,覬覦補選﹖戈來的少數變成多數,在《基本法》規定議員提案,必須於分組點票皆超過半數下,得以予取予携,無論小至施政報告表決,抑或「一地兩撿」的無約束力動議,皆能以少勝多,蓋章通過。

亦因此,保皇黨更撕下畫皮,索性動議大幅修改議事規則,限制立法會議員原已非常有限的監察、制衡政府的權力。犖犖大者,莫過於竟然罔顧《基本法》第75條有關立法會大會合法出席人數為議員一半的規定,奢談修改議事規則變相將之篡改﹗好讓保皇黨不會因為受制於「拉布」點算人數而疲於奔命,這除了凸顯其懶惰成性之外,更彰顯其猖狂無恥!

至於議會之外,則更首鼠兩端,改弦更張。抗命十六子於八月遭上訴庭改判,重判之後,當局在十萬市民上街怒吼後稍為收歛,而終審法院亦不得不批准被告保釋等候上訴。然而,接蹱將至,卻是陸續舉行的政治宣判。由11月底至12月初,於「雨傘運動」佔領旺角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的一眾被告,亦將魚貫入獄,彰顯所謂「以法治港」的荒謬﹗至於去年初旺角警民衝突的各被告,又將以「暴動」罪受審,發動「佔中運動」的九名領袖,亦會再出庭受審。

而我本人,則須於12月初到上訴庭,為2015年「政改方案」表決前夕,向林鄭月娥示威被判監上訴。明年1月,又將要為在立法會向前發展局副局長示威,到法庭為「藐視立法會」之荒誕檢控應訊!

上述諸事,社民連中人均在其中,副主席黃浩銘則更連中三元,即使目前保釋候訊,若12月初判藐視罪成,則又必再次身陷囹圄⋯⋯.。

誠如浩銘在庭上自辯曾說:「不畏失去自由,只怕鴉雀無聲」。當局對反對「新界東北規劃」以至「雨傘運動」抗爭諸君的逼迫,用意不外殺雞儆猴,以政治獄作滅聲器﹗

又一如不少出獄者所言:「出獄後,亦不過重回大監獄﹗」議會內外諸種醜惡逼迫,就是以威權打壓人權,為少數人弄權自肥掃除障礙。無聲的中國,一黨專制上下其手,侵佔公產化為私有,習近平的心腹,北京市委蔡奇竟公然下令清除低端人口的醜聞,成為中國惡夢的註腳﹗而在中共對港「全面管治」的囂叫聲中,假「以法治港」之名,行打擊異己之實,將更令保皇黨如奉綸音,爭相助紂為虐,為分一杯羹而挹注!

在「一地兩檢」、《國歌法》的奉旨擦鞋,所呈現的諂媚惡相,又豈是偶然的人間醜劇﹖由李飛訪港,教育局逼百間學校,令學子呆看廣播,已是慘不忍睹,為識者笑﹗然而,在一片揶揄聲中,隨後到港傳旨,宣講十九大精神的。

京官冷溶卻得變本加厲之叩頭禮,特區政府由特首率領,上上下下,迎迓恭聽,情況一如封建時代欽差宣旨。自詡為港人服務,與港人共議的特首林鄭帶頭唾臉自乾,餘者又豈非唯恐不及?「三權配合,高效管治」,更加上「全面管治」,不但行政霸道,議會崩壞,司法又如何有獨立可言!

政治是經濟集中的表現,亦是資源,財富分配的權能。此所以,林鄭政權儘管善頌善禱,言必和諧,話必民生。不過,既然今日大陸資本無論公私,財團不分國有,民營,因得著特區政府優待蜂擁而至,已儼然成為治港的座上客,自然要發揮其全面管治優勢,實行更為全面壟斷。樓價、地價飈升不止,林鄭尚要助之竭澤而漁,以「綠置居」等方策,令出租公營房屋繼續減少,將無殼蝸牛推向納米樓及劏房的泥沼!

至於政府主持的大白象工程,則更是無日無之,方興未艾,超支已是老生常談。近日港珠澳大橋中方路段工程延誤,港方又要多付50億元,於今已是小菜一碟﹗公帑滾滾流向承包大白象工程的中資企業,簡直利益輸送,旁若無人。

猶有甚者,大陸財團於股票市場及其他領域炒作漁利外,亦瞬即成為港富豪翹楚,自然不願因著社會必須之民生福利改革,牴觸其在港利益;此所以,小修小補的派糖微惠,林鄭可以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欺人自欺。租務管制可保障基層市民免捱貴租,卻會令地產、租務市場利潤受損,於是訴求充耳不聞,依然斷然否定,失業率下降而貧窮人口反增,其中長者乃是重災區,但政府卻因商界反對,而以資金不足以應付長者人口海嘯為藉口,而堅拒實行全民退保之餘,竟又以減稅優惠剌激經濟,以「不足奉有餘」之倒行逆施,於明年財政預算案,必會一一浮現!林鄭政府之惡,乃是根源於其主子的貪婪專制,亦盡顯小圈子選舉的齷齪邪惡。

大家固然害怕「一地兩檢」變成割地喪權,開了中共政府在港執法的大門,然而,一旦《基本法》第23條成功立法,則惡法全面在港生效,又何須假手於「一地兩檢」?

「昨日八三一·今日確認書·明日廿三條」
去年我在競選立法會議席時如是吶喊。
今時今日,聽來更感真實!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打破沉默,立即動員,聲援政治囚犯,反對政治逼迫!

陳文威:置業主導還是商家主導?與權貴共謀的置業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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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早前的「公屋80萬封頂論」,可謂一石擊起千重浪。言論一出,激起眾怒,就算是林鄭「親信」黃遠輝都質疑其說法樂觀。林鄭連忙道歉,「補鑊」說不是「真的」要封頂。但堂堂政府首長,公開講話豈容兒戲?林鄭長年在政府工作,她會在公開宣講政策理念前,毫無思想準備嗎?

大家可能會想:政府一直以來,都以「孤寒」見稱。一毛不拔的新自由主義政府施政,從長者、勞工福利,到屋邨商場管理、醫院,甚至是食環署清潔工,都要省錢、外判。這樣的政府,不肯花錢建公屋何奇之有?但大家需要認清,在「80萬封頂」的數字背後,可是林鄭的酬庸大計-置業主導房屋政策!

以權貴獲利為綱領的置業主導

林鄭政府提出置業主導,輔以「首置上車盤」、「綠置居」以及「白居二」恆常化。從表面論述,林鄭提出要重建置業階梯,由綠置居、白居二、首置上車盤,然後再跳入私人房屋市場,提供就置業不同階段的選擇。而買家只要符合一定條件,例如補地價,便可買賣房屋。但我們在此要先問一個問題:置業主導的真正贏家是誰?

香港現行公屋單位總量約為76萬,而私人單位總量約為116萬,房屋比例約為四比六。以現時公屋輪候冊接近28萬的數來看,假設政府完全以公屋解決輪候冊逼爆的問題,林鄭提到的數字理應為110萬左右。另外,所謂綠置居,就是將已興建公屋,以較市價為低的價錢出售予公屋居民及公屋申請者。以林鄭的「80萬封頂」說法,我們只能認為,政府在未來的時間將以綠置居此類資助房屋為主,解決整個房屋問題-亦即所謂置業主導的本意。

而置業主導的對象,自然不是廣大捱貴租、住劏房的貧苦大眾,而是正在輪候公屋,或正在租住公屋,「有一定負擔能力」的人,具體而言,即類似經濟狀況與公屋「富戶」相近者,將其置於置業階梯。然後政府再以回收之公屋輪轉回公屋輪候冊,以維持一定公屋供應。但首先,政府錯誤假設了所有申請者均能負擔所謂資助房屋的樓價。以夾屋為例,97後不久政府推出夾屋,更以「免供免息五年優惠期」作招徠。結果樓市急瀉,不少單位頓成負資產。政府從來都假設經濟-樓市會穩定,但政府更假設所有人都能負擔資助房屋樓價。但以香港瘋狂飛升的樓價,只會令人為求上車,節衣縮食,甘當房貸樓奴,而忘掉量力而為,也忘了會隨時發生,令房產變成負資產的經濟危機。

其次,政府實際上是以政府公共房屋資源,投向私人市場。以現實為例,沙田顯徑邨有一公屋單位,在投入私人市場後以500萬成交。政府常說公屋用不得其所,甚至要趕走「富戶」。但是將公屋資產變賣食利,又豈是用得其所?這亦即公共房屋資源公平-終端用戶(End User)的問題。政府以公帑興建公共房屋,但資源最後卻落入私人市場的大戶手中,容讓富人炒賣公屋,使公產當作商品,這是極為嚴重的政策不公。

最後,在有升無跌的樓價之上,不少人不惜按揭供款,也要買得資助房屋「上車」,到最後受惠的只是銀行家。當然不少人在供款「數十年」成功擁有自己的單位,但同一時間,政府以政策形式推動置業,會有大量新買家同時向銀行按揭,這將是莫大的利息收益。如港人真如林鄭所願,透過變賣資助房屋進入私人市場,又再來第二輪的按揭,銀行家就「賺完再賺,認真和味」。到最後,還是終端用戶的問題:誰才是真正在置業主導的政策下的勝利者?答案只有權貴們-由地產商,到銀行家,再到林鄭政府。

說穿了,林鄭政府就是要讓既得利益者繼續控制樓市。政府、建制派、商家常說香港樓價高企,是因為樓建得不夠,房屋供應不足。但這麼多年來,樓建了這麼多,為何樓價一直高企?君不見香港房屋空置量達4%,有四萬多個。政府的置業主導,無疑是在強化投機炒賣代替住屋需求。

小圈子背後的賣地收入主導

為何林鄭政府要想方設法將利益輸送予商家?首要原因必然是小圈子選舉的後遺症。林鄭政府由小圈子選委佔大部分的權貴選出。上台後第一份施政報告,自必然要向權貴負責、謝票。

首置上車盤就是鐵證。政府原先要地產商以其閒置土地儲備建屋作混合發展,公私營合作。消息一出,本地地產股就出現明顯升勢。後來惹來官商勾結的質疑,這才宣布先以政府土地啟動計劃(及後地產股就出現明顯回吐⋯..)。但顯然,政府手上已無多少土地儲備,計劃到最終只會走回頭路,以公私營合作。計劃一旦由公私營合作,地產商除可清空閒置土地-賣不出去的貴價爛地,又可以政府作屏障食利,可說是一舉兩得。但實際上,現在的私樓樓價距離一般市民「可負擔」標準可說是相去甚遠。以今年推出的彩虹區居屋為例,所謂「市價七折」的平均呎價已達萬元,我們可想像「上車盤」的價位也只是瘋狂的高。到底誰得益?只有地產商。謝票功力一流的林鄭,亦有「一流」的謝票報告,諸如利得稅的扣減等等,統統都是謝票施政報告。

但是只有措施,難保權貴長遠受益,那自然就有「謝票」的施政模式-賣地主導。賣地一向是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賣地除有地價收入,又代表背後龐大的印花稅收入,而確保了的收入,又可減輕連年要求增設「富人稅」的壓力。從而,賣地主導的施政,最大的效用就是向地產商維持一定的土地供應。除可確保地產商建屋量及其收入-其既得利益,又可維持背後諸如地價及印花稅收入。但從現實可見,賣地主導的致命傷,就是導致政府土地儲備嚴重不足,因為位址好,如處在海邊等,政府都會以賣地為先;爛地,賣不出好價的,才會預留。一來導致政府可用作興建公屋的土地嚴重不足,二來難以興建大型公共屋邨,三來選址不佳,倒如從公屋撥作綠置居的「單幢」景泰苑就是一例,只有857個單位。

而置業主導的整個邏輯,美其名是要重建置業階梯,但在細節的魔鬼就是要與權貴共謀,既能展現「施政新風」,又能確保,甚至強化權貴的既得利益。但所謂的施政新風,毫不新穎,只是更為露骨的新自由主義。林鄭政府實際只是面對一個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一方面又要維持既得利益,但代價就是租住公屋無從興建;一方面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房屋問題實在嚴重,無法迴避,林鄭只好裝模作樣,說甚麼置業主導,但實際上對切實解決房屋問題無能為力,只好選擇與權貴共謀。

林鄭自特首選舉以來,就一直將「同行」掛在口邊,但我們清楚,她只是與權貴同行。香港的房屋問題核心是土地資源過於集中在私人市場-權貴身上。林鄭如真的要與港人同行,就應該增建公屋,真正解決公屋輪候冊逼爆的問題。而非裝模作樣,以置業主導為名,加強官商共謀為實。

文:陳文威(社民連成員)


之鋒,你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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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東立法會議席補選,我很高興看到三位民主派朋友都同意參與由「民主動力」舉辦的初選,讓選民選出一位代表民主派正式參選,與保皇建制派決一死戰,重奪新東這本屬於民主派的一席。初選機制雖有其不完善之處,但總算是君子之爭,三位參選人:張秀賢、郭永健和范國威各有其長短,就讓選民各自擦亮眼睛,在初選期間看清楚三位的能力和經歷,送他入議會,堅持為港人打拼。

作為新東選民,我每一屆的立法會投票,在多議席多票制的情況下,我倡議五人自組ABC策略投票,把票源分配給自己心儀的參選人,也很多屆成功送他們入議會。但這一次補選是單議席單票制,我們便須作出抉擇,於初選揀一個最有勝算的朋友跟保皇派對決,才有把握能成功抵壘。

眾志的黃之鋒於其FB撐郭永健,把郭說成是他的「政治啟蒙」學界前輩,並欣賞郭在「大專2012參與五區變相公投運動宣言」所倡議的平等正義,提到「打破迷思追求經濟民主」和「還富於商的公共財政」,嘗試破除「香港故事」所謂的發展迷思,故希望郭這「新血」能「守住進步派議會陣線的同時,延續民主派的左翼戰線」。

很可惜的是,郭永健這只做了165天區議員的「新血」,能否如之鋒所言在立法會發揮「撼動政權」的力量?爭取到「平等正義」?「守住進步派議會陣線」?我個人認為,郭永健和張秀賢不無潛質,但放著一個已經讓我們看到有心有力的范國威在眼前,又為何不選他呢?

之鋒讚賞郭永健早期於反高鐵運動的參與。可是,之鋒,你可有看到最近「一地兩檢關注組」的種種反對「割地兩檢」活動?范國威以行動證實他與市民站在一起,從組織活動至親力親為的行動,我與范同行,親自體認到他為民請命的的真誠,爭取平等正義的決心。

之鋒希望郭永健能「守住進步派議會陣線」,可有看到范國威在立法會內其實已証實他在這樣做?在東北前期撥款這一役,2014年5月開始,范國威已與人民力量陳志全、陳偉業、社民連梁國雄和工黨張超雄在立法會財委會展開拉布,一度提出合共七百二十項臨時動議,期望藉此引起公眾關注,反對毀家滅村式的城市規劃。五人合作以不斷提問、提動議下,成功拖延東北前期撥款的表決,匯聚民意,及至6月撥款表決之時,其他民主派議員及民間團體陸續加入,雖然最終被吳亮星最終粗暴「剪布」表決撥款,但我們看得很清楚,范國威是「守住進步派議會陣線」走在最前的議員之一。

「反高鐵」運動內,范國威努力不懈。在2014年6月民主派議員引用《議事規則》第二十條提交「呈請書」,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的背景及原因,范國威聯同李卓人、胡志偉、莫乃光,及毛孟靜加入專責委員會,在調查期間合作尋找工程超支延誤的疑點,並反對引入外勞,由於委員會中以建制派議員擁有人數優勢,五名民主派議員最終拒絕簽署調查報告,並一同撰寫少數報告,以向公眾更全面交待調查委員會的意見,及於立法會紀錄中立此存照。

之鋒你可知,2015年12月拉倒網絡23條,范國威又是和陳志全、陳偉業、梁國雄最早公告要以拉布手段阻止《版權修訂條例》的通過?當年范國威更積極與民主派議員協調,一同編制更表發揮作用,令「網絡廿三條」在審議階段破紀錄流會五次,再加上民間團體「鍵盤戰線」緊密聯繫,開會研究發言資料,有公民社會的參與,議員之間合作務求不重複發言,令時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縱有千斤重的壓力,亦無從下手剪布,最終成功迫使政府撤回「網絡廿三條」。

我認為初選三位參選人,范國威的能力、經驗和爭取港人權益的堅持是較其餘兩位優勝的。范國威也証實了他並非紙上談兵,而是實做實幹,真誠為服務港人的議員。不明白以之鋒的睿智,居然看不到范國威優勝之處?若如外界傳聞,這次眾志撐郭永健,是政治利益的交換?是為了換取工黨和其他撐工黨的政團協助眾志周庭的選舉工程?之鋒,你就大錯特錯!市民一直愛戴眾志,因為年輕人真摰、率直、誠懇,若這次看到的是私利凌駕公義,再走下去,眾志是會漸失光芒,如同其他政黨一樣,一股清流也逐臭於政治的大醬缸內。

《東京夜空最深藍》:在最藍的夜空喝下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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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東京夜空最深藍》一開始呈現日本東京涉谷繁華城市的形象,城市人們在這最深藍天空的狀態下,開始嘗試於這東京的小角落尋找快樂,以酒精忘掉現實,店面也刻意製造五光十色的霓虹招牌與意志激昂的音樂,轉移城市的視線,讓他們忘記向上凝望那片將會奪去他們理想的黑夜,而東京的最深藍天空與電影中經常出現的啤酒充分反映東京城市人追求理想的進程。

大白天最理想的天空顏色是蔚藍,意指愉快,充滿理想與盼望,灰濛濛的顏色意指憂鬱,對未來不存在盼望。東京夜空最深藍的顏色意指白天與黑夜交接的時候,也可理解為晚上有東京涉谷投射往空中的霓虹燈光,這深藍的顏色也與女主角的一句對白「你愛上都市一刻,感覺就像自殺了。」不謀而合。當女主角對東京這個繁華城市充滿盼望,女主角的盼望猶如藍色的顏料投射於天空,令這片天空趕及在黑夜前轉為深藍,但不幸地,城市中的你虞我詐、以自己利益為重的生存法則佔了東京城市的大多數,這些損人不利己的法則猶如黑色的顏料,在漫長的黑夜佔據了整個本為藍色的天空,矢志磨滅滿懷大志的城市理想家,先以不容易抹擦的黑抹滅理想家的意志,然後把他們推進自毀的角落,利用循環不息的黑夜謀殺他們的理想,這是電影中天空所帶來的意象。

此外,劇情中不同主角也很喜歡在夜深時喝啤酒,他們除了能避開那位名為黑夜的謀殺者外,也能將自己當下的憂愁煩惱寄託於苦澀的忘情水,盼望喝後能暫解煩惱,獲得甜睡的可能。啤酒利用澱粉水解、發酵產生糖分後製成的酒精飲料,啤酒的原料澱粉可理解為城市人與夜闌人靜思考後所提煉成的沉澱物,而發酵則為城市人被社會現實磨滅的過程,發酵後產生的糖分為城市人被磨滅後理想仍長流不息時所存留的理想精華,這些糖分對於他們來極為珍貴。這反映城市人必須透過被社會現實洗禮的過程,才能有機會幸獲理想,倘若從沒經歷過洗禮的過程,理想絕不可能被獲得,這就像電影客串在東京街頭賣唱的歌手,倘若她沒有經歷過冷夜寒風、沒人理會與認同,甚或長時間獻唱也沒有收入的現實洗禮,她最後也絕對沒有達成理想的可能。

導演筆下的啤酒與天空,為我們寫下城市的殘酷現象,也叫我們抗衡黑夜的洪流,絕不能在這城市裡獨善其身。

原文刊於作者網誌

【法學補習班】「不當使用武力」就是「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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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朱經緯帶隊揮棍擊打市民,事發三年終於被定罪入獄,聽候判刑。親政府媒體一片哀鴻為朱經緯呼冤,包括《大公報》關昭鴻文〈朱經緯有「襲擊」的意圖嗎?〉,不少藍絲專頁熱烈轉載,卻不覺文章「馮京當馬涼」,誤述朱經緯揮棍發生在去年初一旺角衝突,還給朱的故事加插大堆「撬紅磚擲向警員」、「垃圾桶橫飛」的情節,創作力量同幻想真的嚇人一跳。但基層工人需要談的,是文章下半部有關「襲擊」一詞的所謂分析。

關昭說︰「…… 當晚朱經緯的行為,可以說是在執行職務過程中不當或過度使用武力,但眼前朱經緯被控的罪名是『襲擊』。『襲擊』與『不當使用武力』是兩回事,前者性質與刑罰都較後者嚴重。但『襲擊』應是有企圖或有目的,而當時的朱經緯,又有什麼『襲擊』鄭仲恆的意圖或目的呢?」短短不足一百三十字,卻已經提供了講解現行刑法下「襲擊」控罪元素最最上佳的教材。

基層工人甚有興趣知道,關昭看的是哪一部法律、哪一章、哪一條、哪一案例,會有一條獨立於「襲擊」罪以外、性質與刑罰會較「襲擊」輕的「不當使用武力」罪;當「普通襲擊」罪的最高刑罰也只是入獄一年(朱經緯入罪的罪名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簡稱 AOABH),最高入獄三年),這條《大公報法典》下的「不當使用武力」罪,最高刑罰是甚麼?監禁數月、數星期,還是罰款、緩刑、服務令?

就從那條每一個法學生都要反覆誦唸的刑法 ABC 開始吧。當被告「令申訴人憂慮 (causing the complainant to apprehend) 自己會遭受到即時 (immediate) 及不合法 (unlawful) 的武力侵犯 (violence)」,這就是普通法下「襲擊」的行為 (actus reus) 定義;另外,如果被告「向申訴人施用不合法的武力 (applying unlawful force to the complainant)」,就構成「毆打」(battery),亦是另一種符合「襲擊」定義的行為。

大學刑法課的首一、二課,學生們就已經讀到最經典的 R v Ireland & Burstow 案例︰一通撥通後不出聲的電話,毫無身體接觸,也可以因為情景上造成對方恐懼受武力威脅,而構成「襲擊」。還有,只要施用武力的行動欠缺任何合法的理由支持(例如自衛或行使合法拘捕所需),無論動武者是何身份、與對方是何關係、或者武力接觸的程度是何等輕盈,這個接觸已經構成「毆打」,亦即「襲擊」。

當示威者用口哨(2013 年紀鎮基案)、揚聲器(2001 年梁俊威案)向警員製造聲音,或者向警察潑沒有傷害性質的液體(2016 年曾健超案)也足以構成「襲擊」;向官員擲雞蛋(2014 年陳德章案)或向特首擲杯而擲不中(2015 年黃毓民案)也會被控「襲擊」罪成,請關昭們別再無中生有,為一個向手無寸鐵市民揮棍攻擊的警司,度身訂造一條甚麼「不當使用武力」罪。法律的定義再清楚不過︰「不當使用武力」,就是「襲擊」。

至於「沒有意圖」說,就進入到「襲擊」控罪定義的另一環︰思想元素 (mens rea)。刑法中的確有一條「有意圖而傷人」罪,亦即俗稱「傷人十七」的《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17 條,最高可判以終身監禁。「傷人十七」是其中一種規定了「特定意圖」(specific intent) 的控罪,意即除了證明被告有作出過傷人的行為外,控方尚要證明被告是故意 (intentionally) 對傷者造成嚴重的傷害,罪名才會成立。

可是,襲擊程度的控罪(包括「普通襲擊」及「襲擊致身體傷害」)均屬於「基本意圖」(basic intent) 罪行,而普通法下的「基本意圖」,除了「蓄意」外,亦可以包括「罔顧」(recklessness)。又是背書時間︰如果被告行事時,是「蓄意」 (intentionally) 令申訴人憂慮自己會遭受到即時及不合法的武力侵犯,或者「罔顧」(reckless) 申訴人會否有上述憂慮,就已經符合「襲擊」控罪的基本意圖;同樣道理,如果被告「蓄意」向申訴人施用不合法的武力,或者「罔顧」他的行為是否正在施用這種不合法的武力,一樣會構成「毆打」的基本意圖,從而觸犯「襲擊」控罪。

此所以,「襲擊」罪本來就不需要證明被告施襲時有甚麼特定的「企圖」、「目的」,只要求控方證明最基本簡單的犯罪思想元素。這原則適用於升斗市民、抗爭人士,也同樣適用於具有執法權力的各級警察。

請關昭們別再把刑法的龍門搬來搬去,試圖用疑幻疑真的法律理由去給朱警司辯解了。

民主黨和領展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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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傳了一張相片給我,左一是領展高層、曾任警隊指揮官的吳鴻揮,右一是參加九西初選的民主黨代表袁海文。拍照時間為今年一月,即領展贊助民主黨黨慶之前。

單憑一張一齊摸酒杯底的相,不足以構成有力的證據,指控民主黨私通領展,卻不能不叫人生疑,因為:

(1)袁海文是民主黨司庫及籌款委員會主席,意味著他掌握該黨的經濟命脈,最有機會和不同界別和背景的金主接洽。

(2)收取財團獻金的政治含意是,雙方並非有你無我的死敵,甚至可能在很多問題上有偈傾,有合作空間。而袁海文是最有身位替領展穿針引線,促成它和民主黨緊密合作,建立互惠互利關係的關鍵人物。

(3)在領展贊助事件中,袁海文示範過如何轉移公眾視線,公然替領展說好話(註一)。眾目睽睽之下,尚且如此,使人不禁懷疑在非公開場合,袁海文對領展的善意會大得多,去到影響黨的路線的地步。

換言之,當年大力支持領匯(領展前身) 上市的民主黨,今天改弦更張,連番反對領展惡行,到底有幾用力,值得人思疑。其中一個可能是,有如工聯會幫工人爭權益那樣有姿勢欠實際,對領展採取小罵大幫忙的策略,每每在重要關頭放軟手腳,放棄對領展施加更大壓力的任何抗爭行動。

另一個可能是:民主黨內部對領展的抗爭路線有分歧,袁海文代表的自然是親領展勢力。倘若他從今次初選(以至稍後的補選) 獲得更多政治籌碼,在黨內的影響力更大,未來民主黨對領展的表現將更軟弱,更無為,領展要進一步破壞本土社區,趕絕小商戶,榨乾市民一分一毫,再變賣資產牟取暴利,讓一班高層中飽私囊,就更加無後顧之憂了。

一放手,分隔十萬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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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浸會傳理時,第一份要操作攝影機的習作,就是拍紀錄片。那時候我還沒把紀錄片的定義弄清楚,就去拍了。我只知道,有別於戲劇,紀錄片是要把現實世界的事情紀錄下來。我只是立即想起自己表哥,他初中時已經因為傷人、爆竊或自稱黑社會會員而多番進出男童院,剛到十八歲已經因為犯毒正式坐窂。從少他就是親戚間聚頭的焦點話題。我再頑皮,都是多口、看鹹書、考尾二、記大過、一年見八次家長而已,跟這位表哥完全沒得比。

那時候他二十多歲,出冊後不久便結婚生子,算是改過自新。正常來說,沒有人希望重提不光采往事。但他的少年往事實在血淋淋,是紀錄片的好題材,於是便半帶甜言的請他幫忙,從前經歷在鏡頭前說一遍,作一個紀錄,也好讓給我交功課。他答應了,我跑進他西貢的家,把VHS對準坐在梳化的他,由我開始作主持,把我一直耳熟能詳的往事,裝作不知道的,在鏡頭前從新訪問他一次。很瘋狂是,十五分鐘的訪問,完全沒有剪接,問的答的都是很侯孝賢作品般一個鏡頭完成,只間中加插些完全沒需要的zoom in zoom out。他在我的紀錄片,說了毒品的種類!說了少年時代開始在街頭運毒過程、一支用保濟丸膠樽包裝的白粉賣二百五十元等,和一些在監窂的生活,打架,被欺侮,真實性很強烈。導師和同學對於這些黑社會少年的材料感到很有爆炸性,但更讓大家目瞪口呆是,原來除了對準鏡頭框和按動play掣以外,我根本連拍攝的基本技巧還未懂,卻自以為自己很驚世駭俗。再者,這功課的趣味完全來自別人的傷痛和不光彩遭遇,是有點剝削成分!

很多年之後才看過荷索(Werner Herzog)的紀錄片,便明白「剝削」,也可以分很多層次。荷索是七十年代德國電影新浪潮最重要人物,他的電影向來以狂熱、瘋癲見稱。電影畫面所呈現的震撼度高的場面,有時不惜以演員的尊嚴甚至性命安全換來。最著名最不能不提八十年代作品《Fitzcarraldo》(陸上行舟),電影中他在完全沒特技的情況下,只利用亞馬遜森林土著的木材和麻繩等原始器具,單憑人力便把一艘大小如油麻地小輪的客貨兩用蒸氣船夾生拖上山。與其說他在拍電影,不如直指他的反自然行為根本就在挑釁上帝。他的紀錄片作品同樣備受爭議,荷索愛把強烈的戲劇性加進紀錄事實中,題材亦往往露骨激烈:《Wings Of Hope》拍墜機意外、《The White Diamond》拍飛船空難、《How Much Wood Would A Woodchuck Chuck》拍畜性拍賣、《Lessons Of Darkness》拍波斯灣戰爭後遺症。看過《Little Dieter Needs to Fly》拍一名美國空軍迪特,在駕駛飛機飛往越南時墜落,被越共俘虜,經歷既悠長又慘無人道的折磨。荷索攝製該片時,特別請了迪特本人回到寮國和泰國,並聘用了當地土人飾演當年俘虜者,重演當年迪特吃腐肉及被竹片插進指頭等被迫供的慘烈情節。卻可惜,紀錄片中已屆中年的迪特,口齒實在過份流利甚至偶爾風趣橫生,即使他說的句句屬實,談笑風生間卻似在訴說別人故事。

另一齣《Land of Silence and Darkness》(況默與黑暗的世界),雖然題材依舊一貫荷氏鑽探人性終極悲痛,手法相對收歛,被譽為荷索最感人至深之作。紀錄片關於聾盲人士。一個人聾了盲了,就是跟世界關上所有閘門。如果屬於先天,即所有器官之反應功能同毀,等同後天失智,失去學習任何技術和智慧的能力,他們的世界完全寂靜和無顏色,比動物還要無知無覺,連求死的意識也不知從何說起。要照顧聾盲者,幾乎就要花掉另外一人的畢生心力和時間,除了慈悲為懷,更像是前世債今世還。世上有後天的聾盲人士曾說過,即使世界突然再爆發第三次大戰,他們也會渾然不覺。

《Land of Silence and Darkness》故事主角是一個後天聾盲的德國女人芬妮。她小時後從樓梯摔下來,過了一陣子視力開始衰退,在課堂上,她逐漸沒有能力把生字寫準在習作簿的間線上,直至完全失去視力,被學校勸退。然後芬妮的聽覺也慢慢消失,好像一記一記的切斷跟世界所有的聯繫。聾盲人士的命運都是這樣,芬妮剛出事的時候,身邊總是圍著許多人噓寒問暖,很多人總愛輕易承諾,甚麼會一直守護在你身旁,教你不至孤單。然後他們再出現過一兩次後,便從此蒸發,所謂熱心和善良,只是半刻鐘的霎時衝動。本來聾盲的繼續聾和盲,他們的世界只有加倍的寂靜。如果情況像芬妮,後天的,對於世上的物景物還留住依稀記憶,他們或會保留部分溝通能力,但對世界的顏色和聲音會有更沉痛萬倍的掛念,那因為,世界曾經愛過他們,然後再把他們拋棄掉。他們的孤寂,是如此茫無邊際,比絕對更絕對!

聾盲人士因為看不到,所以一般聾啞人士的手語也用不上,他們只能靠手指間觸碰來溝通,稱觸語。一手輕輕觸著別人的手,在手掌上指點撥畫,好像在寫甚麼字似的,其實他們在手掌和手指的各個微小部分設置字母區域,通過不同的點碰或撥畫方向來表達不同字義。所以他們要說一串話時候,會看到聾盲者的手指在另一位聾盲者手掌上飛快跳動,在這狹小指掌間範圍間,流露他們的內心澎湃。對於聾盲者,觸語固然難學,更重要是他們得倚靠雙手無時無刻觸碰著,才等如心連在一起。一雙手只要分開半厘米,兩位沒有聲畫的聾盲者即使站近在咫尺,登時就像分開十萬八千里!

長達三十年躺在床上,芬妮學好觸語,更得到德國政府支持往四處拜訪其他聾啞人士。電影的結尾畫面:另一位男的聾啞人接受芬妮採訪後,獨自離開鏡頭,在滿布枯黃落葉的草坪上走呀走。他身體忽地碰到樹幹,然後他很珍惜的撫摸著樹枝和葉,企圖用雙手探索著那棵樹的形狀。過程緩緩悠悠,沒帶半點聲響,世上彷彿只有這棵樹,能送贈他們一點溫暖!(好似寫於2009年)

灣仔午間美食墟 推動社區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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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頻道:灣仔午間美食墟 推動社區經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MnvKq_cBlU&feature=youtu.be

「午間墟市的食物幾有特色,例如有兒時食的咖哩魚蛋及薄餅,都幾好食,乾貨攤檔的飾物都幾好。當然期待再有墟市,得閒有街頭小食食下,我們打工仔可以轉下口味,不要成日食飯盒。」灣仔上班族Sandy說。

灣仔首個於工商業區的午間墟市於上星期四 (14/12)舉行,集合食物及手藝,有別於一般的假日墟及節日墟,這次墟市在平日的午飯時間舉行,希望可以提供一個可以為附近上班朋友「抖抖氣」,而又能展現灣仔社區活力的空間。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社聯) 業務總監黃健偉指,墟市在社區層面來說是有很大的需求,不論是檔主或是公眾,都可以受惠於墟市,社聯認為社區上有很多資源,透過墟市集合社區資源可以締造社區經濟,資源包括:閒置空間、歷史、文化,或是市民知識技能等。再加上墟市入場門檻相對低,市民很容易參與經濟活動。

今次灣仔午間美食墟得以順利舉行,有賴許多部門和機構的支持,其中包括灣仔區區議會。灣仔區區議會主席吳錦津表示,對任何有利社區的工作及受歡迎的事,灣仔區區議會都會支持。這個灣仔午間墟市他覺得新穎及特別,尤其是在灣仔這個石屎森林中,在午間給予市民,尤其是在這裡工作的人,.在這空間可以認識到地道食物及手工藝。

可以參與灣仔午間墟市檔主的大美感到十分開心,她覺得墟市可以發揮自己的煮食才能,與市民分享到自己食作的美食,同時作為基層市民的她,透過墟市賺取一些收入,可以在聖誕及做冬時請自己媽媽飲茶,共聚天倫。

主辦單位促請政府制定政策,推動各區持續舉辦有地區特色的墟市;其中,可以考慮採納「地區墟市試點計劃」,選出較固定的場地,同時統整申請及發展程序,再加上各區區議會的協助,相信必可增加各區墟市活動的持續性。

影像串流: 
影像串流: 

回應市建局韋志成「放寬油旺發展密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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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今日突然好似食左「誠實豆沙包」,透露市建局未來有意藉轉移地積比,放寬樓宇高度限制或分區發展的規劃標準,重建旺角油麻地成為比現時發展密度更高的社區。然而,韋志成刻意避談現時旺角,油麻地兩區早已不勝發展負荷的狀況,及放寬規劃限制後對兩區所增加的社區壓力,明顯有意誤導公眾。

油旺兩區不勝發展負荷

根據市建局資料顯示,現時油旺兩區人口密度高達每平方公里44000人,比全港人口密度約每平方公里6800人,高約6.5倍,已經是全香港、以至全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區之一。運輸署的研究亦顯示,旺角平均每日因上班,上學及其他原因而衍生的交通流量高達100萬(註一)。兩區空氣污染水平長期處於極嚴重的狀況,當中旺角每日有超過18小時在PM2.5,PM10,NO2三種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濃度上,都超過世衛標準(註二)。同時,旺角及油麻地兩區亦是兩個吸收最多旅客觀光及購物的地區之一,單是旺角女人街/波鞋街及油麻地廟街每年就已經吸收了14%的總旅客流量(註一)。

另外,旺角水務署原址未來將會改建成旺角東綜合發展區,並會興建三座一高兩矮的建築物,當中最高的摩天商廈更樓高75層,高320米。旺角東綜合發展區預計將對當區造成極大的基建及交通壓力,勢必加劇現時旺角區發展密度過高的狀況。

以上種種數據均顯示旺角及油麻地兩區已經在人口密度、交通流量及空氣污染上不勝負荷。任何進一步增加發展密度,樓宇高度或放寬規劃標準,將會令兩區變成非宜居社區。韋志成提出放寬油旺發展密度限制的方案,明顯妄顧現時兩區的實際情況。

放寬發展限制有違2030+發展方向

再者,2030+作為指導香港規劃方向的策略報告,清楚表明香港未來的城市發展必須朝著「宜居城市」的方向設計。策略報告明確提出要藉市區更新,改造舊市區擠迫的情況,空氣質素及噪音環境。具體措施包括在市區提供更多綠化及休憩用地,以提升舊區市民的生活質素。據思匯2017年公佈的休憩用地研究,現時旺角(每人0.6平方米)及油麻地(每人1.5平方米)兩區的休憩用地,均遠低於目前香港的規劃標準(每人2.2平方米)。若政府未來放寬油旺發展限制,允許在舊區興建更多單位,不但令兩區的人均休憩空間變得更低,更有違2030+「宜區城市」的發展原則。

因此,發展局作為制定香港發展策略的政策局,應該帶頭否決未來市建局任何要求放寬油旺規劃限制的方案,並支持以市區更新的方法,增加公共休憩用地,降低兩區的發展負荷。

註一、運輸署:香港交通習慣調查
註二、健康空氣行動:2016年空氣質素報告
註三、思匯:不公空間:香港公共空間應有的合理規劃


人肉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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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理「低端人口」,藝術家華湧採訪,結果被追捕。他在被捕之前,拍片為女兒唱生日歌。

他說:「爸爸想要我們國家好起來,應該公正、公平、自由、民主、言論自由,人人都敢在大庭廣眾之下,在陽光燦爛的大街上說真話。」

看著看著,忿怒得不知除了粗口以外說什麼好。

1988年,龍應台問「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

29年後的今天,我也想問同一問題,但我已經有答案。

在網禁嚴密得像《黑鏡》的中國,絕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有這件事。就算有,他們都已麻木或者害怕。

清理「低端人口」、全面收緊公民權、建立全民監控系統、硬上弓消滅一國兩制,都是為一能來臨的國勢潰壞做準備。

在潰而不崩的情況下,中共只能全方位加強社會控制,例如意識形態掛帥、把農民釘死在農村、加速消滅香港。

現在中共還在宣傳,如果中共被外國勢力癲覆,中國就會變成伊拉克敘利亞。

現在中共特權階級吃的,通通都是人肉包子。那些渣滓可以再作惡多久,沒有人知道。我只希望他們末日來臨的時候,不要有善終。

《議事規則》通過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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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讀到許多對本土派群眾的「分析」,其結論總括而言是:屌你D泛民咁多年來唔做正事,我雨傘以來參加抗爭,反而比你班友拖後腿、笑柒,分分鐘比你篤灰,你仲好意思叫我出來撐你?我而家咁撚灰就係因為你地呀!問我點解唔出來,問你自己啦!

我極之認同這種講法。傳統泛民,以民主黨為首,對激進手法的打壓是事實。在較傾向自由派的主流傳媒中,激進抗爭亦不斷被指為民主運動之害。類似的批評,連自決派也受過不少。社民連、人民力量、香港眾志、朱凱廸,都或多或少被指責過。本土派被視之為幼稚、不道德、盲動的聲音來得更加嚴厲。在海內外,也經常有人指本土派的激進手段,正中中共下懷。我很可以明白激進抗爭者的灰心何來。

但同時,我亦不解這種「分析」。它解釋了群眾的灰心,卻往往沒有將群眾看成自主自發的主體。彷彿群眾就是這種泛民和理非、精英主義的受害者。群眾只能是承受這種灰心的客體。群眾灰心天經地義,於是眼前的狀況也是無力回天。只差沒有說:香港人,因為中共打壓,因為泛民篤灰,我地等死啦。

不是我樂觀,才認為香港人不是在等死。或許說,香港的確離死不遠。但是不是「等死」,從開始到最後,都不是中共/泛民決定的,而是香港人自己決定的。說到底,我是個抗爭唯心主義者。什麼時候抗爭失敗?就是抗爭者覺得只能等死的時候。這個處境固然由許多外在條件造成。例如中共的嚴厲打壓,泛民諸君的自毀長城(我不能忘記梁耀忠的陣前退縮)。但作為抗爭者,是否放棄,並不是一個受外在環境控制的抉擇。在法國被納粹徹底佔領的時候,還是有人發動自殺式襲擊。在今日中共高壓之下,大陸還是每日有義士捨身抗命。法國反抗運動也有內鬼,中國也不乏告密者,但這些沒有令真正的志士退避。

傳統泛民本身就是我們當下要克服的大山之一,希望問題製造者去解決問題,無疑是緣木求魚。積極的抗爭者,不論是哪一派,關心的總是同一個問題:怎樣令運動走下去。我不得不舉出一個我非常敬重的人物為例子去說明--蕭雲。蕭雲在不同場合自稱左膠,但那是指他認同的理念和價值。他對激進抗爭的開放與接納是顯然而見的。對於如何令抗爭者團結走下去,總是念茲在茲。他四處去尋訪探問,不介意與任何派別立場的抗爭者溝通,為的就是找出同行之道。到最後不過是為了一個老掉牙的道理:團結就是力量。有許多人在團結的問題上會想,對方沒有道德,我怎樣跟他們團結,對方可能篤灰,怎樣跟他們團結。但蕭雲,或更多在意團結的人,會進一步去想,怎樣令雙方產生有共識的道德底線,建立互信。

以下是一些更具體的討論,算是拋磚引玉,開展建立互信和聯合陣線的思考。實際上當然有更多可討論的方向。

一)民主黨是很難令抗爭者相信的,但公民黨?社民連?人民力量?眾志?我不認為將所有人打成泛民或本土有助團結,應該就各派可以接受的立場和態度細分。例如,哪些人覺得是DQ4,哪些人覺得是DQ6?對魚蛋運動的被告,誰是同情者?

二)我有聽過對激進抗爭有非議的人士。當中有一些意見是他們不反對激烈行為,但認為要有更多策略考慮。事實上,激進抗爭是有技術層面問題的。激進抗爭在香港是剛剛起步,的確很難拿捏。策略的考慮是什麼?什麼時候用什麼衝擊手段?使用激烈衝激手段時有什麼要注意?例如同行者的安全,保安、警方的安全。畢竟激烈衝激一般不是為了傷人,而是達至某些策略效果。我認為對激進行動應該得到更大的諒解,亦要配合更多的支援。由於激烈抗爭的潛在危險,應該有更多技術、媒體策略的考慮。怎樣提昇技術,培養周詳的策略思維?這也是為激進抗爭充權的重要一步。而同時這類討論可能引來刑責,所以也需要資訊科技和法律支援。

三)尚有大量外國的抗爭手法,在香港是沒有嘗試過的。和平佔中的提出,無論如何令許多抗爭者開始意識到有各種抗爭形式的存在。但非常可惜,當中暴力、非暴力的討論一方面未有充分展開,也淹沒了仔細了解各種抗爭方式的分別和技術。

最後,我想說,香港的確是進入威權政治的時代了。很多人會因此而覺得灰心、沮喪。畢竟,我們曾經以為的自由開放社會,終於以真面目示人。殖民政府的赤裸打壓再次降臨。但這不是抗爭的終結。民主從來是由無到有。哪一個今日成熟的民主社會沒有經過壓迫?如果因為進入威權所以不再投入民主運動,則今日世上就不會有民主國家。我們羨慕的台灣、韓國,他們都是從威權壓迫下走過來的。人家享受的民主法治,也是前人打拼的成果。有什麼理由香港人得天獨厚可以尸位素餐呢?我輩何苦,竟要為應有的民主法治奮鬥?然我輩亦何幸,竟可為崇高的價值和理想貢獻自己?

題為編輯所擬

DQ6 釋法 修訂議事規則 最大贏家還有立法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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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事規則塵埃落定。眾人眼光都以為在明的建制派今次大勝,從此享有絕對優勢。其實不是,享有絕對優勢是多數派。 現在建制派是多數派,所以議事規則修訂後,他們便享有絕對優勢。然而,建制成多數派不是必然,特別是新移民香港人仕不斷增加,支持泛民的人數也相對增加。現實數據也是如此反映。原因何在?請返看本人早前劣作 港獨原凶。

當眾人眼光都以為在明的立法會主席今次大勝,其實在暗的立法會秘書長的權力也是大大增加。還要知道,立法會秘書長並不是通過任何選舉產生。

DQ6和釋法令秘書長在議員宣誓時享有一槌定音決生死的權力。那就是說,議員讀音不準、有沒有讀漏任何字、是不是咳兩聲便增加了誓言內容,一切由他決定。當然,我相信他是公正嚴明地作出裁決。

修訂議事規則則令其有選主席的權力。經過梁君彥選主席時還擁有英籍一事便知道,若當日梁耀忠(或泛民提醒他)可當機立斷直接DQ梁君彥參選資格,做主席的便會是涂謹申。而下屆,泛民再沒有這個機會。取而代之是秘書長可以當機立斷或用緩兵之計地去選主席。當然,我相信他是公正嚴明地選主席。

傳媒、社評人等等往往只看顯而易見的表面,便激烈讚賞或破口大罵,往往會令其他市民失焦失實。要令香港變成一個領先國際的大都市,大家都要懂得從多方面思考問題,從多角度看事物。這樣才能了解每件事的本質,從而令我們生活變得更好。

塑膠污染都是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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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 Greenpeace 綠色和平的朋友甘願冒上坐監的風險,呼籲公眾關注塑膠污染問題。我地希望公眾唔好漠視他們的苦心。香港人早兩年不是亦為堆填區爆滿而憂心嗎?最近我們亦開始擔心食水中有微塑膠的問題。「走塑」確是刻不容緩。

講返今次件事,警方以「公眾妨擾罪」拘捕參與行動的示威者,是近年開始常用的罪名。簡單而言,公眾妨擾罪(Public Nuisance)是指涉及對公眾做成擾亂的罪行。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條文下,所涉行為包羅萬有,例如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任何樂器,甚至是在無合法解釋下拉動或弄響門鈴;而令公眾地方、運輸或交通遭受阻礙亦可屬犯上公眾妨擾罪。

公眾妨擾罪較多人留意,可數至本年初律政司以公眾妨擾罪控告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九名佔中行動者,而2012年社民連吳文遠在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向車隊途經路線拋出一件T恤,同樣被律政司控以妨擾罪,但律政司最終敗訴。

而公眾妨擾罪的檢控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透過《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作起訴,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元及監禁三個月。另一種是以普通法下的妨擾罪提出檢控,最高刑罰可達入獄7年。

這次警方和律政司會如何處理綠色和平的行動者,暫時言之尚早。我們絕不希望政府以普通法的妨擾罪提出檢控,因為示威的行動都是為了公共利益出發,而且有充分的預備防止對公眾做成傷害。若政府一再刻意引用最嚴重的罪行控告公民社會的成員,只會是代表政府正一步一步走上威權統治的道路。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公眾妨擾罪似乎已成為《公安條例》外另一條用作針對示威行動的法例,而即將審訊的佔中案,其審訊結果勢將對日後行動者參與直接行動的法律風險有指標意義。

交警暴力執法引發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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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中國勞工論壇

自下而上建立群眾委員會民主控制和監督警隊,是消除警察暴力的唯一方法

中國勞工論壇 報導

9月1日,上海一名交警與一個懷抱幼兒的女子發生爭執。在被推撞幾次之後, 交警將女子摔倒在地;同時孩子以頭先著地摔到一旁。這段事件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了爭議,大量網民譴責交警過度執法。由於群眾的廣泛不滿,當天下午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宣布涉事交警已停職接受調查,但同時也稱女子暴力阻撓執法,這明顯是誇大事實,為警察暴力洗白。

長期以來,警察和城管的暴力行為一直受到中國群眾的普遍憎惡與譴責。今年8月27日,江蘇昆山蓬朗鎮因城管打傷老人和兒童、並辱罵外地人,約一千名外來務工者抗議,隨後政府派出特警鎮壓。8月21日,濟南市城管酒後打砸回民面館,造成數百名穆斯林上街抗議。

當局一向通過開除肇事者來平息民憤, 根本無意真正解決問題;有時甚至加以隱瞞和包庇。因此必須由群眾成立獨立的調查組調查暴力事件,並向公眾公開所有調查結果,同時要自下而上建立群眾委員會民主控制和監督警隊。只有這樣才能消除警察暴力。時孩子以頭先著地摔到一旁。這段事件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了爭議,大量網民譴責交警過度執法。由於群眾的廣泛不滿,當天下午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宣布涉事交警已停職接受調查,但同時也稱女子暴力阻撓執法,這明顯是誇大事實,為警察暴力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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