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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緣主流:夜遊人與重佔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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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七日,佔領者重佔旺角,並視之為行軍打仗的「勝利」。他們忘記對手是訓練有素、配備精良又憤恨甚久的專業警察,若其認真對陣又何來有勝算?警察撤離,不是其武力不足以驅散佔領者,主因為怯於現場人數之眾,群眾散布之廣,令驅散毫無意義。警方如再升級武力則可能觸發嚴重事變,遂自行讓出彌敦道北行線。我認為,堅守前線的佔領者固然重要,但是次重佔乃面目模糊的群眾打贏了對警察的心理戰。

我稱這些群眾為「夜遊人」。與冷眼旁觀的花生友不同,這批群眾雖不直接投身公民抗命,位處佔領行動的邊緣,但對佔領者予以「積極同情」,關鍵時刻也會挺身而出;縱使他們位於邊緣,可其人數卻一定比中堅佔領者為多,其現身與否足以扭轉佔領區局面,視之為運動的實力基礎並不為過。憑此人數實力,他們亦是佔領區主流民意的指標,標示進退場之時刻。

不犯險,不違法:夜遊人的行動原則

夜遊人有自己的行動原則,就是「不犯險,不違法」。除了於前線戴口罩以保護身份,他們少有配備眼罩、雨傘和保鮮紙等「標準」裝備(歷經警棍之夜,如今還要加上頭盔),所以一察覺周遭有動武危險,首務就是躲到安全位置。試問血肉之軀又怎能敵得過胡椒噴霧、警棍、催淚彈和各類警犬?以保障人身安全為至高目標,暴力事件一發生,他們都會是最早撤離佔領區的一群。這就是「不犯險」。

是次佔領運動乃群眾自發的公民抗命,其佔領行為涉嫌違法。「夜遊人」之有別於「佔領者」,正因他們盡可能避免墮入法網,不會正式參與公民抗命。此「不違法」原則乃基於一點:相比催淚彈和警棍,他們更怕刑事紀錄,此因皮肉之損只會傷你一時,而此犯法紀錄卻會糾纏一生,令人找工碰壁、移民不成,更會禍延三代。為了真普選此目標,佔領者不惜冒上前途盡毀之險,夜遊人的犧牲精神未至於此。

在金鐘,他們主要留在添馬公園,不會於夏愨道席地而睡;在旺角,他們多數都聽從警方指示,站在行人路上。有時夜遊人會做些「踩界」行為,例如不慎丟了硬幣和小飾物於馬路,要勞煩群眾和警察幫忙撿拾,又或因過馬路人數過多,不幸短暫滯留於路中心,稍為阻礙交通。但總的來說,他們不會「阻差辦公」,也不加入警方定性的「非法集結」,更談不上會「衝擊」警方防線。

我知道,夜遊人被視為近乎花生友,頂多只懂圍觀起哄,遇事即逃,為所謂「勇武」佔領者所不屑,但其作用卻於重佔旺角至為關鍵。

消極參與:夜遊人的行動

十月十七日晚,警方曾試圖封鎖連接彌敦道的內街街口,防止佔領者人數增多。可事與願違,群眾因不能匯合於彌敦道,遂散往內街一帶,各路口都發生集體跌硬幣和滯留馬路等事,範圍之廣超過警力所能應付。即便警方能守住彌敦道,車輛難轉入內街前進,結果是開路但不能通車,令警察實際與佔領者一齊佔領旺角,阻礙交通,警方驅散行動因而變得毫無意義,惟有於午夜撤退。

據警方公布,其時有九千人聚集,大家認為當中主動「突破」警方防線的有沒有一千人?即使有—千人,單憑他們又能敵得過積怒得近乎瘋狂的警察?我相信,所以能重佔旺角,佔領者依賴的還是大批「不犯險、不違法」的夜遊人。

對警察而言,除非佔領者本身「全副武裝」,他們根本分不清佔領者和夜遊人,也不能單憑猜測而鬆懈。即使群眾主體都是奉公守法的夜遊人,只站於封鎖線前觀望,偶而吶喊幾聲,可警方仍必須於各點維持人力物力,以防萬一。

況且,一如上述,夜遊人往往不會駐足於一處,而是到處逛逛,不知不覺又於警方防線外聚集,構成佔領威脅。警方遂不得不拉長戰線,攤分人力物力,於新增各點築起防線。實則夜遊人之出現就是「消極參與」,令現場警力更形支絀,防線壓力更大。

如是者,夜遊人愈多,人群聚集點愈分散,致警力應接不暇。一旦有佔領者成功突圍,坐在馬路上,在場十數警察也不能隨便離開防線,以免群眾一湧而上。他們只可留守原地,夾於馬路佔領者與道旁夜遊人之間,以待增援趕至。由是夜遊人的無心之失成就佔領者的「反包圍」,最終成功迫使警察放棄無謂驅散。

夜遊人為何會現身旺角?

雖位於運動邊緣,夜遊人的人數絕對比佔領者多,若果全數出現的話,上萬人力足以令警察頭昏目眩,不知如何應對是好。那麼遇險即逃的夜遊人會為何會現身旺角呢?這又要從政府宣布學聯對話說起。

十月二日,特首梁振英「委派」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為對話代表以來,自此政府逐步脫離特首的蠻暴風格,對付佔領運動之手段亦因而變得高明,可大家仍能看到梁特首那囂張嘴臉在隱隱作祟。

先是政府對學聯百般刁難,由場地保安至對話議題,花了一星期也談不攏,最後更於十月九日,政府以學聯不承認人大框架及以升級行動要脅政府為名,擱置對話。接下來一星期,學聯明是發共開信予國家主席習近平,實際是藉此向政府表明承認人大權威,只不過認為官員上呈之政改諮詢報告不盡不實,致誤導中央,作出錯判;此後,學聯更嘗試勸退金鐘道的佔領者,以行動向政府示好。

結果是熱臉貼上冷屁股,政府態度是不瞅不睬之餘,更自行動手於金鐘道清場,繼而有龍和道暗角事件以及彌敦道北行線清場。政府在幹甚麼呢?如此逼迫學聯表態,承認中共權威,可以分化學聯代表的「務實派」與強硬的「勇武派」,而各次清場行動更進一步打擊學聯威信;與此同時,政府一邊以將會對話來懈人意志,另一邊警方又以「清理障礙物」為名,清場為實,既縮小佔領區,又測試佔領者的意志。

權術是高明了不少,但兩年來那種視民意如無物、獨斷專橫的態度卻是絲毫未變。明明是政治問題,有人卻拒絕藉政治對話解決,反而施展黃蜂尾後針,祭出陰險權術和警察機器,試圖溫水煮蛙,「陰乾」佔領者之民氣,證明其「好打得」之號並非浪得虛名。

如果政府願意「利用」學聯,以政治對話來說服佔領者,夜遊人也不會走上街頭,冒殃及池魚之險,但政府對策顯然是「貓玩老鼠」,軟硬兼施,測試佔領運動的最大實力。既然如此,他們不妨合法地鬥氣,於十月十七日不約而同地前赴旺角,讓政府明白,它不能奢望單憑權術就可全身而退。

從夜遊人的訴求到佔領者的退場

夜遊人闖進旺角黑夜,乃不齒政府之陰險跋扈,對民情視而不見,未有反省其過去兩年之劣績。於梁特首治下,香港政府竟然從未代表港人利益,甚至應酬敷衍也懶得做。例如自由行擾港,激發中港矛盾,儘管中央也放風要微調,梁特首卻教訓我們不能「未富先驕」,迫不及待地要討主子歡心。可如斯惡僕,對下只懂自以為是,板起臉欺壓,對上則是矯詞獻媚,粉飾太平,致民怨爆發,招今日之危局。

夜遊人大多是務實派,只要求一個向港人負責的政府,有真普選此制度手段固然完美,可要中共妥協讓步,佔領者自己也絕無把握。可夜遊人相信,歷經是次社會危機,港府也必然會檢討過去治港方針:是否對民意充耳不聞就可以解決社會問題?是否依賴建制派鐵票就能長治久安?是否一味獻媚、罔顧港人利益就算是向中共主子負責?

重佔旺角後,政府知其權術不行,才會立刻宣布與學聯對話。故此佔領者必須明白,其運動之實力乃取決於夜遊人之多寡。他們立場搖擺又易於妥協,但群眾運動之「群眾」大多就是這類人,這是街頭現實。他們只要政府於對話中展示其反思,同時以溫和行動證明其尊重佔領運動之訴求,也會勉強接受,再不會重臨街頭。於頭一兩輪對話,佔領者盡可先堅守立場,但一待曙光初見,有望和解時,就要細思一下退場之可能。

如何知曉這時刻呢?夜遊人數之消長會迅即影響佔領區之面貌。當夜遊人滿意對話成果,自然不再現身,足令各個佔領區總常駐人數跌至以百計,甚至周末也不復當初盛勢,我們再不見人海於雨傘廣場,只餘下十幾排中堅佔領者紮營守陣。若果真有這一天,這可不是甚麼背叛和出賣,而是佔領者引以自豪的自發決策,這就是群眾的選擇。縱然未能完全切合佔領者初衷,也必須予以尊重及權衡輕重,好讓佔領運動能完滿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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