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香港政府將要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三次報告,故政制事務委員會於2013 年 2 月 18 日召開會議,向各界諮詢意見,多個團體均出席表達意見,當中較廣泛討論的範疇包括爭取同志平權及就性傾向歧視立法,關注警權和政制發展情況。而獨立媒體(香港)則在會上促請落實資訊自由法及檔案,得到不少議員關注。
政府取信於民的最後防線
獨立媒體(香港)的倡議幹事方鈺鈞在會議中提出較冷門的議題,倡議政府盡快落實《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並強調這是「政府政策取信於民的最後防線」。她以公共屋邨每兩月一次的屋邨諮詢委員會的會議為例,指有非互委會成員的居民想申請列席旁聽會議,但多次申請都不成功,物業管理處亦沒有就作出合理解釋,更不願意黑紙白字書信往來。讓居民難以得悉會議議程及記錄,了解屋邨管理事宜。她批評連小小一個公共屋邨委員會都不願公開資訊,普通市民想了解政府運作,談何容易。
她直言,政府的《公開資料守則》自實施以來,並沒有提供有效的渠道讓公眾輕易索取各項官方資料。雖然政府稱市民可按《1996 年政府資料檔案(取閱)則例》查閱政府檔案處保存的歷史檔案。又指「被鑑定為歷史檔案的公開資料以及經封存30 年的機密資料,可開放讓公眾查閱」。很可惜,檔案通常沒有機會被專業檔案員「鑑定為歷史檔案」便被銷毀,亦從沒聽聞有官員因檔案處理失誤而受罰。她認為只有《公開資料守則》並不足夠,要使之為成具法律約束力的「公開資料法」,或稱「資訊自由法」(Public Information Act),促請政府盡快落實訂定《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的時間表。
再者,獨立媒體(香港)在2012立法會選舉前,曾向全體候選人進行「言論及資訊自由問卷調查」,結果是議員對言論和資訊自由均有強烈共識,回覆者全部贊成在任內訂立《資訊自由法》,讓市民及媒體機構有權查核政府部門的資訊。他們絕大多認為數目前香港政府在落實「公開資訊守則」的工作不足夠,贊成立法會應主動就政府部門違反言論和資訊自由的指控和申訴,進行聆訊,並訂立檔案法保存政府內部所有決策和政策審議文件。另外,它最近在網上發起「監察政府,《檔案法》、《公開資料法》不能少」聯署,亦獲得近700名市民支持。
議員齊撐《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
政府限制資訊流通,及新聞自由日益收窄的議題獲得泛民議員認同。莫乃光議員對資訊自由及網絡自由表示關心,並會跟進方指出有政府部門更以伺服器容量不足理由,拒絕向公民媒體發放政府新聞稿一事。何秀蘭議員表示認同,她指近年政府經常選擇性發放消息及資料,傳媒工作常要對資料作深入驗證,政府的措施卻諸多阻撓,增加媒體採訪難度,並使香港新聞自由在世界排名大跌。陳家洛議員則表示公民黨同樣全力支持訂立《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會繼續推動。政制事務副局長劉江華最後作一次性回應,雖然指出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已經開展公眾諮詢,而法改會亦表示會作進一步跟進,但就未有就立法作出具體回應。
議會其他的討論項目,可詳見:
議員民陣齊斥警權過大 愛國大律師反倡設騎警
黃耀明出席立法會爭取同志平權
《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的延伸閱讀:
爭取檔案法專頁
限制公眾查冊損資訊自由(人權監察聲明201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