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立法會有明確的憲法地位。
第七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二) 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
(三) 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
(四) 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五) 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六) 就任何有關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七) 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八) 接受香港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九)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十) 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和提供證據。
政府為了配合立法會審議財政預算案,各政策局和重要部門需要在會議前回應議員的書面提問。今年立法會秘書處共收到六千多份議員提問。最多的為張國柱議員,共六百多份。其後為郭家麒議員,約六百份;張超雄議員,約四百份。排行第四為梁國雄議員,394份。
按理,政府應以政治中立的原則應真負責地回應議員提問。否則,議員根本無從審議議案。
現在,我們可以從立法會的財務小組網頁上看到政府的陸續回應。我們發現政府並不遵守中立原則和回應馬虎了事。
1)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應該進行內部調查
議員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書面提問後,秘書處會交給各政策局和重要部門。各部門收到提問後,會分發給其下的公務員(AO 和EO)逐一回答。之後由管制人員,主要為常任秘書長統一回答。
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收到梁國雄議員的有關UFO的提問時,立即洩露給一個親中的打手網站。這就是各親中報紙的『最搞笑係長毛無啦啦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過去五年花咗幾多人力同公帑喺處理UFO事宜,佢大條道理解釋,問UFO係等辯論同「拉布」時都有得講吓喎。』的由來。
筆者所關注的並非其UFO的提問是否恰當。公務員不嚴守中立是對香港法治基礎的警號,可不是搞笑問題。
2) 回應馬虎失責
泛民議員一直以來追問政治委任的問責局長、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人工。因為,『審核開支預算的目的,是確保所要求的撥款,不會超過執行核准政策所需的款項。』而泛民議員一直認為政治委任官員物非所值,所以在拉布文化之前,向有要求減其人工的財政預算修正案。也因如此,泛民議員向有查詢其人工的提問。
讓我們看看今年議會提問的部份例子。
總目: (137) 政府總部: 環境局
分目: (-) 沒有指定
綱領: (1) 局長辦公室
管制人員: 環境局常任秘書長 (王倩儀)
局長: 環境局局長
1) 在 2012-13 財政年度,局長辦公室的實際人手編制為何?其各職位/職級的實際薪金、津貼、工作相關津貼、強制性公積金供款或公務員公積金供款分別為多少?
提問人:梁國雄議員
答覆:
1) 在 2012-13 財政年度,除局長、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外,綱領(1)下環境局局長辦公室的編制還包括 8 名公務員(一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及一名總新聞主任,後者由政府新聞處借調過來、一名私人助理、一名高級私人秘書、一名一級私人秘書、一名二級私人秘書、一名貴賓車司機和一名高級行政主任),為辦公室提供支援。至於提供支援的公務員,在薪酬、津貼、工作相關津貼、強制性公積金供款或公務員公積金的開支共約為 437 萬元。
在環境局的綱領(1):局長辦公室的開支分別為:
財政撥款( 百萬元)
2012-13( 實際):12.8
2013-14 (原來預算):15.3
2013-14(修訂):15.5
2014-15(預算):15.5
從上述的一問一答中見到,政府迴避了其問責官員的薪酬,也不肯清楚向議員解釋公帑如津貼、工作相關津貼、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的細則。不肯交代當中的12.8-4.37=8.43(百萬)的公帑開支。真是扯皮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