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生活時,我曾住在一個只有數十人的小社區。某天澳洲鄰居帶我們去看野生袋鼠,我和另外幾位港、台朋友,便跟著他們一家人出發。開心過後,日落前回村,遠處聽見人聲,中年澳洲女鄰居問﹕「他們在說你們的語言嗎?」及後又著我們﹕「他們很吵,會騷擾鄰居,你們叫他們安靜點吧。」我和另一位台灣男生面面相覷,怕管人閒事不好。她見我們沒反應,便自告奮勇﹕「你們不去,我去。」
原來一對台灣情侶在吵架,女鄰居便叫他們安靜點,否則人家會報警。她更叫男生不能對女生太粗魯,因那時主要是男方在罵女方。雖然女鄰居態度不卑不亢、有節有理,但在我看來,情景仍然觸目驚心。因我不敢如此直接介入別人「私事」,儘管他們大聲吵架騷擾到旁人。不知道在澳洲女鄰居眼中,我們的不(敢)干預,又是那門子的文化呢?
面對不同文化,甚至別人做錯事,我從不認為必須包容,有時甚至應該適當介入,令對方知道自己需要改善之處。包容,從來不是「硬食」。而澳洲這件小事,令我反思自己,將來遇到「文化差異」,甚至不能接受的事時,我該如何反應,才算恰如其分、合情合理。其實別人錯,卻不代表我正確。對與錯需理性討論、反思和實踐,要終身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