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知道香港有一條關於「瀕危動植物」的保護條例呢?按照這一條例,任何人攜帶犀牛角、象牙製品、珊瑚製品、玳瑁(海龜)製品或其他受保護動物的製品進入香港的話,將會被罰款甚至監禁。
顧名思義,所謂「瀕危」,就是說我們若對這些動、植物品種不加以保護的話,牠們很可能會步向滅絕並從地球上永遠消失。在以往,這種保護被稱為「野生生物保育 (wild life conservation) 」,今天較常用的字眼則是「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protection of biodiversity)」。
大家可能會問,生物多樣性為什麼這麼重要呢?地球上的生物品種成千上萬,多一種少一種又有什麼關係呢?這實在是一個頗為複雜的問題,讓我們從不同角度嘗試回答。
首先,大家認為一個沒有了大象、犀牛、北極熊、大熊貓、大猩猩、天堂鳥、孟加拉虎(電影《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中的主角之一)和藍鯨(地球上存在過的最巨大生物)等生物的世界,是否一個較現時貧乏得多的世界呢?我們想把這樣的一個世界留給我們的子女嗎?簡單地說,保護生物多樣性便是保護大自然的多姿多彩。請試想想,假如世界上只剩下一種樹木,而樹林中只剩下一種雀鳥,那將是一種多麼荒涼和可悲的景象?
以上是從一種感性、欣賞或說是美學的角度出發的理由。另一個強有力的理由(起碼筆者如此認為)是道德上的誡律。「誡殺」可說是一切道德的最高守則。雖然我們在進食時會宰殺動物,在防止疾病時也會殺滅害蟲,但道德的呼喚要求我們不應作無謂的殺戮,甚至要對萬物有憐憫之心。這樣看來,濫殺一頭無辜的動物已是不該,更何況是將整個物種趕盡殺絕?
要知地球上每個物種都是億萬年進化的產物。蹤橫四海的藍鯨固然值得我們保護,但即使一頭小小的樹蛙,在進化上也是獨一無二的呀!佛佗教導我們「眾生平等」,人類固然有生存在這個世界的權利,其他生物一樣也有這個權利。
如果說,要保存「大自然多姿多彩的美態」是一個基於「美」的理由,而捍衛其他生物的生存權利是基於「善」的理由,那麼,要保護「生態平衡」則是基於「真」的重要理由。
科學研究告訴我們,地球上的生物都是高度相互依存的。人類雖然發展出高度的文明,對自然界卻仍然高度依賴。我們不斷破壞大自然便等於破壞我們身處的居所,到最後必會自食惡果。一個滑稽的形象(可惜事實卻並不可笑),是一個人為了取得木材,於是不斷在鋸自己正坐著的一截樹椏,還沾沾自喜地以為就快成功。殊不知他成功的一刻,將是他墮地身亡之時。
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狐狸獵食兔子,令兩者的數目長遠來說達於平衡。但假如我們把狐狸趕盡殺絕,兔子的數目將會激增而對環境甚至人類的農作物做成很大的破壞。又例如沿岸的紅樹林,實對污水的淨化、減低海岸侵蝕和風暴時海水淹浸危險等起著很大的作用。一旦我們因為發展住屋或道路而把牠們摧毀,這些保護作用便消失了。
近年最令科學家憂慮的一項發展是蜜蜂的數量下降。由於大量植物都依靠蜜蜂傳播花粉來繁殖,這個相信是人為的變化(可能是農藥的影響,也可能是基因改造農作物的為禍),會直接影響無數植物 — 包括農作物 — 的繁衍,其引至的災禍可以非同小可。
總的來說,科學家發現,一個生態體系愈是豐富多姿,它的抗擾能力和穩定性便愈高。相反,生態愈是單一的系統便愈是脆弱。
從另一個實用的角度看,大自然是一個為人類提供無數珍貴資源的「寶庫」。今天醫學界所用的藥物,很多最先都是在自然界中找到的。我們不知道在熱帶雨林或是在深海之中還埋藏著多少未知的寶物,但隨著全球熱帶雨林不斷被摧毀和海洋生物滅絕,這些寶物亦將永永遠遠地消失。
事情已經十分清楚,無論從「真」、「善」、「美」還是純功利的角度,我們都必須盡力保護生物多樣性。但現實卻是,在發展經濟的「硬道理」之下,物種的滅絕正以前所未有的速率發生。按照科學家的推斷,因為人類經濟活動再加上全球暖化帶來的氣候和生態變遷,踏進廿一世紀初,這種滅絕的速率已較地球過去平均的速率至少大上一千倍。由於古生物學的研究顯示地球史上曾經出現過五次的「大滅絕」事件,一些科學家遂把我們今天的情況稱為「第六次大滅絕 (The Sixth Extinction) 」。
廿一世紀將是人類歷史及至地球歷史的一個分水嶺。要力挽狂瀾的話,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盡一分力。
此為作者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