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不會輕易死去。
話說今早收到以下故事,
「小明病倒了,試了千方百計依然未有好轉,最後說要服一種強力的胃藥。有人反對,說這藥副作用大,又嘔又暈的。這反對的人當中,有不清楚小明病勢的人,認為醫生無故施重藥;有忽視他病勢的人,說繼續保持原狀就好;也有早就放棄治療的人。我贊成小明吃這藥,原因就一個,我不想小明病死 . . . . . .」
閱畢,感覺故事未完,繼以續寫:
「由小明剛感不適的一刻,小美便一直在小明身邊。
比起最初小明發病,面青唇黃,四肢虛弱,小明狀況可謂改善良多。
最起碼,小明間中還能陪陪小美逛街,食飯,過一過兩人世界。
對於小明要求一種新藥治療,小美一直持反對意見。既然病己見好轉,
不必犯險試藥。新藥副作用立馬可見,更撕裂兩者之間感情,稱以毒藥亦不為過。主診醫生為此觀點,卻多次與小美爭論,醫生明白一直的胃藥藥效己不足,
五十年的有用期只是膠瓶上的數字。小美一直道醫生為殺人兇手,
意圖試藥陷害小明,小明家人也隨即附和,望小明切勿衝動。」
故事至此己結,癥結不在於小明最後有否食藥,成效如何,而是醫生的角色引申以下五條問題,
問題一)
醫生假如撤手,讓小明繼續食舊藥,當病情惡化時會否仍受小美或其家人責備?
問題二)
對於小美來說,對比醫生,他與小明相處的時間更長,小明的現況可是更以往好多了。醫生的舉動是不是吹毛求疵,過份爭取 ?
問題三)
假如舊藥依然發揮功效,小明病情沒有立時惡化,醫生新藥之建議是否多此一舉 ?
問題四)
假如醫院惟一的新藥被發現混合了其他化學物,但醫生亦建議嘗試,
責任屬於己知情的醫生,還是偷放化學物到新藥中的人 ?
問題五)
假如一眾實習醫生以小明之事為實習之例,當時醫生的判斷會否影響所有人日後之判斷思維?
以上留待更具學識之仕解答。
只是有一點:若醫生與小美皆為小明著想為大前提,
在良心的某處仍感覺到小明患病之痛苦,
小明,不會輕易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