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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諮會盲撐三跑棄法治 立法會動議辯論遺憾環諮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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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5日新聞稿)環境諮詢委員會於上星期有條件通過機場第三條跑道環境評估報告,但所持的理據含混不清,並蓄意迴避法例要求。環保團體認為環諮會的決定嚴重違背環評精神,欠缺法律基礎,強烈要求環保署不採納環諮會建議,並釐清相關法律觀點,確保環評制度得以保障,否則將為相關制度開極壞先例一開,環評制度勢將崩壞。與此同時立法會公民黨議員陳家洛將於9月29日環境事務委員會上提出動議辯論遺憾環諮會決定,是歷來首次。

環諮會決定無「節」無「理」,環團促解畫未有充足理據

環諮會環評小組審議三跑環評時一直認為報告未有措施補償工程進行期間的破壞,難以通過。但當政府宣佈大嶼山西南和索罟群島海岸公園建議時,卻突然「轉軚」,認為建議有助改善整體環境,機管局補交的優化計劃亦都回應委員關注,三跑環評可以通過。

我們認為有關的解釋極為牽強 —— 首先機管局的優化計劃未經公眾諮詢,有繞過程序,違反環評要求之嫌;同時亦未有在環諮會議上充份討論,有委員更質疑計劃的成效,倘若沒有成效,環諮會又為何接受呢?另一方面,優化計劃並不等同補償措施,是否有法律約束力,環諮會並未有共識,當中有委員強烈要求機管局釐清卻不獲回應。

其次,政府多次重申海岸公園與三跑無關,即不屬於環評報告一部分,環諮會委員卻指這是考慮的因素之一,請問法理基礎何在? 倘若他日海岸公園承諾不能兌現,三跑環評能叫停嗎?

環諮會委員中,除了兩人外,竟然大多數的委員都接受以上的法律疑點,匆匆通過環評,並且配合政府及機管局繞過法例要求,實在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是對環評制度的嚴重扭曲。故我們聯署呼籲環保署在考慮是否批出環評許可證前,必須釐清以上的法律觀點,並按環評要求,補回法定的諮詢程序,確保環評制度的完善及其有效執行。

聯署團體(按英文名稱排列)
香港地球之友
綠領行動
綠色和平
守護大嶼聯盟
長春社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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