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官方宣傳之中,多次將香港的佔領運動形容為非民主性質。理由是它無視西方民主之中的談判價值,以阻礙社會運作的直接行動爭取表現,有違協商精神。我們都能夠指出以上言論以偏蓋全、不盡不實。因為,在欠缺雙方尊重的對話平台之下,協商精神失效,而佔領堵塞則成為群眾在香港政制討論上有效地表現訴求的最後辦法。
可是,並不是所有群眾皆認同佔領堵塞就是民主。主張非暴力抗爭的市民會說:“出來表達了訴求,政府聽見了就好了,我們還可以感召市民參與,但是一旦上升到妨礙社會,那豈不是‘以暴易暴’的不民主表現嗎?”
上述兩個案例,雖然來自立場相反的兩方,可是邏輯卻是諷刺地相通的。他們都認為,一旦行動上升為阻塞性的佔領、影響社會運作,那就是“不民主”的表現。他們覺得,民主的價值就是溝通和聆聽,所謂“動口不動手”。
他們口中的這個民主的模型,正是來自於西方議會民主之中,管治一方與反對一方潛移默化地遵守的一套交流禮儀。可是,現今的香港並無這種合理的對話平台,施加這個禮儀上準則判斷群眾運動“是否民主”,是有脫離現實之嫌。正所謂“不同場合有不同規舉”,如果把高級餐廳的服務禮儀套用到港式茶餐廳之上,不但不分綱目,更掩沒了後者“平、快、方便”的優良地道特色。
然而,不論時地、政體、“國際標準”與否,民主其實是有一個具體的意義:它所象徵的是社會上具體權力關係,當權力真正歸於群眾、當群眾不僅是形式上有選擇的權利,而是真正地能夠掌握自己生活的條件,那就是民主。
民主之中共同商討談判的精神,需要有具體的物質、政制條件支撐。在沒有這個條件之下空談禮儀,脫離了具體現實,並不是實事求是的精神,只是一種虛構的設想。佔領運動發生至今天的地步,百花齊放,不如以往只有領導與被領導那種“上司與下屬”關係的情況之下,我們更該實事求是,找尋“讓群眾掌握自己生活的條件”的出路。
在香港運動的經驗之中,以往多次以“民主”作為號召的運動皆沒有今天的社會迴響或是行動水平:零三年五十萬人遊行、五區公投五十萬人投票,皆不如真的佔了城中主要道路癱瘓日常運作教政府來得緊張,仿佛群眾真的掌控了某個無形的籌碼,緊握此城的脈搏。
這是因為,佔領的運動有別於遊行、表達訴求、議員辭職非正式“公投”:它是透過阻止社會日常運作、資本的流動來獲取政治上不得不被承認的位置。資本好比身體的血脈,阻塞了它的流動,大腦自然必要承認問題的存在。只有在有效癱瘓社會,使權貴不得不正視、繼而談判、商議的前題之下,群眾才有權力,這才是民主。我們如果不理解,佔領與堵塞社會運作,是在現存權力畸形情況之下群眾爭取對話的有效方法,將又回到過往“群眾訴求–政府漠視–民主最黑暗一天”的三部曲之中。民主的發展,不論何地,講求務實調查、實事求是,如果香港民主的發展拒絕了認知社會經濟和政治禮儀之間的關係,群眾無權。
文 / 黃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