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就學懂了一招比「九陰真經」更陰、更毒的絕招:「個人名義」,此招一出,金蟬脫殼,頓時脫離所有原有的身份,以自我洗滌過的清新意識去合理化所有不當行為,比「搵食啫,犯法呀?」更天下無敵!
有天我將絕招傳授給我的兒子,之後他在上課時以四字真言問候那個跟他爭女仔的同學,不幸給老師看到後鬧他:「你知唔知身為學生係唔應該講粗口。」「老師,我是以個人名義講的。」;同一日,我背着陳年妻子跟Mary偷情,誰不知被妻子撞到正,她:「賤人!你係我老公嚟㗎,你竟然偷食?」「唔好意思,我都唔想,我係以個人名義食佢的。」;隔天,我跟公司那個美少女人妻鬼混,被上司照肺:「你知唔知公司規矩係唔可以亂搞男女關係。」「我係以個人名義搞的。」;接着,我因為利益出賣了朋友,他以就快斷氣的語調說:「我係你最好的朋友,你出賣我!」「對唔住,我係以個人名義出賣你的。」;我回到家了,老竇得知我又教壞個仔又對唔住老婆又冇咗份工又出賣老死之後,他掌了我一巴,我當然不是等閒之輩,以一招釜底抽薪抽擊佢,佢:「你個衰仔!打老竇!因住畀雷劈!」我抽擊多一下後說:「我係以個人名義打的!」之後,一個雷就將我劈死了。
上到天堂後,不,那裏應該是地獄,我同條友講晒我做的事,他正在準備send我去第十八層的時候跟我說:「作為一個人,你點解可以咁無恥、無賴、無情、無聊、無人性?」「很抱歉,我是以個人名義學習我們的最高領導人。」
轉載自《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