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也很懶去記錄自己在澳洲的生活,除了頭一個月貪新鮮,之後也懶於更新自己的情況。
剛好跟朋友聊起,就想到:對喔,其實我是應該寫點東西關於今次出走,就當作記錄、分享也好。
雖然已到旅程的尾聲才開始寫好像有點遲......好吧,是真的很遲,加上本人對拍照、生活記事都非常非常的懶(看我的臉書都只在發自己作品的照片就知道,連家人都要發訊息來提我要多說點自己的事......可見我不是普通的懶)
廢話說到這裡,出走到現在已快一年,我在想自己有什麼不同了。除了在體重給它增加了可怕的雙位數,還有膚色跳了幾乎一整頁PANTONE的色階外,明顯的改變應該是不多的。
我想我媽最開心的是,她那叫也叫不動的不肖女終於學會做家務跟做飯。
首先要說的是, 應該說回答一些朋友的疑問。
"我是怎麼生存到現在?"
對,來澳洲整整一年我也沒有正式在工作(臨時工不算的話)
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busking,賣畫(當然也有很多貴人的相助)。我沒有在賺錢,收入也只是勉強夠生活,也沒有什麼享受,沒有去過很多地方玩。
但我是快樂的,亦甘於這種平淡簡單的生活。有的朋友可以到處遊玩,過舒適穩定的生活,也是用他們的時間跟心力去換取的。我想這是大家不同選擇下得出的結果而已。
雖然沒有在賺錢,但我想我賺的比想像中還要多很多。
我賺的是生活、朋友、知識。
一但開始旅行就不能自拔地想發掘更多更多,想看多點,學多點,接觸多點不同的人,多聽點不同的故事。
然後我發現,我改變了。
我會做飯了,雖然說不上好吃;
我不怕髒了,我愛赤腳走路,我會做家務,我愛躺在任何我想躺的地方,我可以在垃圾堆找食物(Dumper Diving);
我變得勇敢了,在我見到數百隻蛆在家中爬行沒有崩潰,在街上遇到醉漢跟瘋子可以冷靜應對,在半夜自己一個走在一條曾經有背包客被殺的街道(反面例子...我也不會再做了),還有在不會游泳的情況從兩層樓高的碼頭跳到海中(前提是同行的朋友一定要是游泳高手)
我學彈結他、
學腳踏車、
學手風琴、
學雜技......
我認清什麼是藝術,學會深入自己的畫。
學會多種語言的髒話,
知道自己可以笑得多大聲,在大雨中唱歌跳舞,喝醉時在街道放聲大哭。
知道了不論任何時候,只要有想去的地方,或是森林或是瀑布,收搭幾件行裝就可以出發。
爬過不能進入的標記,表面異常滑溜的大岩石(還差一點滾下山崖)就可以看到一般遊客不會看到的美麗風景。
倒數最後兩星期回港,雖然感覺有點怪,可是異常平靜,也沒有捨不得。
因為我知道我一定會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