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政策關注組召集人譚凱邦先生於《送魚與釣魚》一文中,文章的主要訊息為「跨境婚姻引致幾乎一面倒的人口輸入是香港社會所不能承受的」和「南下團聚應先量力而為」。筆者實在不敢苟同,現嘗試回應一下,歡迎賜教。
回應擠逼論
首先,譚先生提到「香港已經相當擠逼……新移民的不斷湧入,是攤薄香港人的資源及空間…」的論點,是將矛頭錯置,根本就無助解決現時的問題。香港並非缺乏土地,「擠逼」的主因是政府多年來規劃無能。一直以來,香港只開發了大約二成多的土地,而現時用於住宅建設的土地只佔全港總面積6.8%。
香港的土地使用率偏低,未開發的土地包括閒置的工業用地、政府用地、社區用地等等,原則上足以應付短、中和長期的住屋需要。可是,香港政府大搞官商勾結,為了維護大財團利益,過去多年來停止開發新土地,房屋用地日漸短缺,造成樓價高企。因此,擁有權力的香港政府才是矛頭應該指向的地方,而不是指向無權作規劃的新移民。
筆者原則上支持香港政府取回單程證審批權,而配額數量也可研究在技術上作出調整。持單程證來港的內地新移民,其實是香港人的家人。譚生用「不斷湧入」、「攤薄」等字眼來形容新移民,感覺到他對新移民抱有負面的情緒,但實在是沒有必要的。單程證制度一直也有穩定的配額,是人人皆知的每日150個配額,而香港政府不是今日才知道的!
香港政府是有責任預先做好規劃,來應付這個可預料的持續人口增長所帶來的房屋、醫療、教育等需要。若果香港政府覺得無能力接受每日150個配額,之前有沒有向中共政府反映過任何訴求呢?若果香港政府繼續規劃失誤而導致香港愈來愈「擠迫」的話,難保在未來會有一些人批評「每年由香港人所生的嬰兒,是否在攤薄香港人的資源及空間呢?」。
回應基層男士責任論
譚生又提到「基層男士若想結婚,也有責任趁年輕及早在港找伴侶。」這一點實在是「有趣」。在譚生的眼中,為何基層男士有責任,但有錢人就沒有責任趁年輕及早在港找伴侶嗎?決定跨境結婚的基層男士有的所謂「責任」,究竟是甚麼責任呢?難道譚生是認為在香港找不到老婆的窮男人就不應該回內地娶妻,因為此舉會為香港政府帶來沉重的財政承擔呢?所以,筆者理解所謂的「責任」是在財政上照顧伴侶,而不會為社會造成額外福利負擔。再推論下去的結果十分恐怖,不知道留港結婚的基層男士有沒有那份「責任」呢?是不是窮人就不應該組織家庭,因為會為社會造成額外負擔?
譚生的說法讓筆者聯想起了新加坡的「優生學」和「大家長式民主」。新加坡的李光耀認為,高學歷的男性與高學歷的女性配對可保證孩子的質量,新加坡更在八十年代成立了「社交發展署」,「幫助」一些受過高等教育卻不結婚的男女找對象結婚生育。不知道譚生是不是李光耀的擁躉呢?
不論貧富,每個人也擁有姻婚自由,這是人權,是現今的社會價值觀。只有泛政治化的社會才會干涉人民的私人生活,一個人結不結婚、幾多歲結婚、在哪裡找結婚伴侶,根本就不用政府或者社會干涉。
以前,有些基層男士年輕時在香港找不到伴侶結婚,到年紀大的時候回內地娶妻,出現所謂「老夫少妻」的現象,但這其實也是他們的婚姻自由,別人根本無權說三道四。再者,基層男士在香港找不到伴侶、結不到婚,這現象背後的原因難道不是因為基層工人工資過低、樓價物價飆漲等社會問題嗎?怪罪跨境家庭沒有量力而為,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最後,譚生說「與其送一條魚,不如讓她在熟識的地方釣魚」,難道他是要反對所有相對較貧窮的跨境家庭在香港團聚嗎?綜援並不是「送魚」般的慈善行為,而是最底層的人道救濟、是社會保障的安全網。領綜援人士大部分也是老弱傷殘或單親,不論香港政府有沒有單程證審批權,基於人道立場,凡是有需要的人,財力豐厚的政府也應該幫助他們。至於少量健全的綜援人士,政府一向有鼓勵他們就業,投入勞動市場,不就是「釣魚」嗎?估計譚生都會同意中國內地是一個沒有人權、民主、自由和法治的地方,迫香港人到內地與家人團聚、甚至工作,是不是等於在迫香港人「在危險的地方釣魚」,此舉不是更有問題嗎?
正所謂:「鷸蚌相爭,漁人得利」。新移民有權申請綜援的爭論發展至今,變成了無權力者攻擊無權力者的局面,最終只會讓政府奸計得呈,分化消耗了民間的力量,讓政府可以繼續大搞官商結和助長地產霸權,希望譚生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