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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 劉升平: 雙職婦女如何參與文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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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阿卿,閒時會與工友逛逛街,現在只能帶孩子往公園逛。惟有此時,她的心情才可放鬆,看看隨風擺動的樹枝,快將掉落的橙紅色葉子,沒人在旁時,還可哼哼八十年代的小曲。阿卿的生活圈就是圍家中老少而轉,這個年代要當家庭主婦絕不輕鬆,每天二十四小時實在不夠,每晚一兩點才可爬上床,連病也不敢病,只希望有天能逛逛街和學唱歌。

孩子逐漸適應小學生活,阿卿最近有打工的計劃,家用已不足以應付家庭開支,連孩子學琴的請求亦只能狠心拒絕。

香港有近七十萬個家庭照顧者,與阿卿處境相近的大有人在。

因欠缺家庭政策,加上性別定型和性別工資差距,促成「男主外,女主內」的勞動環境,照顧兒童的責任便落在女性身上。香港通脹持續,不少已婚婦女須外出工作幫補家計,衍生出愈來愈多的雙職婦女。2011 年,370 萬勞動人口中,女性約有170 萬,女性勞動人口在二十年間竟增加超過70 萬(男性勞動人口增長為19 萬);已婚女性的勞動人口參與率達46.8%,比1991 年的38.3%持續上升8.5%。

政府無視社會環境轉變,繼續把照顧兒童的責任推卸給家長。

基層婦女遭無酬家務勞動和有薪工作壓垮,每天的時間給填得滿滿,照顧兒童的沉重責任殘忍地奪去婦女發展個人興趣的權利。

暫且不討論參與文化藝術的經濟成本,除非活動性質是「合家歡」,否則不少表演節目不招待六歲以下兒童;簡單如看電影、學唱歌、到老人中心表演,亦須先處理照顧兒童的安排,照顧者才能參與。如阿卿一樣的基層婦女參與文化活動時,便要考慮照顧子女和經濟因素,以致基層婦女的文化活動選擇稀少,通常是看劇集、聽收音機,或到公園和圖書館這類陪伴子女的活動。

阿卿至今方明白養育一個小生命,不但要四百萬積蓄,原來自己的閒餘活動選擇亦相應減少。舉例說,媽媽因兒子喜歡《反斗車王》,便應兒子要求觀看;即使喜歡《孤星淚》,沒人幫忙照顧兒子,還是未能如願。家庭責任彷彿凌駕個人喜好之上,難道媽媽就不能有自己喜歡的閒暇活動?要確保每個人的文化權利得以實踐,託兒支援可能是婦女參與文化活動的階梯。

事實上,一個家庭能否取得託兒支援,與經濟和社會資本息息相關。經濟條件充裕的家庭,可以聘請家庭傭工或使用各類型補習和興趣班;人際網絡支援強大者,則由親戚、鄰居和社區互助組織協助短期的兒童照顧。缺乏經濟和社會資本的照顧者怎麼辦?假若工作權利和文化權利是人人平等,公共託兒便是一個協助基層婦女參與工作和文化活動的重要措施。
現時的兒童照顧服務(不包括幼稚園及小學)有兩種:一種是三歲或以下的幼兒照顧,另一種是三至十二歲兒童的課後照顧,如幼兒中心、暫託幼兒中心、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課餘託管等。2011 年,全港有61.6 萬個零至十二歲兒童,這些服務名額合共只有三萬個左右,如此少量名額根本不足應付全港需要。

「社區保姆」每小時收費約18 元,七天的聖誕假期每天10 小時,家長須支付1260元;由福利機構提供的課餘託管收費為600至1500元不等;部分服務設有全免名額(1000 多個「社區保姆」及690 個課餘託管),與18 萬貧窮兒童比較,真是杯水車薪。
現在不少工作都有輪班制,但竟然沒有一個支援六至十二歲學童的假日託管服務。以經濟掛帥的香港至今仍未能提供完善的公共託兒來支援打工仔女工作,難怪不少基層、雙職媽媽連從未想過發展自身的興趣。
阿卿要到何時才能逛街和學唱歌?或許,當兒童照顧責任不再只由婦女承擔、文化活動沒有階級之分、文化政策亦有性別角度、政府提供大量公共託兒……;或許,到時文化權利終得彰顯,阿卿除學唱歌外,還可參與更多的文化活動。

作者為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組織幹事

本欄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發展,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原文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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