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扉覓
圖: http://blog.nownews.com/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近日被《蘋果日報》揭發家族持有新界東北古洞地皮1.5萬平方呎。由於地皮涉及陳茂波正處理的新界東北發展項目,當中的利益衝突備受外界質疑。陳茂波則解釋自己符合行政會議的申報制度,並聲稱有份持有農地的海外公司Orient Express Holdings,是由妻子許步明及其家人持有。不過從《蘋果日報》取得的一份Orient Express Holdings的文件顯示,原來陳茂波的兒子陳天行就是公司股東,即間接持有農地股權。
利益申報,是指個人或組織涉及不同方面的利益時,如實向其上級呈報,以避免出現利益輸送及利益衝突。在作出利益申報的同時,有關人士需要在討論涉及利益衝突的議題時避席,以示公允。
在此風波上,陳雖然已撇清利益關係,重申自己已符合行會的申報制度,但作為一名行政機關,陳茂波有必要以透明的手法處理事件以示公正。若申報機制的漏洞未能令有關的利益衝突透明化,陳亦應誠實申報。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陳茂波為何在處理的東北發展計劃時,明知涉及的農地由直系親屬擁有仍沒有申報,更蓄意隱瞞?加上根據土地文件紀錄,該農地由陳茂波於94年以35萬元以個人名義親自買入,若政府收地,陳估計陳可坐收1,245萬元賠償,大賺35倍 ,18年後荒地變肥田,當中陳茂波有否囤地自肥,實在叫人質疑。
另外,特首梁振英在事件上強撐陳茂波已遵從申報機制,還在陳茂波被揭發直系家屬擁有東北發展項目所涉及的地皮後依然任陳掌管計劃,不禁令人聯想到包庇之嫌。有如黄河之闊的申報機制尺度,還望檢討。
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在如此寬鬆的尺度底下,亦難怪能產生如此的「梁班子」。官官相衛,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