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向報刊投稿或有人約稿,又或在電台電視台主持節目,即使發薪的媒體其他的報導播出的節目內容與意識型態有甚麼理應要批評談論(專欄作家投稿的讀者客席嘉賓之間的互相評論除外),除非有關話題已經鬧得變成全城熱話難以避過不談,不想將來斷米路,媒體人還是閉口不說或說起來口吻像公關已是基本常識。
不過,除了不去批評「出糧俾你嘅機構」外,媒體人還有甚麼要去避忌要去小心處理呢?看寫作人與電台主持人雲海就節目給刪去20分鐘的事件作出的公告,事件涉及本地的電訊公司的客戶服務員竟然向顧客說謊、大陸媒體的電話未能接通投訴後又能接通、還有交友網站竟然不涉政治的照片也刪除,這些都是生活中值得與聽眾分享的事情,電台卻以涉及私人的投訴而禁止播出:「基於其中約13分鐘的錄音內容包含主持人對兩所機構提供的客戶服務作出私人投訴,故此有關錄音環節被刪去。為確保妥善及公平使用大氣電波,根據本公司的準則節目不應廣播主持人的『個人投訴』,主持人亦不應於節目中評論有關個人的投訴事項,故此刪除該部份之錄音。」
雲海於臉書網頁透露給刪去的20分鐘內容的細節見有關專頁6月23日的噗文。
兩間機構的名字,按雲海的說法,只公開了一間,假如那間社交網站的名字也「嘟」了,情況又會否不同呢?假設雲海說的都是事實(不能要求我們平民百姓用電話向任何機構查詢都要把對話錄音吧?網上的對話與上載的圖片也不可能每次都 cap 圖吧),他所要提出來討論的,都與公眾的利益無關,只是主持人雞毛蒜皮的私人投訴?這些話題因何不能多說?
傳統的媒體中,除了這些難以捉摸的界線外,因為都是向讀者收費或/與賺取廣告費去營運,與客戶商界保持友好關係好像都是潛規則。除非是政府或消委會公佈的消息或在網路早上發酵晚上已給社會完全消化掉的「大事件」,一些連鎖快餐店飯菜中有昆蟲屍體新買名牌手袋金屬扣修完又甩等……負面的報導,不少倚重廣告收入的媒體都會選擇不報導又或低調不具名去報導。
我一直愛看社會新聞,所以兩份財經報的社會新聞版的篇幅即使已經比以前增多,假如當天只讀一份財經報,仍然是感覺不完滿的。當今的綜合報章,說真的,沒有多少份算是叫人滿意的。而看完一份免費報,仍然不似在看完一份完整的報章。有一份報章,看到的標題與背後的意識型態經常都很難看,又常看到接受過該報訪問的人在個人專頁中指出訪問那幾項那幾句根本不是本人的原意又或根本沒有說過那些話,此報章的優點,就是整體感覺不會過份給一些店鋪商家隱惡揚善而已。到最後,仍然是要兩三份綜合報章合起來才叫做勉強看了一天的報紙。
網站背後老闆同是電影的投資者,你在電影節目中要怎樣去說那幾套電影呢?就在微細地方鬧一下就好,反正有其他人鬧。
大地產商當老闆的電台,旗幟鮮明反地產霸權的龐一嗚去當嘉賓接受過訪問嗎?看一看誰是 TVB 的老闆,能夠看到龐一鳴在《星期二檔案》與 J2 閃現一兩分鐘的《愛攪作》中出現,其實已經很感恩了(:P)
今天要在媒體中賺取收入,除了有名氣文章有看頭有新意有人愛看,要看媒體背後誰在當老闆那些是大客戶誰是友好連結外,作者下筆時因應所寫的題材有時候還要考慮是否介意或要去避免給貼上左膠/離地中產/教主/信徒/本土派/五毛……等名目,所以,每逢看到大膽敢言又說得有道理的文章/說話/報導,內心還是很佩服的。
圖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