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方面的朋友正為家暴法的通過感到憂心,因為澳門社工局將《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改為《家庭暴力防治法》,並將家暴由公罪(直接導入刑事程序)改為列作半公罪(非刑事)處理。
根據婦聯勵苑的2011年工作報告的調查顯示,每年向勵苑求助而入住的個案,由2005年的28宗上升至2011年43宗,顯示本澳婦女受家暴的情況逐漸趨嚴重。去年政府就《家暴法》推出《打擊家庭暴力犯罪》諮詢文本,上月更推出《家庭暴力防治法》諮詢文本向市民收集意見,兩個文本間存在著差異,而且距離正式立法仍需一段時間,使婦女在受到家暴後得不到最大的保障。就在澳門婦聯勵苑2011 年發生的43 宗個案中,有六成婦女被虐時間超過五年或以上,當中三成婦女更被虐長達十年或以上,而受虐的人士大多是新移民或丈夫是經濟上的支柱等,顯示有不少婦女為了生活會啞忍丈夫的虐待。
希望你們可以加入聯署,支持零家暴,零暴力的普世價值!
聯署 :
關鍵時刻--聯署促政府把家暴列為公罪,受虐婦女、兒童、老人、男性,不能再等!如今《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程序已經進入最後階段。作為澳門居民,我們促請社工局馬上糾正《家暴法》草案內容,將家暴行為列作「公罪」,因為若只訂定為「半公罪」,只會縱容暴力、令更多人淪為受害者,希望各位能踴躍留名聯署,發揮澳門人守望相助的精神,向當局施加壓力!
The critical moment has come: sign the petition urging the government to list domestic violence a public crime. For the victimised women, children, elderly, men... They can't wait!
Now the Domestic Violence Cure and Prevention Bill is in its final step in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As Macao residents we urge the Social Welfare Bureau to amend the content of the Bill immediately and list domestic violence a public crime. If it is only listed a semi-public crime it is gratifying violence. More people will be victimised. We hope you may join our cause and by giving the authoity pressure we can live our neighborhood.
聯署方式:[只按參加,是算不到你的聯署啊]
※有Facebook帳號的朋友在以下留言:「姓名,身份」
(ex. 蘇嘉豪 大學生/Chan Chi Man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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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B31H_Ci05gEFWVElZk9sNGcoZLAjwkdmdBBUvqQ...
*請已在facebook留名的市民不要重覆填寫表格,以便統計。
※聯署信內容已置頂如下
Signing method:
※Leave your FULL NAME and occupation below (DON'T JUST CLICK "GOING"), for example: Sulu SOU, university student / John SMITH, Macao 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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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se who have signed on Facebook, please refrain from signing here in lieu of miscounting)
有關新聞 :
力報《家暴法》一拖再拖 三成求助婦女 受虐長達10年》 : 「日前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就《家暴法》一事招開記者會,說明特區政府早在2011 年9 月曾推出《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文本向市民諮詢,但事隔一年,特區政府又於上月發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諮詢文本,婦聯勵苑主任楊淑賢指出兩份文本之間的內容有很大差別,前者主要以打擊為主,後者則以社會上的協作機制為主。楊指出《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文本的內容詳細、牽涉範圍廣,包含家人與家庭暴力的定義,並加入保護令及協作機制及輔導計劃等,更將家庭暴力的罪名由半公罪改為公罪。而《家庭暴力防治法》則刪除了有關打擊家庭暴力的項目,只保留了協作機制及政府有關部門對受害者提供的援助。《家暴法》已向市民諮詢一段時間,楊認為:「《家暴法》都講咗成年幾,希望可以喺出年立法會改選前通過,如果呢一屆過唔到,又要等到下一屆重新嚟過,唔想一拖再拖。」婦女在家中受丈夫虐打,已是一件悲慘的事。楊淑賢透露:「入住勵苑嘅個案,有兩成嘅人有兩次入住嘅經驗,呢個情況可以睇得出,有唔少婦女返屋企住之後,丈夫經過長久以來所堆積嘅壓力,又會重新向妻子施虐。」要真正解決問題,她建議政府修定相關的法案,強制對施暴者的輔導,達到一個完全康復的心理狀況。除了強制施暴者輔導外,亦希望可設立《保護令》及《遷出令》,以保障婦女受虐後所面對的困難,使她們能夠脫離受虐的陰影,重新展開新的生活。另外,楊亦提到,在2011 年發生的43 宗個案中,有六成婦女被虐時間超過五年或以上,當中三成婦女更被虐長達十年或以上,而受虐的人士大多是新移民或丈夫是經濟上的支柱等,顯示有不少婦女為了生活會啞忍丈夫的虐待。」
http://www.exmoo.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9&id=4953
市民日報 : 2013年06月02日《網民簽名促家暴列公罪》
「【本報訊】對於社工局將《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改為《家庭暴力防治法》並將家暴改為列作半公罪處理,有網民組成「澳門家暴立法關注組」表示反對,並舉行網上聯署行動。兩星期已有1000多名網民響應參與,小組將舉行一連串行動,落區向市民講解並收集更多簽名,期望喚起公眾對家庭暴力的認識。
「澳門家暴立法關注組」核心成員包括大學教師、心理輔導員、社工、社工學生等,目標是「家暴零容忍,反對半公罪。」小組發起人之一的理工學院社工課程講師何穎賢表示,行內社工在文本首次諮詢時,由於寫得完整,包括將家暴列作公罪、家人定義包含同性同居,所以沒引起很大回響。但第二份草案未經公眾諮詢,局方在收到71個單位意見後偷偷改條文,亦只通知相關大社團有關轉變,不尊重給予意見市民及前線機構。
對於法律草案現時將重點改為防治,她表示不想讓政府擾亂視聽,因為澳門在未有相關的配套之下將重點轉為防治而不去打擊是沒用的,不列為公罪根本無法啟動現有草案的防治部分。對於婦聯認為應先以半公罪立法再作檢討,何穎賢指出,「法案本身冇效,根本做唔到防治,快為邊個好?」有律師亦向他們反映不介意法案完善後再出台。
小組在查找有關資料及與家暴受害人談論後,發現最新草案根本不能達到零家庭暴力。何穎賢表示,現時在《刑法典》137條及138條有規範家暴,但要打到「毀容、甩手、精神錯亂」才列作公罪,這些一定是長年累月所致,故草案列半公罪根本達不到防治暴力。小組成員梁海欣表示,倘法律以半公罪通過,以上兩條條文是不能用於家暴受害人身上,其保護程度將會倒退。「立法為公罪可以以法律形式提升社會的道德及觀念,如勉強為保持完整而犧牲生命是不值得的。」
小組發起人之一的社工甘雪媚表示,如作公罪處理,教青局向學校社工給予指引應對家庭暴力便可以即時揭發事件,有效制止日後更多的施暴情況。
動員義工父親節街頭解說
小組將在父親節動員義工到街頭面對面向市民解說,並收集更多簽名及遞信。他們預算在6月23日作最後收集聯署,並結合不同團體支持;包括填詞人李峻一作曲參與。小組亦會爭取電影《天水圍的夜與霧》進行義播,期望結合一連串音樂、文化、話劇等不同人士及形式,讓社工局局長容光耀得知民情,小組更可安排他與受虐人面對面詳談。
何穎賢表示,本澳對受虐婦女的保護很少,小組希望透過網路與台灣、香港的有關人士作交流,了解華人社會對家暴的處理方式。她強調,小組不是「鬥多人」,重點是幫助政府進行公眾教育,讓市民最少了解何謂家庭暴力。小組會將有關聯署書及論點譯成5種語言,包括中文、葡、印尼語等,讓本澳更多不同族群加深了解。
另外,理工學院在舉行畢業禮時,一群理工學院社工系學生在活動上發起「支持家暴法列為公罪」行動,派發宣傳單張和收集簽名。活動代表社工系大二學生林同學表示,不認同社工局做法。他並舉例,暴力在街上發生,大家認為理所當然要處理,但為何在家庭中發生就應自行處理?今次行動參與者都是在讀、應屆畢業及已畢業的社工學生,由20人發起,他們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何支持將《家暴法》列作公罪處理,並以口號及紙牌與他們拍照,邀請他們放上社交網站臉書分享有關信息,引發更多人思考如何看待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