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攸關採訪和編輯有關動物權益新聞的小思,想跟大家分享,也請大家指正。
當記者在報導這類新聞的時候,我發現,跟其他類別的新聞都很不一樣,最大的關鍵在於,新聞的對象除了人之外,還有動物。如果說,大學裡頭教我們,新聞記者最大的職責是揭露一些與公共利益相關的問題,又或更進一步,透過採訪弱勢者的處境,以揭露社會不公的時候,那麼,當動物作為一個新聞的「對象」,該如何處理的時候,又好像不是學校裡頭或是具有多年媒體經驗的人可以告訴的。
當然,在報導這些新聞的時候,還是有一些新聞採訪及寫作上基本要素,需要遵守。比如說,如果引用受訪的話,應該註明;比如,資料來源需多方求證;比如,文中引用的數據必須準確,甚至,就某一件事情,採訪多於一方的事實及分析等等,這些基本功,相信放在任何題材的採訪上,都是恰當的。當然,這不代表報導就是所謂的客觀中立,這只是對專業新聞報導的要求及提供讀書多一些的思考。以上一些,都沒有異議。然而,我想說的是,在報導動物權益相關的新聞,還有一個非常具爭議的要素,就是大家對於「動物倫理」的看法;也即是對於人和動物之間的關係的價值觀問題,而這個價值觀,在在影響記者編輯老總對於有關動物權益新聞的評價。
這是什麼意思呢?就以菜園村反高鐵和最近的海豚新聞作比較吧。無疑,在保留菜園村的報導中,記者引用了大量客觀數據指出,高鐵興建的費用太昂高、西九 龍出口對該區人流是何等大災難,還有,這條高鐵的實際作用何等有限等等。然而,除了這些客觀數據之外,在一系列的反高鐵保留菜園村的新聞中,記者及編輯也花了不少篇幅和心思,去描繪留村當中所涵含的倫理價值,包括遷村會破壞原來村民的人際網絡、洗滅村民對於長居的農地的感情等等。這一些,我們都看得很感動,也很理解當然。當然,人是有感情的,而這很難以科學數據去證明,這攸關倫理。但是,這放在動物身上,似乎非常艱難。
就像在海豚的新聞中。這些本來就自由在海洋暢游的深海生物,人們為了研究也好,教育也好,賺錢也好,將牠們捉到城市來,放在水簇箱裡,給研究,然而,當有人反對這種圈養時候,記者們還要提供證據,去採訪專家,去搜尋數據,去證明「到底多少空間才是合理」。怎麼會這樣呢?多少空間也不合理,因為是圈養,管你一萬呎還是二千呎,都一樣。在菜園村事件裡,我們會去問,「你拿什麼標準去衡量,村民要住在某地上超過多少年,才算是有感情?或是,每天與多少人在日常生活上有交往,每次交往多少時間,才是形成了社會網絡嗎?」還有,就是在這種不管是以研究或教育之名義,海豚「被人工受孕」了。據了解,海洋公園圈養海豚至今,海豚沒有一次是成功自然受孕的(或是極少),這種情況,按推理,也很大可能與目前的養殖方式有關。然而,我們是否又需要去回應以下問題:「你怎麼知道海豚不喜歡人工受孕,所以故意不自然受孕呢?」
傳媒工作者最大的挑戰,當然是報導的內容是否夠紮實,能否提出相對足夠的論據去說服讀者,但另一方面,有一些基本放諸人類世界的倫理價值,換了動物作為對象,標準馬上就要調整,而且要以數據、法律去支撐,這同樣是採訪相關新聞記者的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