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哲學批判「愛國」之概念
「本土六四
拒絕偽國族認同,反義中華大一統。
普世關懷六四殤,本土繼承民主夢。
豆子
主後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
「愛國愛民」是支聯會又一個不知所謂的口號,不知所謂的想法,不知所謂的概念。愛國本身就是一個荒謬的概念,荒謬之處在於:愛本是以具體的人為對象,但「愛國」卻是對一個幻想出來的概念存有「愛」。愛民才是真正的愛,愛國根本不是真正的愛,將假愛與真愛放在一起,根本是荒謬。
當代政治神學家白侯斯(Stephen Backhouse)將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如此區分:民族主義(Nationalism)愛的是民族(nation),愛國主義(Patrioticism)愛的是國家(country,僅指地理意思上的國家)1。政治理論家韋信(Andrew Vincent)指出,民族主義建基於對血緣或是族群之認同(如陳雲之城邦論),愛國主義則建基於對地理意義之國家的認同2。批判理論哲學家哈伯馬斯(Jurgen Habermas)更認為,民族主義關心的是共同之民族/族群與文化,但愛國主義關心的是共同的政治忠誠(political loyalty)3。
文化人類學家克里福得·紀爾茲(Clifford Geertz)認為民族主義乃由原初性(primodial)與政治性(political)兩種力量結合而成。前者指各種前理性的存在條件,與宗教、語言、習俗,這都是不由自主的;用存在主義的說話,就是說這種存在是偶然的。後者則指公民自主性(civic autonomy),透過獨立國家使自己的群體在世界上取得自主地位4。社會學家安東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指出,愛國主義考慮到「原初性」的合理性不足,未能為建立國家主體提供理性基礙,故只接受民族主義所提及的「政治性」,只效忠於一個理想的國家政治體制5(如支聯會的「民主中國」)。
而這種對理想政治主體之認同,這種對地域國家之愛,正是白候斯狠批之處。「愛」之對象永遠也是具體的、個別的人,如基督宗教的「愛人如己」,儒家的「仁者愛人」等。但基督宗教與儒家不會只要求你愛一個人,前者講的是普世愛,後者講的是差別愛,都要推及到多於一個的他人。「國家」就成為了一群人之通稱;他們有共同的公共文化(public culture),共同的歷史背景,共同的地理環境6。
為了建構人民之共同性,以建立國家之主體性,將一群人歸類為「同類」,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無可避免地預設了「理論文化同一化」(theorectical cultural homogenization):我與你都有「中國人」之共性,這是「非中國人」(如英國人)所沒有的7。這卻是一個難以證明的形而上命題。甚麼是「中國人」的理型?為何「香港人」是「中國人」,並且要愛「中國」?要說得上x與y同屬同一國族z,就一定要為國族z作出一個定義,而這定義必須為固定的。但歷史的發展中,文化交互影響不斷,根本不可能存在一個固定定義的「國族z」;隨著華夏文明版圖之變遷,「華夏族」、「漢人」、「中國人」等概念也在變遷。邊界無常、政權無常、文化無常。民族文化身份不斷改變的結果是不可能存在一種固定不變的同一性去定義x與y都是z族人或z國人。白候斯指出,結果民族主義者與愛國主義者為了合理化自己的前設,就會「明智地篩選史實」去建構他們的「國家」概念,這種篩選卻顯然地抽離於我們當下真實的個人經驗。8
諷刺的是,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都用國家這種抽離於我的真實經驗的概念來建立「我」之身份認同。結果香港人就被當成是中國人,「愛國愛民」就成了「香港精神」。而對這個如此抽離的、幻想出來的「國家」產生「愛」,更是荒謬的。因為國家這概念根本不能指涉一群具體的人民,只是基於「文化同一化」這個無根據的前設抽象地建構出來的幻象。
白候斯又引用政治學家基塔(George Kateb)之批評,認為愛國主義根本沒有理性基礎9。「愛」就是一種情感,而「愛國」之情出於被「篩選」的歷史記憶:對地理範圍的「記憶」,對歷史事件的「記憶」,等等。倫理學上之「愛」,本身雖然是非理性,但仍有相當之倫理學原則作為「愛」之理性基礙,「愛國」卻是沒有。
簡而言之,愛國主義之根本問題,在於其論述脫離不了國家之語言(nation-language)。支聯會之愛國主義,正如哈伯馬斯所言,是一個政治機構(political institution)及國家構成(constitution of the state),以建立公民主體性為目的,即一個「民主中國」,而非共產黨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國家從頭到尾都是虛假的概念。即使支聯會從來沒有提出像陳雲那種謊謬的族群意識,將存在偶然性神話化,支聯會一但堅持「愛國」這概念,就是將民主的希望放在國家之幻想中。「國家」根本不能指涉一群「人民」,因為國家所定義出來對一群人民之共性,預設了一個有違歷史現實的形上學前設,即文化同一化,有一種超越歷史時空的「中國性」貫串大陸人與香港人。支聯會要反省的,不再只是「愛國愛民」這口號如何荒謬,而是這口號背後的思路是如何可笑。就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刪去了「愛國」二字,只要那些來自教協、民主黨、學聯等團體的支聯會常委堅定拒絕理性地反省「愛國」之概念,支聯會就只會繼續走上哲學上錯誤的道路。
主後二零一三年六月二日
聖靈降臨期後第二主日
1Backhouse, Stephen. Kierkegaard's Critique of Christian Nationalis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pp. 11.
2Vincent, Andrew. Nationalism and Particular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 111.
3Habermas, Jurgen. “Citizenship and National Identity”. Praxis International. 12/1. April 1992. pp. 1-19.
4Geetz, Clifford. “The Integrative revolution”. Old Societies and New States. London: Macmillan. 1963.
5Smith, Anthony D. Nationalism and Modernism. London: Routledge. 1998. pp. 211 & 213.
6參見 Martensen, Hans Lassen. “Principle of personality”. Outline to a System of Moral Philosophy. Trans. Thompson, Curtis L. & Kangas, David. J.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7.
7Vincent, Andrew. Nationalism and Particularity. pp. 61.
8Backhouse, Stephen. Kierkegaard's Critique of Christian Nationalism. pp. 10
9Kateb, George. Patriotism and Other Mistake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