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宣揚愛、平安和喜樂的基督徒,內心真的平安嗎?
筆者依稀記得小學生的時候,被學校安排送往一間基督教的戶外署期訓練營,那些一個個外表看起來挺親切的大哥哥大姐姐,向包括筆者在內的所有小毛孩宣揚基督教的福音,有以演話劇的形式宣揚,也有每一位大哥哥或大姐姐分別對每一個小毛孩的單對單宣揚。當時一位大姐姐不斷向筆者重覆宣揚:「要信主耶穌,否則死下會下地獄永遠受痛苦。」大概從那時候起,這種「擔心自己死後會永遠下地獄的恐懼」的種子就開始植根在筆者無知和弱小的心靈當中...
筆者很清楚記得自己中學生的時候,曾經去過其中一間基督教教會,一位男牧師兼傳道人播放一個他聲稱是改編自「真人真事」的幻燈片,題材不外乎魔鬼撒旦經常會以各種手段騷擾、恐嚇和傷害人( 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 ),然後又宣稱只有藉著主耶穌之名才得以驅魔和得救云云。筆者很清楚記得幻燈片接連播放著一個少女看見一隻沒有上半身,只有下半身的女鬼( 片中播放著少女驚恐的表情和各種相應的肢體動作的畫面,再加上旁述解說,雖然沒有做出任何鬼怪的影像,但足以令筆者嚇得連續幾晚不能安心睡覺 ),並且片中少女被嚇瘋了( 片中少女的表情癡癡呆呆滯滯,神情甚可怖 )...
不少基督教會,都會利用類似於上述的宣傳技倆,利用人性中「恐懼」這種弱點,灌輸可怕的教義,藉以強化信徒的罪惡感,從而控制人。這就是「洗腦」,信徒在恐懼的心魔驅使下,精神會變得痿縮、心靈會受到束縛( 更嚴重的甚至會整天疑神疑鬼 )、思想的發展和智慧會受到局限。在這種心理狀況下,信徒為了「得救」,只會更加聽從和依賴教牧和傳道人的「教誨」和指引( 包括把金錢獻上 ),以及不斷向「神」禱告,凡此種種,都是為求脫離「兇惡」。
「死後下地獄,受永遠的刑罰」是無數基督徒根深柢固的信念,也是無數基督徒心底最恐懼的。筆者曾在青少女時期受過這種煎熬,筆者曾有好幾年都活在高度的恐懼之中。後來筆者拓寬自己的思想和眼界,接觸到一些學術如心理學、社會學、女性主義、經濟學和政治學等類別的書籍,才了解到宗教制度和社會制度如何產生交互作用,以及宗教制度如何為建制服務的本質,打破迷信,才日漸消除恐懼的心魔。
站在基督徒的信仰立場上,每一個基督徒自身實際上是不能夠確定天堂地獄是否真的存在( 更遑論以各種方法去証實其存在與否 ),也不能夠確定和証實同性戀是否真的「罪大惡極」,每個基督徒只能聽從其教牧和傳道人的教導,而信徒所接收的一切教導和教義,也全視乎教牧和傳道人如何去詮釋聖經經文,因此信徒根本不能完全確定教牧和傳道人所宣揚的教義到底有多少真確性,這就無可避免地,信徒內心會產生一種不安定感。然而,這種不安定感在「死後下地獄,受永遠的刑罰」所產生的恐慌和焦慮的驅使下,信徒往往會為了謹慎起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從而選擇去相信並服從教牧和傳道人的教導( 例如反對同性戀和同志平權 ),而且信徒往往不敢把這種恐懼和焦慮告訴其他人,尤其不會告訴非基督徒,再加上信徒往往被教導為──非基督徒是世俗人,也就是「罪人」,「罪人」的價值觀和基督徒不一樣,所以基督徒不應該聽從非基督徒的任何意見和建議,因此基督徒往往無法解決因信仰問題所造成的種種困擾。
如果一個人,長期只被灌輸一種單一的信念、知識和價值觀,又或很少機會甚至從未接觸過其他的信念、知識和價值觀,那人就會被單一的信念、知識和價值觀長期洗腦,並把這些信念、知識和價值觀內化成個人人格的一部份。這種情況更常發生在生於基督教家庭的人身上,由於親情種種複雜的因素──包括感情的牽絆,個人情感、生理以及物質上的需求,甚至個人的工作機會、以及其事業成功所必須依賴的人際網路等等,都會令生於基督教家庭的個體的下意識不得不屈服於親情及其所衍生的人際網絡之下,甘願去順從能夠給予和滿足自己最多情感和物質需求的親人、教會弟兄姊妹,以及教牧和傳道人所有的教導( 包括一些錯誤的、導致傷害和壓迫她/他/ta人的教導 )。
宗教制度本身就是為政治和經濟目的而服務的,自古以來,以宗教、「神」和「愛」的名義壓迫她/他/ta人和打壓異己的例子數之不盡:16至18世紀歐洲資本主義萌生和和茁壯時期國家機器對外的擴張和殖民侵略,大規模的奴隸買賣以及其所衍生的、對內的大規模獵女巫行動;印度傳統( 甚至當今 )社會以印度宗教作為基礎的隔殊/世襲階級制度( 種姓制度 )所產生的階級以及性別的極端不平等( 不同階級和種姓之間的婚姻極其嚴苛,跨越門第的戀愛者會被其家庭「榮譽謀殺」,寡婦必須自焚殉葬丈夫或淪為賤民 );中國傳統和當今的「儒」、「法」合流以精神/道德性的力量作為政治基礎結合嚴刑峻法以維持社會秩序,進而突出國家地位以輕忽個人地位,重視國家權力而輕視個人權益。以至近代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納粹德國對猶太人和男同性戀者的大規模屠殺;愛爾蘭瑪德蓮修道院對違反嚴苛天主教教義的青少女的懲罰、勞役、性侵犯和迫害,愛爾蘭矯正學校對違反嚴苛天主教教義的青少年的虐待等;以至現在以明光社為首的右派基督教勢力反對立性傾向歧視法保障同性戀者和跨性別人士的權利,保守教會安排有同性戀和雙性戀傾向的信徒參加其所謂為「性破碎者」而設的「改造」課程等等,都能略窺一二宗教制度聯合政治體制對每一個人的生活如何進行規訓和控制。
然而,筆者相信即使身處當局而成為當局者的基督徒,實際上也並非那麼愚笨,並非真的完全沒有懷疑過那些歧視和壓迫她/他/ta人的基督教教義的真確性和合理性。可是,由於出於恐懼這種強而有力的人性弱點,以及信徒個人在基督教圈子內所得到的實際利益的驅使之下,基督教信徒往往會下意識去選擇無視錯誤的教義,並且極力否認基督教建制對一些弱勢社群的壓迫,以及有意無意地去找尋各種理由去合理化和正當化基督教建制壓迫她/他/ta人的行為,甚至主動參與壓迫她/他/ta人的行為,藉以向別人和自身証明壓迫她/他/ta人的行為是合理和正當的,從而消除自身作為制體參與者的罪惡感( 儘管無數基督徒都一直極力否認甚至察覺不到自身的這種罪惡感 )。
讀者再來看這三幅畫:第一幅《基督徒的夢魘》是筆者繪畫的原畫,沒加上任何電腦效果;第二幅《基督徒的夢魘之罪人祈求免被惡魔吞噬》和第三幅《基督徒的夢魘之撒旦吞噬罪人》都是使用photoshop分別以原畫不同的部分重覆合併而成,以做出不同的視覺效果。筆者以這一糸列畫作呈現不少基督徒的恐懼和罪惡感心理,然而,基督徒的這種恐懼和罪惡感不僅僅來自於基督教信仰中的「地獄恐嚇」以及撒旦無時無刻都在準備尋找「可吞噬之罪人」的擔憂和懼怕,還有來源於基督徒自身因其宗教信仰而參與壓迫她/他/ta人的罪惡感。畫中惡魔多雙眼睛所流出來的血淚,象徵著所有因基督教教義而被直接迫害或間接迫害的人的怨恨,畫中惡魔象徵著雙重意義,一是象徵著基督教信仰中的「基督之敵對者」撒旦,另一意義則是象徵著無數被基督教教義迫害的人所化成的怨恨,形影不離地纏擾加害者,向加害者報復,令加害者一生都活在罪疚和恐懼之中。
筆者期望讀者無論是否基督徒,抑或什麼派別的基督徒,抑或有沒有其他宗教信仰,看了筆者這篇文章和一系列畫作後,都能重新思考宗教的真正意義是什麼,凡是驅使信徒作出任何遺背愛和公義行為的,都不是真正的信仰。
參考資料:
1.〈Justice & Peace, Exposure To India印度正義和平之旅〉,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民族發展亞洲中心、印度全國正義和平與發展委員會。
2.〈當代大陸政治儒家的迷思〉,作者成慶,出自《思想》第20期,聯經。
3.〈社會分層與社會流動〉,作者何強星;〈宗教〉,作者陳慎慶;出自《社會學探論──理論與香港本土研究》,何強星主編,學峰文化。
4.《地獄童年──瑪德蓮修道院的真實故事》,Kathy O'Beirne著,謝儀霏譯,臺灣商務印書館。
5.《同性戀平權鬥士──卡斯楚街市長哈維米爾克》,Randy Shilts著,陳秀娟譯,月旦出版公司。
6.《獵殺女巫──以女性觀點重現的歐洲女巫史》,Anne Llewellyn Barstow著,嚴韻譯,女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