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這些想法,但既然給人說自己是外行(也是事實),我也覺得應該尋求行內人的說法。為此,我為這個專題約見一些在行裡代表性的團體,訪談一些意見。但可能因為我做的只是個人專題,所以反應不佳。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及香港藝術行政人員協會直接拒絕了訪談,理由是沒時間。香港戲劇協會則表示他們不會為道德和操守這類問題表示意見。
最後答應訪談的只有香港舞台技術及設計人員協會,代表他們訪談的是燈光設計師陳焯華(Billy Chan)。他告訴我,香港舞台技術及設計人員協會的成立仍然屬於起步階段,現時主要是吸引同行加入會員。他們招收會員的範圍很廣範,只要是跟舞台工作有關的人,而又不是演員、導演、編劇的人,都可以入會,甚至包括行政人員。
Billy 看了那些對話,也認同我說的「不平等」的問題。要是他在現場,他也會提出這裡有問題(我想他的意思是事後在後台才說),但他也說這樣的事不常見。
謝幕的形式很視乎導演要怎麼處理。單說跟 Billy 合作過的導演,有的很嫌棄這煩文縟節,說是什麼人也不道謝,謝幕也只是演員出台就算了,什麼也不說,正如我上文提到的簡約形式。也有的喜歡“長氣”,在台上多謝這個多謝那個,每個人的名字都提到了,把謝幕時間拖得很長。但不論是那一種,也很少出現這樣不平衡的表達方式。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