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紅嘴鳥,相片提供:水底及陸上生態攝影師/全職潛水教練 John Ng
(獨媒特記報導)香港位於中國東南沿岸,是季侯雀鳥遷徙路線的中途站,擁有多種類的生態環境,包括:灌叢、林地、 海岸環境、農地和濕地、紅樹林、泥灘、蘆葦叢、漁塘和基圍,為不同鳥類提供覓食和棲息地。香港有510種鳥類,相當於全中國野鳥數目大約40%。在這些品種當中,約20%為留鳥,30%為冬候鳥,40%為遷徙鳥,5%為夏候鳥,其餘約5%則為迷鳥/偶見品種。由於香港地理獨特,無論市區郊區也可容易發現特別品種雀鳥,鳥攝愛好者越來越多,一小撮為拍攝一張躍動展翅的鳥相,不惜用食物引誘雀鳥飛近拍攝,針插食物,「誘攝」變殺雀!
圖:叉尾太陽鳥。鳥攝時靜待留鳥,相片難能可貴! 相片提供:水底及陸上生態攝影師/全職潛水教練 John Ng
「打雀」現況
由於冬天沒有太多模特兒出勤拍寫真,有很多對鳥攝的外行人仕,轉戰「打雀」,鳥攝市井用語,在幾個香港熱門網上攝影討論區打上「打雀」,就會羅列很多「打雀」地方、技巧、佈局等等,正因為不夠鳥攝經驗,連雀鳥品種脾性也不太清楚,為拍攝一張躍動展翅的鳥相,唯有依靠「誘攝」,更以大頭針、竹籤等尖銳物件固定食物,包括水果、昆蟲類等食物利誘雀鳥,誘攝牠們延長雀鳥停留時間,為求捕捉雀鳥的神態。在多份報章中,報導過有人飼養偷取得來的蝴蝶蟲卵,甚至將成蟲放進冰箱內,利用低溫控制其活動,方便拍攝。
正確來說我們應盡量減少誘攝牠們,自然等待為之更好。香港觀鳥會也列出觀鳥及鳥類攝影守則註,有幾多鳥攝朋友能遵守呢?各界關注香港野生雀鳥紛紛起義,也發動行動要求向康文署發信要求加強監管轄下公園及遊樂場內,攝影人士放蟲餌誘鳥兒的問題。在康文署監管轄下公園及遊樂場內,若有市民在康文署轄下場地餵飼雀鳥是違法的,根據《遊樂場地規例》第一三二章第十 一條g項。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內餵飼或企圖餵飼在該處飼養的或出現的禽鳥。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對於不在康文署管轄下公園進行「誘攝」,很難受到監管,「誘攝」人仕已經不只限於退休人仕,不是幾句說話能阻止,曾經有朋友在城門水塘目睹「誘攝」,上次勸告但遭受恐嚇,最終要出動警方。
躍動的背後
對於更以大頭針、竹籤等尖銳物件固定食物,包括水果、昆蟲類等食物利誘雀鳥,這樣會導致雀鳥死亡,台灣有個案發現雀鳥屍體,因誤吞大頭針織穿內臟而死亡。除了發現大頭針,還有其他離奇的佈景,就是菊花及豬籠草,若是對生態有普通常識的人也知道,沒有一種雀鳥會在菊花及豬籠草找食物,菊花及豬籠草只有花粉吸引昆蟲,如此虛構佈景也可惹來面書上百多個讚好,愛攝者若不想惹來笑話,好應打好基礎,上一課生態鳥攝,先認識雀鳥叫聲、喜好、生活習慣、等等。
「誘攝」食物種類也應受到關注,一小撮人仕以麵包蟲為餌,還用鐵線綁活蜥蝪,用大頭針固定活蟀,用膠水去固定麥皮蟲等等這樣會改變目標雀鳥的覓食行為。發現該地點的植物有被破壞的痕跡,植物的葉及幼枝被切斷,大樹的粗枝被撕扯。現場亦有遺留的垃圾、煙蒂,及餘下的餌和裝置。
當人要與動物共存時,我們也要平等對待動物,無論是上一篇提及鯨鯊及雀鳥,胡亂「誘攝」,也等同剥削牠們生存權利!正值是CITES,將會有五種鯊魚及魔鬼魟被列入受保護名錄下,下一篇會探討有關捕鯨問題。
Reference:
漁護署
http://www.afcd.gov.hk/tc_chi/conservation/conserva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