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安局局長曾禿鷹,在同袍最難之時期龜縮三星期後,終於今天「伸個頭出嚟」讀稿。以他的水平能力,當然是稿讀完即閃。事實是他閉上他的鳥嘴一回事,反正他鷹嘴所出的「黑影」、「核心保護區」、「低調通緝」……無不給其主子添煩添亂。對他身邊的人如許Sir來說,禿鷹答得上公安勾結黑社會嗎?解得通七對一的酷刑嗎?今天少說一點就算是幫上忙了。
今天再看看秃鷹的嘴臉,風采依然,仍是那一副跟其主子梁振英、黎棟國、李家超……倒模一般的外觀。官威?非也!絕非官威,是宦官相!太監弄權的那種「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奴才行為是也。
近日在報章或網絡上探討並以「奴性」去分析「中立」之資料夠多了,此處不贅。筆者希望補充並闡述如何解釋那麼多高官中產衝出其「奴性」框框,跑出來打壓這場全世界讚賞的和平正義運動。答案是 :「太監弄權原則」
管他官位高至特首、保安局長、中學校長、新聞臺總編,下至藍衣公安、教學助理、蟹店小户,皆有一共通點。他們的太監弄權原則,皆原自他們自以為有一片「小封地」,在他們的委任證、槍枝、學校、班房、蟹店之內,他們就是「皇」。他們自恃有「法定」權力,身邊每人皆要向他們前一句「阿Sir,Madam」,後一向「老闆,老總」。太監沒有核心價值,沒有能力,他們在主子處乞討到金錢,權力,甚至武器。可是,他們主子就是給不了他們主子自己都沒有的------尊重。
當那些半人不鬼,面容神態「棟國」「英」「雄」之流宦官人物,窮得只剩下金錢及權力,而受尊重無望之時,他們弄權以趙高式的指鹿為馬,魏忠賢式的暴殺良民,李蓮英式的欺善怕惡,則可解釋為何今天會有該等「收錢做嘢」流氓以外之受過教育人仕,突破其奴隸框框,跑出來向正義良民指罵攻擊了。試想想,這群空有阿Sir/Madam,老闆老總之名的兩條腿走路生物,面對無私並自願犧牲之正義良民,給下去自慚形穢的資格也沒有。剩下來可以做的,就只有發瘋地打,拚命地罵。面子?水平?操守?君請看看禮義廉那幾個也是兩條腿站在廟堂上發言的,莫不是「棟國」「英」「雄」的水平吧。
我等香港正義良民,願大家堅守信念,緊守香港人文明法治價值觀,崇尚是非、優劣、對錯、美醜準則,歧視強弱、富貧、權庶、利害等森林野蠻法則!
為此,筆者呼籲大家絕不可以要求公安或梁班之流以「道歉」。「道歉」及「接受道歉」乃建基於平等、文明及互相尊重。「坦白」是我對該等野蠻强權生物最大的尊重。答案是——牠們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