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蔣任宏先生﹕
教協會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申訴
「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涉嫌違反私隱條例
近日,「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高調宣佈設立熱線,呼籲公眾提供涉及罷課或佔領中環的個人資料,且將難以核實的資料通知有關學校校長、家教會及教育局,並考慮公開涉及的學校名稱,教協會強烈譴責大聯盟在校園製造白色恐怖,破壞良好的師生互信關係,教協會要求大聯盟立即停止有關做法。
教協會認為,大聯盟的目的並非保護學生,而是在校園推動文革式的互相監察和告密的風氣,嚴重影響各校的師生關係。而且,大聯盟公佈學校名稱之舉,為學校製造不必要的騷擾,影響學校正常運作。我們也相信大聯盟搜集相關的資料,有侵犯學生個人隱私之嫌。就此,教協會促請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以下保障資料原則向大聯盟作出全面調查﹕
第1原則─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是否合法、公平及不超乎適度
教協會對於大聯盟以電話、電郵及傳真方式向公眾收集「某學校内有人行動的資料」(節錄自大聯盟於2014年9月8日新聞稿)的手法成疑,極有可能已經超出保障個人資料收集目的及方式的合法性、公平性及超乎適度;
第2原則─須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個人資料的準確性,並在完成資料的使用目的後,刪除資料
教協會質疑,連大聯盟發言人吳秋北先生亦向傳媒承認,大聯盟沒有辦法核實舉報資料。這對於大聯盟收集及通報的個人資料的準確性有極大的疑問,其中會否令資料當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損害及傷害;
第3原則 ─限制個人資料使用於當初收集的目的或直接有關的用途上,否則必須先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
教協會懷疑,大聯盟收集有關資料的目的為何,是「項莊舞劍」,以救救孩子之名進行白色恐怖打壓師生正常教學活動之實。若大聯盟未能提供具體及清晰指引,亦沒有清晰界定什麼情況下會公佈學校名稱,這是否有違收集個人資料時應訂明用途,並用於當初收集的目的或直接有關的用途上?這只會令人懷疑其已違反保障資料原則。
第4原則─個人資料的保安
大聯盟並無公佈保護資料的詳情,如何避免個人資料被洩露,在大聯盟內,誰有權取閱有關資料,及資料會儲存多久;
第6原則─查閱個人資料
大聯盟應該讓學生知道,如何查閱自己的個人資料有否披露,有關披露是否準確,並公佈合理的處理查閱時間等,讓學生可行使更改自己資料的權利。
再者,在這敏感時期,大聯盟設立熱線只會令平靜的校園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請專員澄清大聯盟能否以公眾利益為抗辯理由,以未經核實的資料向公眾公佈學校名稱,這對於各學校及師生是極不負責的行為,何以是保護孩子?救救孩子?
教協會相信,香港的教育界有足夠的智慧和專業判斷處理學生參與罷課等事宜,無須外界干預。我們也呼籲全體教育工作者面對如此扭曲的政治環境,表現出應有的專業勇氣,捍衛教育界應有的專業自主和是非觀念。不少大學校長堅定地維護學生言論自由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大聯盟的熱線設立,越遲阻止,對學界的傷害越大,期望 專員能盡快徹查事件。
會長
馮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