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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活化工廈」政策前請先找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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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蘋果日報

上月筆者出席觀塘的社區論壇,與觀塘區議員陳華裕、規劃師學會前會長譚寶堯、香港文化監察陳錦成等人論及「活化工廈政策」,講者均批評現時「活化工廈政策」不足,令租金飛升,小商戶和藝術家首當其衝,譚寶堯身為工廈租客,身受其害,常受加租之苦;講者也認同政府應資助文化產業,陳華裕議員提出應主動介入,引入租金補貼資助藝術家,緩解租金飛升之苦。筆者再進一步提出重新引入租金管制,控制失控的市場,避免以公帑津貼業主。

無助改善消防規劃問題

地區人士和用家皆明白工廈問題的嚴重性,政府卻無動於中;經過五年光景,政府才面對現實,決定2016年停止延續政策。民政事務局亦提出「藝術工作室」納為工業用途,合法化工廈的藝術創作,趁機檢討「工廈」或「工業」用地的未來契機。

全港現有1400幢工廈,已批出申請的只有99幢,7%的成功率絕不及格,令政府尷尬非常,結束政策只是下台階。活化工廈的失敗,不但趕絕中小企,連地產商也未能受惠。工廈收購重建絕不容易,就連政府旗下的市區重建局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或是申請執達吏抬人清場,但西環士美菲路祥興工業大廈、長沙灣永康工廠大廈的收購先後失敗,鎩羽而歸,還蝕過千萬元。

回首立法,通過「活化工廈」的理據極度草率。首先,當時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內,完全無法解釋為何工廈空置率低於商廈近2%,卻指工廈內35%非工業用途的面積為空置,無視當時工廈的使用情況,令2009至2013年工廈的空置率下跌四成,變成求過於供。

立法會文件內,局方點出工廈藝術家的困境,「這類文化及創意產業多見於工業及商業混合使用的同一大廈內,令火警危險增加,即使經營者提出申請,也難以取得所需許可。這類文化及創意用途的違規情況還產生另一弊端——經營者為免當局採取執法行動,往往不敢公開宣傳他們在工業大廈內經營的文化及創意產業,因而有礙這些產業的進一步發展」。五年後的今天,問題依然存在,卻把責任完全推在民政局身上,局方繼續走數,根本無助改善消防和規劃等問題。

當時政府提出六大產業,而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提供更多土地及可用樓面,供文化及創意產業和其他合適產業之用」。諷刺的是,立法前發展局突然「關愛」藝術界,「曾考慮應否只限於把工業大廈改裝作可支援文化及創意產業的用途,才可免除豁免費用,但結論是這可能令這個有時限的計劃變得過分複雜」。

文化政策只是過橋抽板

統計重建及改裝工廈已簽立特別豁免書的個案,重建及改裝後,佔七成是辦公室,兩成是酒店,當中完全沒有創意產業的用途,跟局方的「良好」意願完全不同。按規劃署2011年的調查,工廈藝術家主要集中在觀塘(37%),卻成為活化工廈的犧牲品,佔六成的重建、改裝項目位於該區。

明顯地,文化產業已成為發展的冠冕堂皇藉口,法例訂立後,「關愛」自然束之高閣,純粹借用藝術過橋,為局方政策開路。

借用外國例子,紐約SOHO成功保留超過150年歷史的鐵鑄廠房,建立世界聞名的藝術區,正如論壇內的地區和專業人士意見,政府必須介入;但成也政府,敗也政府。工業衰落,廠房空置,六十年代,畫家和雕塑家陸續進駐工廈,改建成工作室,初時違反規劃條例;1971年,政府容許藝術工作室合法使用,並容許已登記的藝術工作者居住在工作室。

此外,紐約市自1943年已設有租金管制,根據《綜合房屋法》,凡1947年以前建成的樓宇,每年加租最多7.5%。雙管齊下,藝術家較受保障,抵抗社區高級化的問題。其後,紐約市政策轉變,2005年,容許非藝術工作者在SOHO改建住宅單位,SOHO一躍成為最高檔的住宅之一,藝術工作者被迫離開SOHO,該區變成高級消費、身份象徵的地段。規劃限制和租金的控制缺一不可,可惜兩者均在香港缺席。

現時,工廈情況是沒有有效政策對應,只能以「放水」方式鼓勵私人參與,協助地產商開路,但也有心無力,活化工廈只有失敗收場。回首五年,政府完全沒有對工廈藝術工作者支持,尤其是觀塘的重災區。收回政策前,發展局應該先找數,改變現時工廈內消防和規劃的過時政策,回應民間的訴求。

作者為「活在觀塘」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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