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人參加「撐警大遊行」,有一般市民,有警察家屬,有退休警員,也有前高級警務人員。自由社會,總有不同意見,有人覺得警察受屈,要力撐;有人認為警員對付示威者用過份武力,早已淪為大陸公安,抗議警權過大,都是表達意見的自由。
但在遊行隊伍中,竟然有休班現役警察,雖沒有表明身份,給人發現,也直認不諱。看到陀槍者執法人員參與遊行,總令人感到不安,隱現出有獨裁專制極權法西斯國家的影子。
遊行前,警務處署理行動處長張德強,被傳媒問到警務人員簽名反佔中,有否違反《警察通例》?多番追問,警方終於有了統一口徑,張德強接受電台訪問時說:「作為一個警察、一個警隊部門,必須採取政治中立」「警員在休班時以私人身份,對反對違法行為有所表達,沒有甚麼問題」。對於撐警大遊行,張德強表明「不鼓勵現役休班警參與,可能會影響執法公正性或受市民質疑,警隊內部指引,上班或下班都適用」。
簡單地說,警方高層的態度是:簽名反佔中沒有問題,遊行不可以,會影響政治中立,執法公正性受市民質疑。這是警隊內部指引,上班下班全天候都要遵守。
稍有常識,都看出張德強前後矛盾自打嘴巴。無論簽名反佔中,還是遊行撐警,都是政治活動,為何前者無問題,後者就違反指引?從影響「政治中立」的標準衡量,簽名反佔中更為嚴重,因為警察對付佔中人士,會用驅趕、抬走、制服示威者、施放胡椒噴霧催淚氣甚至橡膠子彈等等武力手段。簽名表態反佔中的警員,政治態度如此鮮明,對付示威者會否特別肉緊?特別加料炮製?政治中立當然受到質疑。
但有一點我是認同張德強的,警員沒有上班下班之分,遊行也絕對不適宜參加。警察作為紀律部隊,必須遵行上司的命令,無論同意與否都定必要執行。既然張德強公開說了:「不鼓勵休班警員參加遊行」,這就是命令,為何仍有警察違反命令參加遊行?除非張德強的「指引」只是為了應付外界的質疑,從未認真過,對警察參加遊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否則高層應對這種公然違反紀律的行為,予以嚴厲追究。
文明民主的現代社會,權力要受制衡,否則會膨脹坐大變成無法控制的巨獸。警察是可以合法動用武力的部門,擁有殺傷力極大的武器,理應受到嚴格監管,輿論監察與批評,理所當然。
撐警遊行的口號是「支持警方嚴正執法」。批評警察濫權、使用過份武力、選擇性執法、政治上偏幫建制……如果都是子虛烏有,大可堅守原則,向公眾解釋。有否濫捕濫告,自有公論,法庭也自會作出公正的裁決。如果警方的解說不為輿論接受,濫用暴力的新聞片段也令警隊受損,形象無法修補聲譽無可挽回,只能靠民間團體發起撐警遊行才能得到支持振奮士氣,只是說明了警察這個紀律部隊的窩囊。
支持政府執法的遊行,我們在「八九六四」後「首都各界支持平暴遊行」中見過,在北韓,在利比亞這類獨裁國家也經常出現。這種畫面,在正常社會很少看到,撐警大遊行,隱隱然聞到法西斯的腐壞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