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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捐獻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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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幾份報紙提醒我們黎智英是泛民政黨的金主(幾個政黨分四千萬),而黎背後的金主是干預香港的美國勢力。而網絡媒體從來記憶力驚人,立刻提醒我們民建聯去年一晚晚會,就籌得六千幾萬,單是中聯辦高幹的題字,就值富豪捐出一千萬。這種「話人者是」的反擊,最多是讓人覺得扯平。無論如何,背景的邏輯都是一樣:政治捐獻乃是邪惡的一回事,從政者的理念應該獨立,行事必須清廉,而他們也不應受外國/境外勢力干擾。

提起政治捐獻,我想起這陣子搶鏡搶得不得了的蔣麗芸議員。我想知的是,她會不會發現她在這件事上的尷尬。

尷尬點一是,她的父親蔣震曾幾何時也捐過錢給她的死對頭長毛。他們的理念一致?蔣震想改變長毛的理念?我相信是前者,龍應台《大江大海》裏訪問過蔣老先生,他幾乎參加了四九年之後台灣反攻大陸的戰爭。

如果她知道有人捐錢給長毛,肯定大做文章,說長毛收錢做嘢。但慢著,[據報蔣先生也捐過五十萬給她默默支持多年的梁振英選特首]。那麼,這篇文章怎樣寫?

政治捐獻的本質,是支持政黨政治的運作。問題是,政治人永遠不能只靠兼職,他們如何養活自己來請命?是不是一定要做官做議員才能問政?

一方面,政治人最理想的,當然是以政治為職志,不問報酬。但人始終要有基本生活:議員助理捱低薪多年,現在還要被人抬來搬去,幾乎禁入辦公室,更是可憐。我們要求政治人物為公眾服務,卻很少問他們實際如何運作的。除了七一六四十一五一,周年誌慶賣獎券賣枱籌款之外,還得靠入了議會的議員上繳薪津推動黨務。泛民在這幾個項目有數得計,因為報紙一定有報他們籌到多少錢,幾多議員當選,他們一年有多少錢用,大家心中有數。(至於是否用得其所,大家…自有公論。)

如此,你應該懂得問個問題:建制派一年到晚蛇齋餅糉啲錢响邊嚟?其實,每個人參與社會的方法不同,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閣下認同他們的理念,捐物資捐錢本來不應有問題。就算不是,像蔣先生般買政治保險,在關係至上的中國人社會,又不難明白。

在政黨政治成熟的地方,政治捐獻最大的問題不在於誰捐給誰,而是擔心太大額的捐款會讓政策傾斜或者個別利益集團壟斷政治發展。奧巴馬第一次當選最有效的宣傳運動,正是透過宣傳自己網上大量的小型捐款,來推廣自己的認受性。而完善的民主制度,是應該讓政治人和政黨有公開財產的途徑,讓公眾監察他們的財政狀況,在有利益相關的情況時,至少做個退席表示中立。

因此,政治捐獻其實不是問題重點,重點是政治人和團體的資源監管問題,也是政黨政治是否成熟的問題。而你會發現香港三個問題:一、就算有申報制度,在東北發展撥款一事上,無論陳茂波之流的官員,或是吳亮星之流的議員,有利益衝突也不肯退席,這是政府和政治人有沒有守法和限權等法治意識的問題,有政黨法但它會不會變成政治工具是更應擔心的問題;

二、如果你記得地產霸權在功能組別因為公司票所擁有的影響力,在政治以外的經濟實際運作的影響力的話,單單監察政治人和政黨的財政,根本不能減少我們對政治捐獻最大的擔心:政策向利益集團傾斜;

三、為甚麼沒有法例監管政治捐獻?這就是蔣議員的第二尷尬位。儘管她可以取笑泛民拿外國錢,要是她認真起來要求設立監管制度,訂立政黨法,她所屬的民建聯自己也不肯通過。主流傳媒多報導泛民擔心公開捐款者身份會讓捐款人有壓力,但他們低調處理了的觀點是:民建聯自己也同意這個看法。雖然多得周融,讓「沉默的」也會「出聲」,問題是如果第一段提及公眾對政治捐獻的看法不變,捐錢給政黨,對捐的收的還會被當是一件髒事。

所以,我們或者不要笑誰收誰的錢,反而在未有政黨法之前,要替泛民政黨問一個問題:到底他們怎樣才能更有靈活的財政收入,實際地增強他們的行動力?而如果政治捐獻有罪,罪在一般市民「唔想理埋政治呢啲污糟嘢」。

原文刊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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