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學聯「佔中」行動,為將來可能出現的更大規模抗爭小試牛刀。以逾千警力來拘捕五百多人,警方也實在的演練了一次,他們必然會以這次的經驗,重訂戰略,以應付未來的民間行動。
支持警察的人,包括特首、官員如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以至警方高層等都會認為,執行清場的警員已很「克制」,「只」用了「必要的」武力來執法,試圖說服大眾,執政者即使面對反對聲音,都已經很容忍了。
然而,這種話很迷惑人心,彷彿讓大家都認為處於劣勢的是警察。
但有一點他們沒說,也永遠不會說的是,執勤時「克制」根本不應該被視為是警察值得稱讚的事,因為這只是他們的本分而已。原因很簡單。
首先,是武器裝備實力不均等。示威者大多數手無寸鐵,唯一可以跟警察抗衡的,是自己的身體。但香港警隊的武器裝備卻是世界一流的,由警員隨身的警棍、胡椒噴霧到手槍,統統都讓警察在武力上佔有絕對的優勢。即使警察在執行清場任務時多會卸下裝備,但他們單是身體質素,已肯定比絕大部分示威者好。試想像,如果他們不「克制」,結果將是怎樣?如果他們不「克制」,民眾與警察都會受到無可挽回的傷害。
其次,是公權力不均等。雖然市民的示威及集會自由受法律保障,但是警察卻獲得授予公權力執法,不單是可對懷疑違法的民眾使用武力,更加可以有權對民眾提告。加以法律對警察的人身安全保障遠大於一般民眾,在此情況下,假如他們不「克制」,他們本來已經很大的公權力將會遭到濫用。七二集會當天不正正有位外籍警官險些想拿胡椒噴霧攻擊示威者嗎?幸好被其他警員及時制止,否則後果堪虞。
單以昨天的清場行動看來,警察的「克制」還不算做得好,在面對沒有激烈反抗的示威者時,已用上插鼻、屈手、扭頸這些所謂「最低」、「必要」的武力,其實已經是不克制的表現。此外,被捕的示威者在警校內的待遇,包括不予見律師、不提供飲食、留難示威者打電話要求等,均是違反人權的行徑,也是無理剝奪被捕者的法律權利,更說不出是「克制」,更不是「專業」。
所謂「克制」,其實只是對警察的最低執法要求,不應被稱許。前線警察直接面對示威者,壓力大可以理解,但造成這個局面的,決不是示威者與前線警察,而是梁振英政府及警務處的管理層,尤其是曾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