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能夠糊口的工作,一處有瓦遮頭的地是生活安定的必要條件,而居所更承載着家的意涵,故適婚人士成家立室之時,自置居所總是其首要考慮的大事。
可是,澳門經濟騰飛十多年之中,居民工資並沒有跟上樓價上升的速度,甚至被遠遠抛離,造成買不起樓的社會問題。更不幸的是,在旅遊博彩業的帶動下,引來大量外地勞工來澳工作,大大增加了租屋市場的需求,拉動住屋租金攀升,加劇本澳居民的居住問題,導致買不起樓,租不起屋,公共供不應求的情況下,也輪不到公屋,所引起的民怨之深,使得房策每年成為施政的眾矢之的。
對此,社會過去一直提倡增建公屋以紓緩房屋問題。社會認為樓市飛升除了因為供求失衡外,主要原因是外來炒家炒賣所致,故“澳人澳地”的想法應運而生,希望藉此壓制炒風,保障澳人使用本澳土地資源的權利。自有關議題被提出後,社會普遍認同,而特區政府亦順應社會上述的訴求,先後委託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理工學院開展“澳人澳地”的可行性及操作模式,並將之易名為“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以及正式推出文本諮詢公眾意見。
據資料顯示,政府初步將計劃定位為經屋與私樓間的補充措施,對象為中上收人士,以形成社屋、經屋、置安居及私樓的四層架構,各自面對不同群體。筆者初步參閱諮詢文本中的思考和計劃,認為該計劃用意雖好,但政府此舉似乎是畫蛇添足,並有借此迴避房屋的核心問題,轉移視線之嫌。
在政府的角度來理解,是希望透過相應政策,扶助不合資格申請經屋的中上收人士購買屋買,達致安居樂業的狀態。然而,樓市之炒風盛行源於投資性的資金,按照市場經濟的角度,盈餘的資金往往會被投放在可逐利的市場之中,故部分擁有剩餘資金的人,他們置業未必是為了安居,而是作為一種投資策略,特別是外來的炒家。正因如此,社會才提出“澳人澳地”的設想,希望政府未來批地予發展商時,訂明只準售予本地居民,這是設想的核心。
由此可見,市民期望政府做的是,增建經屋讓居民買得起樓,更重要是調控市場,壓抑炒風。當然,計劃有意增加購買者的條件,例如不管是初次購買或轉售,對象都是首次置業或一定年期內沒有物業的本地居民,杜絕投機。不過,若然政府認為只要限制公屋資源售予本地居民就是體現「澳人澳地」的話,上述限制實與現時的經屋制度無異,只要調整轉售的限制以及輪候隊伍按收入多寡分隊,配以一定比例的單位予之抽籤便可實現。所謂的“置安居”計劃,根本是徒具形式,更與「澳人澳地」的內涵相去甚遠。
政府此舉是捨本逐末,不去研究如何改變私樓與公屋二八的比例,又或者開徵持有多個住宅物業者的稅項的可行性,卻造出個「四不像」來,不僅拉遠社、經屋比例,違反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房策方向。更甚者,諮詢本文中已明確指出,由於澳門有嚴峻的土地資源壓力,有關政策的實施,勢必影響弱勢家庭租住或購置經屋的機會,間接用不同類別的樓宇來標籤弱勢,加劇社會分化。計劃的推出無疑是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