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海難,學生失踪而副校長獲救,他轉頭卻上吊自殺,留下遺言:「在陰間繼續做他們的老師」。
南韓副校長的思路是,如果他不安排這趟活動,學生就不用死。他的良心責備自己,決定跟隨學生到彼岸。如果遁這條思路,那麼學生的家長也活不下去,如果當初他們不安排子女入讀這間中學,他們的孩子就不用參加這趟死亡之旅。這叫無限上綱,錯誤是兩者的因果關係,並非直接導致事故發生,不然所有過去的事情,都是現在的罪證。
這不是負責的表現,有參與打撈工作的海軍殉職,他不珍惜生命,辜負了拯救人員。從事教育行業,品格要求會高一點,大難不死,終生感恩,餘生都是賺回來的。既然他受良心責備,應該引咎辭職,但不應該上吊自殺,起碼活著可以協助警方調查,向世人講述事發經過和幫助受難者家屬。我私底下譴責他的行為,但社會不應公開譴責,是基於同情心。
十八年前,香港有中學師生到八仙嶺遠足遇上山火,兩名教師捨命協助十六名學生逃生,連同三名學生葬身火海。生還者張潤衡逾半身皮膚嚴重燒傷,陷入昏迷三個月,毀容兼眼耳重傷,雙手只剩下兩隻指頭,康復後要以左手代替右手。事後他卻沒有燒炭自殺,到地府去陪伴過身的老師和同學,大概他明白到生存下去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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