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蘇軒堯
最不想出現的事情都發生了。在2014年4月7日,房署人員採取清場行動,以暴力對待小販。其後警察到場拘捕七名小販,六人更遭房署票控,而11輛小食車更被沒收。
或者前線的執法者只是執行上頭的命令。他們可能是身不由己。
儘管攤販帶給社會負面印象,但他們提供便宜、便利且多樣化的產品、創造就業機會、乃至可以帶動地區經濟繁榮,是現代人生活、及社會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到底上水還剩下些什麼?
這些年頭,香港只剩下的是人治,法律成為了當權者和既得利益者的工具。只要影響其利益的,不得留下。
試想想,假切你是領匯的租戶,一定反對小販在門口擺賣。
這種「你死我亡」的心態,在所謂"資本主義"的香港是一種諷刺。自由市場底下竟然要用手段令對手滅亡才才能生存,太失敗了吧 。
當然,要政府不再打壓彩園夜市的小販是完全不可能的。但作者總是希望彩園夜市能夠留下,為北區居民留下一點的「慰藉」。
可參考台灣新北市的夜市管理制度化
a. 重發小販牌照,只要符合衛生和消防要求,均可以申請。
b. 規定營業時間:從下午十一時至凌晨三時半,其餘時間不得擺賣,公眾假期可酌情處理。
c. 劃定擺賣區域,可參考天光墟之做法,確保行人和商販之安全。不得在重要交通道路等地點擺賣。對非法擺佔公眾地方之人士作出檢控。
當都市沒有靈魂,這算是都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