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於去年12月17日裁定新來港人士居港一年即可申請綜援之後,引起了社會熱烈的爭論。事隔三個多月,筆者嘗試分析有關的數據,希望讓大家了解情況,不要過份恐慌。
首先,筆者嘗試整理自2013年12月17日起至今,政府多次公布的居港少於七年人士申請綜援數字,並製作了一個趨勢圖【表一】。我們明顯可以看到,趨勢線的斜率漸漸下跌,反映居港少於七年人士申請綜援數字的增長速度漸漸下跌。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也於2014年4月3日表示,預料最終社會福利署會收到約6,000至7,000宗相關申請。
不要忘記,其實在去年終審法院判決之前,居港少於七年而未滿十八歲的人士亦有權申請綜援,而社署亦可行使酌情權向居港少於七年的成年人士批出綜援。例如,在2010-11年度和2011-12年度,獲批的申請數目分別為2,193宗及2,091宗。另外,不是所有申請個案社署也必定會批准,自2013年12月17日至2014年3月26日,社署收到3,923宗來自居港未滿7年的新來港人士的綜援申請,只有3,034宗獲批,即大約77%。因此,純粹因為去年判決而新增的新移民綜援個案數目,必定少於【表一】中顯示的數目。
筆者在去年12月18日發表的文章《福利權利光復日》就已經提出估算,估計判決只會為政府每年增加12億港元綜援開支,隨後《蘋果日報》、《成報》報導也估計每年新增的開支大約為12億元。三個多月後的今日,筆者再估計判決會帶來多少開支:
張建宗局長預計最終社會福利署會收到約7,000宗新移民綜援申請,假設77%成功獲批,最終會帶來5,390宗新增的新移民綜援個案。假設5,390宗新移民綜援個案全部都是3人家庭,2013年3人家庭平均每月綜援金額為9,975港元,但2014年2月1日起綜援標準金額按通漲調高了4.1%,新數字大約是10,384港元。10,384港元乘以12個月,再乘以5,390宗個案,是6.71億港元。換句話說,因去年判決而新增的綜援開支,估計只是每年6.71億港元,遠遠少於三個月前的筆者的估計。
每年6.71億港元即是多少?根據最新的財政預算案,政府預算2014-15年度的綜援總開支為216億元,因去年判決而新增的新移民綜援開支只佔3.1%;2014-15年度社會福利公共經常開支預算為569億元,因去年判決而新增的新移民綜援開支只佔1.2%;2014-15年度政府公共經常總開支預算為3,247億元,因去年判決而新增的新移民綜援開支只佔0.21%。
筆者三個多月前的估計,是建基於2004年前的數據,但由於現時經濟狀況比當年好,又有法定最低工資,再加上新移民的教育水平也有上升趨勢。根據政府數據,十五歲及以上內地來港未足七年人士,有中學或以上教育水平的比例,由2001年佔68%,上升至2011年的85%;達大專教育水平的比例,亦由5.7%上升至16%。新移民家庭月入中位數由2001年的12,050元,上升兩成至2011年的14,070元。因此,現在申請綜援的新移民比例必定低於當年的比例。
筆者寫這篇文章,並不是想再次說服各位去認同新移民也有權利申請綜援,而是想各位看清楚去年判決所帶來的影響只是很細,社會反響真的不用過大,不要再批評新移民搶福利。
主要參考資料: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fc/fc/w_q/lwb-ww-c.pdf
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fc/fc/papers/f13-43c.pdf
http://legco.gov.hk/yr13-14/chinese/panels/ws/papers/ws1111cb2-217-3-c.pdf
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fc/fc/papers/f13-43c.pdf
http://www.budget.gov.hk/2014/chi/pdf/c_budgetspeech2014-15.pdf
http://www.census2011.gov.hk/pdf/PMR.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