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真普選」?甚麼是「假普選」?可能每個人也有不同的定義。但筆者所謂的「危險的政改方案」,是指那些對普羅大眾來說,是介符「真普選」與「假普選」兩者之間的政改方案,好像冇「篩選」,又好像有「篩選」。最近,「香港2020」和「18名學者」所提出的2017年普選特首選舉方案,若香港人接受的話,隨時讓我們在民主路上墮入險境。
「香港2020」建議擴大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由1,400人組成,較現時選舉委員會多200人。首三個界別「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分別維持300人,廢除公司及團體票,改以個人票選出。而第4界別「政界」改為500人,包括立法會議員、鄉議局、人大及政協,取消區議會委員,並加入由全港選民按分區人口比例選出的317名分區提名委員。每名選民,只能選擇在其中一個界別投票。而提名方法,是要獲得十分之一提委會成員,即140人的提名,而上限是350人。
2017年普選特首選舉政改方案的戰場在於誰擁有提名權,決定了誰能夠入閘、誰會被篩走。香港2020成員、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竟然說方案已經能發揮「公民提名」的效果,真是「幽默」。按陳文敏的邏輯,其實現時的特首選舉方法,都在發揮「公民提名」的效果,因為選舉委員會是包含了民選立法會議員,而他們是由全港選民選出來的吧!
舉個例子,就好像玩《PAD》一樣,你用的是光隊,但畫面只有一粒光屬性的珠,香港2020的方案,只是由原先只有一粒光屬性的珠,增加到變成兩粒光屬性的珠,你仍然無法發動攻擊的!一句講哂,「香港2020」方案根本就不是「公民提名」,其客觀效果是借「公民提名效果」之名令群眾對公民提名感到困惑。
而「18名學者聯署方案」,建議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參考現時選委會1,200人,首三界別取消公司或團體票,改為個人票。提名方法最為奇怪,若然你能夠獲最少八分一提委會委員提名,你可以直接爭取最少八分之一提委會委員(即150名)提名成為候選人,這條路相信是建制派候選人走的路;另一方式是先經「公民推薦」,取得最少約7萬名(全港選民的2%)、最多約10萬名選民(全港選民的3%)推薦,獲公民推薦後,仍要獲最少八分之一提委會委員方可成正式候選人。每名提委只能提名一人。
不論我有沒有7萬名的「公民推薦」,其實最終也要八分之一提委會委員提名,才能夠成功入閘,那麼為何我要去找7萬名「公民」去「推薦」我呢?既然提委會掌握了唯一的權力,決定誰能夠入閘,「公民推薦」程序只是花瓶嗎?筆者認為,這個「公民推薦」程序其實是一個「申訴」制度,讓中共不喜歡的人士可透過收集聯署,去顯示自己有很多香港人支持,向中共施加政治壓力,祈求中共會回心轉意,容許他入閘。但中共會接受這個「申訴」制度找自己麻煩嗎?
相信「香港2020」和「18名學者」在設計上述方案的時間,也抱著「讓泛民能夠有一個人能夠入閘」作為設計原則。按照常理,透過上述兩個方案,泛民都應該能夠派出一位候選人入閘,但究竟我們是在爭取民主,抑或是爭取一個泛民能夠派一個人入閘的政改方案呢?
若然中共想篩走某些不喜歡的人士參選,隨時可以在將來透過本地立法,修改提名委員會各界別的選舉辦法。在立法會修改功能界別的選民資格的相關法例,不用經三分二同意,只需簡單多數通過,所以泛民沒有否決權。若泛民因此突然無法入閘,只能說句「今日是民主最黑暗的一日」完事。
爭取民主不單是為了其內在價值,民主還是一個建基於政治平等的集體決策制度,這個工具能保障每個人的權利。「香港2020」和「18名學者」兩個方案都嚴重違反了普及而平等的政治權利的原則,提名委員會組成無法真正反映社會的實況,工商、金融界和專業界等中產以上的人士在社會上的人數明明比基層勞工少,但他們卻在提名委員會內擁有更多的票數,即少數人擁有更大權力,這根本就並非民主。親勞工、親基層的特首候選人隨時會被篩走,但支持他的人數卻可能佔了社會大多數。
另一方面,泛民其實不是一個政黨,泛民初選可能會壓抑了某些原先是少數派的人士入閘,喪失在正式選舉論壇,漸漸獲得巿民支持成為多數的機會。那些泛民少數派人士,也可能較建制派第二、三位入閘的人士擁有更加多市民支持,但卻在泛民初選中被篩掉,合理嗎?再者,其實所謂「泛民」和「建制」之分的局面,也並非永恆的存在,假若泛民有一天分裂成左翼和右翼,政綱南轅北轍無法團結,一個只讓泛民一人入閘的選舉方法,猶如在打壓人民的意願,激起分化和矛盾。
香港民主的進程一直仍然停滯不前,香港人曾經上街呼喊過「88直選」、「民主回歸」、「0708雙普選」、「2012雙普選」等訴求,要求港英殖民政府和中共政權推行普選,讓香港人能夠當家作主。可惜的是,香港人的民主夢,每一次也遭到親中人士和保守勢力擊碎。
現在,香港人站在歷史十字路口上,希望香港人能夠團結一致,爭取含有公民提名的方案,不要未戰先輸。
參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