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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救不了中共港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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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未下,香港法律界幾乎眾口一詞質疑反對。除了梁愛詩﹑鄭若驊﹑湯家驊之流,極個別中共馬前卒為之鳴鑼開道之外,香港法律界包括前終審庭大法官李國能等,都不畏強權直斥其非,證明這條國安法,正是謀殺香港的一枝毒針。

林鄭月娥居然夠膽說李國能「孤陋寡聞」,難道李國能對香港法治的理解,還不如她一個大半輩子做行政,只有私慾沒有公義的人嗎?

李國能大法官十幾年為香港法治把關,他對中港兩地法律制度的本質區別,對香港普通法精髓的理解,在香港沒有人可以與他相提並論。林鄭月娥什麼東西,膽敢指責李國能「孤陋寡聞」?她憑什麼?

香港法治已經毀在林鄭月娥手上,近一年來,她唆使警察野蠻執法,又強詞奪理搬龍門玩弄法治,她之所以越來越凶狠,是為了補償她沒管治好香港,沒辦法訂立二十三條,向中共交差,因此只有更殘暴鎮壓香港人的抗爭,作為她向中共表忠的投名狀。

建制派日日說,二十三年立不起二十三條,好像二十三條立不起來,責任在香港市民。其實,二十三年來,除了惹起五十萬人示威那個葉劉的版本之外,香港政府幾時推出過第二個版本來?葉劉的版本全面掠奪香港人的自由,強姦原有的法治,香港人反對正是題中應有之義,但如果立二十三條是香港的憲制責任,那一個版本太野蠻粗暴被迫收回,不是應該吸取民意,修改條文,拿出第二個版本徵求意見嗎?第二個版本不行,再斟酌第三個第四個版本,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職責,為長遠的法治計,都是應該的吧?

政府不作深刻檢討,不深入了解香港市民的憂慮和訴求,反倒從此將二十三條置諸高閣,然後又將二十三條立不起來的責任,推在香港市民身上。每次有記者問及,林鄭都說二十三條問題在香港沒有共識,短期內不會再推。那究竟是香港人不同意立二十三條,還是政府有意將其擱置?

從老董到曾蔭權,再到梁振英,再到林鄭,四任特首人人都推莊,人人都不接觸,二十三條之延宕,根本不是香港市民的責任,而是中共港共自己刻意迴避所致。自反送中運動以來,民意全面翻盤,林鄭成了過街老鼠,民調冇眼睇,這種形勢下,更不必指望可以循正常途徑依法訂立二十三條了。

正因為四任特首避立二十三條,中共等不及了,就以二十三條立不起來為理由,乾脆直接插手,立一條國安法,凌駕所有香港現有法律。中共這一橫手干預,正是對幾任特首怠政的不滿,難怪林鄭想索取國安法條文,上頭都不給她,顯然是擺臉色給她看,示意她國安法已經不關她的事,是中共自己的家事了。

中共借林鄭的手摧毀香港,林鄭借中共的手踐踏港人,上下狠狽為奸,香港危矣。但國安法能收服香港人嗎?中共得不到香港民心,港人對中共越發不共戴天,對林鄭則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不管是二十三條還是國安法,都不能改變中共港共走向末日的大趨勢。

國安法越嚴酷,香港人越不服。中共港共不明白,最可怕的不是街頭勇武派的裝修和私了,而是幾百萬香港市民內心的憤怒。你要剝削我們的自由,掠奪我們的權利,你讓我們失去生活的安全感,然後你還指望我們會和你配合,乖乖做順民,你也太天真了吧?你有辦法治我們,我們也會有辦法治你。

香港人不會被國安法收服,也即香港永遠都不會平靜,鬥爭方式會改變,鬥志不會衰減。如此,中共得到什麼?充其量得到一個僵死的城市,這個城市活力沒有了,無名火四下流竄,大街小巷都是怒目以視的市民,政府施政無從下手,破壞力來自四面八方。再加上世界各國的制裁,外部環境迅即惡化,如此半死不活的香港,最終變成中共的大包袱。

中共最怕的是,鎮壓不了七百萬香港人,就無法統治十四億大陸人。中共不明白,靠鎮壓是無法治理一個國家的,國家要靠德性﹑靠法律﹑靠人民的擁載來治理。你有強權,可以用到盡,但強權只會加速你的敗亡。

多行不義必自斃,中共等天收,林鄭也等天收,到那一日,再看看國安法有什麼回天之力。

原文刊在作者 Facebook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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