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0367

政府漠視市民對中共司法制度的厭惡痛絕,實在咎由自取!

$
0
0
內容: 

2019年2月13日,香港政府推動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目的是向中國大陸、澳門和中華民國(台灣)等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和進行法律協助。針對社會關注逃犯被移交後在審訊中的權利,港府強調在協定中可加入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盤問證人權利、不能強迫認罪、上訴權等符合一般人權保障的要求。該法例規定是否引渡涉嫌逃犯,亦受行政長官、律政司及法庭三方面嚴格把關。《條例草案》經大幅修訂後,基本上已得到立法會建制派議員一致支持。

儘管涉案人受上述多重法律保障,最後亦可依法被移送大陸接受審訊。有別於其他擁有相對完善司法制度的民主政體,中共的司法制度主要是協助當權者剷除異己,從而鞏固自己的政權,「黨說你有罪,你便有罪」,這就是人治、甚至「黨治」。任何保障移交逃犯司法權利的法律條文,實在是港府自欺欺人、一廂情願的良好意願。

我們大可預料,就算涉案人在香港會積極抗辯,但在依法移交內地後,未受法庭正式審訊前,可能早已在央視《新聞聯播》的鏡頭下「被自願地認罪悔罪」。其後,該被告可能與其他內地涉案同胞無異,在顧及家人及自身的安危時,在庭上的鎂光燈映照下,高度讚揚祖國司法制度的文明,並強調不會上訴,一切預設的答辯劇本,與「被禁聲、被旅遊、被嫖妓、被軟禁、被監控、被隔疫、被自首、被失蹤、被吊頸、被自殺、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荒誕新聞,大家還感到陌生嗎?

可悲的是,港府明知內地的司法制度不公不義,還堅持在2019年6月9日的大遊行後,即晚公佈《條例草案》將於6月12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雖然我明白政府往往視民意如糞土,但是共產黨長期被詬病嚴重違反人權,視法律如無物,港府為何仍甘願冒險相信其不堪的司法制度?究竟是高官錯判形勢,還是身不由己?無論如何,筆者可以十分肯定,政府漠視市民對中共司法制度的抗拒不滿、厭惡痛絕和極度不信任,加上其後嚴重的警暴問題,最終導致觸發今次整整一年,至今還未結束的社會運動,實在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0367

Trending Articles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