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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發信質問懲教署使用胡椒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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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民陣人權組今日發給懲教署署長的信,質問關於懲教署使用胡椒噴霧攻擊被囚禁或被拘留人士。

單日堅先生
懲教署署長

懲教署總部
香港灣仔港灣道十二號
灣仔政府大樓二十三、二十四及二十七字樓

單日堅先生:

民間人權陣線是一個由四十七個民間團體組成的聯席。我們關注到近期懲教署職員在收押所和監獄內,使用胡椒噴霧攻擊被囚禁或被拘留人士一事,我們認為懲教署職員有濫用權力之嫌。

有關的事件,除了近日傳媒報導台灣疑犯陳竹男2009年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期間,遭職員毒打致死後,亦包括一名還押在大欖女懲教所的非洲裔女子,因收起食用的麵包,被懲教人員一日內兩度近距離施放胡椒噴霧,導致面部嚴重灼傷,雙頰及鼻子脫皮。

我們想透過此公開信,向懲教署提出以下幾個質問:

1. 所有在囚或被羈留的人士進入受懲教署監管的範圍前,均需要接受職員的詳細搜身,身上理應沒有可以傷害職員的武器,懲教署職員有必要像警方一樣,以胡椒噴霧對待在囚或被羈留的人士嗎?

2. 所有的拘留所和監獄都是密封的地方,我們質疑懲教署職員是否適合在該處使用胡椒噴霧?

3. 不少曾參與遊行請願的人士都知道,當一旦被胡椒噴霧襲擊後,必須立即以鹽水清洗,我們想問署方是否有這些設備,讓受襲人士可以即時清洗,以免有任何損傷?

4. 我們要求懲教署公開,在過去曾使用胡椒噴霧攻擊囚犯或被羈留人士的次數,在何種情況下會使用,有沒有機制,及檢討是否有必要在羈留所或監獄中,繼續使用胡椒噴霧傷害被囚或被羈留人士?

由於懲教署所有對囚犯或被羈留人士的對待,公眾均無法進行有效的監管,而懲教署職員亦可以在無需解釋的情況下,對他們進行毆打或苛待,家屬亦無法得知事件的真相,因此我們要求懲教署職員有必要放棄使用胡椒噴霧等武器,令囚犯和被羈留者在安全的環境下接受刑罰,此舉亦有助囚犯的更新,我們對於以暴易暴的方式處理問題,表示非常不滿,希望署方可儘早改善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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