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於昨日(3月1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主席王維基就近日港視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有關流動電視牌照的爭議,作出釐清。王維基表示港視自1月起多次去信通訊辦,就播放制式等問題提出查詢,可惜通訊辦多月來一直拖延,不願意直接溝通。他又指出無綫和亞視的固定傳送者牌照只容許定點傳播,但現時兩家電視台都有提供流動電視服務,通訊辦卻沒有規管,王維基對此感到費解,不明白為何這種酌情權不能用於香港電視。
無綫電視晚上發表聲明回應,批評港視轉移視線和罔顧事實,指無綫根據免費電視牌照規定所用的DTMB制式是供定位電視接收,不適宜用流動裝置收看,訊號既不穩定,畫質亦惡劣;而觀眾用手機或流動裝置收看的節目是經互聯網傳送,而非透過大氣電波播放。通訊辦亦於晚上回應,同意此類節目是經互聯網傳送,並指無證據顯示兩台正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通訊辦拒絕溝通
王維基在記者會上表示,王維基表示港視自1月起曾四次去信通訊辦,就播放制式等問題提出查詢,但當局對於港視提出與通訊辦全體成員會面,詳細解釋技術細節的要求視若無睹。一直到3月10日的立法會資訊科技委員會討論免費電視續牌問題時,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才表示港視採用DTMB制式可能觸犯《廣播條例》;而在翌日,港視便收到局方寄來的律師信。
突然監管流動電視牌照
王維基指早在2008年政府推出相關政策時,所有議員均表示不需要更改牌照內容;到了2011年,政府鼓勵買家競投流動電視牌照時,亦表明該牌照不受《廣管條例》監管。然而,在港視以1億7千5百萬投得流動電視牌照後,局方卻要求港視不可有超過5,000用戶,並對港視的流動電視提供的速度、影像解像度作出限制及管理,完全違背2008年至2011年間對流動電視牌照的立法原意。局方在對港視進行監管,提出要求後卻沒有再提供相關的解決方案,令港視無所適從。
雙重標準?港視在酌情權以外
港視在通訊辦的多番阻撓下,在制式、用戶數量都未能符合通訊辦的標準。然而,作為執法機構的通訊辦具靈活性,對於牌照管理有酌情處理的權力。王維基指出,現時兩家持免費電視牌照的電視台,無綫電視和亞洲電視領取的固定傳送者牌照,根據《電訊條例》它們只可提供「入屋」的電視訊號服務;但無綫和亞視現時亦有發展流動電視,即是把訊號「出街」,而通訊辦卻並未有執法,反之對港視的牌照在制式和用戶數量上,則進行監管和限制。王維基表示,不論港視的綜合傳送者牌照,或現時兩家免費電視營辦商的固定傳送者牌照,兩類牌照的條文並未有明顯出入,通訊辦行使的酌情權卻只便利於現時兩家營辦商,通訊辦行使酌情權的準則不清晰,有欠公允。
一直只想按法律做事 望有商有量
王維基多次強調,港視由始至終只想按法律文件做事,從未有想過要走任何灰色地帶,牌照給予他們做多少,他們就做多少。王維基表示,港視作為香港及美國上市公司,有必要釐清業務發展,對股東負責,希望局方能提供相關證據及法律文件,並公平對待三家營辦商。王認為通過與局方的面談,才可以有效構思技術方案,他希望仍然以有商有量、合情合理的態度解決,並會盡量配合,提供一個有質素的電視頻道。至於無綫電視和亞洲電視懷疑違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的事宜,王維基表示,他將會去信了解相關事情,他強調旨在了解政府的辦事原則及理據,而並非阻礙同業發展。
編輯: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