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就政府戲仿諮詢歸納性文件之聲明》
政府於2014年3月12日公佈準備於3月18日向立法會交代的討論文件,就此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有以下幾點回應:
1. 本聯盟堅守合理使用版權作品以保障二次創作及表達自由等的公眾利益。政府試圖以創作內容劃分豁免範圍,零碎地豁免某些合理使用,變相限制創作自由,違反資訊多元原則,並不能維持合理平衡。
2. 修訂加入科技中立字眼「傳播」,以應付未知的科技發展為由,把所有傳播方式也受修訂後的版權法管制。因此,聯盟要求對此無限大的修訂作出合適的制衡,故提出「個人用戶衍生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 "UGC")豁免應付未知的科技發展及創作模式。
3. 政府仍以零碎的表達手法作豁免,與世界版權法脫節。世界各地開始以只需符合某些條件就給予豁免,如美國公平使用及加拿大個人用戶衍生內容。二次創作者很難事先把創作侷限在戲仿或其他類型的創作形式,然後才去創作。
4. 政府在討論三步檢測的「某些特別個案」採用太過狹窄的觀點,以致誇大加拿大個人用戶衍生內容的爭議性。使用政府相同的分析,美國的公平使用也不符合「某些特別個案」。由此可見,政府為打擊「個人用戶衍生內容」豁免、限制創作及表達自由而採用雙重標準,以達其政治目的。
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對政府是此建議未有加入個人用戶衍生內容豁免表示極度遺憾。如政府最終方案仍未回應聯盟之要求,聯盟將會把行動升級,要求議員在立法過程拉布,推倒網絡廿三條以保障市民創作、表達及網絡自由。
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
2014年3月13日
註: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