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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李克強報告 揭指引主觀 議員斥屬政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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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_保安事務委員會_黃毓民
議員黃毓民認為懲罰過輕,犯錯層高「連名都無」,懲罰非常輕。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就監警會於李克強訪港審查報告召開會議,警務處處長及監警會主席均沒有出席,未能實現日前警務處處長所說的公開辯論。會議中多位議員問及事件是否涉及政治考慮,核心保護區的定義以及行動指引中使用避免令總理「難堪」、「保持儀式莊嚴」、「暢順下進行」等。警方代表否認涉及政治考慮,承諾日後統一以及清晰字眼。

指引字眼「主觀」 妨礙採訪和集會
自由黨田北辰及人民力量黃毓民都質問調查報告中有否上級警司受責罰,黃毓民更認為懲罰過輕,落案紀錄也不用,只有前線警員受壓,上級完全不用負責。民主黨涂謹申指,過往十年多次於立法會質問警方會否在指引中使用主觀字眼,警方全盤否認。今次卻會議承認以往都有使用,涂形容是因為警監會「捉到正」。2011年8月李克強訪港期間警方行動指令列明要避免令總理難堪,以致身穿平反六四衣服的市民在居住屋村被捕,事件被指警方工作超越保障安全的工作範圍。警方回應日後會統一及清晰行動指令中的字眼,亦在涂追問下承諾日後行動指令會列明須保障遊行及集會自由。

功能界別議員林大輝笑言警方行動不可能沒有政治考慮,而且認為必需要有政治考慮,並無不妥。而難堪、莊嚴等字眼都沒有問題。主席葉國謙亦認為此等字眼沒有問題,但若警方指令不清晰代表警方失職,須負上責任。

20130205_保安事務委員會_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
監警會只派出秘書長朱敏健出席,警務處長亦迴避會議。

議員斥警方無改善
公民黨毛孟靜於會上,質疑警監會於報告上指2011年後警方已作出多方面改善,卻在2012年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時,記者問及平反六四後即時被警方帶走並拘留,要求指出改善證據。警方指不評論個別案件,但就傳媒採訪上已成立傳媒聯絡隊加強與傳媒溝通。其後毛孟靜更追問能否承諾日後傳媒再向政要問及平反六四並不會受拘捕,警方並沒有正面回應,重申沒有政治考慮,只要不影響安全就不會妨礙採訪,重申保安措施是必要的,對市民造成影響希望市民能接受明白。

社民連梁國雄指警方行動有違憲法,指核心保護區保護的是重要人士之面子,卻剝奪新聞自由和市民遊行集會自由。他認為平反六四等字眼是客觀陳述而沒有令政要尊嚴受損,這是警方憑好惡而決定市民的自由,是非法拘捕,並要求公開七一遊行警方報告。警方代表並沒有回應任何梁的提問。

工黨何秀蘭最後提問警方會否接納監警會意見,於部分問題徵詢法律意見。警方回應已作出改善,不會徵詢法律意見,被何笑言「改過但不認錯」。

相關専頁:港大八一八戒嚴事件2011警權

編輯:方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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