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壇元秋之稱的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佔領郵輪,成為本地頭條新聞。蔣議員憑着郵輪欄杆,雙手捲成話筒向在場傳媒喊話,完全配合她在立法會發言時的滑稽形象,令人印象深刻,也成為網民惡搞的對象。蔣議員說,乘客是弱勢社群,郵輪事件,反映大財團欺壓弱勢。她事後在面書表示:「本人經再三檢討後,認為如相同事件再次發生,本人處理方法將會依然,因為我是議員!在市民需要我幫忙的情況下,我只有一個選擇,就是『不離不棄』!」縱使受到惡評,但卻無悔。
雖然程度不同,輿論幾乎一面倒指摘佔船事件,網上更瘋狂洗版,指摘乘客是刁民,蔣麗芸帶頭搞事,令下一批乘客無法準時啟航,影響他們的利益,破壞香港作為國際港口旅遊城市的形象,與大陸霸飛機佔巴士索償的「旅霸」根本沒有分別。更力主船公司旅行社把蔣麗芸和霸船乘客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有些批評更是苦口婆心,指蔣麗芸可以先帶旅客離開郵輪,在不影響下一批旅客行程的前提下,與船公司或旅行社談判,才是正確的辦法。
這些指摘,不是全無道理,客觀效果也的確如此。仔細分析,套入香港其他抗爭事件,也完全適用。例如年前的貨櫃碼頭工潮,工人佔領碼頭,阻礙其他車輛進入,目的是影響碼頭運作。又例如再早期的囍帖街重建,居民露宿抗爭,阻止清拆進行。這些行為,都被建制輿論指為激進行為,破壞和諧,影響經濟,阻住地球轉。
或者讀者會認為,貨櫃碼頭工潮,是因為工作環境極度惡劣,工人起來抗爭爭取合理權益。而保育囍帖街運動,是推動居民參與市區重建的理想。工潮和保育,形式都是佔領,目的都是以延遲或打亂對方的原定計劃,令其有所損失作為抗爭手段,但動機卻比佔領郵輪要求賠償高尚得多,兩者絕對不能相比。無疑,這確是事實。
抗爭事件的對錯,確實不能只留於表面形式,還要深入觀察內裏的前因後果,不單看會否影響其他人或導致經濟損失,還要看行動的性質和規模,是否與事件的性質相對稱。郵輪旅行團少去了一個景點,就要用佔領的手段來索取賠償,是否合乎比例,自有公論。
佔領郵輪事件,當中有些論點是非常值得深入探討的。佔船者認為,如果離開郵輪,就失去談判的本錢,就是因為有下一班乘客,佔船者的行動阻延了他們的行程,令他們有所損失,才會對船公司構成壓力,才會肯展開談判。
如果我們不因人廢言或因事廢言,在抗爭的過程中,這些論點都成立,都值得探討。問題是,當建制派和極左輿論,鋪天蓋地聲討佔中,說會如何影響他人,破壞經濟,甚至引起動亂,恐嚇會出動解放軍鎮壓。左派龍頭政黨民建聯的副主席蔣麗芸,卻用同樣的理論,用佔領的方法達到抗爭的目的。佔領確實是有效的抗爭手段,建制中人,應該向蔣麗芸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