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學在大陸生活,常駕車出行,有一回搭他的車,他就告訴我大陸人駕車的習慣──永遠走在快線上,不超車也要阻礙後面的車超前,老是不願回到慢線。我後來在大陸乘車時,每每加以印證,果不其然。這種駕駛態度可稱為損人不利己,其實又何獨見於駕駛之上,社會上的情況正是普遍如此。近年,香港人頗以文明自居,與大陸人相對,而彼方即使未至於野蠻,也難免於落後。然而,香港的道路使用者也不見得就很先進。據我的片面研究,香港人走在路上是往往置他人於不顧的。香港人十之八九走在路中央,施施然的,若是三五知己,有時甚至一字排開,散步談天,旁人倘要趕路,情況便頗為尷尬,或得強擠過去,或得尋找罅隙穿越。總之,就是道路使用者永遠佔住路中央,不自覺讓到一旁,非得強擠硬穿他們才稍稍讓路。我不敢說香港人有損人不利己的主觀意圖,但卻可以肯定,他們有這樣的客觀效果。然而,也就是這樣的香港人以文明自居,而以大陸人為落後。也難怪,雖則同樣是道路使用者,彼方是駕駛者,而自己則是行人。但行人就有不文明的特權麼?我再一想,那倒不是,所不同者乃在於所謂文明其實是體面一點的野蠻,這就正如美國的有毒資產,經過包裝售賣到全世界,是文明,然而畢竟有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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