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按:本文原刊於南華早報,文章內容清楚交待香港政策如何縱容外傭被虐事件一再發生,為了讓中文讀者更了解情況,希望將之翻譯,能讓公眾更清晰了解問題所在,倡導對外籍家務工有更合理更人道的政策。]
圖片來源:Facebook page 全城緝兇!支持受虐印傭!Justice for Erwiana! Justice for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原文連結: http://www.scmp.com/comment/insight-opinion/article/1406060/hong-kongs-m...
原文作者:Meredith McBride
23歲外傭Erwiana Sulistyaningsih懷疑遭受虐打、燒傷、苛待,以至病情危重。這些令人反胃的照片在社交媒體中廣泛流傳,移民家務工備受身體虐待的慘況顯露於人前,一再令香港蒙羞。
到底怎樣才會令香港政府針對這種駭人聽聞的虐待有所回應?明顯地,現時的制度無法阻止外傭受虐一再發生。早幾個月前,印尼傭工Kartika Puspitasari在法庭案件中揭露,僱主放假外出時強逼她穿尿片,捆綁在椅子,數天動彈不得。
這些僱主竟可對她們的外傭年年月月施以虐待,而沒有任何懲處,縱容這些情況的法律和政策一定要修改。
香港帶有歧視性的政策,使外籍傭工權益備受限制。在入境處「兩星期遣返規定」下,外籍家務工無論在任何理由下辭工,都必須在14天內找到另一個僱主聘用,否則再逗留在港則是違法。一般外傭的工作簽證批出需時四至六個星期,而每日的簽證延期需要繳付港幣$160,所以她們大多數都要先離開香港,直至工作簽證批出才能回來。
勞資審裁署的個案至少要兩個月處理;受虐個案更可能處理經年。這簡直讓受虐工人控告僱主或中介公司成為不可能的任務。即使虐待情況被公開,公義仍然得不到申張。
根據移民工牧民中心(Mission for Migrant Workers, MFMW)於2012年進行的研究發現,18%的外籍家務工遭受僱主的身體虐待。香港現時有超過290,000個外籍家務工,如果數據能反映真相,則可能有約52,000個女工正在被僱主苛刻對待。
「強制同住政策」削弱工人的私隱、個人空間和休息時間。YouTube上有不少影片都顯示外傭睡在僱主家中的櫃、地板或者浴室裡,工作轉介公司對這些情況多數視若無睹,尋求庇護的外傭則排山倒海地向民間團體湧過來,根本都應接不暇。如果Erwiana是獨自居住,或者與其他傭工同住,就有可能會讓其他人知悉她的情況及揭發她受虐之事。可是,她卻默默忍受着在8個月的被虐生活,一直沒有任何人知道她的處境。
根據人權法案第三條,政府有責任保護工人免受苛待及其他不人道對待。香港是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參與國之一,所以香港政府在國際上亦有此責任保護所有工人。政府應該承擔這個保護外傭的責任,但顯然是做不到。
香港曾經邁向過很多里程 – 終止過警察的腐敗、營造健康的投資環境 – 既然如此,又怎能將移民工置之不理?七十年代後期開始,菲律賓向香港輸入外傭,香港的經濟就同步高速起飛。這些工人讓香港家長安心工作,對香港經濟帶來無盡的貢獻。
限制工人必須與僱主同住是不折不扣的現代奴隷制。加上防止外傭「跳工」的政策,不但不能制止外傭受剝削,更是確保了像Erewiana這種令人噁心的不人道對待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