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毒助康復計劃」無疑對現時面對子女濫藥問題而傷心絕望的家長,給予一點的希望和出路。在諮詢過程中,禁毒常務委員會不只一次指出,驗毒計劃如果能成功推行,就算被驗到,也只是轉介至社會服務,不會像現時要留案底。因此,其實間接地鼓勵家長可以考慮報警協助以處理子女的濫藥問題。石丹理教授亦提過,家長的主動求助也是其中一個方法,解決驗毒計劃導致進一步忍敝的可能性。
不少家長聽到驗毒計劃的宣傳,相信就算被驗毒,子女也不會被拘捕,衍生將來報警求助的想法,但這個想法是真碓的嗎???
反社區驗毒社工陣線在檢視諮詢文件時發現一個很大的漏洞和誤導,在今天社會服務聯會舉辦的諮詢會,陣線成員亦親自向石教授求證,問題如下:
根據諮詢文件提出,警方需要根據兩大被稱為『高門檻』的合理懷疑條件下才可進行驗毒程序,即「在附近發現懷疑為毒品的物質」;以及「當事人的身體狀況、行為及隨身物品,顯示該人可能剛吸毒」。
若家長發現兒子在家中吸毒,並致電報警,有機會出現以下三個情況...
第一:子女得悉後暗自丟棄所管有的毒品,警方在現場因無法找到懷疑毒品的物質而令被迫收隊離場,及大嘆無奈,家長更要承擔報警後與子女關係破裂的風險;
第二:在找不到任何毒品痕跡,警方立即在家中製造「懷疑為毒品的物質」;例如在家中找出諸如麵粉、沙粉或中成藥之類的物質替代為「懷疑為毒品的物質」,但大家應該理解這種行徑已涉及妨礙司法公正。但是,我們堅信警察的專業、合理、合法的專業精神。故此,警方依然無法找到「懷疑為毒品的物質」而被迫收隊離場。
第三:在兒子不知的情況下家長鬼鬼崇崇下報警,警察突然上門並即時檢獲「真正的毒品」或「吸食毒品的工具」,雖然作為家長「大義滅親」舉報兒子之時應會想起電視的宣傳短片中提到:「第一次被捕能得到不被檢控的機會。」,可惜,請大家不要忽略一點,以現時的法例,警方會繼續以《危險藥物條例》管有危險藥物或藏有吸食工具而拘捕的年青人,根本不會有進行驗毒的可能性。
因此,其實無論如何,家長面對濫藥子女在家濫藥,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選擇報警,驗毒的程序根本就無法啟動。
我們認為政府以「舉報便能助康復」作宣傳技倆,明顯是誤導家長的單一做法。前缐工作經驗告訴我們,家長從來都不難知道子女有否吸食毒品,相反選擇不舉報子女的家長,他們大多處於非常兩難的處境,例如他們擔憂舉報後產生的連漪作用,如有案底、製造家長與子女不能修復的傷口、不想合演「忠與奸」的角色,或者聽說戒毒所不能戒毒,更甚令他們認識更廣大的吸毒網絡。
在過去,我們曾發現父母大義滅親後,子女憤而跳樓自殺身亡的例子。這些意外實教我們惋惜。誠如理工大學學生輔導網絡主任崔日雄早前的評論,父母處理子女吸毒問題應冷靜思考子女吸毒的背後原因,因為很多個案都是因家庭問題所致,所以注重溝通及關懷,可能比報警更容易令子女接受,且能給予他們改過的空間。
姑且不評論究竟政府是否務求令計劃成功推行而誤導家長,但現實是,現時不少的家長對計劃的認知嚴重不足,誤會了驗毒計劃的可行性。陣線今天已即時要求石教授日後需要在不同場合清楚交待計劃的限制和盡力澄清現時出現的誤會。
同工們,我們也懇請大家好好向家長進行詳細的講解和教育,以免他們的希望日後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