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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撤銷對著名維權人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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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2013年12月26日)-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政府應立即撤銷對著名維權人士許志永的一切政治性檢控並將他釋放。許志永最早可能在2013年12月28日出庭受審,在年節期間開庭的目的顯然是為了盡量降低國際對該案的關注。

許志永現年40歲,長期倡導中國的法律改革、批判一黨體制。他在今年四月份遭到逮捕。許志永是在民間新公民運動成員發起一連串小規模抗議活動後被捕,被控“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最高可判處五年徒刑。起訴書指出,許志永組織和鼓動家長在教育部前示威,要求讓孩子在居住地入學,並且組織反對官員貪腐的抗議。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說他決心掃除貪腐,但當許志永大膽就此發表意見,卻遭逮捕,”人權觀察亞洲部主任布萊德・亞當斯(Brad Adams)說。“最能證明對許志永的指控是欲加之罪的,就是官方的起訴書,裡面除了說他對公共關心的議題進行和平抗議之外,別無罪證。”

許志永是北京郵電大學的法學講師,曾被官方喉舌中央電視台評為中國“十大法治人物”。2003年,他參與向全國人大建議對“收容遣送”法規進行違憲審查,讓這種行政拘押制度終獲廢除。

2009年,許志永協助創辦的公盟法律援助中心遭誣指逃稅,他和一名同事因此被警方拘留,最後他被迫將該組織解散。2012年,許志永成為新公民運動的發起者之一,號召在中國的一黨政治體制下發展公民社會。

當局自2013年4月起將許志永軟禁。他在7月16日被帶走拘留,8月2日被正式逮捕。警方在12月4日將許案移交檢察機關。12月13日,他被依刑法第291條正式起訴。

人權觀察指出,對許志永的檢控顯然是廣泛打壓新公民運動的一部分。這個運動已形成一個非正式的公民權利組織,倡導各項公民權利的促進,包括要求官員財產公示以遏制貪污,以及保障移民工子女的權利。

當局同時還逮捕了一位具有公民精神的企業家王功權──他在9月13日以與許志永同樣的罪名遭到拘押──以及全國各地逾50位維權人士。新公民運動的三名成員被控“非法集會”,於12月3日出庭受審,判決尚未公布。

許志永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其起訴書指許志永於2012年7月5日,做為“幕後指使者”,“組織、煽動百餘人赴教育部聚眾滋事,拉橫幅、呼口號,且不服從公安警員管理,嚴重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

起訴書進一步指稱,許志永等人利用“官員財產公示”議題“組織和協調多人在公共場所聚集,”暗示任何抗議行為都是違法的。

起訴書中描述示威者的各種動作──諸如“張打橫幅、散發傳單”、“使用擴音器”、“吸引群眾圍觀”和“將現場照片上傳網絡”──這些行為本身都是合法的。它說示威者違抗執法人員命令、拒不解散,但並未說明這些行為和當時不在示威現場的許志永有何關聯。

許志永的辯護律師張慶方曾公開指出,在這些活動並未涉及向警方施暴或財產損失之下,警方和國家檢察當局並未說明這些行為對公共秩序的擾亂為何達到“嚴重”程度。

在這項抗議行動前,該團體為爭取移民工子女能就讀公立學校已和平抗爭長達數年。他們的行動方式包括出版調查報告、法律意見、不斷求見教育部官員和試圖向法院起訴。

“由許案背後的政治動機看來,該案開審後幾乎必然定罪,”亞當斯說。“許志永受到的待遇,正是習近平統治下中國公民社會整體命運的指標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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