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Napo
話說謝偉俊在明日星期三11月20日在立法會動議減稅,實際上,佢係要幫財團及有錢人減稅:減企業利得稅。
香港政府過往減過什麼稅? 只有三種:
一、07年時曾蔭權幫減財團減了企業利得稅,為大財團慳了過千億;
二、唐英年06年幫有錢人取消紅酒稅;
三、取消富人遺產稅,所有富二代唔洗交!
以上說明,實際上一味只向財團減稅,令有錢佬更有錢,幾時有向小市民減過稅?
1) 先減財團稅,為將來加窮人稅鋪路
政府來自大財團的收入大減,到時就會提出加GST (服務及銷售稅),向所有市民加稅。這是政府在2004年時的策略。
2) 比例上市民交最多是地產稅,點解唔減?
個個都要交稅,比例上基層及中產仲要交得最多!平時
3) 交得最多的係咩稅?
是地產稅:衣食住行全部都要比租比錢地產商。
食個20蚊魚蛋麵都要交10蚊比地產商,買件衫亦都要比比租地產商。所有消費,根本都係向地產商進貢,而地產商就係買地時向政府進貢。
要減稅,就麻煩向小市民減左最重負擔的地產稅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