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一: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的會議法定人數變為包括主席在內的20名委員
20/70<1/3 你係老闆,你會容許2/3員工不用返工?
當立法會大會進入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即表示提交立法會的重要議案(例如財政預算案)進入討論階段,待討論完後,便回復立法會大會進行投票。換言之,保皇黨不想討論,不想議政,只想做舉手機器。
修訂二:如有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起立,呈請書即告交付專責委員會內務委員會處理。(由20人變為35人)
要查官員瀆職?難上難!
立法會要調查瀆職官員或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事項,本可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委員會具有法定地位,有權傳召證人及要求呈交文件。但是,由於議員議案要分組點票,成立專責委員會必須在兩個組別(直選及功能組別)均取得多數才可通過。保皇黨控制的功能組別屢次從中作梗,例如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期間涉嫌濫權亂花公帑、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五千萬事件涉嫌行為不當,都被保皇黨否決成立委員會調查。行為不當,都被保皇黨否決成立委員會調查。民主派議員只能透過呈請書方式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
呈請書的入門門檻較低,過去,只需要不少於20位議員站立支持該呈請要求,便可成立專責委員會。但是,由此召開的專責委員會卻沒有法定地位及權力,受調查的官員可以虛應故事,甚至不出席及拒絕交文件!
連這個少少的調查權,都被保皇黨扼殺!
今後,全部不能通過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
2013年:25名民主派議員站立支持調查湯顯明事件
2014年:21名民主派議員站立支持調查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的延誤
2016年:28名泛民議員站立支持會調查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 五千萬港元事件
2017年:23名泛民議員站立支持調查港珠澳大橋超支
2017年:23名泛民議員及1名保皇議員站立支持調查領查拆售商場及質疑房委會沒有履行《房屋條例》賦予的責任
修訂三:主席有權拒絕議員提出的議案或修正案,或要求有關議員將議案合併;如主席認為恰當,可要求提出議案或修正案的議員解釋其議案主題,以讓主席考慮及判斷
修訂四:主席有權以休會待續的議案是濫用程序,可決定不將休會待續議案提出或無經辯論而把議題付諸表決
零票主席、一錘定音閹割立法會!
立法會議員提議案及提修定案是監察政府及議政的重要環節,議員豈能自癈武功,將權力拱手讓給主席﹗過去,並非沒有主席與提案議員會面商議,謀求就議案(特別是要處理數量龎大的修正案)取得協調,議事規則亦列明主席有最後的決定權,但是,卻不會自定框框,細節限死,而是讓主席與議員有更多的廻旋空間。
保皇黨話係撥「亂」反正,反「拉布」
保皇黨認為修訂議事規則是為了防止「拉布」,撥亂反正。但是,真正的「亂」是不民主的政制,民主派陣營在直選中選民票數佔多數,議席卻是少數。零票或百多票當選的功能組別議員,卻可壓倒直選議員,左右大局!
特首和政府的政策在保皇黨保駕護航之下予取予攜。「拉布」只是少數派議員用以阻撓惡法、惡策在議會通過的一種非常手段!
長毛為誰「拉布」?冷血政府漠視長者!
由1999年開始,立法會已討論成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歷屆政府無視市民要求,林鄭更因結論不合己意,粗暴地推翻了由自己委聘的研究全民退休保障的調查報告,未公眾諮詢已講明否定全民退保。人口老化,三個長者一個窮,危機迫在眉睫,長毛由2012年開始,急長者之所急,連續5年,在立法會審議財政預算案時「拉布」,爭取設立全民退休保障。雖然至今未成,但卻對政府造成壓力,2015年迫使梁振英預撥500億作退休保障之用,次年逼使政府委託專家做退保研究報告及做公眾諮詢,將全民退保再一次帶上社會討論。
長毛為何「拉布」?為保住市民錢包!
大白象工程超支成常態,近年多項工程的超支合共1,023億元,以後更是陸續有來﹗長毛等民主派議員以「拉布」拖延有爭議性的工程撥款,讓社會有時間醞釀關注。2016年,長毛「拉布」為拖延港珠澳大橋香港段超支55億元的撥款,一年後,同一條橋大陸段竟又超支118億元。超支再超支,立法會成為提款機﹗
長毛不會坐以待斃!
長毛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認為保皇黨修改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的出席法定人數是違憲。根據《基本法》第75條,立法會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一半,即35人。其實,梁君彥早前已尋求香港及英國資深大律師意見,均表示《基本法》第75條關於法定人數為半數的規定,除了規管立法會大會外,亦應適用於全體議員組成的全體委員會。但是,梁君彥死心不息,尋找其他法律意見以達其閹割立法會之願。
閹割立法會之役未完,保皇黨磨刀霍霍,陸續有來!
立法會將快速通過一地兩檢和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大白象工程撥款,陸續有來!
文:社民連祕書長 陳寶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