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UGC)在2009年推出「優配學額」(坊間稱「學額回撥」,下同)機制,要求各資助院校回撥4%的第一年資助學士學位學額至教資會(政府特定人力需求目標的學科則無需參與,如教育學位、醫科學位等),院校同時需要撰寫學術發展建議書(Academic Development Proposals,ADPs)競逐回撥學額。
學術發展建議書每三年撰寫一次,根據教資會所述,院校需在建議書內「闡述他們就策略、教與學、研究、和社區關係等多方面於過去三年的努力和成果,以及未來三年的大計。」(教資會,2011),而教資會則設立「設立了一個由海外學者及教資會非來自八所資助院校的本地委員組成的專責小組。」以審批院校獲得的學額。
教資會曾建議2012年度至2015年度的回撥比率提升至7.5%,後來在院校的反對下調整至6%(嶺南由於院校規模較小,繼續維持4%)。而2015年度至2018年度將至,各院校將籌備撰寫建議書競逐學額,未知教資會會否再次提高回撥比率,但無論如何,「學額回撥」作為大專教育界一個重要政策,需要梳理機制對院校的影響和背後的邏輯。
院校之內──縱向的內部矛盾
學額回撥機制看似鼓勵院校競爭,事實上在院校競爭之先,院校之內已因學額回撥而出現內部矛盾。本來院校的衡量發展路向的標準為何,各校有異,但為了回撥學額,對於學系而言都是需要按市場環境提出建議。無疑現下院校開辦課程主要以社會需求為考慮因素,包括報讀生人數,及市場就業需求,工商學科、數理科及科研成為主要學科,以教資會統計收生人數計,工商管理學科的收生人數比人文學科、社會科學等所謂弱勢學科高出約兩至三倍,這些學科一來無就業需求較低,二來收生人數較低,首當其衝成為回撥的考慮之列。
以每次回撥的比率計約百多個學額,已是一個學系的學生人數,當需要考慮回撥的學位從何而來時,衡量背後就是系與系之間的角力。每個系既要協助院校贏取回撥學額,同時要令學系本身贏取更多回撥學額(對弱勢院校的學系而言力保不失已是萬幸)。以浸大為例,就曾因在回撥機制下需要將物理及數碼圖像傳播削減學位甚至削科。對一所院校的學系發展而言造成打擊。
另一方面,每三年的檢討無助院校自身發展,院校不能確保新開辦的課程日後會得到教資會的回撥資助,即在三年資助期結束後,除非院校停辦課程,否則院校需要以原有的資助學位填補,變相在三年後,其他課程的學位亦有機會被削減,而院校亦需要另覓資源以供新開辦課程使用,否則院校本身根本難以持續發展。從院校自身所面對的處境看,教資會根本無意協助院校發展,只是以一個操縱者的角色令院校不得不按其思維而行,導致院校內耗。
院校之間──橫向的惡性競爭
對院校而言,各自的成立理念及發展方向存在差異,而這種差異應視為學術自由的可貴之處,每所院校應有自己的發展路向及目標,加上院校之間的學術實力不一,所擁有的資源並非同等。然而回撥機制則將這種差異放於同一個衡量標準上評審,結果就是造成院校之間「貧者愈貧,富者愈富」。
從院校行政去想,可以想像院校調整自己的發展建議的方向,其一是估計其他院校將會開辦的學科,避免衝突令自身失去回撥學額,除非自身有基礎實力應對(也不難明白過去三次的回撥,由中大、港大和科大成為贏家的原因);其二是按社會(市場)需要來開辦新課程,向教資會證明院校了解社會需要;其三是按院校自身的發展步伐撰寫建議書,但此舉需要獲得教資會認同,證明發展方向有其需要及可取之處才可獲得回撥學額。
在此不難發現,三者都需要考量市場環境作出調整,無疑是一種商業邏輯的思維。另一方面,透過了解過去成功獲得回撥學額的院校新成立的課程,亦可大約了解教資會的思維,以中大為例,就將2012至2015年間所獲得的學額開辦「環球經濟金融、能源工程,和地球科學」等數理課程,人文學科則欠奉,而這些學科並非院校在獲得回撥學額後決定,而是實在列明在學術發展建議書中,經教資會審批後開辦。教資會以開辦數理科為主的審批方向可見一斑。
雖然教資會亦一直強調回撥的百分比只屬少數,但以理工大學為例,理工於2012年至2015年回撥學額中失去全數6%,實數是109個學位,以平均每個學位資助額約18萬港元計,三年合共失去約6000萬的資助額。而這個結果並非由院校自身造成,而是由於院校發展方向未符合教資會思維而造成,同時更曝露了政府不願增加院校資助協助院校發展,反而鼓吹院校之間的競爭,造成院校之間的困獸鬥,導致大專教育的內耗和加速市場化。
取消學額回撥 重新制訂撥款模式
教資會聲稱推出「學額回撥」是為了鼓勵院校能檢視校本實力及展示對院校發展的策略,可是將每所院校的學額回撥予教資會分配,表面上是鼓勵院校競爭,實際上是向院校表明政府不會增加資助協助院校發展,院校必須爭奪其他院校的資源,或是透過其他途徑獲得更多資源以助發展,證明政府根本無意承擔提供專上教育的責任。
要改善現存問題,首要就是取消「學額回撥」機制,停止院校內耗。而政府在審批大學撥款的程序上應更具彈性,正如上文所述,每所院校有自己的理念和發展步伐,政府應按院校所需審批撥款,而非將所有院校一籃子處理。
即使政府一直表示香港就讀大專教育的學生比率已提升至適齡人口的60%,事實卻是由市場供應大量的自資學位(包括副學位、資助院校自資課程和私立大專院校課程)濫竽充數,政府實際資助的學位只佔適齡人口的18%。資助院校經常開辦大量自資課程的原因,其一就是因為政府的資助不足,院校的「自力更生」表現,實際就是政府推卸教育責任的結果。事實上,根據教資會的數據,每年各大專院校都有在教資會容許的情況下出現「超收」,證明每年合資格就讀大學的同學比政府資助的學額更高,但多出的學生,政府不會提供額外的資助,需要院校自行負擔,有見及此,政府更應增加大學資助學額,令更多合資格的同學升讀大學。
反對教育商品化 由院校開始
教育商品化一直是本地教育其中一個為人垢病之處,甚至是全球教育所面對的處境,背後更牽連至學術自主、教育機會等問題。但大專教育界的商品化問題不單由政府政策導致,院校管理層的思維是其中因素,自去屆特區政府將教育產業化開始,政府將市場邏輯套用至資助院校,此點由「學額回撥」機制可見一斑。但大量自資學位及私立專上學院湧現,無疑是校方的決策,從現下香港教育學院、嶺南大學的新任校長都是商科背景、各院校校董會成員背景皆以商家為主,可見校方管理層多以商家思維出發,營運院校,因此,要改變現時教育商品化的問題,除了從政策層面出發外,亦需要大專院校自身的改革,包括院校管理層、教職員以致學生,否則本地大專教育將繼續步向商品化,承受市場化帶來對學術自由的負面影響。
參考文章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學術發展建議工作小組(2011年4月7日):《三年一度的學術發展規劃》,檢自http://www.ugc.edu.hk/big5/ugc/blog/blog20110407.htm
立法會文件:《2012/13 至2014/15 三年期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的經常撥款和向研究基金注資》,檢自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panels/ed/papers/ed1114-edbhecr5204108-c.pdf
作者為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常務秘書﹒︳前香港教育學院學生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