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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讉責日本重啟商業捕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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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昨日(26/12)宣布退出國際捕鯨委員會(International Whaling Commission, IWC),並於明年6月30日生效,這意味日本將在7月便可在日本近海及日本專屬經濟區內重啟商業捕鯨。日本重啟停止了30年的商業捕鯨,完全與國際對海洋保育的目標背道而馳,必須強烈讉責。

因應IWC在1986年的商業捕鯨禁令,日本在1988年停止商業捕鯨,但一直以「科學研究」為名繼續捕殺鯨魚,被批評變相繞過禁令,過去十年多已有紀錄累積捕殺4,577頭鯨魚。2014年,聯合國國際法庭也裁定日本「科研捕鯨」只是掩飾商業捕鯨的行為。

根據聯合國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當中,有提及應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保護及可持續利用海洋和海洋資源的國際法律框架,例如捕鯨行為必須透過國際機構進行適當管理,日本若單方面逆國際反捕鯨的聲音重啟商業捕鯨,必受國際社會非議。


立法會公聽會:抗議保安局收緊難民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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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中國勞工論壇

林鄭月娥政府民望極低,唯有用種族歧視來轉移視線,企圖將社會問題歸咎於難民身上。

社會主義行動 報道

10月18日,立法會舉行「跟進免遣返聲請統一審核機制有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社會主義行動與一眾難民到政府總部,抗議保安局收緊審批程序,要求停止遣返難民。建制當局近月再次將打壓難民的行動升級。

保安局企圖收緊處理難民免遣返聲請的程序,將提交聲請表格的期限,由49天縮減至14天,令聲請者更難有足夠時間準備文件及尋求法律援助。另外,建制派知道因為民意反對難以推行廿四小時的禁閉營,現在以「收容中心」作為包裝的語詞,企圖要求在特定時間關押難民。

社會主義行動成員進入立法會發言。社會主義行動的印尼難民成員Mira反駁:「酷刑聲請的審核機制極為苛刻,香港的接收率已經為全球最低,不足0.4%……香港政府每年只用約三億元援助難民,興建人工島的開支已經足夠為全港難民提供三千多年援助!」2017年香港難民人數只有約1萬人,但卻有4千人被遣返,創下七年來最高的被遣返紀錄。「政府剝奪難民辯護的權利,務求遣返更多難民,做法極為不人道。我們不能再沈默,必須起來奪回我們應有的權利。」

政府妖魔化難民

在場的發言者Jaco表示,林鄭月娥政府民望極低,唯有用種族歧視來轉移視線,企圖將社會問題歸咎於難民身上。保皇黨試圖以「假難民」的議題製造社會恐慌。現在民建聯葛佩帆及經民聯梁美芬等建制派政客更重提設立禁閉營關押難民及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我們與其他親建制的發言者針鋒相對。他們都在重覆難民是「罪犯」、「社會負擔」等陳腔濫調。另一位成員Jackson表示,香港只有8千多名難民。如果政府指難民擁有工作權,會導致搶飯碗問題,根本是大話。政府有意將難民隔離於社會之外,刻意製造種族歧視,方便他們妖魔化難民。實際上問題根源在於政府的政策劫貧濟富,專益富豪和財團。

Griff則嘲諷香港政府在難民政策上與特朗普一致,兩個政府都是代表大財團的利益,同樣打壓尋求庇護人士和勞動階級權利。「那些支持廿三條立法、打壓民主權利的政客,同時都是那些支持禁閉營的政客,可見打壓難民和強化專制政權的關係密不可分。」

社會主義行動堅持反對種族主義,支持勞動階級不分種族團結鬥爭,打倒政府和財團的剝削和壓迫。

  • 捍衛庇護權!反對收緊審批程序!反對設立難民禁閉營!
  • 支持難民工作權!不分本外勞、所有工人實行8小時工作制,最低工資每小時50港元!
  • 反對種族主義抹黑,工人階級團結鬥爭,反抗不民主的富豪專政!

如果律政司司長發神經,市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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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一句「證據不足」,便無需解釋任何理據,放過梁振英「身為行政長官不申報利益」、「收取巨額金錢不納稅」等鐵一般事實的惡行,港大法律系教授張達明說這是隻手遮天的人治。

張達明教授讀的是硬繃繃的法律條文,我反而想請教一下,香港有差不多四分一人口患上不同程度精神緊張及情緒病,如果律政司司長突然發神經,將全香港所有案件都列作證據不足無需解釋,市民怎麼辦?

事實擺在眼前,律政司司長只是一個為七百萬市民服務的公僕,替市民為法治把關,她需要對七百萬市民負責,而不是對梁振英負責!

廣大市民只想知道理據,並非什麼把問題政治化,現在我們感到困惑,她憑什麼可以高高在上不向她所服務的市民負責?

作為一個香港合法市民,我有權懷疑她精神狀態不適宜繼續執行律政司司長這個職位。

《巴打救心行動》:生存和生活之間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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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打救心行動》(The crazy heart)是buddy類型片,這類電影以二人追尋目標或共同解決問題開始,主題通常是在並肩合作的過程中彼此了解、體諒,到最後互相得到啟發。經典例子有《手足情未了》(Rain man)。導演馬克侯特蒙(Marc Rothemund)前作《尋找快樂的盲點》(My blind date with life)令人驚喜,本片亦由真人真事改編,感覺比前作技巧更熟練,塲面拿捏得更準確。

15歲的David,患先天性心臟病,身體隨時缺氧、嘔吐,要隨身攜帶氧氣筒,行不得樓梯,否則心臟受不了隨時暈倒,出入需要乘坐救傷車「專駕」。身體的傷痛令David性情變得變事畏縮。相反,終日遊手好閒的二世祖Lenny,30多歲還憑着父蔭吃喝玩樂,夜夜笙歌,物質生活令他做事三分鐘熱度,自由散漫,沒有目標。一個不知生活為何物,另一個則不知生存有何意義 ,卻因Lenny父親的關係而一同經歷一段「救心」之旅。

David的十多年人生幾乎全在醫院病床渡過,伴隨他的生活是五顏六色的藥丸和一班院友。他出生的唯一目標彷佛只是生存,因此,他在16歲生日前的願望清單只是正常青年人的渴求:新波鞋、型仔皮褸、飲啤酒、錄音室錄歌,還有的是談戀愛和接吻。相反,Lenny就是過着David所渴望的生活,清單中的各選項他都不只一次體驗過。然而,豐富的物質生活沒令Lenny感到人生有何意義,比對David的刻板治療過程,Lenny聲色犬馬的生活,說穿了,也只是例行公事,彼此的生活其實一樣乏善可陳。David比Lenny還好,努力生存之餘,至少仍對物質生活有憧憬,可是Lenny沒有目標的人生,空有生存又有何意義?

直至David的一句話令他無言:希望死了有人會為他落淚。他像意識到,假如某天他死去而沒有人為他流眼淚,即他在世與任何人和物沒有關連,他的存在與否,其實與世界沒關係的。當他眼見David每天竭力活過來,帶着口罩呼吸,身上佈滿大小手術後的疤痕,他決定助David達成願望,其實這當下的決定,實質是改變自己的虛無人生。

這令筆者想起存在主義的命題:存在先於本質(existence precedes essence),即人絕對不是受到某些既定本質所支配的「存在」,而是應由人親手去開創人生的「存在」。只有死物才是本質先於存在的。David與Lenny並不是沙特所說的拆信刀,以特定的方式製造出來的物品,只有一種用途,而是可改變自己命運的。儘管David出生患有心臟病,但這不是他的本質,故他生存的唯一選擇是醫治。然而,他長大了有自己的選擇,就是努力體驗生活,卻給他帶來生命危險。沙特說過:「人是被判處自由的」,關鍵是在人生的旅程無數的選擇中,自由地在生存與生活之間作出抉擇。

誠如Lenny的醫生父親所言,心臟只是一團肉,醫好了心臟病,戰勝了病魔,沒有心靈上的改變,這人也只是生存下來。沒有完整而充實地體味過生活,生命的意義也無從實現。因此,David天真地追求物慾享受,談戀愛,送花給心儀對象,坐長轎車拍拖,也是他的一個選擇。同理,末段Lenny重返校園也是一個選擇,只有選擇,命運才能夠改變。當然,選擇背後二人必須承擔責任便。電影帶出的信息是:透過生活中的細節和生命的互動,凸顯出生存之上有着崇高的意義。David與Lenny這對「巴打」示範了當中並非矛盾對立,而是互相補足,畢竟人生充滿不同的選項,豁出去勇敢面對便能找到一片晴天。

韓國推標準工時過後,企業陸續以「彈性工作制」保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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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勞工政策完善與否,絕對能反映該地方的文明及社會健康狀況。韓國的勞工待遇及條件問題一直受到關注,皆因多場的工人運動都沒有得到政府的正視,例如至今政府仍未妥善回應民主勞總多方面的訴求。事隔多年,文在寅政府終實施惠澤勞工的標準工時政策,不過企業之間有否嚴格遵守保障勞工的政策嗎?

韓國現時的標準工時政策中,容許有一點彈性工時的空間。而現時有最新的彈性工作制下,在現行法定標準工時52小時下,僱主能夠在必要時增加或減少員工的工作時間,例如在繁忙時段或旺季期間增加工作時間,在淡季期間就可以減少時間。而這彈性工時機制只要遵守40小時及最高12小時加班的標準工時,就不屬違法。而這個工作制度被政府容許實施長達3個月,其後須完全跟隨標準工時規則。然而,因企業間對工時問題有不少需求及聲音,政府現時還有計劃將實施期間延長至6個月或1年。

要談到彈性工時機制於何時開始,就可追溯到2013年中韓國僱傭勞動部發表的改善就業率的規劃。當時政府宣布主要的公營機構將實施「5小時彈性工作制」,與各大企業合作推動改革工時制度的同時,並於2014年起全面實施。計劃規定即使員工選擇此機制,在工資、晉升等方面都需要與全日工作制的員工同等。同時政府於當時還制定保障選擇彈性工時的員工的法例,並設立支援中心。

《勞動法》修訂過後,擁有300名或以上員工的公營機構及私人企業在7月1日起就適用於標準工時法例之中。而旺季及淡季的彈性工作時間現今成為了不少企業所用的緩衝方法。因為標準工時實施,不少企業批評政策未能滿足需要持續工作行業的需求,如餐飲業、零售業等。企業一方面要求政府延長彈性工時的期限,不少代表勞工發聲的工會亦要求企業貫徹遵守標準工時的政策。根據2018年4月韓國IBK經濟研究所表示,在標準工時實行前,韓國企業採用彈性工時的普及率為了21.9%,遠低於日本的52.8%,故現今韓國企業紛紛轉向此制度,可謂標準工時下的「權宜之計」,例如現代重工集團旗下的「三湖重工」及「現代尾浦造船」則達成以彈性工作制作緩衝。

不過,民主勞總等代勞工發聲的工會顯然不收貨,而且彈性工作制存在的弊處亦清晰可見。首先,在工作量增多的情況下,導致勞工有機會在特定時間內長時間工作,雖然有加班補貼的補償,但對工人的健康及生活水平造成負面影響,例如過勞成疾及消閒時間被剝削等。這措施與標準工時政策設立的目的形成對立關係。假若彈性工作制持續實行的話,僱主依賴長時間工作的機會將增多,對低薪的僱員而言百害而無一利。若彈性工作制能考慮不同行業的一般標準,固然更佳。不過目前政府對此放寬實施期限,則未能看見有考慮勞工的聲音。

全個行業均以標準工時52小時作為工時制度,的確難以遷就一些需要輪班或其他特殊性職業如記者、餐飲業等。彈性工時可以一時解決政策改革下的緩衝問題。不過長遠而言,企業僱主有機會利用罅隙繼續要求員工長時間工作,並逃過法律的限制,各企業的工會應該保持與僱主的關係,並就工時問題進行協商,落實讓所有員工都滿意的方案,同時政府亦應該擔當監察的角色,讓國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保障。

維景灣畔業主委員會:網上對澳景路/屋苑業權的失實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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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網上對澳景路/屋苑業權的失實言論

近日澳景路/屋苑的業權問題惹起不少爭議,網上更有不少人士故意散佈失實言論,誤導市民,本會對此深表遺憾。

上世纪已簽訂的批地條款/地契,維景灣畔作為承托人有權使用澳景路,並須負起設計、建造、保養、維修、保險、管制等責任,包括一草一木、街燈、斜坡,承批人可限制非指定人士使用該通道,包括駕駛車輛及單車,而根據地政署指出,澳景路屬維景灣畔的非專用通道,規定只有維景灣畔居民及其他指定人士可使用,並不包括公眾人士,毋須開放予公眾使用,可見與網上人士對「非專用通道」一詞的解釋脫離事實,與地契條款實有天淵之別。

澳景路經常有單車人士超速隧車、夜間單車有前後燈、行人路踏單車、逆線行車……數之不盡,更曾發生奪命意外,現已有兩宗死亡及百多宗受傷意外,對駕駛者或行人均造成危險及滋擾,亦令維景灣畔的管理及保險費壓力不斷增加,政府對死傷者視而不見,袖手旁觀,間接造成惡果。

螢幕快照 2018-12-28 上午9.02.32
編按:新聞稿附上單車意外圖片

現時維景灣畔安裝的鐵閘位於屋苑近第一座附近的私人地方範圍內,乃為保障本屋苑居民的生命財產而設,將軍澳X明苑就是好例子,該屋苑亦在屋苑外圍擴建圍牆/鐵閘,引來業權持份者的不便,但大家都尊重、包容及體諒,尊重小業主的權利,而維景灣畔在私人地方只是加一個閘又沒有業權持份者受影响,反而不見尊重包容及體諒?

批地條款一早清楚訂立,修改地契首先要屋苑業主100%同意,談何容易,更何況屋苑何得何能令政府特別為加開一事修改地契?

政府規劃失當,造成今日的無奈與兩難局面,澳景路的盡頭是維景灣畔的私人屋苑平台,試問有哪一個私人屋苑的平台會開放公眾使用?試問有哪一個私人屋苑有圍牆/鐵閘而被外來闖入者惡意針對?試問那個屋苑能接受有大量死傷意外而無動於衷?

五桂山及魔鬼山是公眾行山熱點,有很多途徑可供選擇行山人士前往,例如可途經寶林南南路或寶林北路或靈實醫院方向或健明邨附近或善明邨附近或鴨仔山進出將軍澳,為何一定必須要穿過私人屋苑滋擾居民?

螢幕快照 2018-12-28 上午9.02.44
編按:新聞稿亦附上鄰近登山徑入口地圖,反駁封閉澳景路將軍澳入口後無法登山的指控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尊重私人業權,而道理上凡事都有權利及責任,維景灣畔花費數以百萬計的業主血汗錢去維修管理,維權乃合情、合理、合法,而整個工程按法例申請經各大政府部門審批通過,何罪之有?如公眾對政府的規劃失當有任何不满或疑問,應向政府作出追究或要求,而非怪責或犧牲本屋苑的小業主。

維景灣畔業主委員會
2018年12月27日

就改革招聘平機會主席制度及完善平等機會委員會職能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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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本會關注本港的人權保障機制,致力完善各項促進平等機會及消除歧視的機制;當中平等機會委員會屬一重要法定人權保障制度。平等機會委員會(下稱「平機會」)自1996年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成立,主要職責是執行本港現存四項反歧視立法,並進行相關的監察和推廣工作。

雖然特區政府表示平機會屬促進本地人權的機構,惟近年政府對保障人權方面的承擔愈見不足,另方面,平機會在管治及前線執行法例上表現亦欠理想,再加上政府委任主席及委員的過程黑箱作業,這種種均違反國際公認的《巴黎原則》[1]要求,令平機會公信力不斷下降,嚴重損害平機會應有功能,無助促進香港發展成為平等機會的社會。本會認為,特區政府應根本地改革平機會的管治架構,以及改革內部具體安排,以落實和加強人權方面的保障。

當前,現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的任期即將屆滿,而政府亦已公布正公開招聘新一任平機會主席;本會認為,現時正是改革平機會的重要契機。本文主要闡釋平機會內人士任命管理及具體實務工作安排面的流弊之處,並提供改革平機會的具體建議。

2. 《巴黎原則》規管國家人權機構的組成

2.1 國家人權機構組成應符合《巴黎原則》

聯合國大會於1993年通過《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的原則》,通稱《巴黎原則》,當中訂立國家人權機構的國際標準[2],指出國家人權機構若要獲得國際社會上的信用和認同,就必須遵照聯合國提出的一系列最低標準。《巴黎原則》要求國家人權機構必須:

(1) 根據憲法或法律基礎而成立,基於普世人權標準獲得廣泛的職責授權
(2) 具有獨立於政府的自主性
(3) 在法例或憲法上訂明其獨立性
(4) 富有多元性,其人事組成應能反映社會中的多元社群與代表性
(5) 獲得政府提供足夠的經費資源
(6) 擁有充足的調查權

《巴黎原則》亦要求國家人權機構應有以下功能及工作方法:

  • 提供立法、行政部門與機關與人權相關的諮詢與建議
  • 監督政府落實人權規範,確保立法草案與現行法規符合人權標準
  • 執行或協助推動人權教育,提升社會大眾與專業人員的人權意識
  • 調查侵犯人權之情事,包括針對人權議題進行質詢、提出調查報告
  • 加入且/或以法院之友身份參與司法訴訟,以促進人權方面的法理學發展
  • 提倡政府批准各項國際人權公約
  • 與非政府組織及公民社會合作
  • 讓所有人民都能夠接近與使用
  • (在許多國家的設計中)受理個案申訴,並能援用爭端解決的機制加以處理,例如調解、和解、轉介、提供資訊和建議等

《巴黎原則》指出:

「國家機構的組成及其成員的任命,不論是通過選舉產生還是通過其他方式產生,必須按照一定程序予以確定。這一程序應提供一切必要保障,以確保參與促進和保護人權的(民治社會的)社會力量的多元代表性,特別是要依靠那些能夠促使與以下各方面代表,或通過這些代表的參與,建立有效合作的力量:

1. 負責人權和對種族歧視作鬥爭的非政府組織、工會、有關的社會和專業組織,例如律師、醫生、新聞記者和著名科學家協會;
2. 哲學或宗教思想流派;
3. 大學和合格的專家;
4. 議會」。

《巴黎原則》亦指出,如果政府部門的代表也參與,只能以顧問身份參加討論,不能投票。

2.2 平機會組成及遴選主席安排不符《巴黎原則》規定

2.2.1 平機會不符《巴黎原則》 連續18年被評C級機構

平機會過往曾受醜聞困擾、又管理不善、推動平等機會不力,問題癥結在於政府的委任制度違反《巴黎原則》,排除異己、用人唯親、黑箱作業、拒絕讓民間社會參與制訂遴選準則和過程,屢次委任在消除歧視方面沒有往績、對推動平等機會欠缺承擔的人士出席平機會主席和委員。事實上,平機會亦承認其職能與人權機構相近,惟平機會在架構、財政等均未完全獨立於政府,並管治架構中的成員、主席等人事組成均由政府委任,因此被國家人權機構全球聯盟(Global Alliance of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連續18年評為C級機構。[3]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更於2018年11月在報章中撰文申辯,澄清評級並非反映平機會工作的成效,更強調在2016年的歧視條例檢討中一直爭取平機會法定獨立地位;惟同時亦說明作為人權機構的平機會,並不符合《巴黎原則》的事實,亦無疑直接影響平機會的工作,未能獨立於政府監察各項法例和政策,以及處理各項涉及歧視的投訴。[4]

2.2.2 招聘主席人選缺乏考量人權及反歧視經驗

現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的任期將於2019年4月10日屆滿,據了解,當局並不打算與其續約。為此,政府於2018年10月11日公佈公開招聘平機會主席,並由六人組成遴選委員會負責向行政長官建議委任最合適人選,成員包括兩名局長,以及四名學者、醫生等社會人士。[5]

當局承襲過去多年的流弊,是次訂出的招聘條件,仍是如同招募一名項目經理,在側重領導及管理才能之餘,並未有重視人權及反歧視方面的重要性,確保下一任的平機會主席擁有《巴黎原則》所要求的特質,包括對人權工作有深入認識、具豐富經驗及清楚對促進平等機會工作之承擔、具公信力以及獨立於政府人士。[6]

2.2.3 遴選委員會組成及運作欠透明

政府在是次招聘過程中,成立了一個遴選委員會,負責向行政長官建議委任最適合的人選;然而,本會認為,遴選委員會的組成有嚴重缺憾,可能會嚴重影響遴選工作。首先,政府未有交代這個遴選委員會的設立程序及委任人選的準則,而且委員會代表性不足,成員欠缺多元廣泛的促進人權和平等機會的背景,尤其未有包括來自從事人權和反歧視工作的非政府組織、弱勢社群及其服務提供者的代表、亦未有婦女及少數族裔人士等,令人憂慮委員會的人權工作及消除歧視的經驗不足。其次,遴選委員會的六名成員當中,包括兩名局長、現任行政會議召集人,另外三名非官方委員均有擔任其他公職的人士,官方的影響力甚大。另外,程序不明,並未清楚訂明遴選過程需確保使用者和公眾有充分參與的機會(例如要有公眾諮詢會),並最後只是遴選一人供特首委任,從而促進選出平機會主席的獨立性。

3. 歷任平機會主席的表現及其問題

平機會由一名主席和不多於16名委員組成,主席依法須為全職。平機會的主席和委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決定薪酬和委任條款,主席相等於政府首長級薪級表第8點的職級。

平機會成立至今,政府委任了8位主席:張妙清(1996年-1999年)、胡紅玉 (1999年-2003年)、王見秋 (2003年)、朱楊珀瑜 (2004年-2005年)、鄧爾邦 (2005年-2010年)、林煥光(2010年-2013年)、周一嶽(2013年-2016年),以及陳章明(2016年-)

第二任平機會主席胡紅玉,在香港未有任何反歧視法例之前,已率先爭取和成功推動平等機會立法。任內她推動平等機會的工作最為市民和國際社會認同。在升中派位和紀律部隊招聘等案件中勝訴,更推翻多項港府的歧視性措施,判決具里程碑的意義,但她只任職主席四年。2003年,政府拒絕繼續委任她為主席,民間社會批評這是因為政府不能接受胡紅玉挑戰行政當局的政策,希望透過更換主席,改變平機會積極主動的工作模式。

之後被委任的主席是退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王見秋,他在人權、反歧視及平等機會方面並沒有經驗和往績,他當了主席三個月,便因醜聞而離職。

政府在2004年委任退休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朱楊珀瑜為主席,她只做了一年。其後朱楊珀瑜公開表示,政府有意延續她的任期僅半年,她認為時間太短不足以完成工作,因而決定離職。

2005年政府委任鄧爾邦為第五任平機會主席,任期5年,鄧爾邦雖然曾出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惟在尚有兩年任期時,卻接受委任為平機會主席,已被民間團體批評他為升級加薪而跳槽,顯示他對工作毫無承擔。再者,鄧爾邦在反歧視及平等機會等事務方面欠缺經驗,更強調平機會的權限只在執行現行的反歧視法例,並沒主動推動平等機會和功能。

2010年接任平機會主席的前問責高官林煥光,雖然熟悉民政事務,惟同樣缺乏人權及平等機會意識,五年任期內最大政績僅檢討現行反歧視立法,工作至2013年離任時仍未完成,要遲至接任的前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於2016年始完成檢討,工作成效及效率甚低,未有竭力完善平等權利的立法機制,保障市民及教育公眾避免作出歧視行為。周一嶽接任後,嘗試較高調地回應較具爭議的平等權利立法(例如:性傾向歧視立法),並促成修訂《性別歧視條例》,擴大性騷擾的保障範圍,成立少數族裔事務組,專注處理種族歧視問題,惟工作成效亦不彰。

4. 現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表現強差人意

更令市民感到失望的是,現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的表現,絕對是強差人意;其表現缺失可從個人操守、機構管治、回應社會事件,乃至倡議反歧視立法數方面闡現:

4.1 個人操守及誠信欠佳 缺乏人權意識

首先,在個人操守及誠信方面,從以下部份事件已反映現任主席陳章明有以下問題:

  • 2016年3月:時為平機會候任主席陳章明在接受傳媒有線新聞的專訪時自稱不保守,卻以「老同」來形容同性戀者。事實上,「老同」一詞意思為「道友」,即吸食白粉者,通常是警察用來形容吸毒者的術語,同志團體代表表示從未以「老同」自稱,直言陳章明用錯字眼。陳章明其後接受另一傳媒訪問,承認「老同」的說法是錯誤。[7]
  • 2016年3月:時為平機會候任主席陳章明在接受有線新聞的訪問,主動提到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的「禁閉式難民營」建議值得考慮,「畀本土人士睇到,對酷刑聲請人士係有唔同嘅對待」。其後澄清自己的意思,並非想將酷刑聲請者關在禁閉營,而是想將聲稱者的權益,與本地少數族裔的權益作區分,本地少數族裔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不公平對待,是需要正視的問題,但酷刑聲請者則是另一個問題。[8]
  • 2016年4月:甫一上任,便被傳媒《蘋果日報》揭發,2013年出任嶺南大學教授的陳章明曾做「秘撈」,替「博士工廠」國力書院代理的一間菲律賓大學出任論文導師,負責指導涉提前畢業的民建聯區議員鄭琴淵;嶺大證實陳當時沒有申報,涉違反大學守則。《蘋果日報》同時發現陳章明原來曾在嶺大擔任鄭琴淵的論文導師,惟鄭琴淵最後未能博士畢業,反而在陳章明指導下成為菲國博士。有議員及學者批評陳章明涉利益衝突,違反學術倫理,誠信也令人質疑。陳章明回應時最初說自己已作申報,其後又改口稱兩間機構屬「同一管治團體」,所以毋需即時申報;不過嶺大回覆查詢時,指嶺大以及嶺大社區學院,與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arlac State University)一直以來沒有任何合作關係。當時不少民間團體均要求陳章明請辭。
  • 2017年3月:陳章明主席在出席三八婦女節期間,更發表涉及性別歧視的言論,指稱香港女性都有兩條「事業線」,一條是工作方面,另一條是家庭方面(「事業線」在本港社會中涉及性的含意,意指女性的乳溝,根據婦女基金會的調查,四成二女受訪者認為「事業線」一詞含有侮辱成份[9]);更說男性不會做家務,強化性別定型。[10]

以上的事件,均反映其個人缺乏人權意識及敏感度,令人質疑其是否勝任領導倡導平等機會和反歧視的人權機構。

4.2 機構內部管理混亂難服眾

  • 2018年3月:總平等機會主任梁熾輝被點名批評拒絕接納民間團體建議,而且沒有調解工作經驗,質疑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決定有關聘用是用人唯親。[11]
  • 2018年11月:前總平等機會主任林小慧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稱2018年4月因投訴平機會主席陳章明而遭無理解僱,向該會追討合約餘下的薪金逾130萬元,或要求復職直至約滿。林小慧向法庭表示,自己投訴陳章明是被終止合約的「唯一原因」,屬無理解僱。[12]

4.3 社會事件及歧視問題未見果敢採取行動

此外,回應社會事件及歧視問題方面,陳章明主席亦有以下問題,包括:

  • 2017年4月:有立法會議員指出近年香港性騷擾情況猖獗,最近更發生醫院精神病房性騷擾事件及港大舍堂性騷擾男生,令人震驚,要求平機會跟進,並向政府提出具體意見,更怒斥陳章明未有接觸港大疑被性騷擾的男學生。[13]
  • 2017年5月:青年新政游蕙禎、梁頌恆於2016年在立法會宣誓時,故意將「CHINA(中國)」讀成有辱華意思的「支那」,事後有人到平機會投訴兩人涉及種族歧視,惟平機會諮詢法律意見後拒絕進一步調查。近日有平機會內部人士向投訴人爆料,指平機會原定會發稿公開譴責游梁言行,並已草擬好新聞稿內容,但最後被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抽起,引起部分平機會職員不滿。[14]
  • 2018年12月:主要服務本港少數族裔市民的融樂會,自開設facebook專頁後,帖文下不時會有涉及歧視的惡意留言。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稱,一個帖文有10至15個惡意留言「不出奇」,有時留言者更會一同討論,留下中傷字詞。融樂會2016年已向平機會反映情况,當時平機會回應稱,南亞裔包括幾個種族,並非單一種族,因此難以處理。拖拉接近一年,2017年平機會才正式接納為投訴。然而,直至2018年年中,平機會曾向該會稱,facebook未有提供相關資料,沒法繼續跟進而需終止調查。[15]

4.4 倡導全面反歧視立法欠進取

  • 2017年6月: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與平機會主席會面,要求更新法例,使遭年齡歧視人士、更生人士、新移民等受到法律保障,以免他們在社會遭受不公平對待,硬忍無理要求。平機會認同政府有必要就上述3項人士立法,惟指出因立法程序及過程需政府內部決定,加上立法時間冗長,反建議非政府組織向政府抗議,爭取盡快立法。[16]
  • 此外,在其任內制定的策略性工作規劃中(2016年至2019年),平機會主席陳章明訂出的五項目標均側重教育及執行現行的反歧視法例,對於跟進政府如何回應《歧視條例檢討》的建議態度亦被動,除八項已被政府接納修訂條例,未有主動倡導其他建議[17];當中包括::修訂《種族歧視條例》即禁止政府在執行職務及行使職權時作出種族歧視(建議6),以及廢除有關職業訓練及教育在授課語言安排方面的例外情況(建議9),以及建議就保障新來港人士免受種族歧視立法進行公眾諮詢,考慮諮詢在《種族歧視條例》中如何定義國籍及公民身份,乃至居民身份、有那些是適宜保留為例外情況、廢除或引入等相關問題。(建議24及25)、甚或建議立法訂明平機會應獨立於政府,以體現平機會獨立自主的元素等(建議57)。奈何過去三年,陳章明主席均未有積極倡議政府當局跟進,令人失望。
  • 另方面,陳章明擔任主席任內,平機會更劃地為牢,強調如執行現行的反歧視法例,沒有主動倡議其他反歧視立法(例如:立法保障新移民免受種族歧視、年齡歧視立法、刑事紀錄歧視立法及修訂相關法例、性傾向歧視立法等),自行削弱平機會在本港推動平等機會的角色,不利進一步完善本港反歧視的法律機制。

現任平機會主席如此不濟,難免令公眾憂慮現行招聘人選出任主席的機制是否有效,以及上任後的監管機制能否有效監督平機會的日常運作。

5. 平機會主席及委員問題

5.1 管治架構欠問責及缺乏代表性

現時平機會的管治架構包括1名主席及16名委員,所有成員亦由為特區政府委任,整個委任過程均黑箱作業。出任委員的成員除有個別立法會議員外,其他人選均屬不同界別人士,當局在委任人選時,並未有公開委任準則及理由,整個遴選及考慮程序中,民間團體及公眾人士均無從參與及發展意見,就是被委邀請加入的委員是否具備平等權利或反歧視問題的基本認識,公眾亦無從得悉。若僅僅從現任委員現時同時出任其他的個人職位或公職而言,市民亦無從判斷委員是否勝任協助平機會制訂政策及監督平機會的工作之職能。

此外,平機會主席及會內委員對公眾的問責度甚低。現行平機會會議的透明度極低,所有會議均以閉門形式進行,公眾無從旁聽會議監察平機會的運作。再者,縱使每次會議後平機會僅將會議記錄向公眾發佈,惟公眾無法全面得悉及監察每位委員的表現,令人懷疑平機會刻意協助委員規避問責。

5.2 主席身兼行政總裁存角色衝突

良好的監管架構對機構能否有效執行其工作極為重要。作為人權監察機構,平機會的管治架構明顯不符社會要求。在現代的公營機構中,機構一般會設有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職位,前者主要負責監督機構整體的工作方向及發展,後者實制定具體計劃及執行工作方案。兩者權力互相制衡,然而,現時平機會的主席同時出任行政總裁一職,既要負責執行前線工作,同時又要履行監督權力職能,既要執行權力又要同時自行監督,安排上明顯有欠完善,根本無從有效制約權力。若然當局委任擔任主席的人選表現有欠妥善,惟其表現又不至於違反法規,平機會主席仍可自把自為,不受任何制約,影響平機會工作及損害公眾利益。

6. 平機會實務工作的問題

6.1 個案處理手法欠佳

平機會在處理投訴的態度欠積極,經常不必要地向投訴人強調「平機會不是法庭,需要保持中立」,冷漠對待弱勢社群和求助者,做法極不專業,使投訴人對自己的權益產生混亂,難以信任平機會可以協助其爭取公道。平機會處理投訴冷漠欠積極的做法,亦有違法例賦予平機會「致力消除歧視」的職能。

一般人對反歧視法例和有關投訴程序都缺乏深入認識,但很多時平機會職員對此都欠缺諒解,經常未能深入淺出地協助求助人明白相關法例和程序,更沒有分析當中法律要點和個案關鍵,令求助人不知所措。教育程度不高或經驗不足的求助者,更感徬徨無助。結果,求助人在投訴時容易出現錯漏。再者,處理投訴的職員多數未能給予投訴人情緒支援,令不少投訴人求助時飽受折磨,心力交瘁。

6.2 過分偏重調解,卻輕視調查執法

平機會調查過程過分偏重調解,不樂意協助投訴人進行法律訴訟,對選擇直接訴訟求公道的投訴人,協助更少,即使獲法律協助,也不時向投訴人表示要求補償的優次是重金錢賠償而輕道歉、或要求僱主及有關單位改善政策,不單低估求助人尋求公義的決心,也與平機會消除歧視的責任不符。

事實上,援引反歧視法例進行檢控工作,能引起政府及決策當局對有關問題的關注,更能喚起市民大眾的反歧視意識;若然訴訟獲判勝訴,更能作為案例,令其他受相類似情況受屈或受歧視的市民受惠。然而,近年平機會甚少進行協助投訴人採取法律行動,大多傾向使用調解方式解決問題,令人質疑平機會是否生怕開罪政府或公營部門,執法態度亦變化軟弱不力。

此外,雖然平機會可在調查後向有失當的政府部門發出執行令,惟此權力只適用於有受屈人的投訴個案,而不適用於主動調查個案[18]。再者,由於缺乏審裁的權力,倘若被投訴人拒絕和解,而投訴又不足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投訴人便求助無門。

6.3 甚少向受屈人提供法律協助及展開法律訴訟

平機會有權向受歧視人士提供法律代表協助,甚至直接作為興訟人,提起法律訴訟。然而,由於平機會進行法律訴訟的財政資源有限,事實上平機會甚少提供法律協助,只有在案件涉及重大社會利益,以至案件勝算極高,方能獲批法律協助。以2008/2009至2017/2018年為例,平機會每年處理800至1,000多個的投訴個案,當中每年平均只有10多宗至30宗個案獲批法律協助,協助法律訴訟個案每年平均僅約10宗。受屈人士或會因此擔心未能承擔高昂費用而卻步,未能循法律途徑伸張公義。

【UGL案】曾鈺成撐鄭若驊說法有理據 指梁振英非其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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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就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UGL案作起訴,民建聯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鄭的說法有理據作支持,指律政司過往會徵求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是因為過往涉貪案件的都是在任的問責官員,而且和律政司司長為同事。

鄭若驊日前回應傳媒提問時,稱涉及律政司同事的案件才會外判諮詢法律意見;被指是重新演譯檢控守則。曾鈺成同意稱,因為鄭若驊不是由梁振英任命作律政司司長,而且沒有同事的關係,所以情況和過去有分別。他認為律政司的原則有其合理的地方,「始終要劃條線」,又指律政司過往諮詢外聘資深大律師意見的概念和做法已深入民心。但他認為鄭若驊有需要到立法會解釋,「如果覺得呢個概念、做法唔同了,就要對公眾解釋下。」

記者多次追問曾鈺成律政司的做法是否欠妥當,他指出即使是曾蔭權的案件,因為黃仁龍是由對方所任命為律政司司長,所以有直接關係,「咁就要外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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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字當選年度漢字 曾鈺成:行政和立法關係有改善

民建聯舉行年度漢字評選投票,共有18,737人參與,「順」獲得5,838票,其次分別為「民」和「樓」。曾鈺成今早出席記者會,更即席揮毫和表示,不同人對年度漢字有不同的標準和想法,表示去年的年度漢字為「貴」,前年則是「亂」,指市民覺得能反映現實。曾鈺成稱「順」反映香港今年的管治問題,例如行政和立法關係有改善,又大拋書包引用說文解字:「順,即是理也」,「順民情,才能治理好社會。」

評審委員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高志森、周融、曾淵倉及曾鈺成等人。宣傳及公關部委員顏汶羽則指,年度漢字評選由2013年址開始舉辦,目的是希望弘揚中國文化,讓公眾感受到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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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副秘書長葉傲冬稱,投票先由評審的委員先揀出十個漢字,再由公眾投票。葉傲冬指出,「通」、「地」和「風」在投票初時一度領先,認為和高鐵通車、土地問題和颱風山竹襲港有關。

多個機構贊助民建聯今次的投票,包括香港航空、康泰旅行社和香港青年聯會等,並設有抽獎;頭獎更會獲得雙人來回日本機票,二獎為雙人來回曼谷機票,三獎則是華為P20智能手機。

記者:麥馬高


【大過東大嶼】2,450公頃短期租約用地資料終於開放(咗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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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公開的短期租約數目不止少,部份租約更沒公開租期、生效日期及租金,承租人身份更以私隱為由,在所有租約中都未有公開。

香港政府成日話無地用,但對於手頭上2,450公頃、合共5,300份的短期租約用地內容就一直諱莫如深,唔敢俾公眾知道哩批數量龐大嘅官地用成點,有無丟空或不當使用。去年我們發佈《租連阡陌:香港短期批租富豪用地研究》,突破資訊封鎖,揭發原來好多公家土地都被政府賤租給富豪做後花園,之後坊間要求政府公開租約資料嘅聲音就不絕於耳。爭取咗差唔多兩年,政府終於抵唔過民間壓力,今日起於「地理資訊地圖」【傳送門】開咗一欄俾市民查閱短期租約的資料,包括土地面積、位置、租期、用途同租金等。

02
在地政總署測繪處的「iC1000數碼土地界線圖」清單中,短期租約的地理資訊是可供發售的項目。政府分明有資料在手,卻拒絕免費開放查閱,不止賺到盡,亦阻礙民間研究和公眾監察公有土地的使用狀況。

但咪開心住!原來今次公開的資料,只限於2018年1月以來有更新過的租約,只得400幾份,不足短期租約總數的十份之一;而面積加埋更只得65公頃,只佔所有短租用地的2.7%!當中包括391份直接批出同89份公開招標的租約,而且承租人資料係唔公開的。地政總署話要日後喺租賃協議加入同意公開資料嘅條款後先可以提供。但又點解釋淨係公開今年以來嘅資料呢?

03
短期租約的公開資料只會在每年續約時更新,由於租期一般為5-7年,意味著公眾至少要等到2025年才能知道全部短租資料。而舊有租約及地理位置則無法在地理資訊地圖查閱。

短租用地係官地,即係公家資源;哩批地嘅位置喺邊、租金幾多、用途係咩,絕對唔係秘密或牽涉什麼私隱問題!我哋睇返地政總署測繪處的「iC1000數碼土地界線圖」清單,明明有GML格式的「短期租賃」資料可供購買,即係政府手頭上一定有所有短租地嘅界線位置地圖檔案,租約資料就更加無可能無啦~ 但偏偏就唔肯公開。而且仔細睇吓今次公開咗嘅資料,亦見到一啲直接批租的用地係無公開租期同租金,原因又係無解。

可以預期,政府之後只會逐年公開嗰年更新的租約。由於短期租約一般租期5至7年,我哋隨時要等到2025年先至睇得晒全部租約嘅位置,真係拖得就拖;而舊租約的內容更係公開無期,嚴重阻礙民間研究、數據分析同公眾監察!好似發叔咁用呎租$0.6租咗大宅隔離近萬呎官地做私家路同泊車,都係靠佢自己爆響口先至知。將啲資訊收收埋埋,哩個政府想包庇邊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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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於2018年底便完成棕土研究,可是數據卻要等2020年6月才公佈,更指明不會更新。

話說近日各政府部門都公開咗「2018年年度開放數據計劃」的工作進度,列出未來三年打算開放嘅數據資料。例如規劃署就話會以地圖形式公開「新界棕地使用及作業情況」研究結果,但係明明個研究係今年底做好、亦都係2017-18年既數據,就唔知點解要2020年6月先俾出嚟!我哋本土研究社做棕土研究,有齊1993年、2003年同2017年三年嘅資料,都只不過花一兩日就可以搬上Google Map俾全港市民睇啦!究竟點解要等多兩年呢?仲講明「不作定期更新」添。真係見到張稅單都嬲呀!

規劃署「2018年年度開放數據計劃」
地政總署「2018年年度開放數據計劃」
解封未善用官地資源,了解更多短租研究

【澳門】內地非洲豬瘟迫近!蘇嘉豪促嚴防疫情蔓延本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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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的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蔓延,連本澳鄰近的廣東省也接連爆發豬瘟。早前台灣畜衛所更驗出來自本澳的豬肉香腸,確認帶有非洲豬瘟病毒基因。蘇嘉豪提出書面質詢,質疑有關帶病毒肉品能夠避過檢疫進口本澳,促請當局採取嚴厲措施防止本地爆發疫情,以及確保活豬供應,穩定價格。

蘇嘉豪指出,據國家海關總署公布截止12月25日的數據,全國供港澳活豬註冊養殖場共有154個,廣東省的77個養殖場當中,有17個因處於或鄰近疫區而被封鎖(惠州7 個、河源4個、珠海3個、中山2個、廣州1個)。由於本澳活豬供應大多數來自廣東省,憂慮豬瘟疫情蔓延將對供應量、價格和食品安全構成負面影響,他又指,如在運送過程中沾到人類衣物,人類便有可能成為帶原者,將疫情擴散至其他地區。

蘇嘉豪提出問題如下:

一、針對12月20日台灣從來自本澳門的豬肉香腸,確認驗出帶有非洲豬瘟病毒基因,請問行政當局為何有關帶病毒肉品能夠避過檢疫、進口本澳?當局是否不排除有其他同類情況正在威脅本澳食品及衛生安全?

二、鑒於廣東省的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請問行政當局會採取哪些嚴厲措施,確保帶病毒的豬隻和肉品不會被運送或攜帶至本澳,以保障本地食品及衛生安全、防止本地爆發疫情?

三、內地尤其是廣東省多個涉及港澳活豬的註冊養殖場受疫情影響而被封鎖,勢必影響本地的活豬供應,請問行政當局有哪些措施應對因活豬供應量減少而導致的抬價可能,以保障市民的消費權益?

打破偶像動畫的傳統:《佐賀偶像是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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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的重金屬甩頭(物理)Play

看罷第十二集的《佐賀偶像是傳奇》(下稱《SAGA》),第一集所留下來的印象彷彿是幻覺似的。

最初筆者對此作的印象,就是一部「第一集就弄死了主角的作死番組」。而從鋪排、伏筆、描繪等層面上,也是經過相當刻意的包裝,才令到這部作品擁有了她的衝擊力與及吸引力。

下文無可避免地涉及劇透,未追完此作請小心閱讀。

打破偶像動畫的傳統 刻意地重新包裝

誠然,「偶像動畫」這個設定,相信大家已經看到麻木。單是看到作品上有「偶像」兩字,相信有不少觀眾也已經退卻三步,保留著觀望態度。要不是這作品的日文名上有著「Zombie(ゾンビランドサガ)」這個關鍵字,相信筆者也是會同樣的看待《SAGA》。

然而,作品在第一集已經相信明確、刻意地表達出──主角已經死了、而同住的幾位「少女」也已經死了,是確確切切、無可挽救的「喪屍」。她們各自擁有自己的過去、生平,而且幾乎生於完全不同的時代,但同時被巽幸太郎揀選出來,成為將要拯救佐賀的「偶像」──簡直是一部風馬牛不相及的瘋子動畫。

01

第一集就弄死了主角,引起了筆者的興趣

以衝擊力扭轉觀眾的印象

這支自稱為「法蘭秀秀(フランシュシュ)」的「偶像大屍」展示出一般偶像動畫沒有的「瘋狂」,每看一集就好像中毒一般的想再看下一集「有幾癡線」,成功令觀眾渾忘「偶像動畫」的這個框架,把《SAGA》當作了一部搞笑的作品看待──這可說是《SAGA》的成功之處,當突然切換回去傳統偶像動畫既有的曲風、以及3D模組舞蹈時,觀眾才驚覺「欸?真的是偶像動畫???」

圈套。
一切都是製作組的圈套。

03

一言不合就Rap起來的瘋子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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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下來會更瘋狂?不!是 偶 像 動 畫 啦 !

水野愛=法蘭秀秀

利用不同角色的個性,透過各種互動去襯托、或是描繪出各人的內心──《SAGA》在突破觀眾的印象之後,開始著手進入交代各個角色的生平、個性。以作為「不動Center」的水野愛作為核心,引起了純子不安及困擾的情緒,造就了緊接著的「電音Live(物理)」劇情;而水野愛的這個「不動Center」,不僅是源櫻的目標,更是她重拾記憶、動力的關鍵──也是《SAGA》致勝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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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漸成長的「法蘭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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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合作MC,這可以很偶像動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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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音Live(物理),同時亦確立了水野愛與純子的角色

當然,其他的角色故事也是相當的有魅力,莉莉的故事也是獲得了相當的好評。但製作組刻意地將水野愛描繪成「法蘭秀秀」一個重要的部份、一個「不動Center」,不難令人想像是否在映射著現實存在的偶像──但這並不是重點,透過確立水野愛的重要性,令觀眾不知不覺間接受、甚至迷上了這部動畫──以一部「偶像動畫」的角度去欣賞、去喜歡這部作品、這支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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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的3D模組與及音樂,完美地扭轉了第一集給予觀眾的印象。完結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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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恭喜本渡楓(聲演源櫻)洗脫了爆死女皇的污名(拭淚)

【旺角騷亂案】辯方質疑有便衣警員襲擊拍攝者 警方調配如「用火水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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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Leung Ching Yau Alex)(莫慶榮:右邊高台)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的旺角騷亂,梁天琦、李諾文和林傲軒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容偉業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一項非法集結罪、四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高級警司莫慶榮續接受辯方盤問。代表第四被告容偉業的大律師郭憬憲指,當晚警員反應過份激動,亦有疑似便衣警員推跌正在拍攝的市民。莫否認。郭又質疑,警方調配方法猶如「用火水救火」。

辯方指警方推高架台期間強行推開人群 警員反應過激

高級警司莫慶榮早前作供指,的士事件後,聚集在砵蘭街的市民有「共同目的」去支持小販,構成「未經批准集結」,所以決定將所有市民一併勸喻返回行人路。代表第四被告容偉業的大律師郭憬憲今指,聚集在砵蘭街的市民成分混雜,有的是在場支持小販,有的是觀光、湊熱鬧和光顧小販,屬參與社交、康樂活動,問莫如何區分哪些是支持小販的市民。莫則指,很難清晰地分開不同種類的市民,可能某市民上一刻是參與社交活動,下一刻是支持小販,所以需要根據當時的觀察去判斷;而他經過長久觀察後,認為有超過50人聚集並有共同目的,因此才判定現場是一個「未經批准集結」。郭追問,警方有否考慮過派人了解小販擺賣至何時,然後待他們擺賣結束後,讓人群自行散去。莫表示當時沒有考慮過。

郭續播放影片,指出警方於11時47分將白色高架台推至砵蘭街時,是「夾硬」將人群推開,但是警員見有障礙,幾秒後便出現過激反應,至少有3名警員拔出警棍。莫不同意,指當時人群向警方衝撞,屬「暴力衝擊(Active aggression)」,警方可以使用警棍驅趕。郭從影片中指出有攝影師和警員在推撞期間跌倒,問莫是否情緒激動。莫稱當時是緊張,擔心同袍安全,但是並不激動。

血色年初一
(資料圖片︰Leung Ching Yau Alex)

辯方質疑有便衣警員襲擊拍攝者

推撞發生數分鐘後,莫用擴音器呼籲同袍慢慢退後至山東街。郭從影片中指出,當時市民似乎再沒有衝擊行為,問莫為何有3名警員開始高舉「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紅旗,質疑警方反應過於激動。莫稱,有市民繼續向警方投擲物品,情緒高漲,有機會再次衝擊警方防線。

郭續從影片中指出,人群中一名身穿紅色上衣、手持疑似警棍的男子推跌一名正在拍攝的市民。莫則稱,不肯定該男子是否警員,並認為該男子只是「托一托」正在拍攝的市民。

郭播放另一段影片,指出一名身穿灰黑色上衣的男子在亞皆老街與上海街交界,故意推撞手持手機拍攝的市民,其後手機跌落在地上。郭指,該男子與上一段片段的紅衣男子皆為同一人。莫則表示,不能肯定是否同一人。

郭續問莫,有否目睹任何警務人員對正在拍攝的市民作出襲擊行為。莫稱沒有。

郭稱,從影片中聽到莫呼籲同袍往後退時,續說了一句「陣間再還」;可見警方是想退後至山東街後,重新調配人手,以更激烈地驅趕人群。莫稱完全不是這樣。郭續指,警方用了一種非常觸目的方式處理人群,導致反效果。莫不同意。

辯方指警方當晚調配做法如「用火水救火」

郭提及,莫早前供稱目睹有人將疑似火水的不明液體倒在警方防線面前的地上,他從影片中指出,該人士倒不明液體後,盛載不明液體的容器被拋在地上,容器開口繼續有液體流出至溝渠。郭問莫,知否溝渠內有沼氣。莫聽罷問題,笑言郭好像是在測試他的化學知識,「作為一個讀科學出身的人,我可以說,沼氣含有CH4,即是methane」,至於沼氣會否漏出就要視乎情況。

郭續指出,莫當時是「荒失失」,為了清空街道,不惜叫機動部隊踏上去火水地帶。莫不同意,相信現場出現助燃劑的機會不大,不會引致火水著火,而他當時的著眼點是去處理聚集在砵蘭街的人群。郭指,街道清空後,車輛駛過時可能產生火花,導致火水起火。郭再次指出,莫當時是在一個情緒緊張、錯亂的狀態下指揮。莫不同意。

郭稱,當晚警方的調配做法是「用火水救火」,「用錯誤的方法去達至正確目的」。莫不同意。法官黃祟厚隨即反問郭,「如果目的正確,有什麼問題?」黃官又重申,陪審團不是要去判斷警方當晚做得正確與否,而是要去判斷控方所指控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

早前在「佔旺案」中被判4個月監禁、昨日獲刑期上訴得直的劉鐵民亦有到場旁聽。他向記者表示,看到今日多份報紙均有關於他的報導,得悉獲減刑後感到開心,案件經過整整4年司法程序後,終於告一段落。他今日來法庭是要處理取消擔保、取回擔保金等事宜。

審訊下星期一續。

2018年5月陪審團裁定梁天琦一項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成,加上梁承認的一項襲警罪,共被判監6年。此外,梁天琦、林傲軒及李諾文各有一項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未有達成有效裁決,律政司其後申請重審,並將案件合併與另外兩名被告袁智駒及外號「美國隊長」的容偉業之案件一同審理。

被告袁智駒11月開審後承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縱火罪,現還柙候判。

記者︰黎彩燕

工權會回顧年度工傷大事 批至今未公布港珠澳大橋工傷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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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工業傷亡權益會(工權會)今午舉行記者會,回顧今年的職業安全狀況、工傷事件及職安健大事。總幹事陳錦康批評政府,時至今日仍沒有公佈建造港珠澳大橋的確實受傷人數,亦無意為受傷及喪生的工人豎立紀念碑,對工人欠缺應有的尊重。

港珠澳大橋於10月24日正式通車,但政府一直沒有公佈受傷工人的確實數字。外界只得悉香港段工程至今已有11人喪生,內地段工程亦有9名工友喪生,合共20名工人因工程而喪命。工權會總幹事陳錦康粗略估計受傷人數超過600人,並曾向政府建議為連同20位已喪生的工人設立紀念碑,以示對工人的尊重。他指組織曾發起聯署行動,並超過1000人參加,惟政府始終無動於衷,批評政府「既無同理心,亦鮮有接受慘痛教訓的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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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倩文

致命意外數字高企 法例欠阻嚇性

工權會幹事蕭倩文表示,2018年上半年共發生16,811宗工傷意外,其中106人死亡。由年初至今共發生了20多宗工業意外,當中15宗為建造業意外。她指,香港每年平均有200宗致命意外,「持續每年平均有200多宗,已證明了勞工處做得不好吧」。蕭又指,勞工處從未公佈有關在工作期間猝死的數據及個案,僅能依據組織自行接收的個案作研究,無法深入探討工作過勞的情況,批評勞工處「冇數字、冇研究、冇分析」。

陳錦康則認為,現時的職安健條例罰則過低,亦是意外頻生的原因之一。他指,現時條例最高罰款額由2000至50萬港元不等,阻嚇性有限,未能反映到承辦商罪行的嚴重性,甚至有被告公司在嚴重工傷事故中僅被罰款7000元。他指勞工處在7月後就沒有再回應過相關建議,促請勞工處儘快提高罰則,負上保障勞工的責任。

無標題
陳錦康

僱主不報警避調查 工權會促以工人安全為先

今年9月,有食環署外判清潔女工在落馬洲皇巴站工作期間,遭貨車撞倒而喪命。同月亦有工人在清除海桑期間被淤泥啜腳而遇溺死亡。陳錦康稱,其他行業的過百宗職業意外亦值得社會關注及留意。他指,意外通常源於僱主對安全條例的不理解,至意外發生才洞悉預防方法,建議僱主為工作環境進行安全評估,並為員工提供防護裝備及安全培訓,「其實是可以避免到」。

另一常見問題是僱主遇上嚴重工傷事故都不致電999報警,令工友因延誤送院而最終不治。陳錦康指情況十分普遍,部份僱主因不希望事件曝光而被調查及追訪,影響公司評價及日後投標,故會與員工私了事件,自行往私家醫院診治。他認為遇上嚴重事故,報警尋求協助是正常不過的事,「點解救人都要立法?好悲哀」,促請僱主以工人安全為先。

記者:周頌謙

「審貪會」比大狀意見更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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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時聞香港】

郭文緯在 28 歲時離開海關,加入廉署,直到 55 歲時從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的崗位榮休。在他退休轉任反貪顧問及培訓工作的五年以後,三十出頭的林卓廷加入廉署。郭文緯在近日一篇有關梁振英一案、支持當局毋須尋找獨立法律意見的專欄文字中,既狠批大律師公會「公信力每況愈下」、找獨立意見是「養肥大律師公會成員的荷包」,又毫不掩飾他對於只在廉署「工作了三年」、「只是個助理調查員」、「絕無機會出席及參與審貪會的會議」的林卓廷的蔑視。

林議員固然從沒有機會成為聲明顯赫的郭 Sir 的下屬,兩代反貪精英就著梁振英案以至廉署程序等問題,多年來隔空開火;郭文緯以其部門前輩之尊,更不止一次強調林的資歷淺、官階低,「扮專家」云云。

基層工人看在眼裡,心中不禁想起曾經翻看過數次的一部七十年代廉政劇集《查案記》。劇中高級警官避過廉署追查潛逃英國,調查員李天(劉松仁飾)、歐平(關聰飾)與上司(梁定邦飾)連夜商量對策,反覆斟酌如何跨越法律及程序障礙,總算擬訂出重新調查的策略,並最終成功引渡警官返港受審。

劇本除了向觀眾呈現廉署人員鍥而不捨捕獲「大老虎」的奮鬥歷程,更描寫了不同世代調查員之間同心同德的情誼。在那一個沒有手機電郵的年代,低級調查員登門向已經入睡的上司報告,上司連睡衣也未換掉,就先端出咖啡款待。上司在會面初期不斷撥冷水︰「警司已經走了」、「你們可以放棄的」;下屬提出改變調查方向,上司打蛇隨棍上反問︰「哪裡找證據」,終令調查員建議出目標人物和重新調查的重點 …… 原來上司眼見調查員因警司溜掉而氣餒,就故意用「激將法」,鼓勵他們停止「放負」、重新抖擻意志,積極轉危為機,出發去找證據。

《查案記》的內容明顯改編自「葛柏案」。廉署成功引渡葛柏並且入罪,嬴得肅貪倡廉的亮麗第一仗。但與劇情不同的是,「葛柏案」本身作為催生廉署的關鍵,他的潛逃並非發生在廉署調查時期;而在郭文緯先生初入廉署、「職位所能接觸到的機密案件資料」仍屬於「少之又少」的時候,葛柏案已經去到完成引渡、在法院審訊的階段。當然,郭先生吸收同袍上司的經驗教導後,仍足以在反貪顧問工作中屢次引用「葛柏案」的細節,作為講解的素材。

前面已經提過,郭、林兩人從未在廉署有交集,當然也沒有機會像劇中梁定邦、劉松仁和關聰般挑燈交流;面對 UGL 案爭議,他們更顯然不是槍口一致地針對「疑犯」的調查團隊,卻是立場南轅北轍的兩方。基層工人當然不會期待郭先生像劇中梁定邦一樣,循循友善地鼓舞林卓廷和「天下為公」運動追查到底;但心中疑惑不已的,卻是在這位戰果豐碩的一代反貪專家眼中,何以只會斤斤計較「三年貨仔調查員」見識淺陋、偏執於「大狀自肥」的成見,卻對於整個反貪調查程序中惹人懷疑甚至擔憂的趨勢視而不見。

其一,在郭先生努力打貪的二十七年歲月中,何曾出現過審貪會審核的調查對象,本身就是委任(或再委任)接近八成審貪會委員的罕見現象?其二,就在廉署調查 UGL 案、梁振英從在任特首變成前特首的時候,執行處首長一職一度懸空長達三年多,更引發李寶蘭不獲安排繼續署任首長後去職的風波;其三,不過三年前,在另一名前特首被檢控的案件中,律政司就曾選擇向海外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及後再根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拘控,為何到三年後的今天,龍門又搬走了,獨立大律師的意見又及不上審貪會,卻變成只是可有可無?

難道經驗豐富的郭前首長,已經忘卻了「正義不僅要伸張,還須彰顯於人前」(Not only must Justice be done; i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 這句格言?

當案情或者調查對象越敏感,整個調查程序更要顯得公正、無瑕可指,難道不是顯而易見的道理嗎?當尋求外界獨立意見明明是有類近先例可援的做法,廉署本身的公信力亦備受考驗,審查委員會成員又與調查對象千絲萬縷的時候,大眾當然有權質疑,當局何以悍然決定不假外求,自行包辦證據不足、調查完成的結論;郭先生既未能從正面說服公眾,公義如何在本案中得以伸張,卻只能轉移焦點,又重覆過去攻擊法律界「自肥」的陳腔濫調,再搭上對林先生那種老氣橫秋的人身攻擊。

不得不提的是,就連一向不見得與泛民、「黃絲」同聲同氣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近日也出言批評鄭若驊關於外聘法律意見政策的解說錯誤,並主張此案應外求獨立意見。基層工人當然期待郭先生指教一下,半輩子與執法部門並肩作戰、對抗犯罪的前 DPP,為何竟會支持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這種「養肥」大律師的建議;又如果言論份量真的無關是非黑白,只跟資歷經驗掛鉤,看倌亦自會在 1975 年初入廉署從調查員做起的郭先生,和 1974 年執業為英國大律師、1978 年來港擔任政府律師的江樂士 SC 之間做比較。

【文化論政】唐健朗:2018年的你感到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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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年尾,是梳理過去一年的時候,也是與友人們相聚的時候。早幾天和朋友吃飯,甫見面不久,友人便劈頭一問:「今年的你感到希望嗎?」2018年,香港好像發生了很多大事件。中美貿易戰下,香港經濟前景未明,同時公民社會的自由一步一步被收緊,如《金融時報》記者馬凱不獲發簽證,選舉參選人被DQ變成常態。

個體的無力感

今年香港文化界又經歷了多種政治審查事件,由6月黃國才作品被撤出「Hi Hill 邂逅山川人」展覽,到上月政治漫畫家巴丟草被迫取消個展,作家馬建在大館的講座又一度被封殺。宏觀的政治經濟趨勢,是難以霎時被逆轉過來,或者到明年今日,《國安法》,以至23條已經立法了。

在這種大時代之下,個體所感到的無力感比這些政治事件更為可怕,因為這些微觀的情感,是會一步步侵蝕我們的日常生活,令人窒息。諸種不如意的事,令很多香港人變得焦躁不安,人們需要把負面情緒宣洩出來,自然投射到城市中的各種他者身上,搶資源之說於是大行其道。今年瀏覽多了網上論壇,每天看到的,是各種仇恨言論,香港人憎恨大陸人、華人仇視南亞人、男人厭惡女人、年輕人敵視老年人。

對於居港外國人來說,香港情況也絕不令他們好受,香港從來很國際化,卻很不宜居。這一年來,回到學府工作和升學,交了很多外國朋友。一位來自台灣的朋友,在美國不俗的大學修畢了博士學位,打算到香港找機會,在大學工作一年多,面對昂貴的租金、壓迫的生活節奏、超長的工時,還是決定要回台灣老家去了,人工再低,生活空間也比香港好。

一位來自尼泊爾的朋友,是南亞地區的精英,在港大當研究生,大學沒有提供宿舍,蝸居於深水埗不足100呎的劏房之中,每逢下雨也要清理滲水,於是一整年來,就是不斷與不諳英語的房東周旋。

政府是察覺到人們絕望的,於是在嘗試生產各種令人充滿希望的論述。港人沒有住屋空間?填海造地,大嶼山人工島計劃,也要加上「明日」二字,要令人覺得香港明天會更好。

情感政治 希望政治

青年沒有工作?叫他們北上尋找機遇,於是,今年一個又一個「希望工程」出台,大型跨境基建一個接一個開通,王志民說大灣區是「港青創業樂土」,林鄭月娥則歌頌大灣區是「美好生活的腹地」,然後一群社會賢達倡議在大陸建「香港村」,大陸土地多,香港人自然海闊天空,如果到時候還有香港人的話。或許政府對於希望的定義,就是跟一般青年不同,而諷刺地,這正是年輕人普遍感覺到絕望的原因。

面對這種鬱悶與無力感,我常常陷入一種失語狀態。究竟我們要怎麼樣的問題,需要什麼答案,才能把人們從無力感中扯出來。

今個月中,看到馬傑偉教授在《明報》這樣寫到:「理性拆解不了本土青年對強國的厭惡。聽到普通話就扯火,情緒是真實的,它背後有一套驅動力,需要在感情層面回應。」我開始隱隱見到未來,其中一個值得大家思考的方向。

在今年,我曾經閱讀過美國羅格斯大學政治學教授法蘭克.費雪(Frank Fischer),在九十至千禧年代所撰寫的3本著作。費雪教授是第一批帶領公共政策研究進入所謂論證轉向(Argumentative Turn)的學者,強調公共政策即為溝通實踐。

西方公共行政學,素來以實證主義為主導,研究方法用上各種量化工具,分析政策效能和成本效益,從而協助政府解決社會問題。費雪教授引用了大量歐陸哲學的批判理論,如傅柯、哈伯馬斯的著作,批評主流的公共行政學,把政策過程理性化的同時,令百姓的面貌和情緒變得模糊;公共行政的原意,不僅是一門數據科學,更是一門促使社會更民主進步的學科。

公共行政學家除了關心政策的各樣成效,也應關心在政策過程中,人民的情感,以及他們所用的語言和論述,只有彼此互動、尊重的溝通,才能令政策到位。

早兩天上網,發現溫家寶是於2005年提出「深層次矛盾」,當時還是曾蔭權年代。13年過後,今天社會矛盾只是愈來愈深,社會更加沒有希望。當2018年,政府很熱中地為一項項「希望工程」搬出大堆數據,填海可以帶來多少單位,內地市場可以帶來多少機遇,一個工程可以縮短多少交通時間,吸引多少遊客,整個項目達到何等的成本效益……人們在地的情感和生活體驗是被漠視掉的,然後到2019年,年輕人也不會感到希望,更不要提2028、2038、2048,如果2048年還有香港。

作者為新媒體outside.hk成員

文章刊於2018年12月24日信報專欄。本欄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啟德體育園的勇闖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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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財政自主權與監察權已經淪亡的香港,過往市民辛辛苦苦累積下來的公帑任由既得利益者明目張膽的打劫:億億聲的創科補貼、一兆級數的東大嶼人工島、明益地產商的公私合營、富豪賤價租地、各色各類不知名的一帶一路基金等,掏空的速度遠超普通市民可想及的程度,但政府繼續聲稱這些大白象是「上等投資選擇」。10年前,我們仍可在立法會用拉布行動試停高鐵撥款,今日隨著立法會自廢武功及連環DQ已變無險可守。

今日,在政府口口聲聲市區嚴重缺地的情況下,政府又送了300億28公頃市區靚地,給地產霸權新世界做啟德體育園,還無條件送20年專營權,預計會牽起全城憤怒,而對此政府似乎毫無懼色,更有可能的是,他們會為自己又成功兌現了向地產商選舉承諾不勝言表。

其實你知道市區密度1公頃地已經可以起1000戶公屋嗎?那粗略估計28公頃市區靚地最多已經夠幫幾萬水深火熱的劏房戶解決居住問題,但你就選擇了貼地產商大床豪建超級體育園,人地新世界一個先都唔洗出就賺廿年專營權,恬不知恥,心內必定還在暗指反對的市民沒有遠見,將體育問題政治化,還以為自己是精英。

這數年政府的急速敗壞,已經讓很多市民辭窮得再無話可說,對著這個啟德體育園如此批錢批地,今天我亦再想不到除了官商勾結以外更多的形容。

300億啟德體育園整個「公私合營」項目最大既矛盾,係政府你口口聲聲咁注重體育發展,點解你自己唔負責起,偏要俾地產商連體育事業都賺到盡?政府聲稱個大白象係個上等投資,任何嚴謹估算都欠奉,就送左300億公帑重要批埋20年專營權俾新世界?究竟你係貼緊錢俾地產商投資定幫緊市民?世上還有什麼大茶飯比新世界這單項目更易做世界?

其實做法與在土地大辯論益地產商一樣,政府前設已經係一定要以公私合營發展農地益地產商,唔可以政府收回土地重新規劃發展;一定要起東大嶼人工島,工程掏空庫房亦在所不息,連造地用黎儲著既講法都講得出神入化,義正詞嚴,多收買傳媒及多請政治公關化妝,又過一關。

如此政局、如此體制,如此heavily corrupted,政府施政偏袒利益、巧取豪奪就是必然的結果,大家都是知道的。只不過對著再不能自圓其說的政府,我最不甘心的是,明明最應該要掃走既係呢班為富不仁、動用奇技淫巧既地產商及其代理人,點解最後最想要移民的偏偏是普通香港市民?

啟德體育園這個deal 作為地產商掠奪資源的新模式,顯示了其手段已經到達層出不窮的形態,的確需要更多21世紀香港地產霸權的研究,形容它、揭破它、消滅它。如果你選擇或沒有選擇下留底,除非你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自甘活像畜奴,結束香港地產壟斷就是我們生命裡一個必須勇闖的一個新世界,人人有責,不用問我如何做,因為你是並無他選的,對此我沒有幻想。

脫網就是讓我們尋回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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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直不會坐飛機出國的我,為了拜訪脫網達人,分別前往日本和加拿大,體驗了半個月的生活。

在這之前,我也未聽過「脫網」,一查之下,發覺原來自己的生活都很「脫網」。脫網,英文OFF GRID,是指不依賴社會的能源,食物和水的供應系統,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

選擇這種生活的人各有原因,有的是不滿主流社會的價值,想開展自己一套的生活方式。有的是擔心常規網絡的不穩定,從而建立一套獨立的系統,以應付突發需要。有的厭倦城市的繁華,想過自然簡單的生活,回到田野裡,種菜自給。不管原因是什麼,他們開始了之後,都發現生活有多一種選擇,生命不一定要在城市裡循規蹈矩,跟著所謂的主流價值,追趕大眾認為會快樂的東西,漸漸迷失了自己的本能,乃至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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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生活的你,也許懂得賺錢,消費,購物,上網,打機,但你懂得自己建屋,尋找水源,種植食物,家居維修等生活技能嗎?當物質生活愈來愈發達,上述的生活本能離我們愈來愈遠,想當年我在香港大學畢業後,一心想回到田園生活,心就想得浪漫,但有很多實際的生活要面對,如何燒柴煮飯,木工,金工,水喉,電,種植等,我完全不懂,我心想:過往十多年讀書,我在學校裡學什麼,大學畢業竟然什麼生活技能都不懂,覺得自己像個白痴呢。

我跟自己說,向前看,慢慢學,過去的改變不了,只有從現在開始,走一條正確的路,便會做得到,十年來,我在香港自己修復舊屋,水電木金工,邊學邊做,建儲水池,引山水,做過濾系統等等,總算做回一個正常人。

今年去日本和加拿大,見到很多志同道合的人,他們懂的比我更多,在香港我是買材料做建設,但他們是在山上找材料的,開眼界的不只是技術,更深刻的是他們的心態,他們全都樂意分享,分享不限於知識心得,有的更樂意分享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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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踐脫網的過程中,他們不單找回生活的能力,更找回人類本性的美麗──分享。住在城市的你,還記得自己有這些能力和美德嗎?

香港職業足球50年 十大重要賽事系列(六):史上最高入場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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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968年,香港聯賽成為第一個正式容許職業足球員參賽的亞洲聯賽。今年正是香港職業足球五十年。在今年的最後十天,運動公社會每天回顧一場香港足球職業化的十場重要本地球會級賽事。所謂「重要」賽事,即時對香港足球發展來說是有重大意義的賽事,所以這些比賽未必是家傳戶曉的比賽。一些不少老球迷印象深刻的精彩比賽,也未必會被收錄在這個系列中。當然,我們歡迎各位在留言提出自己覺得難忘或重要的賽事。

另外,亦希望各位男女老幼足球迷可以協助版主完成一份與香港球迷文化的網上問卷。問卷不長,五至八分鐘即可完成,連結見此

九十年代初,東方皇朝的出現曾令到東方對南華的大戰異常矚目。到東方在1995至1996年球季改組青春班後,聯賽錦標就成為南華與商業大軍快譯通之爭。當時日本J聯賽創立不久,迅即成為東亞最受注目的職業足球聯賽。香港足總於是參考了J聯賽的賽制,在1995至1996年度球季引入了聯賽決賽,即是聯賽寶座由首循環冠軍與次循環冠軍踢附加賽爭奪。

1996年5月30日晚,重建完成的大球場有31,088名觀眾入場觀看首循環冠軍南華對次循環冠軍快譯通。在大球場重建前,大球場只有約二萬八千個座位。所以昔日雖然連同山寨王可能不時都有逾三萬人現場觀戰,但論香港本地球隊正式比賽的最高入場人數紀錄,則在這晚出現。結果快譯通憑英援哥斯達路在下半場建功,以一比零氣走南華,首度榮膺聯賽冠軍。當年年底南華與快譯通爭奪銀牌冠軍一役,入場人數也高達二萬九千人。31,088這個前無古人的數字,在這刻看來也會是後無來者的數字。

【抗領展攻略】互助社理想難敵霸權 團購才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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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開始的「社區新聞計劃」,工作坊已於今年十月圓滿結束,參加者以社區報人身分走入社區,報導各區大小事,書寫社區願景!以下為東涌社區報《東蔥報》與獨媒編輯室合作報導。

東涌買餸出名貴,街坊終於盼到政府落實興建新公營街市,政府卻打算先將選址賣地發展成商廈,再於當中空出兩層作街市,引來質疑:發展商會否影響街市營運,最終與領展街市無異?

面對領展多年來造成的民生問題,政府回應緩慢,但東涌居民從不被動。2016年初夏,外判予領展的逸東邨街市裝修在即,街坊迎來數月無餸買的生活,檔販則面對裝修後大幅加租的困境,當年已引出民間各種自救攻略。其中,3位街坊年8月籌組「逸東民生互助社」,在逸東邨旁的馬灣涌租了小舖位賣平餸,卻因經營困難急促落幕。回看當初經驗,負責互助社採購的黃子甄相當直接:「講就理想,事實係好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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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涌民生互助社」採購黃子甄

應對逸東邨街市裝修,2016年有團體和街坊、檔販都曾自發籌組墟市,不僅屢遭警察及領展外判管理商阻撓,就是獲批准也不可銷售濕貨,不能真正消除東涌居民捱貴餸之苦,怎料租下實舖、成立互助社也難成事。3位發起人始終是小本經營,未夠現金購入大型凍櫃,所以不能賣肉。要賣蔬菜,則需以公司名義到蔬菜統營處申請,互助社作為社團,曾試找有批文的公司作中介,但因中介利潤太少,最後都談不成生意,未能成功售賣蔬果。

不能提供街市兩個最大的貨品類別,「買平餸」的理想已不大能達到了,互助社主要賣米、廁紙、雞蛋等生活雜貨。雞蛋還能調到港幣20元40隻的價格,但整體成本高昂,貨品始終「平極有限」。子甄已是不支薪地無償承擔採購聯絡工作:「如果我做更多,真係應該收人工;但成本再貴,就幫唔到街坊。」互助社入貨、運輸、舖租、宣傳,統統都需要錢,加上時間成本高,營運實在困難重重。

子甄遇到最大的困難,是難以獲得供應商的信任。「Who are you?點解要信你?」從事多年採購的子甄苦笑:「喺商業世界係好common sense。」取貨往往未必能即時付款,需要「數期」周轉,然而供應商見互助社欠缺知名度,規模又小,「一個月數期都唔會畀你,貨到就要即刻畀錢。互助社邊有呢個現金流?」即使遇到願意溝通的供應商,批發量少又是另一問題。子甄回想當時「拗到牙血都出」,對方才願意供十包米給互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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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社後來亦安排糧油貨品預訂服務,走向團購的方向

互助社成立的理想,本近似以社會目標而非商業利益為優先、強調集體決策的合作社,不過東涌民生互助社只註冊成為社團。在香港要正式成立合作社,需要至少10人方可註冊,註冊後雖可向一些援助基金申請撥款,惟稅務上毫無優惠,要繳交與大財團一樣的利得稅比率,對社區自發、小規模經營的街坊互助社而言,門檻同樣相當高。

網上街市望明年初試行 提供新鮮肉食蔬果

說到底,搞互助社在欠缺政策支援下,最終難免如搞小生意,仍是要玩地產霸權的遊戲;要找出路,必須要繞過現時香港以領展牽頭的私營街市和超市壟斷的生態。子甄現時全職經營網絡團購生意,讓她想到利用團購網站協調是可行的出路。

子甄從來坐言起行:東涌團購小群組已運行好一段時間,客源是她相熟的數十位街坊,由熟悉團購網站及下單程序的她,負責搜羅適合街坊的貨品,再透過Whatsapp推介予街坊。下單後,團購網站直接把貨品送到子甄在東涌的住所,街坊只需到她家取貨,她又經常有家人在家,真正靠著鄰舍、家庭之間的互助,省去運輸費、店員薪金、舖租等,令生意成本大大減低。「咁我捻得贏領展喇啩!」

不過,群組中推介的食品多是一些外國的肉品、海鮮,只能提供了一些「抵買」而質素較有保證的非必須品,與現時電視廣告經常推銷的網購平台近似;加上團購規模一旦擴大,時間成本將更高。子甄承認,東涌網購團現階段無法取代街市,不能滿足大量基層街坊的日常需要。因此,她現正積極籌辦更大規模的網上街市平台,正與可提供廉宜新鮮肉食蔬果的供應商商討,計劃明年初試行,為東涌居民帶來團購力量。

以「實事」從民生講政治

今年施政報告公布更多東涌新公營街市計劃詳情,竟是先賣地建商廈。子甄對政府處理街市問題感到悲觀,相信終須由街坊自救。領展霸權問題,本是貼身影響居民的事,但一說到「對抗」,便令人聯想到「搞政治」;她透露她與互助社的發起人們都曾做過朱凱廸的義工,再加上「抗霸權」的旗號,使互助社亦被貼上「朱凱廸」的標籤,子甄的家人亦因憂慮政治連繫而不太支持。

互助社縱不成功,卻提供了與街坊見面交流的機會,但成員每每嘗試與街坊們多談一點政治,卻發現他們根本就不想聽。「死吹爛吹無用,但如果我做到實事畀你睇、幫到你,你就會明。」

《東蔥報》記者:林朗兒
獨媒記者:梁敏德

回應易志明成為監警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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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易志明獲委任成為監警會副主席,民間人權陣線認為是次委任既是政治分贓,亦不中立。

首先,易志明過去在警權監察上並無任何往績,而且過去他的專業為運輸界,故民陣高度懷疑他能否勝任副主席,並充分發揮監警會的角色,確保警權受到制約,不會無限擴大。

另外,易志明作為全國政協,政治立場十分明顯。對警察的投訴,很多都關於遊行示威的執法問題,以易志明的政治傾向,民陣難以相信他會中立地處理相關投訴。

現時,投訴多,成立少,而監警會亦沒有實權,是監警會的長期問題。目前監警會只能負責審核投訴警察課提交的報告,投訴的調查只由警方內部進行,監警會的監察力有限,令投訴難獲公正處理。而且委任制度現時仍由行政長官委任,並且由梁振英政府開始越來越多委任建制派保皇黨,民陣質疑易志明與新上任的成員其中立性與改變監警會的能力。

民陣認為政府應由制度改變,擴大監警會權力,並且取消行政長官委任制度,加強監警會公信力,確保監警會不偏不倚地對各個投訴作出調查,並詳細交代結果,積極發揮監察警權的角色,防止警權無限擴大。

民間人權陣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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